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MXBW7K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花一路613号副楼212室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MXBW7K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12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坤明 | 营业期限 | 2017年12月12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6月09日 |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花一路613号副楼212室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主要人员 (11)
| 唐敏 |
| 监事 |
| 孔茵 |
| 董事 |
| 孙振亚 |
| 监事 |
| 施跃谋 |
| 经理 |
| 曾和平 |
| 职工监事 |
| 李跃平 |
| 董事 |
| 欧阳孔源 |
| 监事 |
| 王坤明 |
| 董事长 |
| 王晖 |
| 董事 |
| 郑朗 |
| 职工监事 |
| 陈国邦 |
| 董事 |
股东信息 (6)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0万人民币 | 1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九龙仓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五矿盛世广业(北京)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 法人股东 | 北京盛世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27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 许可机关 |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4 | A级 | 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AMXBW7K |
| 2 | 2023 | A级 | 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AMXBW7K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4-05-06 |
| 处罚类型 | 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违反广告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违反广告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
| 决定文书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769号 |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当事人为朗云花园房地产项目营销广告主,为推销朗云花园房地产项目,自2019年8月起,当事人在“合景朗云花园”微信公众号和朗云花园房地产项目营销中心以推文、灯箱、道旗、宣传单张、户型画册等方式发布促销广告,其中微信公众号违法广告9项、朗云花园营销中心违法广告12项。当事人2022年9月16日与广州梦骑士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广告总代理合同》,自2022年9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月广告设计费用7.4万元;2023年3月签订《广告总代理合同》,3月15日至6月14日每月广告设计费用7.4 |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发布上述第(一)、(二)、(五)条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11月6日向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穗云市监五队责改字〔2023〕026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上述第(三)、(七)、(八)、(十六)条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10.5万元。当事人发布上述第(四)、(六)、(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所指的虚假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30万元。当事人发布上述第(十)、(十一)条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2.5万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43万元。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序号 | 2 |
| 企业名称 | 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4-03-15 |
| 处罚类型 | 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行为 |
| 决定文书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454号 |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宣传举办抽奖活动,在活动期间,凡推荐新客户成交的老业主及老业主推荐成交的新业主均可参与活动,免费抽取永荟广场某房,该房建筑面积27.03平方米,市场价格18万元左右,其交易方式为20年期租赁登记。上述抽奖活动结束后,广州市安昇名创实业有限公司随即按活动方案约定,作出抽奖兑付,将永荟广场B3-604房以1元的价格作出租赁登记给获奖人,租赁期限为20年。当事人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 |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MXBW7K;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花一路613号副楼212室;法定代表人:蔡凤佳;2023年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中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宣传举办抽奖活动,在活动期间,凡推荐新客户成交的老业主及老业主推荐成交的新业主均可参与活动,免费抽取永荟广场某房,该房建筑面积27.03平方米,市场价格18万元左右,其交易方式为20年期租赁登记。上述抽奖活动结束后,广州市安昇名创实业有限公司随即按活动方案约定,作出抽奖兑付,将永荟广场B3-604房以1元的价格作出租赁登记给获奖人,租赁期限为20年。我局于2024年1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从轻情节。当事人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二》第8项一般处罚的情节。考虑到当事人违法时间较短,销售数量较少,且结合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销售数据,本案有奖销售活动未对当事人的销售情况起到明显促进作用,经综合考量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轻情节进行处罚。当事人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60000元。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广州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省份 | 广东 |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列入时间 | 2025-10-23 |
| 移出原因 | None |
| 移出时间 |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2月1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