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3MA4QH99U8H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济开发区伊莱克斯大道18号长沙远航企业广场C栋102房(集群注册)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3MA4QH99U8H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05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中 | 营业期限 | 2019年05月27日 - 2069年05月2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企业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济开发区伊莱克斯大道18号长沙远航企业广场C栋102房(集群注册)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王志中 |
经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长沙弘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长沙弘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天心)登字﹝2022﹞第4609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登记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20712_430103_S38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1 |
结束日期 | 2023-07-11 |
内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_准予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301012021106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6 |
结束日期 | 2023-04-05 |
内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昕悦府3栋;建设位置: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与豹山路西北角;建设规模:1857.55平方米。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301012021106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6 |
结束日期 | 2023-04-05 |
内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昕悦府1-2栋及垃圾房;建设位置: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与豹山路西北角;建设规模:27007.22平方米。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220414_430101_70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长沙市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2-03-08 |
结束日期 | 2023-03-04 |
内容 | 易地建设费变更审批_准予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103执8560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8-09 | 2024-10-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湘0103执8560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方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5 944元; 二、驳回原告F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98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1145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103执5681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湘0103执5681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P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 377元; 二、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P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 000元; 三、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376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59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103执5679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湘0103执5679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 330元; 二、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 000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331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59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103执5680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湘0103执5680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利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 053元; 二、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利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 000元; 三、驳回原告曾利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375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59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103执5668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湘0103执5668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T某某、T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 307元; 二、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T某某、T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 000元; 三、驳回原告T某某、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330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62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103执5682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湘0103执5682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Y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 888元; 二、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Y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 000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327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59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103执2847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6-27 | 2023-10-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湘0103执2847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6-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 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X某某购房款666 488元; 二、 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利息(以购房款666 488元为基数,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计算至购房款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 662元,减半收取5331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03民初9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103执398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2023-03-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湘0103执398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沙市维旭礼品设计有限公司给付汇票金额90 290.41元及利息,其中利息以汇票金额90 290.41元为基数,按同时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以年利率3.7%为限)自2022年8月24日起计算至汇票金额清偿之日止; 二、限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沙市维旭礼品设计有限公司给付汇票金额29 990元及利息,其中利息以汇票金额29 990元为基数按同时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以年利率3.7%为限)自2022年9月3日起计算至汇票金额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长沙市维旭礼品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 706元、保全费1170元,由被告长沙弘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湘0103民初118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5月2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