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0001590T
地址:武昌区翠柳村特一号东湖山庄第46栋别墅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300001590T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日期 | 1992年12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邵光顺 | 营业期限 | 1992年12月1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4360 | 发照日期 | 2014年07月22日 |
企业地址 | 武昌区翠柳村特一号东湖山庄第46栋别墅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二级);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计算机配件、文化办公机械及耗材、五金交电零售兼批发;钢材、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百货、纺织品零售兼批发;黄金珠宝饰品零售;提供劳务服务;建筑机械租赁。 |
主要人员 (10)
任明 |
董事 |
李水旺 |
董事 |
汤双红 |
财务负责人 |
王瑾 |
监事 |
程力 |
董事 |
范军 |
董事 |
邱福生 |
监事 |
邵光顺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马慧琳 |
董事 |
高红兵 |
董事 |
股东信息 (98)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武汉利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8万元人民币 | 108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大兴房地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8万元人民币 | 108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大兴房地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8万元人民币 | 108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市住宅开发公司 | 54万元人民币 | 54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扬子房产实业公司 | 54万元人民币 | 54万元人民币 |
分支机构 (8)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中心 | 雷永胜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任明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 邱 杉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通贸易分公司 | 邵光华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代理咨询分公司 | 肖汉昌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源物资贸易分公司 | 贾峰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吉滤清器制造分公司 | 晏凯 |
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泰珠宝首饰分公司 | 范军 |
企业对外关系 (8)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北海顺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 | 1500万元 |
武汉市环利租赁有限公司 | 51% | 61万元 |
武汉顺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5% | 950万元 |
武汉市鑫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1% | 61万元 |
武汉市裕丰达商贸有限公司 | 51% | 61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鄂A99589(2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许可机关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2024-03-2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0889210-20240322-03240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36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2年12月19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