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泓正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26074065472U
地址:蕲春县十里铺村瑞锦东城小区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黄冈泓正泰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26074065472U | 登记机关 |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3年07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伟 | 营业期限 | 2013年07月1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3月25日 |
企业地址 | 蕲春县十里铺村瑞锦东城小区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人员 (3)
李国伟 |
经理 |
江霞 |
执行董事 |
董昭 |
监事 |
股东信息 (7)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武汉市跃翔力创置业有限公司 | - | - |
曾青春 | - | - | |
江波 | - | - | |
王忠芳 | - | - | |
邱友邻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4211261901150113—SX—018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04-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瑞锦东城一期(2#—10#楼住宅楼,2#商业楼,2#、3#、4#、配电房、门楼及7#、8#楼地下室)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核字第4211262023000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
许可机关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瑞锦东城项目二期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蕲城管局准许字[2023]40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19 |
结束日期 | 2024-04-19 |
内容 | 黄冈泓正泰置业有限公司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的行政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黄冈泓正泰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0-08 |
处罚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蕲春市监处罚(2023)361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为促进瑞锦东城二期楼盘销售,当事人进行了如下广告宣传:1、2023年端午节蕲州龙舟赛期间,请派单阿姨派发楼盘销售广告单页进行宣传,广告内容为“瑞锦东城2期,现房,零首付,月供1880元起,入住精装大三房,精装10万全赠送,房屋+装修一步到位,建筑面积107-138m2三房四房,火爆热销中,电话7223000,项目地址蕲春大道.第三实验中学前500米”,规格为28cm×42cm;派单阿姨并将上述派发的宣传单张贴在县财政局对面一居民楼两面墙体上。2、2023年1月—2023年8月30日,在其售楼部外面的置物架上贴有一幅广告宣传海报,广告内容为“瑞锦东城,精装修现房0首府月供1880,入住大三房,建筑面积107—138m2,三房四房火爆热销中”等内容,规格为1600cm×1800cm。3、2023年1月—2023年8月30日,在微信公众号“瑞锦东城”上宣传“心动了!瑞锦东城二期实景现房花园洋房零首付,超划算!抢!零首付助你轻松置业”等内容,【在售楼栋】栏有“一期已售罄,二期11#至19#火爆热销中”等文字,【便捷交通】栏有“项目近邻麻阳高速、蕲嘉高速出门即是3路瑞锦东城公交车站点蕲春高铁南站出仅需15分钟咫尺繁华万象,拥抱便捷生活自带1太沉浸式风情商业街现餐饮、超市、舞蹈机构等均持已开业”等内容。上述广告中提到的“零首付”“精装10万全赠送”“一期已售罄”证明材料和制作广告费用相关凭证,当事人未能提供。经对当事人询问及查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文号:建房【2017】215号)等资料,故没有零首付的行为;当事人自述每套房屋装修费8万至10万不等,且装修的房屋比未装修的房屋单价高出许多,并非赠送,其在销售的过程中并未遵守上述““零首付”“精装10万全赠送””承诺。其一期尚有8套房子未售出,并非已售罄,“一期已售罄”为虚假内容。本局于2023年6月26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2023年8月30日当事人删除了公众号上涉嫌违规的广告内容及更换了置物架广告内容。另查明,上述纸质广告当事人自述系县医药港王海打字室打印制作,费用共计100元。该广告经营者不属于本单位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6日,已将广告经营者移交给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处。当事人为促进瑞锦东城二期楼盘销售采取了多种广告宣传方式,且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广告宣传费用凭证,上述100元广告费用无法确定是否是当事人制作广告时产生的全部费用 |
处罚内容 |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广告宣传海报和公众号上宣传的“精装10万全赠送,房屋+装修一步到位”未明示赠送的期限和方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广告未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的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广告宣传海报和公众号上宣传“零首付”“一期已售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广告宣传海报和公众号上宣传的“项目地址蕲春大道.第三实验中学前500米”和“公司项目近邻麻阳高速、蕲嘉高速出门即是3路瑞锦东城公交车站点蕲春高铁南站出仅需15分钟咫尺繁华万象”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构成了发布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商品房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因当事人上述行为为同一房地产不同广告形式的违法广告行为,本局拟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按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予处罚。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积极整改,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为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到实处,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30000.00元(叁万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其他,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3年07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