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MA46763G4K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售楼部二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MA46763G4K | 登记机关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12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东升 | 营业期限 | 2018年12月2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售楼部二楼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主要人员 (3)
李东升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都海宽 |
监事 |
陈飞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河南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河南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息县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淮滨县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5% | 650万元 |
淮滨县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潢川县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 | 700万元 |
潢川县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1526执1211号 | 潢川县人民法院 | 2024-04-22 | 2024-10-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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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1526执1211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4-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潢川县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同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佣金144359.76 元及利息(以 144359.76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2 月 8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间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潢川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一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1526民初667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豫1528执680号 | 息县人民法院 | 2024-03-14 | 2024-07-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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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1528执68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厚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4762元及利息(以144762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29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息县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河南厚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39962元内向原告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责任;三、被告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第二项判决内容承-12-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2260元,减半收取计6130元,保全费4770元,合计10600元,由原告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786元,由被告河南厚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息县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81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息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息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1528民初739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6075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 2024-03-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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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1607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2293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信阳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2365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2023-12-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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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1236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9-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91民初267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12月2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