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6MA4949YM5F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天门新城嘉华御景湾(十七号楼)115铺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6MA4949YM5F | 登记机关 |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05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孟亚辉 | 营业期限 | 2018年05月2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企业地址 | 湖北省天门市天门新城嘉华御景湾(十七号楼)115铺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得涉及金融、证券、基金、期货类、投融资类信息);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建筑装饰工程;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与住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主要人员 (3)
华添添 |
监事 |
孟亚辉 |
经理,董事 |
魏锋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武汉厚坤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 | 鄂房开[2022]R20001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2-01-26 | - 2022-03-15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8-09 |
处罚类型 | 其他违法 |
决定文书号 | 天税稽罚(2024)6号 |
处罚事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公司2018年11月份10105号凭证号与12月份10311号凭证号合计股本20000000元,资本公积10535000元,企业仅申报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公司2018年11月份10105号凭证号与12月份10311号凭证号合计股本20000000元,资本公积10535000元,企业仅申报资金账簿计税依据10000000元;对签订的天门项目-建安工程类、及售楼处设计合同、产权转移数据合同未足额申报印花税,对你公司2018-2022年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资金账簿”、“产权转移书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2018年偷税金额占当年总额的0.14%,处少缴印花税税款13,160.1元50%的罚款6,580.05元;2019年偷税金额占当年总额的0.13%,处少缴印花税税款17,086.3元50%的罚款8,543.15元;2020年偷税金额占当年总额的0.04%,处少缴印花税税款6,098.6元50%的罚款3,049.30元;2022年偷税金额占当年总额的0.24%,处少缴印花税税款14,291.2元50%的罚款7,145.60元;罚款合计金额25,318.10元。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2543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11-16 | 2024-04-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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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254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1-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返还购房意向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1日起,按年利率3.7%计算至偿清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44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2134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10-07 | 2024-04-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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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2134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0-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汉圣象木业有限公司货款476356.41元并承担逾期利息(其中以438092.4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从2021年7月1日起;以3826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从2023年5月1日起,均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25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1943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8-29 | 2023-12-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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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194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8-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中韬华益税务师事务(湖北)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250000元;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23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2025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9-06 | 2023-12-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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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2025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9-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北永和安门业有限公司货款309152.95元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其中以27830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从2022年2月5日起;以30843.5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从2023年4月21日起,均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湖北永和安门业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000元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以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从2022年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30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1342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5-31 | 2023-11-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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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1342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5-3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武 汉永坚智城建设有限公司71626.7元质保金及延迟付款利息(以 71626.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12月3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107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975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4-19 | 2023-09-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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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975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原告亚龙建筑装饰湖北有限公司工程款及质保金 2180291.9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859823.01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3.7%的标准,自2021年12月24日起计算至工程款付清 为止;以320468.9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的标准,自2022 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质保金付清为止);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3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1196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3-09-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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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1196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 原告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24496.39 元质保金及违约金(以124496.3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12月30 日起计算至质保金清偿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9006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恢255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4-03 | 2023-09-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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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恢255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付A某某首付款4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6月30日起,以4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9%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A某某违约金9800元;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9006民初46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694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3-13 | 2023-09-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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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694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3-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2894.82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462894.8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12月29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武汉厚坤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9006民初51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570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3-01 | 2023-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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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570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3-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造价款178172.11元;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9006民初49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9006执433号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3-02-20 | 2023-08-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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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9006执433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上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门市天城水务有限公司工程款762387.9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85%为标准,以工程款762387.9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9006民初380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5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