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1MA39T3E65J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于山大道锦秀嘉园47栋2单元501室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1MA39T3E65J | 登记机关 | 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2月17日 |
| 法定代表人 | 徐立 | 营业期限 | 2020年12月17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 企业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于山大道锦秀嘉园47栋2单元501室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要人员 (1)
| 徐立 |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吉安市奥源置业有限公司 | 495万人民币 | 495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南昌惟思贸易有限公司 | 5万人民币 | 5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江西赣江新区洁然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110万人民币 | 11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于住建消验﹝2024﹞第0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中奥.天悦铭著(12#楼、13#楼、21#楼、23#楼、23a#楼、25#-33##楼、35#楼、SY1#楼及地下室)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赣建房开字08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贰级 |
| 许可机关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9 |
| 结束日期 | 2025-12-16 |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 |
| 序号 | 3 |
| 许可文件编号 | 于住建消验﹝2023﹞第0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2-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中奥.天悦铭著(1-3#楼、5-11#楼、15-20#楼、22#楼、36#楼、SY2#楼)地上部分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 | (2025)赣0731执1854号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2025-07-22 | 2025-09-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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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赣0731执1854号 | ||||
| 省份 | 江西 | ||||
| 立案日期 | 2025-07-2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成雕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750元; 二、被告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成雕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10月19日前的利息1119.23元; 三、被告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成雕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以3475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付清款时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367元,由被告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深圳市美成雕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缴的案件受理费,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67元,逾期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赣0731民初52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 | (2025)赣0731执2184号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2025-08-14 | 2025-09-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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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赣0731执2184号 | ||||
| 省份 | 江西 | ||||
| 立案日期 | 2025-08-1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于都卓奥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赣州实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支付检测费292,891.92元,并支付以该292,891.9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1%,自2025年3月2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7191元,由两被告负担5693元,由原告负担1498元。原告已预付的案件受理费4508元,本院予以退回3010元。两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5693元,逾期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赣0731民初1202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12月17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