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000687277590
地址:菏泽市昆明路899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0687277590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3年05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家辰 | 营业期限 | 2013年05月16日 - 2033年05月1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4300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1月26日 |
企业地址 | 菏泽市昆明路899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刘家辰 |
执行董事,经理 |
曾文秀 |
财务负责人 |
武守宝 |
监事 |
股东信息 (10)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菏泽市中达宜居置业有限公司 | 25400万人民币 | 254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刘建峰 | 25400万人民币 | 254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刘海生 | 17600万人民币 | 176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刘轩 | 17600万人民币 | 176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孙爱华 | 6000万人民币 | 6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16022026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5-05-21 |
结束日期 | 2028-07-11 |
内容 | 延续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1﹞8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许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91371700068727759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8 |
结束日期 | 2033-05-16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9-12 |
处罚类型 | 行政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菏建开罚字(2024)第3号 |
处罚事由 | 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建成商品房 |
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
处罚机关 |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47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1-13 |
处罚类型 | 未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
决定文书号 | 菏牡住建质处字(2023)第006号 |
处罚事由 | 中达逸景广场9#楼,未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
处罚内容 | 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08号令《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鲁1702执2363号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2024-09-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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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1702执236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5-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H某某与被执行人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纠纷一案,牡丹区人民法院做出(2022)鲁1702民初7019号民事判决书,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3)鲁17民终6497号民事判决书,以上判决书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H某某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1702民初701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鲁1702执2070号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2024-08-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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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1702执207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供热配套费2536008.1元、利息49600元及2023年6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2536008.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8%计算);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18742元。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1702民初113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鲁1702执恢360号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2024-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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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1702执恢36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调解,作出(2022)鲁1702民初7344号民事调解书。根据该调解书,被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1日前偿还申请人配套费1427628元及利息28000元,同时支付申请人诉讼费17111元,以上共计1472739元。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日前偿还申请人100万元、于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100万元。如被申请人任意一期未足额还款,申请人有权申请执行所有剩余款项及利息(自逾期之日起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1702民初73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鲁1702执3468号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3-08-10 | 2023-11-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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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1702执346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W某某工程款120万元,如被告菏泽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履行,被告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以省玉拱,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二月,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才解充,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代,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利率十,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十,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10GB性,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履性外,利息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号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被告,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16000元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02民初998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菏泽万浩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鲁1702执恢536号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3-11-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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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1702执恢53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5-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2022)鲁1702行审5号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1702行审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3年05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5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