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561003893Q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30号1幢1层1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561003893Q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08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军 | 营业期限 | 2010年08月1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8月03日 |
企业地址 | 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30号1幢1层1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主要人员 (3)
宋楠 |
监事 |
戴武 |
总经理 |
王海军 |
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河南景麟投资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4)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郑州招商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0% | 16000万元 |
郑州美地置业有限公司 | 51% | 510万元 |
郑州浙瓯置业有限公司 | 51% | 1020万元 |
郑州祥科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6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410158172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8 |
结束日期 | 2026-02-21 |
内容 | 二级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100561003893Q |
2 | 2019 | A级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100561003893Q |
3 | 2018 | A级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100561003893Q |
4 | 2017 | A级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100561003893Q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5)豫0108执648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5-02-13 | 2025-04-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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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豫0108执64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80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4695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11-13 | 2025-03-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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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69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1-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保金 2 386 700元,并以质保金 2 386 7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9 月 21 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质保金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质保金 2 386 700 元范围内对原告承建的“惠济美景商业中心”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三、驳回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3 531.15 元(已减半)、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13 068元、保全费 5000 元,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463.15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40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4302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10-16 | 2025-03-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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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30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0-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美枫情(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款39643.8元,并自2023年11月7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34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景麟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5.55元(已减半),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景麟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146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4696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11-13 | 2025-03-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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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69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1-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 日 内 支 付 原 告 中 天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款15243380.44 元,并以工程款 15 243 380.44 元为基数自 2024年 2 月 6 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 倍支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保金 4 867 256元,并以质保金 4 867 256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质保金付清之日止;三、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 20 110 636.44元范围内对原告承建的“麟起城二期住宅总承包工程(一标段)”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403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4697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11-13 | 2025-03-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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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697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1-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保金 2653608.71元,并以质保金 835 429.76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质保金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质保金 1 818 178.95元范围内对原告承建的“麟起城二期住宅总承包工程(一标段)”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40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3631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8-09 | 2025-01-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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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3631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天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996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22年1月28日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42.15元,原告河南天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42.15元,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600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14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3253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7-18 | 2024-12-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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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325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7-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全富塑业有限公司货款 160 780.37元,并以 160 780.37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南全富塑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824.7 元(已减半),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32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4005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9-06 | 2024-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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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00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9-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美枫情(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款936577.39元,并自2024年2月29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45二、被告河南景麟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17.89元(已减半),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景麟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158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2903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7-02 | 2024-10-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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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290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7-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材料货款 174514.8 元,并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材料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景麟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10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4043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9-11 | 2024-09-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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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04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9-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鹏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155800元及利息(利息以2155800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南鹏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19.46元,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34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豫0108执347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1-15 | 2024-07-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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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347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1-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内容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民初3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3)豫0108执6566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12-11 | 2024-05-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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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656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2-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海虹老人涂料(烟台)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206 887.83 元,并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按照年利率 5.175%支付利息至履约保证金返还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海虹老人涂料(烟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481.5 元(已减半),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2455 元,原告海虹老人涂料(烟台)有限公司负担 26.5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63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3)豫0108执5376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2024-01-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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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537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0-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维保费272506元及损失;被执行人支付维保费10万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23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3)豫0108执6166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0 | 2024-01-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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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616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 内 支 付 原 告 河 南 景 程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款671334.7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下欠671334.79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1日立案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南景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 6270 元,由原告河南景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1013.32 元,由被告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5256.68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602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郑州美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省份 | 河南 |
列入原因 |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
列入时间 | 2023-11-09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4-02-02 |
做出决定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8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