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0MA54XLEKXK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35号韶关综合客运枢纽第二十一层56号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200MA54XLEKXK | 登记机关 | 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01日 |
| 法定代表人 | 柯剑云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01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3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 企业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35号韶关综合客运枢纽第二十一层56号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3)
| 孔华磊 |
| 监事 |
| 柯剑云 |
| 执行董事,经理 |
| 罗世聪 |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广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 | 5000万 | 5000万 |
| 企业法人 | 厦门骏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万 | 300万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房开证字贰0510350 |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2 |
| 结束日期 | 2028-10-22 |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二级首次申请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7416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7#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3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8455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13、S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4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71440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3#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5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5476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6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64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12、S5#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7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9491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8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70411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5#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9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949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7041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5#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8455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13、S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64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12、S5#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71440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3#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7416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7#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2032024GG0065476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03-25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
| 序号 | 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韶市消验字﹝2024﹞第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10、S2#楼,1-11、S3#楼) |
| 序号 | 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韶关中骏世界城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1-10、S2#楼,1-11、S3#楼)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04-21 |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四)已通过竣工验收;"、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规定。 |
| 决定文书号 | 韶市建罚决字(2025)第002号 |
| 处罚事由 | 中骏璟峰花园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璟联镇阳山村沐溪大道8号,该项目地下车库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暂不符合办理权属登记条件,也未投入使用。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转让车位使用权的名义,于2021年至2024年期先后违规转让地下室车位使用权224个,其中人防车位93个,非人防车位131个,取得转让收入约1340万元。 |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 |
| 处罚机关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六)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粤0203执2560号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25-09-11 | 2025-11-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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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粤0203执2560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5-09-1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1175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175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21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0.5的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并以217.5元为限)给原告韶关市摩尔城酒店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韶关市摩尔城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46.88元,由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韶关市摩尔城酒店有限公司可以在本判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退回应由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的诉讼费46.8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粤0203民初277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粤0203执2270号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25-08-04 | 2025-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5)粤0203执2270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5-08-0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55000元给原告泉州市凡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587.5元,由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需负担的诉讼费587.5元迳付原告泉州市凡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粤0203民初245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粤0203执1242号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25-04-14 | 2025-05-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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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粤0203执1242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5-04-1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2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实欠款项为基数,从2021年3月4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LPR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第5页共5页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76.77元(该款已由原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交),由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应承担的诉讼费,逾期未缴纳,本院将强制执行;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诉讼费,原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向本院申请退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粤O2O3民初277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0203执1797号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7-31 | 2024-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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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粤0203执1797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4-07-3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华勘岩土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037966.6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23年8月16日起,以实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广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东华勘岩土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432.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9432.72元,由原告广东华勘岩土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141.72元,被告韶第9页共9页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8291元,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应承担的诉讼费,逾期未缴纳,本院将强制执行;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承担的诉讼费,原告广东华勘岩土技术有限公司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向本院申请退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203民初357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5 | 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0203执622号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2024-04-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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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粤0203执622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4-02-2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2)粤0203民初1297号:被告广东三联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056元。 (2022)粤0203民初1472号:被告韶关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307.97元。 (2022)粤0203民初1599号:被告韶关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负担1161.15元。 (2023)粤0203民初3427号:被告广东省华瑞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6053.33元。 (2023)粤0203民初3211号:被告Z某某负担6443元。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0203民初1297号等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3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7月01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