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5341649XA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17号拜赞庭小区会所3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5341649XA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3年09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军 | 营业期限 | 2003年09月1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38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企业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17号拜赞庭小区会所3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主要人员 (1)
李小军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奥山煜行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 21420万人民币 | 21420万人民币 |
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 | 奥山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 2380万人民币 | 2380万人民币 |
奥山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邬剑刚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59)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成都奥卓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成都奥文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成都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5555万元 |
成都奥本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成都奥泰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5)鄂0114执505号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2025-01-26 | 2025-07-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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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鄂0114执505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5-01-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汉瑞兆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J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4454元;二、被告奥山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J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J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23元,减半收取1811.5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905.5元,被告武汉瑞兆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奥山置业有限公司负担90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并可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鄂0114民初51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5)鄂0114执415号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2025-01-20 | 2025-05-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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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鄂0114执415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5-01-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汉瑞兆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即以958468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从2022年8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二、被告奥山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Z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6元,减半收取288元,由被告武汉瑞兆置业有限公司、奥山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114民初444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沪0120执2182号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2024-04-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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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20执2182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3-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奥山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二、被告上海奥山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三、被告奥山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奥山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奉贤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20民初95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20执恢719号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6-01 | 2023-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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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20执恢719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6-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209,450.00元。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奉劳人仲 | ||||
执行依据文号 | 奉劳人仲(2021)办字第24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20执恢718号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6-01 | 2023-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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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20执恢718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6-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33000元。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劳人仲 | ||||
执行依据文号 | 青劳人仲(2022)办字第28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3674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3-04-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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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3674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3-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奥山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2020年绩效工资税后共计273,499.58元;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不包含不处理部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8民初145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3年09月1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