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3MA7F3R3H1G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十梅庵路19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青岛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3MA7F3R3H1G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田松 | 营业期限 | 2021年12月2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企业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十梅庵路19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孙宁宁 |
经理 |
宋楠楠 |
监事 |
田松 |
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日照市爱之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70万 | 2970万 |
企业法人 | 青岛十梅庵投资有限公司 | 30万 | 3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六开发资质延字﹝2025﹞第00012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5-05-16 |
结束日期 | 2028-05-16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房预字(2023)第0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李沧区开阳路77号6号楼李沧区规划六号线以北、重庆中路学校以西LC0803-304地块项目预售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青岛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9-02 |
处罚类型 | |
决定文书号 | 青建罚决字(2024)第022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青岛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将爱情?天宸万象项目与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项目开工后又于2023年8月将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消防工程与常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948382.46元,并由该单位组织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6%的罚款,即贰万叁仟陆佰玖拾元贰角玖分人民币罚款。(3948382.46元×0.6%=23690.29元) |
处罚机关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违法发包部分的工程合同价款3948382.46元,符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中“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6%的罚款”情形,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青岛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9-02 |
处罚类型 | |
决定文书号 | 青建罚决字(2024)第020号 |
处罚事由 | 青岛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将爱情?天宸万象项目与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项目开工后又于2023年12月将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精装修工程与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600000元,并由该单位组织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6%的罚款,即贰万壹仟陆佰元人民币罚款。(3600000元×0.6%=21600元) |
处罚机关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12月29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