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700695137133Y
地址:鄂州市葛店镇316国道张铁村段北一排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700695137133Y | 登记机关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9年11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孙国军 | 营业期限 | 2009年11月1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33 | 发照日期 | 2021年04月16日 |
企业地址 | 鄂州市葛店镇316国道张铁村段北一排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装卸装璜、水电安装;园林绿化;给排水管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8)
向东琴 |
监事会主席 |
喻丹阳 |
董事 |
孙国军 |
董事长,经理 |
廖春华 |
董事 |
胡莉 |
监事 |
胡赢 |
董事 |
董罗兵 |
监事 |
虢向阳 |
董事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武汉市爱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233.11万元人民币 | 2233.11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市爱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233.11万 | 2233.11万 |
企业法人 | 武汉清华巅峰置地有限公司 | 733.26万元人民币 | 733.26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清华巅峰置地有限公司 | 733.26万 | 733.26万 |
企业法人 | 武汉卓洋置地有限公司 | 366.63万元人民币 | 366.63万元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630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2024-09-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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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630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5-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武汉市诚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161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以161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标准计算,自2019年5月16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02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初184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26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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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267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6一、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湖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58000元及利息37973元,以上金额合计1095973元;2023年6月29日以后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湖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398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332元,由原告湖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初18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276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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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276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P某某与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解除原告P某某、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编号:A:01811002382019一手贷0000486)。三、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P某某己交购房首付款174095元。四、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P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金26577.52元,利息120102.70元,本息共计146680.22元(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7日);如果自2022年12月27日之后原告继续偿还了贷款本息,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向原告P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息(以贷款银行明细为准)。五、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P某某返还已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772元。六、原告P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按提前还款金额支付一个月借款利息的违约金。七、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结清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贷款利息(以贷款银行实际结算明细为准)。八、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9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机关撤销备案,原告P某某协助办理。九、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032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1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27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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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277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L某某与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9二、解除原告L某某、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编号:A:01811002382019一手贷0000576)。三、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己交购房首付款165498元。四、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金22620.23元,利息104458.33元,本息共计127078.56元(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2年7月27日);如果自2022年7月27日之后原告继续偿还了贷款本息,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向原告L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息(以贷款银行明细为准)。五、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L某某返还已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772元。六、原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按提前还款金额支付一个月借款利息的违约金。七、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结清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贷款利息(以贷款银行实际结算明细为准)。八、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机关撤销备案,原告L某某协助办理。九、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10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980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17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282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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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282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L某某与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解除原告L某某、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编号:ABC[2019]5006-1)。三、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己交购房首付款169187元。四、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金19672.35元,利息91456.79元,本息共计111129.14元(自2020年9月20日至2023年1月9日);如果自2023年1月9日之后原告继续偿还了贷款本息,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向原告L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息(以贷款银行明细为准)。五、原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按提前还款金额支付一个月借款利息的违约金。六、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结清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贷款利息(以贷款银行实际结算明细为准)。七、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9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机关撤销备案,原告L某某协助办理。八、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724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1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281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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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281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Y某某与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解除原告Y某某、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合同编号:420116208-2012-2019)。三、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Y某某己交购房首付款248712元。四、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Y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金15231.05元,利息66865.37元,本息共计82096.42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2日);如果自2023年1月2日之后原告继续偿还了贷款本息,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向原告Y某某支付己偿还的贷款本息(以贷款银行明细为准)。五、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Y某某返还已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772元。六、原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按提前还款金额支付一个9月借款利息的违约金。七、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结清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贷款利息(以贷款银行实际结算明细为准)。八、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机关撤销备案,原告Y某某协助办理。九、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680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17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336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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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336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武汉市三友汇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596.4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4596.4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加计50%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计算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4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95元,由被告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初13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鄂0703执93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2024-04-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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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703执9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322576.39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1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138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2024-02-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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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1387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0-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379939.05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初68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698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6-07 | 2023-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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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698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6-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1078894.44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14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1031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8-04 | 2023-10-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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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1031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8-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875406.36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初3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612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5-29 | 2023-10-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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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612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385000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终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711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2023-10-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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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711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6-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1000000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703民初1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753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6-19 | 2023-10-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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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75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6-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360401.81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17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713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2023-10-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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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71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6-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621564.88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146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278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3-08-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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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278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3-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648264.72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3民初20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27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3-08-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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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277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3-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652394.47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3民初20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279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3-08-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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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279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3-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649256.91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3民初20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鄂0703执30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1-04 | 2023-04-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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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703执30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1-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5015600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督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4执2328号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2022-10-19 | 2023-04-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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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4执2328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10-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78119.55元,及利息15625.70元(算至2020年8月31日,后期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对H某某提供抵押的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光谷印象8-2-3102房产及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H某某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06.00元,减半收取计4353.00元,保全费2920.00元,合计7273.00元,由H某某、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4民初210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974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9-19 | 2022-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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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974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9-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6620.8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10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599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6-07 | 2022-11-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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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599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136105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1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601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6-07 | 2022-11-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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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601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5025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2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600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6-07 | 2022-11-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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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600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5025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703民初2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594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6-06 | 2022-11-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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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594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291203.45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3民初20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593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6-06 | 2022-11-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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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59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287661.23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3民初20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鄂0703执592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2-06-06 | 2022-11-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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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鄂0703执592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标的281953.67元。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703民初20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17 | 印花税 | 1261.97 | 0.0 |
2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17 | 房产税 | 96012.0 | 0.0 |
3 | 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1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610279.62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333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9年11月1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