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507370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十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1905073708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1985年04月05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研 | 营业期限 | 1985年04月0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3月06日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十楼 | ||
经营范围 | 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对外承包工程;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
主要人员 (8)
吴凡 |
职工监事 |
周星星 |
董事 |
张研 |
董事长 |
欧阳旭东 |
董事 |
耿富华 |
监事 |
解德强 |
董事 |
郑笑凯 |
副董事长兼经理 |
陈子驹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万人民币 | 100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万人民币 | 600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7)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广州登峰新家园有限公司 | - | |
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广州精品珠江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51% | 10200万元 |
广州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0% | 8000万元 |
广州环东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65% | 1495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440104190507370 |
2 | 2022 | A级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440104190507370 |
3 | 2021 | A级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440104190507370 |
4 | 2020 | A级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073708 |
5 | 2019 | A级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073708 |
6 | 2017 | A级 | 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073708 |
7 | 2016 | A级 | 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073708 |
8 | 2014 | A级 | 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40104190507370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8-15 |
处罚类型 | 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穗海市监处罚(2023)498号 |
处罚事由 | 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8法定代表人:答恒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场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28号广州市荔湾区宜车城汽车配件市场2层2109-72号2023年2月28日,根据相关举报投诉的线索,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3月15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处理。经查明,当事人原名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开发建设的佳滨苑项目,委托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对外销售。2020年11月14日,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林美金与购房人张某的代理人曾某加了微信好友,曾某通过微信向林美金询问佳滨苑T1-2108房的售价,2020年12月14号林美金向买方代理人曾某发了佳滨苑T1-2108房的价格的图片,图片包含有T1-2108的价格信息及付款期限,包括有“原价:5340777元,折后价:5100554”等内容信息。根据曾某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证据,佳滨苑T1-2108房在2021年1月14日之前,买方签订认购书之时,该房产的备案价为4878421.81元。当事人在向购房人张某销售佳滨苑T1-2108房过程中,明知该房产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4878421.81元销售,却虚构原价5340777元的价格信息,向购房人传达了虚假的价格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当事人隐瞒交易事实,向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提出调整佳滨苑T1-2108房备案价格时,未如实上传房屋信息,采用欺骗的手段,最终提高了备案价,以确保该房屋能顺利通过网签完成交易,构成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致使买方多付价款222132.19元(计算公式:5100554-4878421.81=222132.19)。由于当事人在该价格违法行为中的违法所得全部来自买方多付价款,因此认定违法所得为222132.19元。经确认,2023年6月19日,当事人向购房人退还了多付价款222132.1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行为符合从轻处罚情形,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000元。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执法五大队开具《海珠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及办理没收手续,并在缴款通知书规定的缴款截止日期内前往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具体银行网点详见《海珠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价格法》(1997年)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国务院令第585号修订)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85年04月05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