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金字山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2823588218050R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32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巴东县金字山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23588218050R | 登记机关 | 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2年01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清 | 营业期限 | 2012年01月13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13年06月21日 |
企业地址 | 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32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投资管理,建材销售,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主要人员 (2)
张伟清 |
执行董事 |
陈维华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湖北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00万 | 3500万 |
自然人股东 | 张伟清 | 1500万 | 150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422823202412250101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4-12-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核发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巴税)许变准字﹝2023﹞第(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巴东县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一百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巴税)许准字﹝2023﹞第(28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巴东县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3年8月7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3年8月7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巴东县金字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0581执724号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2023-07-06 | 2023-12-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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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581执724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宜昌市景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向江苏省华建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价款18647900元,检测费40000元、外包 配合费30000元、临时设施补偿费用200000元,合计18917900 万元,并自2014年9月1日起,以12930000元为基数,按照 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 日;自2015年12月20日起,以5987900元为基数,按照人民 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三、宜昌市景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退还江苏省华建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000000元,并自2014年9月1日起, 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 四倍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2014年12月1日起, 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 四倍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宜昌市景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向江苏省华建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赔偿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停工损失 5554629.22元。 五、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承建的宜昌市景源 酒店主体工程一至十层在本判决第二项确认的工程款18647900 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权。在宜昌市景源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不按本判决履行工程欠款给付义务时,江苏省华 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前述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 偿。 本案受理费226673元(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预 交),由宜昌市景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0000元,由江苏 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6673元。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已预交而应由宜昌市景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的费 用部分,由宜昌市景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履行本判决所确定 的给付义务时一并转付给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宜昌中民二初字第000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巴东县金字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5-01-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164.87 | 0.0 |
2 | 巴东县金字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5-01-22 | 印花税 | 6.83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2年01月1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