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6MA35UE9P03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澄江社区旁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6MA35UE9P03 | 登记机关 |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04月06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美华 | 营业期限 | 2017年04月0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企业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澄江社区旁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人员 (4)
张美华 |
董事长 |
梁锋 |
董事 |
董志军 |
监事 |
董青 |
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上海益和置业有限公司 | 510万人民币 | 51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吉安市龙江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490万人民币 | 49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赣建房开字7357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3-02-22 | - 2026-02-22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赣0826执1841号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23-08-16 | 2023-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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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826执1841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8-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42278.47元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826民初13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赣0826执1972号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23-09-07 | 2023-12-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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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826执1972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9-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3239.33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826诉前调书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赣0826执1988号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3-12-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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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826执1988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9-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9618.63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826诉前调书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赣0826执1985号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3-12-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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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826执1985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9-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陕西粤艺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款171,488.13元及违约金(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以171,488.13元为基数按年化率19%计算,截至2023年7月1日计违约金48,874.12元); 二、驳回反诉原告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3,407元、保全申请费2,358元,合计5,765元,由原告陕西粤艺实业有限公司承担2,385元、被告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3,380元。原告陕西粤艺实业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5,765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向其退还2,385元。被告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3,380元,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案反诉受理费1,619元,由反诉原告吉安市鑫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826民初18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4月0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