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7MA499D592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连通港路5号弘阳印月府20号楼、S3号商业2层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07MA499D592D | 登记机关 | 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6月03日 |
| 法定代表人 | 刘佳城 | 营业期限 | 2019年06月03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
| 企业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连通港路5号弘阳印月府20号楼、S3号商业2层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业投资;房屋租赁;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主要人员 (2)
| 刘佳城 |
| 经理,执行董事 |
| 曹娜 |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6)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武汉新城创置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 企业法人 | 武汉新力汇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00万元人民币 | 25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郑州阳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00万人民币 | 2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常州弘阳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 2500万元人民币 | 25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上海略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500万人民币 | 2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核字第襄阳(2024)00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1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公园1873(32号地块)(原悦隽公馆一期)建设项目(2#、3#、4#、12#楼)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字第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襄州区行政审批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7 |
| 结束日期 | 2029-06-26 |
| 内容 | 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 序号 | 3 |
| 许可文件编号 | 襄州建消验字﹝2024﹞第0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公园1873二期消防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
| 序号 | 4 |
| 许可文件编号 | 襄建许字第(2024)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2 |
| 结束日期 | 2025-04-01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报建的襄阳弘阳公园1873项目北地块绿化项目按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建设绿地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06-30 |
| 处罚类型 | 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应扣未扣税款 |
| 决定文书号 | 襄税一稽罚(2025)12号 |
| 处罚事由 | 财务总监陈聪在未实际入住长沙祖旺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与谷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九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下,接受上述三家公司开具的4张住宿费发票;支付员工房补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处罚内容 | 对接受虚开发票行为处50,000.00元的;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560.00元的行为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80.00元。 |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3年第5号)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鄂0607执4139号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2025-08-28 | 2026-02-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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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鄂0607执4139号 | ||||
| 省份 | 湖北 | ||||
| 立案日期 | 2025-08-28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9日作出(2024)鄂0607民初100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货款147304.9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6825.75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前述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未按判决内容履行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鄂0607民初1001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鄂0607执3907号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2025-08-13 | 2026-0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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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鄂0607执3907号 | ||||
| 省份 | 湖北 | ||||
| 立案日期 | 2025-08-13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与被告L某某、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于2025年5月9日提前到期;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借款本金659975.71元及截至2025年3月28日的利息21561元、罚息261.16元、复利478.32元合计682276.19元,并自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按5年期以上LPR减20bp的利率标准分别支付以所欠本金659975.71元为基数计算的利息、以所欠利息为基数计算的复利,自2025年5月10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按5年期以上LPR减20bp基础上上浮50%的利率标准分别支付以所欠本金659975.71元为基数计算的罚息、以所欠利息为基数计算的复利(利率标准对应借款发放日每12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三、被告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判决确定的被告L某某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追偿。四、被告L某某、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财产保全费3820元。被告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追偿。五、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72元,减半收取5336元,由被告L某某、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鄂0607民初5077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鄂0607执4098号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2025-08-26 | 2025-12-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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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鄂0607执4098号 | ||||
| 省份 | 湖北 | ||||
| 立案日期 | 2025-08-2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电老虎电气有限公司货款45570.77元,并承担以45570.77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该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5元,由襄阳新城悦隆房地产开发有-5-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以及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鄂0607民初270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6月0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7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