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WX0D6Q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之三1001-1002房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WX0D6Q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06月01日 |
| 法定代表人 | 姚俊杰 | 营业期限 | 2018年06月01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之三1001-1002房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 ||
主要人员 (1)
| 姚俊杰 |
| 经理,董事 |
股东信息 (5)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法人股东 | 广州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 法人股东 | 广东尚筑置业有限公司 | 260万人民币 | 260万人民币 |
| 法人股东 | 广州华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180万人民币 | 180万人民币 |
| 法人股东 | 广州市炀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万人民币 | 10万人民币 |
| 法人股东 | 成都煜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万人民币 | 1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1)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茂名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0191执恢240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5-02-19 | 2026-02-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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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川0191执恢240号 | ||||
| 省份 | 四川 | ||||
| 立案日期 | 2025-02-1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深圳市靓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茂名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票款730788.37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票据金额730788.37元为基数,自票据到期之日即2022年1月24日起均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00元、保全费4184元、公告费和后续公告费,由深圳市靓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茂名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权利告知: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0191民初696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0904执1303号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2024-07-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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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粤0904执1303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4-04-1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茂名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永利坚铝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债务受让款2423330.48元及利息(以2423330.4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从2022年5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茂名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永利坚铝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776.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均由被告茂名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904民初1477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6月0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