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3MA3P657L8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港基城市经典小区A区商务办公楼1204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3MA3P657L8D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2月22日 |
法定代表人 | 范振振 | 营业期限 | 2019年02月22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5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企业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港基城市经典小区A区商务办公楼1204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开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房屋租赁;旅游纪念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王萍萍 |
监事 |
范振振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苏州世茂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万 | 10000万 |
法人股东 | 苏州世茂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万 | 10000万 |
法人股东 | 上海锞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万 | 50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长清)登字[2022]第0168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开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房屋租赁;旅游纪念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长清)登字[2022]第01021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开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房屋租赁;旅游纪念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长建消验字﹝2022﹞第0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30 |
结束日期 | 2022-06-30 |
内容 | 东王A-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10#-20#、地下车库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370113202200044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4 |
结束日期 | 2024-06-24 |
内容 | 东王A-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长建消设审字﹝2022﹞第01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东王A-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10#-20#、地下车库建设工程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010220092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25-05-17 |
内容 | 关于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变更的业务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0-30 |
处罚类型 | 16.质量安全 |
决定文书号 | 济长综执罚决字(2024)第267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在长清区东王A-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10#-20#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对其作出处罚 |
处罚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恢177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4-30 | 2024-08-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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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恢17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恢复执行(2023)鲁0113民初8809号民事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88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128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2024-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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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128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3-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779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125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2024-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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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125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3-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前一次性返还Y某某购房款1807006元及利息,利息以1807006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8日起至前述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案件受理费21064元,减半收取计10532元(Y某某已预交),由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因Y某某已预交,Y某某同意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其支付;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406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516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2024-03-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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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516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2-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180027元,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35000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青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40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106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2024-03-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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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106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维它空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330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维它空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33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济南维它空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6元,减半收取计313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88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5080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12-18 | 2024-03-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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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508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2-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汇票已经不再享有票据权利,而英赫斯装饰公司在承担了案涉票 据的清偿义务后,便享有了与持票人的同一权利,可以在法定期 限内向其前手背书人及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及保证人行使再追 索权。但根据《票据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英赫斯装饰公司清偿 债务后再追索的请求范围为:(一)已清偿的全部金额;(二)前 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英赫斯装饰公司被法 院强制扣划执行款项400845.88元中除包含票据款及(逾期)利 息外,还包括因诉讼产生的案件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及强制 执行产生的执行费用等,上述诉讼及执行费用均系被追索人未及 时履行付款义务导致的扩大损失,并不属于持票人行使票据再追 索的范围,故对该部分本院不予支持,本院认定英赫斯装饰公司 为清偿涉案票据义务支付的清偿款金额为 385259.88 元(即 400845.88元-执行费5558元-案件受理费6908元-保全费2520 元-保全保险费600元)。世茂长青公司应支付自实际清偿之日起 的利息,故对于英赫斯装饰公司主张由世茂长青公司按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 2023 年7月22日起至再追索被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 院予以支持,计算基数应为385259.88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 条、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向山东英赫斯装饰设计有限 公司支付清偿金额385259.8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 清; —7 — 二、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以385259.88元为基数,按 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向山东英赫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支付自2023年7月22日起至付 清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山东英赫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12元减半收取3656元,由济南世茂长青臵业 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69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104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2024-03-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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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10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汇票金额100000元,以及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4月26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58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15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2024-03-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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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15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合同款及利息支付仲裁费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执244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3执428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2024-03-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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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3执42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85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4625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2023-12-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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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462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0-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2000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山东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5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689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10 | 2023-12-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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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68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因票据再追索权纠纷一案,业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2023)鲁0113民初296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在该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拒不履行,为此,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等有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执行。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9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234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2023-12-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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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23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3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清偿金额315437.92元、要求被执行人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诉讼保全申请费525元,案件受理费3071元、保全费2270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14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595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11-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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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59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连带向山东立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清偿票据金额及利息503245.2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503245.21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带向山东立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自2023年2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山东立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90元减半收取4495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5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79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22 | 2023-11-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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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79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汇票金额10万元,及支付利息;3.支付案件受理费115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28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451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10-13 | 2023-11-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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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451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0-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山东鑫方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100000元; 二、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山东鑫方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自2022年7月8日起 至再追索清偿日止,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5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607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11-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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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60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宁波特立龙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票据款110万元;二、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7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由被告宁波特立龙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11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驳回原告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80元,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宁波特立龙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8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4187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 2023-11-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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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418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D某某支付房屋租赁损失243336.02元、鉴定费4480元;二、驳回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80元,减半收取计3990元,由D某某负担1756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23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34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68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09 | 2023-10-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3执368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山东长泰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清偿金额207848.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以207848.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带向山东长泰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12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52元减半收取227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77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2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68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09 | 2023-10-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3执368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山东长泰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清偿金额31222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以312221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带向山东长泰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24元减半收取306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37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2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684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8-09 | 2023-10-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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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68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山东长泰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清偿金额116237.8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以116237.8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带向山东长泰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11月2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24元减半收取131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27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2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330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7-12 | 2023-10-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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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330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众合摆渡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品牌推广服务费280000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众合摆渡广告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28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9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880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2023-10-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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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288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微讯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服务费20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75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6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26执666号 | 商河县人民法院 | 2023-03-23 | 2023-09-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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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26执66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支付汇票金额款1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1164元; | ||||
执行法院 | 商河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商河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26民初315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771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6-09 | 2023-09-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3执277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鲁0113民初1750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如下:判决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15万元、活动费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欠款24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175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615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4-10 | 2023-07-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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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61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坤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广告服务费90000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二、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坤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9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二计付);三、驳回原告山东坤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61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4-10 | 2023-07-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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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61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向上奔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广告服务费30000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二、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向上奔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8—1.5倍计付);三、驳回原告山东向上奔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保全费320元,由被告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2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166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3-06-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3执116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汇票款及利息 ,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48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8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155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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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15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3民初6121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广告服务费9900元。2、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612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9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16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3执21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宁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13772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13772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宁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保险费500元;—4—三、驳回济南宁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1346元,由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42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0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30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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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30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智联承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175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175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支付上海智联承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22年2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7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1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307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17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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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30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智联承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265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265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利率支付上海智联承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7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2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310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17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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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31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智联承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206362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71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3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470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27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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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47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票据款20万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3700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3民初38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4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948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2-21 | 2023-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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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94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经贵院2022年11月17日做出民事调解书(2022)鲁0113民初6106号,此调解书书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61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5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557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20 | 2023-06-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3执55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山东全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常州市玉盟化工有限公司汇票金额2000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山东全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常州市玉盟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4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案件受理费4340元,减半收取计217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臵业有限公司、山东全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2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6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69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2-07 | 2023-06-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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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69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金誉永翔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票据款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金誉永翔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票据款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金誉永翔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票据款2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金誉永翔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计3650元,保全费277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4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7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17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3-06-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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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17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前向济南中住信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806153.05元;二、其他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62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8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859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2-17 | 2023-06-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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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85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62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9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7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6-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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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27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汇票金额400000元;二、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4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4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三、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泰启新建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济南豪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计3650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泰启新建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济南豪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39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0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29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5-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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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22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连带支付票据款300000元;2、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连带支付利息,以票据款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8月9日至付清票据款之日;3、两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2900元;4、两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6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1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60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31 | 2023-04-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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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60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3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向济南龙悦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欠款50000元;二、其它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济南龙悦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6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2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607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31 | 2023-04-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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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60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3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济南世贸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舜泽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久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票据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苏久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18元,减半收取1159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舜泽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618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3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601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31 | 2023-04-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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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60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3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济南世贸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舜泽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久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票据款1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苏久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26元,减半收取1663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舜泽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618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4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660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2-02 | 2023-04-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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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66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6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5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42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4-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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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24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票据款10万元;2、被申请人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3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被申请人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4、案件受理费11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120元由被申请人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41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6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23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4-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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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22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家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佣金1628209.53元;二、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家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自2022年6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欠款1248497.2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欠款379712.3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096元减半收取计10548元,由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38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7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58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0 | 2023-04-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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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5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459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8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240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4-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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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24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商业汇票票款人民币1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40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9 | 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3执159号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1-10 | 2023-04-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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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3执15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票据款130万元。2.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利息,分别以2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为基数,分别自2022年2月23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2日、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汇票到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一审案件受理费825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3民初52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2月2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5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