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695152157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北塔4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6951521570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9年09月14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松铭 | 营业期限 | 2009年09月14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北塔4楼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主要人员 (1)
陈松铭 |
董事,经理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广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广州市炳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广州鹏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广州市田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7-10 |
处罚类型 | 特种机电设备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952号 |
处罚事由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处罚。;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6951521570住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471号法定代表人:程群身份证号码:****************2023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使用的一台电梯(设备品种:曳引式电梯14803484,设备代码:3110-440111-201910-0020)于2021年3月投入使用,上述电梯办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证编号:梯粤A500126917)。2023年5月11日,我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涉案电梯正在通电使用,涉案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为2023年4月,当事人未经定期检验仍继续使用。综上,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表》及《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0101-2023D-18878)等证据证实并确认。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行为,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七》(特种设备监管类)第23条中的从轻情节“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我局于2023年6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上情况,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作出处罚如下:一、罚款人民币40000元。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9年09月1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