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MA49LY2N0E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1栋4层7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00MA49LY2N0E | 登记机关 |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方伟明 | 营业期限 | 2020年11月2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企业地址 | 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1栋4层7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新建房屋买卖代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吴满满 |
董事 |
方伟明 |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
方卓 |
董事 |
郑关森 |
经理 |
齐志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襄阳中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内资合伙企业 | 武汉朗明睿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400万元人民币 | 4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湖北昂内中泰商贸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暂 | 鄂房开暂[2021]145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1-07-06 | - 2022-07-06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襄审批预售﹝2024﹞3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4-10-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普通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襄审批预售﹝2024﹞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普通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普通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襄审批预售﹝202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普通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普通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5-04 |
处罚类型 | 其他违法 |
决定文书号 | 襄税稽罚(2023)4号 |
处罚事由 | 其他违法 |
处罚内容 | (一)违法行为性质1.你单位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8,094.22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应扣未扣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2.你单位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267.89元(在检查期间已补扣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第十一条第一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第一款“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第十九条“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之规定,你单位对于员工的综合所得负有预扣预缴义务。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应扣未扣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二)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81,362.11元,拟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40,681.06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增值税 | 606970.29 | 285891.47 |
2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487.92 | 20012.4 |
3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房产税 | 76330.8 | 19082.7 |
4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印花税 | 7936.67 | 3974.63 |
5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67445.8 | 66861.45 |
6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土地增值税 | 298135.73 | 127963.97 |
7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教育费附加 | 18209.11 | 8576.74 |
8 | 襄阳信达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4-14 | 地方教育附加 | 12139.41 | 5717.83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11月20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