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MA3FD9DF70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宜川路37号1-122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MA3FD9DF70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08月14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为军 | 营业期限 | 2017年08月14日 - 2037年08月1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715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19日 |
企业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宜川路37号1-122 | ||
经营范围 | 在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青银高速东、石牛山路西、枣山路北4362-01地块,李沧区青银高速东、石牛山路西、枣山路北4362-02地块,李沧区青银高速东、石牛山路西、枣山路北4364-02地块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0)
刘慧明 |
董事 |
卜令雨 |
董事 |
姜顺 |
董事 |
张二伟 |
董事 |
张强 |
董事 |
杨杰 |
监事 |
梁天恩 |
董事 |
王为军 |
董事兼总经理 |
郭伟智 |
董事长 |
马成辉 |
董事 |
股东信息 (7)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金地广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157.625万美元 | 1157.625万美元 |
企业法人 | 青岛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 17150万美元 | 17150万美元 |
企业法人 | 青岛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 2315.25万美元 | 2315.25万美元 |
企业法人 | 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57.625万美元 | 1157.625万美元 |
外国(地区)企业 | VANLINK COMPANY LIMITED | 40000万美元 | 40000万美元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外资设准字﹝2017﹞第0002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关于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业务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产生﹞准字﹝2024﹞06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7-24 |
结束日期 | 2024-10-23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4﹞0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6号3、5、10、14、186-1至-38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2-02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计划﹞准字﹝2024﹞0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12 |
结束日期 | 2024-07-11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4﹞0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7号楼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4﹞第0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6号4、8、9、13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4﹞第0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6号16、18号楼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4﹞第0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6号楼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计划﹞准字﹝2024﹞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3 |
结束日期 | 2024-04-09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计划﹞准字﹝2023﹞1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明准运证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26 |
结束日期 | 2024-03-25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3〕5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3〕59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15 |
结束日期 | 2024-12-15 |
内容 | 同意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1号至10号、S3-2号及地下车库(B-04)项目规划变更(具体详见附图),主要变更内容为: (1)1-10#楼单元门造型调整; (2)7#、10#楼北立面厨房窗尺寸增大。 本次规划变更后建筑面积不变。其它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313042号)证书及附图执行。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规划变更内容,不得隐瞒或虚构。变更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等须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再进行审查,最终以建设项目竣工联测联验为准。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六水保准字[2023]第8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8 |
结束日期 | 2026-11-27 |
内容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准予决定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11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119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1 |
结束日期 | 2024-11-21 |
内容 | 同意核发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雨水管线长度约2080米,其中管径DN400至DN800管道长度约1538米,2.5米*1.8米暗渠长度约542米;污水管线长度约241米,管径DN300。请在开工建设前落实下列意见: 1.做好与周边地块及道路的管线衔接处理,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做好近远期方案衔接,并按照专家和主管部门意见,对坡度较大路段设置相应排水设施,确保建设、使用安全。如在后续施工建设中存在与周边管线衔接不畅等问题,请及时按程序进行规划变更。 2.办理开工验线备案手续后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使用的临时工棚建筑办理许可手续后建设(其中项目用地内的临时工棚建筑进行备案后建设)。 3.施工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地下管线或设施),请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处理,确保设施安全,并告知我局。 4.该工程涉及安全问题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提前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安全。 5.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线线位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竣工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如敷设管线不符合批准的规划,须进行整改后方可办理规划竣工核实手续。 告知事项: 1.施工过程中如引起重大集体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建设单位应根据市信访部门或发证机关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施工等防止事态升级的有效措施。 2.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办理开工验线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3〕第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3〕第33号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六水保准字[2023]第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08 |
结束日期 | 2026-11-07 |
内容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六水保准字[2023]第6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青银高速东侧改造项目4362-02地块A2-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25 |
结束日期 | 2026-10-24 |
内容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青银高速东侧改造项目4362-02地块A2-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XK_XKBH]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施工许可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计划﹞准字﹝2023﹞1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明准运证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09 |
结束日期 | 2024-01-08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审批。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8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6号1、2、6、7、11、12、20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临备字〔2023〕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临备字〔2023〕5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3 |
结束日期 | 2025-08-23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5号楼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6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青银高速移动改造项目4364-02地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0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084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14 |
结束日期 | 2024-07-14 |
内容 | 同意核发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给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长度约1690米,管径DN200至DN300(详见附图)。请在开工建设前落实下列意见: 1.做好与周边地块及道路的管线衔接处理,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使用安全。如在后续施工建设中存在与周边管线衔接不畅等问题,请及时按程序进行规划变更。 2.办理开工验线备案手续后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使用的临时工棚建筑办理许可手续后建设(其中项目用地内的临时工棚建筑进行备案后建设)。 3.施工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地下管线或设施),请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处理,确保设施安全,并告知我局。 4.该工程涉及安全问题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提前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安全。 5.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线线位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竣工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如敷设管线不符合批准的规划,须进行整改后方可办理规划竣工核实手续。 告知事项: 1.施工过程中如引起重大集体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建设单位应根据市信访部门或发证机关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施工等防止事态升级的有效措施。 2.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办理开工验线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08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083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14 |
结束日期 | 2024-07-14 |
内容 | 同意核发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电力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长度约1851米,其中(12+2)、(18+2)孔电力排管长度约1557米;2.3米×2米电力隧道长度约294米(详见附图)。请在开工建设前落实下列意见: 1.做好与周边地块及道路的管线衔接处理,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使用安全。如在后续施工建设中存在与周边管线衔接不畅等问题,请及时按程序进行规划变更。 2.办理开工验线备案手续后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使用的临时工棚建筑办理许可手续后建设(其中项目用地内的临时工棚建筑进行备案后建设)。 3.施工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地下管线或设施),请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处理,确保设施安全,并告知我局。 4.该工程涉及安全问题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提前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安全。 5.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线线位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竣工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如敷设管线不符合批准的规划,须进行整改后方可办理规划竣工核实手续。 告知事项: 1.施工过程中如引起重大集体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建设单位应根据市信访部门或发证机关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施工等防止事态升级的有效措施。 2.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办理开工验线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702002023130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地字第370200202313033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03 |
结束日期 | 2024-07-03 |
内容 | 同意核发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详见附图),用地面积为32785.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建设规模以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告知事项: 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07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070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03 |
结束日期 | 2024-07-03 |
内容 | 同意核发李沧区金水路南片区规划六路、规划七路、惠水路道路工程(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周边道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道路设计全长约1646米,用地面积32785.20平方米,其中惠水路长约231米,规划七路长约208米,规划六路长约1207米(具体详见附图)。详见附件。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1号楼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5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6号15、17号楼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2-02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8、10号楼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3〕第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04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3〕第047号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3〕第0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04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3〕第048号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3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森林公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3〕第0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04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3〕第042号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0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042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07 |
结束日期 | 2024-04-07 |
内容 | (一)结合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11号,同意重新核发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1号至10号、S3-2号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以原建字第370200202113027号及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11号附图为准,总建筑面积126580.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371.1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0921.17平方米、公服配套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09.11平方米,并请落实以下意见: 1、办理验线备案手续后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使用的临时工棚建筑,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后建设(其中项目用地内的临时工棚建筑进行备案后建设)。 2、消防、人防部门审核意见涉及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和人防审核完成后办理规划手续变更。 3、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筑用途使用,且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如实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内及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规划审批真实情况进行欺诈销售。该许可建筑与4364-02地块其余楼座为统一规划项目,须同步建设、同步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4、依据《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按照海绵城市相关规划设计要求落实各项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措施,确保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少于70%。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规划综合核实前应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自查,并出具已完成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图纸中的各项设施建设的承诺书和海绵城市各项设施现状布置图。 5、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办理开工验线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告知事项: 施工过程中如引起重大集体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建设单位应根据市信访部门或发证机关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施工等防止事态升级的有效措施。 (二)收回并注销建字第3702002021130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3〕第1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人防信息不宜公开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3〕第11号 |
序号 | 3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建涉绿地树木准字〔2023〕第0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24 |
结束日期 | 2024-03-24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迁移按总平面图石牛山路西侧人行出入口位置进行树木迁移,迁移乔木15株、灌木12株,地被80平方米。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胸径(cm) 高度(cm) 冠幅(cm) 1 银杏 12-14 5 株 2 龙柏 15-18 10 株 乔木合计 15 株 1 紫荆 200 200 2 株 2 连翘 180-200 100-150 10 株 灌木合计 12 株 1 金叶女贞 30 3 平方米 2 金森女贞 80 30 平方米 3 红叶石楠 80-100 9 平方米 4 大叶黄杨 80 8 平方米 5 麦冬草 30 平方米 地被合计 80 平方米 二、施工过程中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并做好安全防护等工作。 |
序号 | 37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3〕第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人防信息不宜公开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2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3〕第08号 |
序号 | 38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3]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3]15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9 |
结束日期 | 2024-03-09 |
内容 | 同意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2-02地块规划变更(具体详见附图),主要变更内容为:①微调7号、11号楼平面位置;②将16号楼的层数由13层调整至14层;③调整17号楼平面布局;④缩减地下车库外轮廓,地下建筑面积减少4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变。 其它仍按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建字第370200202213100号)及其附图执行。 |
序号 | 39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人防修建设计准字〔2023〕第1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人防信息不宜公开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人防修建设计准字〔2023〕第13号 |
序号 | 4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人防修建设计准字〔2023〕第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人防信息不宜公开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人防修建设计准字〔2023〕第12号 |
序号 | 41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702002023130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地字第370200202313009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24-03-01 |
内容 | 同意核发李沧区石牛山路以西、规划六路以东、规划七路以南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详见附图),规划用地面积737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建设规模以核发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告知事项: 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序号 | 4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0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016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24-03-02 |
内容 | 详见附件 |
序号 | 4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702002023130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地字第370200202313010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24-03-02 |
内容 | 同意核发李沧区石牛山路以西、惠水路以南青银高速以东地块小学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详见附图),规划用地面积3625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建设规模以核发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告知事项: 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序号 | 4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3130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313017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24-03-02 |
内容 | 详见附件 |
序号 | 4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森林公园)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计划〕准字〔2023〕0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明准运证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08 |
结束日期 | 2028-02-08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审批。 |
序号 | 47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节能审查准字[2022]第0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3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青审三节能审查准字[2022]第032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24-12-16 |
内容 | 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3节能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通过审核。此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
序号 | 48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节能审查准字[2022]第0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2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青审三节能审查准字[2022]第031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24-12-16 |
内容 | 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2节能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通过审核。此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
序号 | 49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节能审查准字[2022]第03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1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青审三节能审查准字[2022]第030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5 |
结束日期 | 2024-12-15 |
内容 | 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1节能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通过审核。此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
序号 | 5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8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29 |
结束日期 | 2027-11-29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12号楼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森林公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5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21310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字第370200202213100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8 |
结束日期 | 2027-11-21 |
内容 | 同意重新核发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地块改造项目4362-02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849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1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并落实以下意见:1、办理验线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使用的临时工棚建筑办理许可手续后建设(其中项目用地内的临时工棚建筑进行备案后建设)。2、消防、人防部门审核意见涉及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和人防审核完成后报规划部门申请变更。3、依据《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按照海绵城市相关规划设计要求落实各项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措施,确保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少于70%。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规划综合核实前应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自查,并出具已完成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图纸中的各项设施建设的承诺书和海绵城市各项设施现状布置图。4、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性质或者用途使用建筑,不得增加违法建设,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如实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内及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规划审批真实情况进行欺诈销售,开敞阳台不得封闭。5、应做出1M×1M的外饰面样板,经我局现场审定后方可施工。地块周边配建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地块内室外环境、各类配套设施需与规划建筑同时开工建设、同步进行竣工核实、统一交付使用,工程竣工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6、此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办理开工验线且未被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因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告知事项:1、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性质或者用途使用。不得将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作为住宅单独对外销售;不得将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改变用途或对外销售。商业不得按照公寓进行销售。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2、施工过程中如引起重大集体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建设单位应根据市信访部门或发证机关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施工等防止事态升级的有效措施。3、收回并注销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23号)及附图。 |
序号 | 5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7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4 |
结束日期 | 2027-11-14 |
内容 | 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森林公园)项目 |
序号 | 53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08 |
结束日期 | 2027-09-08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20、24号楼 |
序号 | 54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2〕第0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202203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2〕第037号 |
序号 | 5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2〕第03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202203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2〕第038号 |
序号 | 5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2〕第03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202203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审三消防设计审查准字〔2022〕第036号 |
序号 | 57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0 |
结束日期 | 2027-07-20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14-16号楼 |
序号 | 58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建涉绿地树木准字〔2022〕第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23-05-17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按总平图石牛山路西北侧小区出入口兼消防出入口位置进行树木迁移,严格按规划位置实施,迁移乔木14株,灌木4株,地被121平方米。迁移明细详见附件。二、施工过程中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并做好安全防护和舆情防控等工作。附件:青银高速东侧改造项目4364-02地块B-2树木迁移明细表 |
序号 | 59 |
许可文件编号 | 020220053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0 |
结束日期 | 2022-05-10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新申请 |
序号 | 6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处置计划﹞准字﹝2022﹞0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0 |
结束日期 | 2022-07-07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审批。 |
序号 | 6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0 |
结束日期 | 2027-04-20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审批。 |
序号 | 6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113023号延续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19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6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113022号延续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19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6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113027号延续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19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6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2113025号延续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19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6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9 |
结束日期 | 2027-03-29 |
内容 | 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森林公园)项目 |
序号 | 67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5 |
结束日期 | 2027-03-25 |
内容 | 李沧区石牛山路182号22、25号楼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森林公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证照0_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2 |
结束日期 | 2027-03-22 |
内容 | 施工许可 |
序号 | 69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处置计划﹞准字﹝2022﹞0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8 |
结束日期 | 2022-05-21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审批。 |
序号 | 70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税﹞许准字﹝2022﹞第﹝48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7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1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11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8 |
结束日期 | 2027-02-18 |
内容 | 同意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1号至10号、S3-2号及地下车库规划变更(具体详见附图),主要内容为:①1至3号、5号至10号楼层高由2.90米调整为2.95米;②5号、8号楼建筑层数减少一层;③优化1号至10号楼建筑外立面;④微调1号至10号楼建筑布局;⑤调整地下车库的布局及外轮廓。本次规划变更总建筑面积减少140.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减少227.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加86.73平方米。其它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27号)执行。变更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等须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再进行审查,最终以建设项目竣工联测联验为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性质或者用途使用建筑,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内及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规划审批真实情况进行欺诈销售。 |
序号 | 7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9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8 |
结束日期 | 2027-02-18 |
内容 | 同意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17号至21号及地下车库规划变更(具体详见附图),主要内容为:①17号、20号、21号楼层高由2.90米调整为2.95米;②优化17号至21号楼建筑外立面;③微调17号至21号楼建筑布局;④调整地下车库的布局及外轮廓。本次规划变更总建筑面积减少818.5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增加39.7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减少52.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减少806.13平方米。其它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25号)执行。变更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等须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再进行审查,最终以建设项目竣工联测联验为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性质或者用途使用建筑,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内及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规划审批真实情况进行欺诈销售。 |
序号 | 73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10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8 |
结束日期 | 2027-02-18 |
内容 | 同意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11号至16号、S1号、S2号及地下车库规划变更(具体详见附图),主要内容为:①11号、13号、14号、16号楼层高由2.90米调整为2.95米;②11号、16号楼层数减少一层;③调整14号楼物业用房的位置(物业用房建设规模不变);④调整12号楼内部布局;⑤S2号楼调整内部物业管理用房、体育中心位置和布局、调整层数、屋顶形式及优化建筑外立面;⑥优化17号至21号楼建筑外立面;⑦调整地下车库的布局及外轮廓。⑧微调11号、13号至16号楼建筑布局。本次规划变更总建筑面积减少1241.7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增加21.2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增加34.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减少1297.84平方米。其它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26号)执行。变更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等须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再进行审查,最终以建设项目竣工联测联验为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性质或者用途使用建筑,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内及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规划审批真实情况进行欺诈销售。 |
序号 | 74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青自然资规李变审字[2022]8号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8 |
结束日期 | 2027-02-18 |
内容 | 同意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22号至28号、S3-1号、S4号楼及地下车库规划变更(具体详见附图),主要内容为:①23号、24号楼层高由2.90米调整为2.95米;②优化22号至28号楼建筑外立面;③微调22号至28号楼建筑布局;④调整地下车库的布局及外轮廓。本次规划变更总建筑面积减少669.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增加166.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减少836.49平方米。其它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24号)执行。变更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等须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再进行审查,最终以建设项目竣工联测联验为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性质或者用途使用建筑,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告知购房人建设项目内及相邻地块规划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规划审批真实情况进行欺诈销售。 |
序号 | 7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2)第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6 |
结束日期 | 2027-02-16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7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人防修建方案准字〔2022〕第0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人防信息不宜公开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1-20 |
处罚类型 |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决定文书号 | 青综法罚决字(2021)第C308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当事人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九水路以南、石牛山路西、枣山路北正在建设的“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22号至28号、S3-1、S4号楼及地下车库(B-1))项目,虽然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24号)。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22号楼建至负一层封顶,建成面积为526.68平方米;25号楼已完成负一和一层施工,建成面积为502.97×2=1005.94平方米;26号楼已完成负一和一层施工,形成建筑面积为:494.07×2=988.14平方米;27号楼建至负一层封顶,建成面积为:514.01平方米;28号楼建至负一层封顶,建成面积为526.68方米。共计形成建筑面积3561.45平方米。当事人的上述建设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之规定,属违法行为。属违法建设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于9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市城市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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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715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8月1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