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MA44GJJAX1
地址:巩义市米河镇草店村村委会106房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MA44GJJAX1 | 登记机关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虎 | 营业期限 | 2017年10月1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企业地址 | 巩义市米河镇草店村村委会106房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
主要人员 (3)
王金虎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赵国强 |
监事 |
马晗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河南象湖置业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南兴汉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河南兴汉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 9500万人民币 | 9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410190192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
开始日期 | 2022-07-19 |
结束日期 | 2025-07-19 |
内容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1执1055号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3-19 | 2024-09-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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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1执105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81民初4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1执1970号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024-08-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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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1执197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81民初225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1执1064号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3-20 | 2024-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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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1执106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81民初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1执634号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2-18 | 2024-07-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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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1执63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2-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 付 原 告 棕 榈 生 态 城 镇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质 保 金33,984.98 元并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81民初4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1执4226号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23-11-03 | 2024-04-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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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81执422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6日签订郑州正商乐活城市(西山小镇满庭芳A3区)屋面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组织施工,在合同总工期内完成“涉案满庭芳A3区屋面钢构施工合同”项下共7栋中的2栋己方义务。以上工程于2022年8月18日,经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验收,“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同意结算”;实测工程量总价为165,605.93元,扣除质保金8,280.3元,尚有157,325.63元工程款未支付,引起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河南中峰重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57,325.63元;二、原告河南中峰重工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中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446元,减半计取1,723元,原告河南中峰重工建设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1民初45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1执1471号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23-04-06 | 2023-04-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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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81执1471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429,656.51元,被告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50万元,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40万元,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40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40万元,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40万元,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完剩余的款项329,656.51元,共2,429,656.51元;二、如果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期限支付,原告可就下欠的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下欠的金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也即2023年1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款清时止;三、本案诉讼费26,556元,减半收取13,278元,原告自愿承担。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1民初4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0月1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