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11MA3ETDEE21
地址:济宁市塑料助剂厂以东、胡庄村以南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11MA3ETDEE21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09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彬 | 营业期限 | 2017年11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5392 | 发照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企业地址 | 济宁市塑料助剂厂以东、胡庄村以南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毛亚东 |
财务负责人 |
王彬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郭艳楠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山东蓝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142.08万 | 27142.08万 |
企业法人 | 济宁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28249.92万 | 28249.92万 |
企业法人 | 济宁运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249.92万 | 28249.92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080801251029238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 |
许可机关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5-03-17 |
结束日期 | 2075-03-17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080801011003980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县级权限)(新设) |
许可机关 |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12-17 |
结束日期 | 2074-12-17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县级权限)(新设)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080202412030035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 |
许可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12-06 |
结束日期 | 2074-12-06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济建特消验字﹝2023﹞第00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济建特消验字﹝2023﹞第003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鲁建许公告﹝2023﹞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 |
许可机关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3-03-07 |
结束日期 | 2026-03-06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811执2354号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2024-10-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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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811执235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5-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东林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票据款1142395.97元及利息(以1142395.97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82元,减半收取计7541元,由被告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东林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8民终27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8执327号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5 | 2024-08-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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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8执32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仲裁庭作出以下裁决:(一)被申请人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C某某返还购房款997216元并支付利息损失97459.42元(计算至本裁决书作出之日,嗣后利息损失以应付款99721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9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返还款之日:(二)对申请人C某某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三)本案仲裁费用17249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C某某承担1601.84元,被申请人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承担15647.16元上述(一)(三)项合计人民币1110332.58元,由被申请人济宁蓝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C某某。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济仲裁字第62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5392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1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