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D056779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加卫街12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D056779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10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桂正浩 | 营业期限 | 2019年10月1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发照日期 | 2020年10月29日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加卫街12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电梯销售;家用电器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主要人员 (9)
叶桥英 |
董事长 |
周海萍 |
董事 |
林挺 |
董事 |
桂正浩 |
经理 |
汤少彬 |
董事 |
汤明秋 |
监事 |
汤海明 |
董事 |
钟慧玲 |
董事 |
陈晓玲 |
董事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瑞景房地产开发(东莞)有限公司 | 1960万人民币 | 196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瑞景房地产开发(东莞)有限公司 | 1960万人民币 | 196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840万人民币 | 784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840万人民币 | 7840万人民币 |
其他投资者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 | 10200万人民币 | 102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水﹝2023﹞22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5 |
结束日期 | 2026-05-15 |
内容 | 你公司黄埔区汤村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地块二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方案属于补充编报,该项目已于2022年7月开工,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下阶段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0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1807.8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水﹝2022﹞35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征询广州市黄埔区汤村旧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升龙锦盛公司代建道路)初步设计意见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所报广州市黄埔区汤村旧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升龙锦盛公司代建道路)排水管道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单侧布置的方案。信息一路新建污水d500管道约712米,新建雨水d600~d1500管道约1168米;1号路新建污水d500管道约731米,新建雨水d600~d1500管道约788米;2号路新建污水d500管道约613米,新建雨水d600~d1200管道约668米;信息三路新建污水d500管道约510米,新建雨水d600~d1200管道约615米。 二、排水工程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的意见如下: (一)污水量预测中增加人均综合生活污水量指标法预测污水量;为确保管网运行安全,建议取污水量最大值作为本次评估污水量。 (二)管线综合标准横断面设计应当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三)信息一路(西段)、信息三路、2号路新建污水管及雨水管将排入技术二路(原玉麟大道)设计污水管、雨水渠箱中,而技术二路(原玉麟大道)的建设时序滞后,本项目需考虑这三段排水管的远近期措施,确保排水管网通畅,避免水浸、污水溢流情况。 (四)经核查,技术二路(原玉麟大道)并未考虑信息一路(技术二路~1号路段)雨水的汇入,建议本项目与技术二路(原玉麟大道)项目对接,核实好信息一路该段雨水的去处。同时,复核技术二路(原玉麟大道)已设计3.0m×2.0m雨水渠箱的过流能力是否满足本项目雨水排放需求,并完善至雨水水力计算表中。 (五)建议复核信息西路现状雨、污水管的管径是否满足排水需求,完善至雨、污水水力计算表,若不满足,请提出改造措施或建议。 (六)建议取消信息一路(西段)桩号YLK0+024~YLK0+114段污水管,预留接户井W3-1改排入东侧新建污水管中。 (七)从雨水管道水力计算表可看出,部分雨水管流速接近5.0m/s,建议减缓管道坡度,避免管道流速过快而对雨水管造成冲刷。 (八)排水工程平面图显示,雨水口设置在侧绿化带中,绿化带与机动车道有路沿石隔挡,未体现如何收集机动车道上的雨水,请补充机动车道雨水排入侧绿化带的设计。 (九)建议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处增加雨水收水口,避免造成路口积水。 (十)建议在本工程的现状洼地、现状排水通道、高填方路段的低洼位置等处设置过路连通管渠。 (十一)请补充雨水排出口处受纳水体河底、常水位、洪水位标高等数据。 (十二)请复核边沟导流井的位置及数量。 (十三)请明确高填方路段道路护坡坡脚处排水沟的去向。并请复核排水沟的过流能力,排水沟的过流能力应满足地块未开发前的排水需求。 (十四)因周边道路规划和建设时序问题,方案应充分考虑周边地块及道路临时排水问题,避免水浸情况。 三、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的意见如下: (一)请复核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数值。生态树池调蓄容积已在径流系数中考虑,在计算项目海绵设施总调蓄总容积时,不应重复计入。 (二)本项目采用了环保型雨水口,建议根据汇水面积占比及下沉绿地分布情况计算项目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三)请复核项目雨水径流控制方案,补充径流削减计算过程。 (四)专章中应明确普通绿地和下沉绿地面积和范围,请复核普通绿地和下沉绿地面积。 (五)请修改排水设施平面图图例,项目采用了环保型雨水口,应在图纸明确标注为环保型雨水口。 四、我局就该方案同步征求广州科学城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具体意见详见附件。 五、供水管网设计方案部分以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技术审查意见为准。 六、请你司按照《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款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七、依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要求,项目建设范围内不得擅自填堵、缩减原有河道沟叉、湖塘洼淀,不得擅自设置水闸、覆盖河道。确有需要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八、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公共休闲、景观等工程设施,其建设方案应符合相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划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规程》(DB44/T1661-2015)、《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T19-201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 九、项目在实施期间应采取措施保护周边已建的公共排水设施,对于影响设施安全的情况,应按照《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规定提出排水设施保护方案,并做好与周边规划建设管网及现状排水管渠做好衔接,严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妥善解决周边地块排水,防范因本项目建设导致内涝情况发生。 十、施工时,应采取施工围蔽、安全支护和雨天应急抢险等措施。项目涉及污水排放的,应按程序及时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排水许可证。 十一、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给排水管线工程规划核实的通知》(穗水质安﹝2018﹞40号)及《广州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管线办﹝2018﹞2号)等文件要求,工程完工后需进行管线竣工测量,相关预算纳入工程投资费用。 十二、工程完工后,应按《黄埔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黄埔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办事指南的通知》(穗埔水〔2020〕19号)向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办理雨、污管网设施移交手续。 十三、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穗水水利〔2019〕31号文)规定,黄埔区九龙镇(新龙镇、九佛街、龙湖街)新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十四、本回复意见仅适用于本次报审方案,设计方案如有调整,应重新报我局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十五、本审查意见可作为新建、改造管网接驳现状排水设施的接驳核准意见。项目实施前请你中心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广州科学城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情况对接工作,并接受其排水行为监督管理。 十六、应基于本回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送我局备案。 此复。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水函﹝2022﹞45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公司黄埔区汤村旧改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地块一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本方案属于补充编报,该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工,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下阶段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24公顷。(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元。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税)许准字﹝2022﹞第(15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水函﹝2022﹞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公司黄埔区汤村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地块二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本方案属于补充编报,该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开工,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下阶段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19公顷。(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元。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3-27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穗埔建物罚决(2023)004号 |
处罚事由 | 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预售15套未办理预售证商品房。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玖万玖仟伍佰玖拾元零伍分整(¥99590.05元)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4-21 |
处罚类型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穗埔龙湖综执罚决(2023)第02-0007号 |
处罚事由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黄埔区汤村旧改复建区二期工地进行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排放建筑废弃物;工地正在做前期的三通一平,现场运输6车,排放建筑废弃物约60立方米。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陆万元整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
处罚依据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9-13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穗埔建房罚字(2022)3号 |
处罚事由 |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贰佰玖拾捌元整(¥49,298.00)。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30 | 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 2154871.29 | 275986.89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0月1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9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