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鸿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22MA4RH25J4Y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南环线与金凤路交汇处(中梁首府售楼部)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桃江县鸿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922MA4RH25J4Y | 登记机关 |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15日 |
法定代表人 | 朱贤亮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1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9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企业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南环线与金凤路交汇处(中梁首府售楼部)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宋永恒 |
经理 |
朱贤亮 |
执行董事 |
符速梅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湖南尚辉置业有限公司 | 9000万人民币 | 9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湖南尚辉置业有限公司 | 9000万人民币 | 9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湘建房开(益)字第042000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08 |
结束日期 | 2026-02-07 |
内容 |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桃房售预许字(2022)第001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桃江县住建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15号栋预售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桃房售预许字(2022)第00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桃江县住建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11栋预售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桃江县鸿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6-26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决定文书号 | 桃市监案(2023)104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2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楼部大厅及售楼部外墙、楼顶、小区围墙等处发布的店堂广告和户外广告中含有“买中梁学府,直读中心学校”“出家门,入校门,直读桃花江镇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凭合同即可入读”等内容,但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2月22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委托湖南省联城映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中梁拾府”商品房建设项目进行广告宣传推广,具体包括制作地贴、沙盘贴、吊旗、宣传单页、室内软膜、桁架画面、房展会门头、背景展架喷绘等,广告费共计7858.9元。在上述各种形式的广告中,分别含有“买中梁学府,直读中心学校”“出家门,入校门,直读桃花江镇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凭合同即可入读”等内容,经本局向桃江县教育局查实,上述内容均不属实。2023年2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当事人于当天撤除了上述广告。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7506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鉴于以上事实,本局认定,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规定的虚假广告。鉴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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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7月15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