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3MA4R34KK70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港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03MA4R34KK70 | 登记机关 |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法定代表人 | 龚正连 | 营业期限 | 2019年12月31日 - 2049年12月3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99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企业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港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龚正连 |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长沙长厦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80.1万人民币 | 980.1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武汉景岸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0万人民币 | 99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西安崇丰置业有限公司 | 9.9万人民币 | 9.9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湘常验字第430700202300218-002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27 |
结束日期 | 2024-10-27 |
内容 | 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湘常气雷字第202309316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常德市气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湘0703执489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5-02-12 | 2025-06-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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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湘0703执489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124 977.8元,并以124 977.8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付自2024年8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驳回原告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 889.04元,减半收取1 444.52元,由原告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负担49.93元,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 394.59元。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湘0703民初4668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湘0703执353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5-01-26 | 2025-05-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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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湘0703执353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1-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支付安装款53 4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的违约金为1 732.1元,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53 46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 180.2元,减半收取590.1元,由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湘0703民初4667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703执4051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4-12-06 | 2025-04-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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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湘0703执4051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2-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8.7元,减半收取124.3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55.07元,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9.28元。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湘0703民初428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湘0703执3742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4-11-22 | 2025-03-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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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湘0703执3742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0 351.3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290 351.35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 二、驳回原告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68.34元,减半收取2834.17元,由被告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湘0703民初364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703执2499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9-07 | 2023-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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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703执2499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9-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湘0703民初466号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703民初46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9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2月3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