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4MA485NFA9Y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郑新路与祥安路交汇处西300米法兰原著32号楼2单元102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4MA485NFA9Y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04月07日 |
法定代表人 | 雷金凤 | 营业期限 | 2020年04月0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郑新路与祥安路交汇处西300米法兰原著32号楼2单元102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主要人员 (5)
刘云珊 |
董事 |
孟德龙 |
监事 |
张洋 |
董事 |
雷金凤 |
总经理,董事,董事长 |
高飞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郑州市塘鑫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郑州市塘鑫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4执3839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4-05-14 | 2024-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豫0184执383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4民初797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526执6556号 | 滑县人民法院 | 2023-11-22 | 2024-05-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526执655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退还原告H某某购房款20200元。 | ||||
执行法院 | 滑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滑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526民初72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4执358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4-01-12 | 2024-01-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豫0184执35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4诉前调书9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4执8245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11-23 | 2023-12-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84执824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4民初800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4执7619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10-27 | 2023-12-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84执761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0-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4民初32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4执7736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11-02 | 2023-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84执773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4民初1498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4执3758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05-19 | 2023-06-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84执375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河南云裕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郑州139亩项目一期及示范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及(郑州雍锦澜庭项目二期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云裕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419,384.07元及利息(以8,419,384.07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12-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河南云裕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736元,减半收取计35,368元,由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4民初59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4执2954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04-19 | 2023-06-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84执295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更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佣金769 933.21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769 933.2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2月2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郑州更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750元,由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84民初179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84执2475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3-03-29 | 2023-05-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84执247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3-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4民初1407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7513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11-09 | 2022-12-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751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1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唯之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服务费74911元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标准自2022年8月3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河南唯之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8元,由原告河南唯之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25元,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813元。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4民初94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7509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11-09 | 2022-12-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750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1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4民初79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6096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08-22 | 2022-10-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609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8-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4民初85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1590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03-09 | 2022-06-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159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3-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下欠河南亚森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佣金199173.52元,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自愿定于2022年2月25日前支付完毕。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4民初106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1539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03-07 | 2022-06-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153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3-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调解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4民初1085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1703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03-17 | 2022-06-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170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3-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84民初1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2)豫0184执2953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2-04-28 | 2022-06-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豫0184执295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4-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21年11月29日,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费用、管理费、税费共计81 000元,自愿定于2022年2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二、如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则被告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2022年2月25日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向原告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 三、原告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就本案其他双方无争议。 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914元,减半收取957元,被告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定于2022年2月25日前支付完毕)。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4民初101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1)豫0184执7038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1-12-14 | 2022-0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1)豫0184执703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4民初105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033.58 | 0.0 |
2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房产税 | 241350.07 | 18565.39 |
3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印花税 | 12144.2 | 0.0 |
4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702580.14 | 207890.78 |
5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土地增值税 | 190572.46 | 0.0 |
6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教育费附加 | 10820.15 | 0.0 |
7 | 郑州市塬铭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1 | 地方教育附加 | 7213.44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4月07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