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396421310L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5号102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396421310L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07月03日 |
法定代表人 | 谢元成 | 营业期限 | 2014年07月03日 - 2044年07月02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9月26日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5号102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
主要人员 (2)
杨令建 |
监事 |
谢元成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5)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洛阳市广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50万人民币 | 25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南广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50万人民币 | 145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余路远 | 650万人民币 | 650万人民币 |
芜湖航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自然人股东 | 裘伟明 | 350万人民币 | 3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豫0105执恢468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5-02-11 | 2025-06-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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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豫0105执恢46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6238060.1 元及利息(利息以 5661157.095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计算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以 6238060.1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 年 7 月 11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之后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款 970784.14 元及利息(利息以 970784.14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 2022 年 12 月 206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6355 元,由原告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1225 元,由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35130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05民初350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05执5923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2024-10-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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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5执592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金劳人仲案字【2023】3528号: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M某某394359.19元。 金劳人仲案字【2023】3364号: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L某某41414.5元。 金劳人仲案字【2023】3078号: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S某某175470元。 金劳人仲案字【2023】3330号: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W某某37211.83元。 (2023)豫0105民初30288号: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56648.74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金劳人仲案字(2023)35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05执3345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2024-07-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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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5执334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Z某某与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 年 8 月 7 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解除;二、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Z某某已支付的购房定金 10000 元、维修基金 2316 元、产权登记费 550 元,共计 12866 元;三、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Z某某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46000 元;四、确认原告Z某某与第三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订的《个人一手房按揭抵押借款合同》于2023 年 7 月 28 日解除,本判决生效以后未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以银行系统计算数据为准)由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271 元,由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8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5民初302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05执4280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2024-05-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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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5执428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4-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68089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金劳人仲案字(2023)334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05执恢4334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2024-01-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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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5执恢433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0-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L某某20000 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0 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00 元,由被告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0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民终77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1729执恢466号 | 新蔡县人民法院 | 2023-09-13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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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1729执恢46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9-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共计5162000元 | ||||
执行法院 | 新蔡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蔡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729民初70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浙0683执2818号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9-22 | 2023-10-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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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浙0683执2818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9-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4550000 | ||||
执行法院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683民初453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郑州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浙0781执1549号 | 兰溪市人民法院 | 2023-08-10 | 2023-09-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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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浙0781执154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8-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浙0781民初3672号 | ||||
执行法院 | 兰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溪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781民初36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4年07月0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