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711268003W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225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0711268003W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1998年04月24日 |
法定代表人 | 安顺义 | 营业期限 | 1998年04月24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7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企业地址 | 南阳市工业路225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建材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
主要人员 (2)
乔相辉 |
监事 |
安顺义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孙群堤 | - | - | |
自然人股东 | 安顺义 | 6925万人民币 | 6925万人民币 |
河南兴达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自然人股东 | 秦保玉 | 75万人民币 | 75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5)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达卧龙苑售房部 |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达花园售房中心 |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分公司 |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城市广场销售中心 |
企业对外关系 (9)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河南维都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5625万元 |
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郑州瑞嘉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中牟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圳达房地产(郑州)有限公司 | 50% | 5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建开企[2011]1117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3-10-12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2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阳市水利局 |
开始日期 | 2025-01-01 |
结束日期 | 2029-12-31 |
内容 | 准予延续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2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1303711268003 |
2 | 2021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1303711268003 |
3 | 2020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1300711268003W |
4 | 2019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1300711268003W |
5 | 2018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1300711268003W |
6 | 2017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1300711268003W |
7 | 2016 | A级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1300711268003W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5490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9-14 | 2024-09-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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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22执549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9-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22民初116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4679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8-12 | 2024-08-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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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22执467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8-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D某某与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ZM19004976862)及附件、《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于2024年4月10日解除;二、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D某某购房首付款508,887元及利息(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D某某已付贷款本息共计307,223.66元;四、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D某某维修基金10,308元及利息(以10,308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五、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D某某契税损失23,241.43元;六、原告D某某与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解除;七、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偿还上述《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Z02P10120190077)项下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核算为准);八、被告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九、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22民初30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4644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8-08 | 2024-08-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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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22执464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8-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22民初47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4591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8-06 | 2024-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豫0122执4591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8-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22民初3496号之一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2657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2024-06-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豫0122执2657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22民初116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3181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6-03 | 2024-06-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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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22执3181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6-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L某某与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ZM19005142702)及附件于2024年4月1日解除;二、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购房首付款250,778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12,776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18,002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维修基金10,093元及利息(以10,093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原告L某某与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郑州市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解除;五、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L某某已付贷款本息共计349,509.2元;六、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偿还上述《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Z02P10120190205)项下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核算为准);七、被告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中牟名望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八、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22民初349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2250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4-12 | 2024-04-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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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22执225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4-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22民初10685号之一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0122执594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4-01-24 | 2024-0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豫0122执59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1-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内容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民终47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22执8869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3-12-27 | 2024-01-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22执886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2-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内容。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民终4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22执8592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3-12-13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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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22执859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2-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内容。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民终4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22执8214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3-12-01 | 2023-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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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22执821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22民初62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恢2182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4-13 | 2023-12-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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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恢218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91民初2902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402执2259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2023-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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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402执225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36980元及利息。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402民初21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22执7196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3-10-19 | 2023-11-0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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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22执7196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0-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22民初4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402执589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2023-05-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402执58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2-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15364936.31元及利息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402民初12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南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豫0122执6979号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22-12-02 | 2023-01-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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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豫0122执697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2-12-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盘结束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22民初49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8年04月24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