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8MA9G58W86R
地址:河南省中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天河路东与新苑路北11号锦艺四季城营销中心206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8MA9G58W86R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法定代表人 | 韩玉奎 | 营业期限 | 2020年12月11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中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天河路东与新苑路北11号锦艺四季城营销中心206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主要人员 (9)
丁磊 |
董事 |
冯亚博 |
监事 |
廖富阔 |
财务负责人 |
张智勇 |
董事 |
王亚杰 |
董事 |
胡海洋 |
董事 |
赵梦婷 |
监事 |
赵磊 |
董事长 |
韩玉奎 |
总经理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河南锦轩置业有限公司 | 24500万人民币 | 245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南锦轩置业有限公司 | 24500万人民币 | 245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郑州兴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5500万人民币 | 255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郑州兴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5500万人民币 | 25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X1-1856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10-15 |
结束日期 | 2024-10-22 |
内容 | 准予取得城镇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许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惠济税)许准字﹝2024﹞第(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5-1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惠济税)许准字﹝2022﹞第(14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制作日期:2022-04-24;文书字轨:(惠济税)许准字﹝2022﹞第(14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惠农水行政(2022)第02号决定书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20 |
内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惠农水行政(2022)第03号决定书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20 |
内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惠农水行政(2022)第04号决定书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27-04-20 |
内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惠济税)许准字﹝2022﹞第(11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郑建消审字﹝2022﹞第002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岸麓园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0-09 |
处罚类型 | |
决定文书号 | 郑城综罚决字(2023)第2353003号 |
处罚事由 | 惠济区滨河路北、鲁河路西开工建设的和岸溪园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叁拾柒万贰仟贰佰柒拾玖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3-07 |
处罚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 |
决定文书号 | 郑城综罚决字(2022)第2125001号 |
处罚事由 | 惠济区滨河路北、鲁河路西和岸麓园4号楼,未依法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未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情况下擅自施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项、第五十七条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项、第五十七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08执2053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5-09 | 2024-11-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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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205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松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224376.44元;二、驳回被告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8.27元(已减半),由被告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333元,原告河南松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75.2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4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则不再执行。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189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8执6479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 2024-05-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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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647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2-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河南指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费 110076.32 元,被告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完毕,原告不再要求被告支付利息;二、如被告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可申请法院对被告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利息(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自 2023年 8 月 16 日(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三、诉讼费减半收取后为 1311 元,由被告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原告河南指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预交后,被告于支付前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诉前调书75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8执4418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08-23 | 2023-09-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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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441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8-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三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 139688.4 元、违约金1005.76 元,并以未付服务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747.55 元(已减半),原告预缴纳了 1788.71元。由原告公司负担 208.55 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1539 元。退回原告公司 41.16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17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河南锦金贝置业有限公司 |
省份 | 河南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2-09-29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2-12-30 |
做出决定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12月11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