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3580337899C
地址:新密市东大街东段南侧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3580337899C | 登记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1年08月12日 |
法定代表人 | 楚广建 | 营业期限 | 2011年08月12日 - 2021年08月1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4 | 发照日期 | 2017年03月27日 |
企业地址 | 新密市东大街东段南侧 | ||
经营范围 | 新农村基础设施施工建设;现代化农业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
主要人员 (2)
楚广建 |
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 |
楚营伟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窦艳忠 | - | - |
自然人股东 | 窦艳忠 | 10003.8万人民币 | 10003.8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郑州昌森置业有限公司 | 42% | 420万元 |
河南厚海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豫A08242(2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0 |
内容 | 允许登记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豫A08244(2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0 |
内容 | 允许登记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豫A08241(2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0 |
内容 | 允许登记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豫A08243(2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0 |
内容 | 允许登记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3执1334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4-03-13 | 2024-07-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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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3执133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生效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3民初85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3执309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4-01-11 | 2024-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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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3执30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84 939.54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本金 84 939.54 元为基数,自 2018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 2 倍计算,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 倍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C某某在抽逃出资 3000 万元范围内对被告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3民初717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3执4830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3-09-12 | 2023-10-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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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83执483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9-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生效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3民初52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3执2037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3-04-13 | 2023-05-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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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83执2037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H某某与被告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7 日解除;二、被告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H某某购房款 376 374 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85%从 2017 年 4 月 15 日起计付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3民初93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02执3745号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2022-08-01 | 2022-09-0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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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豫0102执374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8-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02民初53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3执1005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2-03-01 | 2022-07-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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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豫0183执100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3-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泰森置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强制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强制被申请人泰森置业向申请人支付应返还的购房款150419元,并支付利息,强制泰森置业向申请人支付贷款本息74211.2元,强制被申请人泰森置业向申请人支付诉讼费4328元,本案执行费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3民初807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3执2648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2-06-09 | 2022-07-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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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豫0183执264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3民初1037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2021)豫0183执恢1223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1-10-20 | 2022-05-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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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1)豫0183执恢122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0,000元,利息1,560,000元(算至2020年7月2日),共计26,560,000元,以后利息和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兆吉置业有限公司抵押的58套房产(抵押权证号为:豫(2019)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905号)在抵押权限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F某某、X某某、C某某、L某某、C某某、F某某、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C某某、D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以上抵押人、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4,600.00元,减半收取计87,300.00元,由被告郑州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F某某、X某某、C某某、L某某、C某某、F某某、河南兆吉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C某某、D某某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3执420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郑州泰森置业有限公司 |
省份 | 河南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4-11-02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4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08月1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