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4KH23R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2号201房D128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W4KH23R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全 | 营业期限 | 2021年01月2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12日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2号201房D128 | ||
经营范围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主要人员 (5)
常春 |
董事 |
彭建华 |
经理,董事 |
李志全 |
董事长 |
王翔 |
监事 |
韩愈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卓越置业集团(东莞)有限公司 | 3000万人民币 | 30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卓越置业集团(东莞)有限公司 | 50000万人民币 | 500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00万人民币 | 50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水排证许准﹝2024﹞7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结束日期 | 2029-07-30 |
内容 |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幼儿园(黄埔区穗东街道卓越招商臻珑府)排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号:2024070213759050J)。经审查,你单位的排水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要求如下:一、本案排水许可期限:由2024年7月31日至2029年7月30日止。二、项目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水质要求后方可向大沙地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因出水不达标而造成公共管网堵塞或损害公共设施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相关条款处理。三、如项目排水出现水量增加或污染物种类增加的情况,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在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延期手续。四、本证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筑,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五、本项目污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要求。如存在环境影响违法行为或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执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本、副本各1份。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结束日期 | 2029-07-30 |
内容 |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幼儿园(黄埔区穗东街道卓越招商臻珑府)排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号:2024070213759050J)。经审查,你单位的排水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要求如下:一、本案排水许可期限:由2024年7月31日至2029年7月30日止。二、项目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水质要求后方可向大沙地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因出水不达标而造成公共管网堵塞或损害公共设施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相关条款处理。三、如项目排水出现水量增加或污染物种类增加的情况,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在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延期手续。四、本证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筑,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五、本项目污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要求。如存在环境影响违法行为或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执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本、副本各1份。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545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54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54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541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540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754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2079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72078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3370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0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6645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6645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66454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粤A500166451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广州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司《关于征询广州市黄埔区臻珑府项目设计方案意见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一、原则上同意所报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市政道路工程(规划路A)排水管道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布置的方案。本项目新建DN500污水管约215米,新建d600~d800雨水管涵约223米。污水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雨水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管径≤1200mm、管顶覆土≤5m采用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排水管管径>1200mm或管顶覆土>5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井。二、请复核项目雨水径流控制方案。根据《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应满足“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的要求。三、排水工程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的意见如下:(一)根据《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与设计暴雨雨型研究技术报告》,黄埔区适用黄埔区(六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计算图表。建议重新复核雨水水力计算。(二)雨水管道水力计算表中的地面集水时间为15min,与说明的取值10min不一致,请统一为10min。雨水管道起始段,无管内流行时间。请重新复核雨水水力计算。(三)项目周边地块已出让,建议取得地块污水排水量,复核本项目污水量预测。(四)请复核龙头山路现状d800雨水管、d400污水管过流能力是否满足区域排水需求,并将结果同步完善至雨水水力计算表、污水水力计算表。若不满足,请提出改造措施或建议。(五)由于项目东侧规划路建设时序未明确,建议重新复核本项目雨水汇水范围、污水纳污范围,确保排水方案的合理性,避免因雨水管、污水管过流不及导致周边水浸、污水溢流污染环境,保证区域排水安全。(六)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道设计应满足道路两侧地块排水需求。应隔一定距离设置雨水、污水预留接户井,本项目预留接户井数量过少,请在道路两侧增加雨水、污水预留接户井的设置。(七)本项目检查井防坠网材质为球墨铸铁。(八)请补充井盖做法大样图及沟槽开挖回填大样图。(九)建议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处增加雨水收水口,避免造成路口积水。(十)管线综合横断面设计应当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且排水管线敷设应尽量避开轮迹线,请优化管线布置横断面图。(十一)应按照《关于规范广州市排水检查井井盖盖面标示的通知》要求设置排水井盖。(十二)因周边道路规划和建设时序问题,方案应充分考虑周边地块及道路临时排水问题,避免水浸情况。(十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做好现场管网勘察工作,充分考虑工程范围内涉及到的排水管线迁改与恢复,保证排水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涉及对现有排水设施移动、迁改的,应将方案报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十四)本项目新建雨、污水管需要接驳至龙头山路现状雨、污水管道,请制定雨、污水管接驳专项方案,并提前7天报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的意见如下:(一)补充项目工程概述,将海绵设施建设的区域、内容、功能及目标指标要求交代清楚。(二)补充完善设计依据。(三)补充现状概述及分析。(四)设计目标中根据《黄埔区海绵专项规划》、《广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分类指引(试行)》的要求补充完善项目地块对应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和管控指标。(五)补充说明新建城区综合径流系数按照0.7取值依据。(六)补充《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七)《下垫面分类布局及海绵设施分布图》中补充下垫面统计一览表和海绵设施一览表;图纸中应标明海绵设施具体位置、尺寸类别及服务范围等。五、供水管网设计方案部分以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技术审查意见为准。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公共休闲、景观等工程设施,其建设方案应符合相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划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规程》(DB44/T1661-2015)、《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T19-201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需向我局办理涉河审批手续,未经许可,涉河部分不得动工建设。七、施工时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水﹝2023﹞9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广州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征询广州市黄埔区臻珑府项目设计方案意见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所报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市政道路工程(规划路A)排水管道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布置的方案。本项目新建DN500污水管约215米,新建d600~d800雨水管涵约223米。污水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雨水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管径≤1200mm、管顶覆土≤5m采用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排水管管径>1200mm或管顶覆土>5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井。 二、请复核项目雨水径流控制方案。根据《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应满足“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的要求。 三、排水工程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的意见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与设计暴雨雨型研究技术报告》,黄埔区适用黄埔区(六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计算图表。建议重新复核雨水水力计算。 (二)雨水管道水力计算表中的地面集水时间为15min,与说明的取值10min不一致,请统一为10min。雨水管道起始段,无管内流行时间。请重新复核雨水水力计算。 (三)项目周边地块已出让,建议取得地块污水排水量,复核本项目污水量预测。 (四)请复核龙头山路现状d800雨水管、d400污水管过流能力是否满足区域排水需求,并将结果同步完善至雨水水力计算表、污水水力计算表。若不满足,请提出改造措施或建议。 (五)由于项目东侧规划路建设时序未明确,建议重新复核本项目雨水汇水范围、污水纳污范围,确保排水方案的合理性,避免因雨水管、污水管过流不及导致周边水浸、污水溢流污染环境,保证区域排水安全。 (六)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道设计应满足道路两侧地块排水需求。应隔一定距离设置雨水、污水预留接户井,本项目预留接户井数量过少,请在道路两侧增加雨水、污水预留接户井的设置。 (七)本项目检查井防坠网材质为球墨铸铁。 (八)请补充井盖做法大样图及沟槽开挖回填大样图。 (九)建议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处增加雨水收水口,避免造成路口积水。 (十)管线综合横断面设计应当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且排水管线敷设应尽量避开轮迹线,请优化管线布置横断面图。 (十一)应按照《关于规范广州市排水检查井井盖盖面标示的通知》要求设置排水井盖。 (十二)因周边道路规划和建设时序问题,方案应充分考虑周边地块及道路临时排水问题,避免水浸情况。 (十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做好现场管网勘察工作,充分考虑工程范围内涉及到的排水管线迁改与恢复,保证排水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涉及对现有排水设施移动、迁改的,应将方案报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项目新建雨、污水管需要接驳至龙头山路现状雨、污水管道,请制定雨、污水管接驳专项方案,并提前7天报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的意见如下: (一)补充项目工程概述,将海绵设施建设的区域、内容、功能及目标指标要求交代清楚。 (二)补充完善设计依据。 (三)补充现状概述及分析。 (四)设计目标中根据《黄埔区海绵专项规划》、《广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分类指引(试行)》的要求补充完善项目地块对应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和管控指标。 (五)补充说明新建城区综合径流系数按照0.7取值依据。 (六)补充《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 (七)《下垫面分类布局及海绵设施分布图》中补充下垫面统计一览表和海绵设施一览表;图纸中应标明海绵设施具体位置、尺寸类别及服务范围等。 五、供水管网设计方案部分以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技术审查意见为准。 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公共休闲、景观等工程设施,其建设方案应符合相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划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规程》(DB44/T1661-2015)、《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T19-201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需向我局办理涉河审批手续,未经许可,涉河部分不得动工建设。 七、施工时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防止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裸露松散的泥土随雨水排入附近河道,避免泥沙淤积河道对防洪排涝造成不利影响。 八、项目在实施期间应采取措施保护周边已建的公共排水设施,对于影响设施安全的情况,应按照《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规定提出排水设施保护方案,并做好与周边规划建设管网及现状排水管渠做好衔接,严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妥善解决周边地块排水,防范因本项目建设导致内涝情况发生。 九、施工时,应采取施工围蔽、安全支护和雨天应急抢险等措施。项目涉及污水排放的,应按程序及时到我局办理施工排水许可证。 十、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给排水管线工程规划核实的通知》(穗水质安〔2018〕40号)及《广州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管线办〔2018〕2号)等文件要求,工程完工后需进行管线竣工测量,相关预算纳入工程投资费用。 十一、工程完工后,应按《黄埔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黄埔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办事指南的通知》(穗埔水〔2020〕19号)向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办理雨、污管网设施移交手续。 十二、工程涉及其它建构筑物、管线的报批、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本回复意见仅适用于本次报审方案,设计方案如有调整,应重新报我局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十四、本审查意见可作为新建、改造管网接驳现状排水设施的接驳核准意见。项目实施前,你司须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做好情况对接工作,并接受其排水行为监督管理。 十五、项目在实施期间,有排水户需提前接入本项目新建排水管网的,你司须告知排水户,应就排水户内的排水方案提前与我局、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对接。 十六、应基于本回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送我局备案。 此复。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544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6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许可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臻珑府自编2#项目,本期预售总建筑面积:14647.4481平方米,159套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485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3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许可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臻珑府自编号9#项目,本期预售总建筑面积:104.6770平方米,1套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穗埔消审字﹝2022﹞第01210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许可机关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2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许可机关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2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024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3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许可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臻珑府项目,本期预售总建筑面积:14390.1939平方米,156套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广东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2-04-20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2-04-27 |
做出决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广州市悦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广东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4-05-16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4-09-02 |
做出决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01月28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