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61821252B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115号210房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61821252B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7年05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潘伟明 | 营业期限 | 2007年05月21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115号210房 |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农业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产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
主要人员 (2)
潘伟明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陈伟红 |
监事 |
股东信息 (5)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广东银隆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自然人股东 | 潘伟明 | 45000万人民币 | 45000万人民币 |
潘浩然 | - | - | |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自然人股东 | 陈伟红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1)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企业对外关系 (9)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建银国际金鼎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5% | 5018万元 |
福晟建设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万元 |
天津钱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 | 749万元 |
深圳市阳明书苑教育有限公司 | 80% | 800万元 |
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 (2023)粤01执8029号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4-02-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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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01执802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2-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民初14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 (2023)湘0103执3359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2023-10-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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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103执3359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J某某与被告广东联谊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钱隆樽品13套商铺二手房整销合同》于2020年11月11日解除; 二、被告广东联谊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J某某退还首付款1 371 705.8元并支付违约金685 852.92元; 三、被告广东联谊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J某某支付律师费20 000元; 四、被告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广东联谊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 8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6 830元,由被告广东联谊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湘0103民初994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 (2023)湘0103执3360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2023-10-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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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103执3360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J某某与被告广州大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钱隆樽品8套商铺二手房整销合同》于2020年11月11日解除; 二、被告广州大隆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J某某退还首付款1 156 554.6元并支付违约金578 277.32元; 三、被告广州大隆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J某某支付律师费20 000元; 四、被告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州大隆投资有限公司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 4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5 432元,由被告广州大隆投资有限公司、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湘0103民初994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05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7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