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7917503A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87917503A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28日 |
| 法定代表人 | 李荣生 | 营业期限 | 2011年12月28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9166193 | 发照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 企业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前海产业用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与经营,物业租赁,土地租赁,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专业技术和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的战略投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国家需专项审批的商品除外),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仓储投资,从事广告业务,会议与展览服务,工程咨询服务等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 ||
主要人员 (7)
| 任克雷 |
| 董事 |
| 史兆仓 |
| 董事 |
| 曲建 |
| 董事 |
| 李亚非 |
| 董事 |
| 李荣生 |
| 董事长 |
| 王凡 |
| 董事 |
| 耿军 |
| 经理,董事 |
股东信息 (1)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事业法人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15)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东莞市桂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 东莞市前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 前海合创(东莞)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51% | 1020万元 |
| 深圳市国润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 18% | 50400万元 |
| 深圳市前海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万元 |
测评排名 (2)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1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2025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TOP500测评榜单第413名 |
| 2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2024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TOP500测评榜单第148名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6〕12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7 |
| 结束日期 | 2026-04-07 |
| 内容 | 为方便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在桂湾二路开设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8米,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666.039,Y=489547.71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创新六街约15米,路口为项目唯一出入口。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意见(深公交NS260192号),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9:30-17:00、2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两侧应使用路口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应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完善中英文双语交通标志标牌,按住建部门规范要求施工围挡围合管理,路口使用期间对上下游25米范围路面和基础设施损坏以及地基脱空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修复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94558(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桂湾片区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交易广场南区地铁B出入口工程DT1,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1104403002025010691,产品编号:24814673,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94567(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桂湾片区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交易广场南区地铁B出入口工程FT4,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3104403002025010696,产品编号:24814672,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94575(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桂湾片区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交易广场南区地铁B出入口工程FT1,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3104403002025010693,产品编号:24814669,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94560(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桂湾片区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交易广场南区地铁B出入口工程DT2,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1104403002025010692,产品编号:24814674,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94573(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桂湾片区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交易广场南区地铁B出入口工程FT2,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3104403002025010694,产品编号:24814670,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94570(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桂湾片区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交易广场南区地铁B出入口工程FT3,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3104403002025010695,产品编号:24814671,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6﹞第LHNS202600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1-29 |
| 结束日期 | 2026-03-28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10平方米 |
| 序号 | 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6〕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1-17 |
| 结束日期 | 2026-07-15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1179号)同意占用宝源路(航城大道-兴裕路)、金湾大道(航城大道-兴裕路)。夜间(23:00-06:00)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70米*宽(0.6-3.8)米,白天恢复交通,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82米*宽4.9米、人行道长65米*宽(4.7-6.6)米,人行道施工期间占用2.5米宽机动车道作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西乡街道宝源路、金湾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宝源路、金湾大道(航城大道交汇路口以南约290米)上,新建1座长86.75米、宽6米、净高不小于5米的过街人行天桥。占用挖掘宝源路东侧机动车道70m、宽0.6-3.8m及人行道长65m、宽4.7-6.6m的范围,进行迁改DN400给水管线施工以及桥梁桩基施工(承台规格为4.5米×2×1.5米,内含两根直径1米桩,桥墩基础座落于既有路侧树池带内);占用金湾大道东侧机动车道82米、宽4.9米的范围,进行桥梁桩基施工(承台规格为4.5米×2×1.5米,内含两根直径1米桩,桥墩基础座落于既有中央绿化内)。现场工程量已完成10%,剩余90%正在施工中。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6〕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1-16 |
| 结束日期 | 2026-03-16 |
| 内容 | 因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继续占用桂湾二路机动车道长20米×宽7.5米,占用创新十五街长30米×宽7米。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60004号):临时占用创新十五街机动车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进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全封闭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按要求在封闭路段上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引导机动车提前绕行;非临时占用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桂湾二路(创新四街至创新六街)至少双向3车道通行能力、创新十五街(创新四街至创新六街)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无法满足双向通行的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安排交通劝导员指挥车辆安全会车,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5米宽度的疏解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限。 |
| 序号 | 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88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1-08 |
| 结束日期 | 2026-07-06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1196号)同意占用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注浆阶段夜间(23:00-06:00)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049.1米*宽(2.4-4.8)米、人行道长219.5米*宽(0-3.8)米,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段)部分区域。工程分阶段占用挖掘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049.1米、宽2.4-4.8米,兴业路(金海路-悦和路)西侧人行道长219.5米、宽0-3.8的范围,钻孔注浆施工共计3390处,孔径130mm,孔深约9.23~10.21米。现场工程量已完成55%,剩余45%正在施工中。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7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1-02 |
| 结束日期 | 2026-04-01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滨海大道部分渠化岛人行道长766.3米×宽1.2-5.7米。本次施工内容为梦海大道(妈湾二路-桂湾一路)沿线7个小路口,滨海大道(前海石公园-临海大道)沿线1个重要节点路口进行分隔柱更换300个。原许可已完成的路口不得反复开挖。分隔柱基础应严格按照我局规范审查要求的大样图进行设置。分隔柱间、分隔柱与坡口边缘间的净距宜为1.5-1.8米。在满足设置间距和隔离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多设,且不得设置于盲道位置。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709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2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4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30 |
| 结束日期 | 2026-06-29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880.2平方米 |
| 序号 | 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2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2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23 |
| 结束日期 | 2026-06-20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妈湾一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50米范围内-与怡海大道叉口50米范围内)约1100米路段及沿线施工影响与规划四街、规划五街、梦海大道、海城北街、海城街交叉范围(具体以图纸和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如下:1、占用挖掘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振海路)、妈湾一路(海城街-怡海大道)、规划四街(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听海大道(妈湾一路路口)、八号路(妈湾一路路口)、振海路(妈湾一路路口)、海城街(妈湾一路路口)路段机动车道长191米×宽1.5米,人行道长1138米×宽1.5-12.9米。2、本阶段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利用既有人行道进行道路拓宽,新建疏解道路。妈湾一路(听海大道-规划四街)利用西侧非机动车道作为人行疏解通道,妈湾一路(规划四街-梦海大道)利用两侧商铺门前通道作为人行疏解通道。3、本次申请占道范围围挡共设置五个施工出入口①号口位于妈湾一路与规划四街交叉口北侧;②号口位于妈湾一路(规划四街-规划五街)北侧;③号口位于妈湾一路(规划五街-梦海大道)北侧;④号口位于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中央分隔带北侧;⑤号口位于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中央分隔带北侧。4、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交通指示牌37个,分别为:交通疏解路段指示牌6个;人行道绕行牌31个;人行道牌20个;让行牌5个,限速警示牌6个,引导标14个。其他:防撞桶37个;爆闪灯132个,锥桶200个。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686号)意见,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双向通行宽度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交替通行。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六号路最窄处断面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不少于5米,占用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施工期间,你单位应负责项目疏解路段全幅的道路及设施日常巡查与养护管理工作,新建疏解道路应经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开放。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8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23 |
| 结束日期 | 2026-06-20 |
| 内容 | 因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综合管廊及妈湾跨海通道S3、S4匝道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阶段占用挖掘航海路(与妈湾四路交叉口)进行主体结构及新建交通疏解道路施工,机动车道:长781.58米×宽32.72米,人行道:长781.58米×宽2.5米,继续占用挖掘航海路(妈湾二路-妈湾大道)两侧人行道长890米、宽3米新建疏解道路。本次申请占道围挡范围围蔽两处,其设置3个施工出入口,分别位于妈湾四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处(①、②号施工出入口)、妈湾二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处(③号施工出入口)。本次申请占道范围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交通指示牌47个,分别为:交通疏解路段指示牌6个;非、机车道分离牌6个;人行道绕行牌2个;人行道牌12个;让行牌6个;提示标牌6 个;限速警示牌14个;其他:出入口警示牌4组;爆闪灯5个/组/4组;沿线围挡照明3m/个设置。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意见(深公交NS251689号),非临时工程应始终保持航海路(妈湾二路-妈湾五路道路)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道路疏解范围日常管养由你单位负责,你单位应将本阶段疏解相关图纸与本道路许可决定书一并公示;同时你单位应公开本项目的总工期、当前进度等相关信息。你单位应负责对已明确的管养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和管养,确保施工疏解范围内所有的交通标识标线施划清晰、抢修维护制度,确保施工期间施工路段路面交通设施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须在当天予以修复,不得拖延。并按相关部门要求,监测工程影响范围内路面及地下沉降等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抢修并上报。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修复路面和按标准恢复损坏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系统等)。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快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20 |
| 结束日期 | 2026-04-18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四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四路)机动车道长260米×宽5-7米(两段),人行道长36米×宽3米;2、第二阶段占用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四路)机动车道长260米×宽6.5米,人行道长15米×宽1米,非机动车道长15米×宽1.5米;本次疏解一阶段最窄处保持双向4车道通行(东行2车道、西行2车道),二阶段最窄处保持双向5车道通行(东行3车道、西行2车道),疏解人行通道始终保持宽度不小于2.5米。本次申请占道范围2个阶段共设置4个施工出入口。一阶段:①号出入口位于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路口南侧下游缓冲区,②号出入口位于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路口北侧下游缓冲区,③号出入口位于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路口北侧人行道。二阶段:④号出入口位于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路口北侧下游缓冲区。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交通指示牌14个,分别为:人行道绕行牌4个;提示、限速警示牌7个,引导标3个。其他:防撞桶6个;爆闪灯68个,波形护栏约660米。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713号)意见,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一阶段应保证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四路)最窄处断面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二阶段应保证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前湾四路)南行方向最窄处断面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占用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应倒边进行,每次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道路疏解范围日常管养由你单位负责,你单位应将本阶段疏解相关图纸与本道路许可决定书一并公示;同时你单位应公开本项目的总工期、当前进度等相关信息。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6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9 |
| 结束日期 | 2026-06-16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八单元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前湾四路(临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占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前湾四路(临海大道)西南侧机动车道长88米×宽5-28米,人行道长79.5米×宽6.5-11米;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前湾四路(临海大道)东北侧机动车道长87米×宽4-10.5米,人行道长17米×宽6.7米。本次施工内容为前湾四路断头路延长施工,道路断面延续现有前湾四路,双向六车道通行,设置机非共板机动车道。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706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一阶段前湾四路最窄处至少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二阶段应保证前湾四路北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施工前应制定施工风险预案、建立应急抢险机制,监测数据出现报警时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实时对其桥隧进行监测(包括应力、位移、振动、温度、荷载和裂缝等六项监测指标),针对性提出前海桥隧道路的监测要求,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因施工导致桥隧结构受损等现象,由你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施工期间,你单位应负责项目疏解路段全幅的道路及设施日常巡查与养护管理工作。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88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9 |
| 结束日期 | 2026-06-16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1195号)同意占用兴业路(宝沁路-悦和路)、兴业路与金海路交汇处。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95米*宽(3.2-10)米、人行道长105米*宽(1.5-4)米,至少预留3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工程分阶段占用挖掘兴业路(宝沁路-悦和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5-35米、宽3.2-10米(7处),兴业路(金海路-悦和路)西侧人行道长15-30米、宽1.5-4米(4处)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9.6米的圆形工作井、新建2座内径7.6米的圆形接收井、3座内径9.6米*6.6米的矩形工作井、1座内径4.5米的圆形接收井,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099米、深8.2-9.2米的DN2400雨水管、1条长66米、深8.2-9.2米的DN1000雨水支管,到悦和路交叉口位置结束。现场工程量已完成15%,剩余85%正在施工中。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4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8 |
| 结束日期 | 2026-06-17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48.5平方米 |
| 序号 | 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475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三期)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47590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编号:深规划资源设施字QH20250932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219)。 |
| 序号 | 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4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32株 |
| 序号 | 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8 |
| 结束日期 | 2026-06-15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封闭占用挖掘妈湾一路(海城街-怡海大道)机动车道长137米、宽15米,人行道长261.9米、宽4-6.9米。本次申请占道范围围挡共设置一个施工出入口,位于妈湾一路与海城街交叉口处,为施工出入口。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交通指示牌16个,分别为:交通疏解路段指示牌1个;人行道绕行牌2个;人行道牌6个;让行牌1个,限速警示牌3个,引导标3个。其他:防撞桶8个;爆闪灯30个。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658号)意见,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引导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道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开工前三天须提前告知交警部门,现场检查相关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并获得封路公告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工。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期间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5〕第02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6YG00026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0 |
| 结束日期 | 2026-12-09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6YG00036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0 |
| 结束日期 | 2026-12-09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弟4403002026YG0003636号)。 |
| 序号 | 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395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08 |
| 结束日期 | 2026-12-07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39596号)。 |
| 序号 | 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385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二期)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38550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编号:深规划资源设施字QH20250908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214)。 |
| 序号 | 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455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4403002025YG0045578号)。 |
| 序号 | 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415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05 |
| 结束日期 | 2026-12-04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41519号)。 |
| 序号 | 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04 |
| 结束日期 | 2026-03-03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与创新十一街)部分机动车道长25米×宽16米,人行道长23米×宽9米。本次施工内容为恢复现状的临时路口,新建创新十一街规划道路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576号)意见,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不得影响梦海大道现状机动车道正常通行能力。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城临建函[2025]00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临时建筑延期使用批准通知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01 |
| 结束日期 | 2026-11-30 |
| 内容 | 同意在南山街道听海路以南,妈湾大道以东延期使用9栋面积共2448平方米,最高二层,高度6.25米的临时建筑。 |
| 序号 | 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30 |
| 结束日期 | 2026-02-27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延期继续占用挖掘桂湾大街中段、桂湾三路、听海大道等九条道路部分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在桂湾三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在桂湾四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2、占用挖掘听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东侧人行道长86米、宽2米;3、占用挖掘桂湾三街(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南侧人行道长71米、宽2米;4、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桂湾四路-桂湾三路)西侧人行道长98米、宽2米;5、占用挖掘桂湾四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北侧人行道长149米、宽2米;6、占用挖掘交易北街西段北侧人行道长25米、宽2米;7、占用挖掘交易南街西段南侧人行道长24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95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30 |
| 结束日期 | 2026-02-27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听海大道、桂湾二路、桂湾大街、枢纽八街等七条道路部分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在桂湾二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南侧人行道长78米、宽2米;2、占用挖掘桂湾大街(桂湾二路-桂湾三路)东西两侧人行道长47米、宽2米;3、占用挖掘枢纽八街(桂湾二路-桂湾三路)东侧人行道长25米、宽2米;4、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北侧人行道长108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96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疏解宽度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9 |
| 结束日期 | 2026-03-28 |
| 内容 | 因前海企业公馆和鲤鱼门街一体化提升项目绿化迁移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鲤鱼门街(前海大道-公馆南街)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临时占用鲤鱼门街北侧机动车道长171.5米×宽2.5米,人行道长387.9米×宽3-12米。2、第二阶段临时占用鲤鱼门街南侧机动车道长148米×宽2.5米,人行道长404米×宽1.2-7米。你单位本次占道施工目的为绿化迁移,施工仅占用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不涉及开挖。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603号)意见,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鲤鱼门街双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起始点端头处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分段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现在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通过人行横道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440313202511270102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7 |
| 结束日期 | 2026-10-15 |
| 内容 | 核发空港三道(领航四路-领航支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0313202511270102)。 |
| 序号 | 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36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500180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6 |
| 结束日期 | 2027-05-25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 1409.8 平方米,用途为施工便道,使用期限自 2025年 11 月 26 日至 2027 年 5 月 25 日止,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23 号)。 |
| 序号 | 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6 |
| 结束日期 | 2026-03-25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临时占用听海大道与桂湾五路、桂湾四路、桂湾三路、桂湾二路、桂湾一路部分机动车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2、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二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3、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三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4、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四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5、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五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南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84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23: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原车道数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5 |
| 结束日期 | 2026-03-24 |
| 内容 | 一、经交通部门审核,鉴于所请占用挖掘西站前路、怡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汇处敷设管线事项,施工工艺及必要性论证不足,不同意你单位对该位置的占挖申请。二、因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永久路口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四路、学府路部分路段开设三个永久道路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的施工图为准。具体如下:1、占用挖掘桂湾四路人行道长53米×宽3米,开设两个永久道路接驳口;2、占用挖掘学府路机动车道长25米×宽0.5米,人行道长25米×宽3.8-4.4米,开设一个永久路口,并利用机动车道长25米×宽2米作为临时人行通道;3、分阶段占用挖掘学府路机动车道长16米×宽3.5米×7处,人行道3米×宽2米×2处,敷设排水管及电力管线接驳。施工内容包括电力通信工程管线改迁、给排水工程管线施工、电力管线施工、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及道路标识施工、景观绿化施工、道路恢复等施工内容等。你单位在路口开设期间,应完善路口衔接处的无障碍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告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进行验收。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42号)意见,学府路非临时工程应始终保持主车道至少6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疏解路段保证人行系统连贯,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学府路受道路条件现在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采用硬隔离设施在同方向机动车道侧隔离出2米空间供行人与非机动车通行,起始点端头处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5 |
| 结束日期 | 2026-07-06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90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22(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3000×2000×1500 雨水接驳:2×DN100雨水管连接帝堂路DN400雨水管(X=2516756.4185,Y=477382.1474)。 |
| 序号 | 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2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4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核发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纬六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24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7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1 |
| 结束日期 | 2026-05-19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1008号)同意占用新安六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58.9米*宽(2.7-8.8)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新安六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新安六路与新湖路交汇路口以东,由污水处理站顶管下穿人行道新建一条长25米,深7.5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北侧机动车道(西乡污水处理站门口)再由东向西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均为836米、深7.5~8.6米的DN2200污水管,到新安六路与兴业路交汇路口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内径为6米的圆形工作井、1座规格为7.5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58.9米、宽2.7~8.8米。目前已完成污水顶管工作井施工,剩余污水管道暂未施工。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2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20 |
| 结束日期 | 2026-02-19 |
| 内容 | 关于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管道铺设及顶管工作、接收井施工需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9 |
| 结束日期 | 2026-06-30 |
| 内容 | 核发前海十单元公共空间项目(一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23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65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8 |
| 结束日期 | 2026-11-17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32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7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5 |
| 结束日期 | 2026-05-13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1019号)同意占用沙井街道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段)。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530.9米*宽(6.8-8)米、人行道长208.2*宽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部分区域。工程由西向东占用挖掘帝堂路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施道路新改扩建施工。施工内容包括铺设机动车道重新铺装、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管线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现场工程量已完成10%,剩余90%正在施工中。要求申请单位按照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复函的意见修改施工图纸并实施,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1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1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345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2 |
| 结束日期 | 2026-11-12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4403002025GG0134537号)。 |
| 序号 | 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2 |
| 结束日期 | 2026-05-10 |
| 内容 | 因华英路C段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华英路、港航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将华英路(赤湾六路-港航路)段17米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2米绿化调整为3.8米人行道+11.2米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第一阶段:铲除绿化、渠化岛,扩宽现有人行道,临时占用华英路(赤湾六路-港航路)机动车道长50米、宽3.5米,占用挖掘人行道长37.1米、宽1.4-11.7米;第二阶段:道路工程倒边施工,占用挖掘华英路(赤湾六路以北123米)东侧机动车道长123米、宽6-7.7米,东侧人行道及渠化岛长123.4米、宽0.2-10.3米;占用挖掘港航路(与华英路交汇处)南侧机动车道长33.6米、宽5米,南侧人行道长33.6米、宽1.5-5米;第三阶段:道路工程倒边施工,占用挖掘华英路(港航路以南75米)东侧机动车道长75米、宽7.2米,东侧人行道长123.4米、宽0.2-10.3米;第四阶段:道路工程倒边施工,占用挖掘华英路(赤湾六路以北117米)西侧机动车道长117米、宽11-26米,西侧人行道长104米、宽1.5-3.5米。鉴于华英路与港航路交叉口处机动车道破损严重,你单位及时应对交叉口上下游各20米内机动车道全幅(两车道)进行修复,做好新旧路基路面的衔接。为避免反复开挖,根据统筹原则及你单位提供的统筹方案,你单位应统筹许可范围内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华英路、港航路管网完善工程。为防止市政道路“杆体林立”,进一步释放行人通行空间,你单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各市政杆体进行整合,实现多杆合一,减少杆体数量,优化杆体布局,将因施工造成影响行人及机动车通行的杆件、挂载机箱等设施进行合理的迁移及落地,务必确保行人顺畅通行。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深公交NS251205号):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内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只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华英路(港航路-赤湾六路)至少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工程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赤湾六路与华英路交叉口应同步完善信号灯等路口配套设施。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2 |
| 结束日期 | 2026-02-09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继续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75.61米、宽1-7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保持现状4米人行道。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应在疏解人行通道盲道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383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你单位施工应继续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2 |
| 结束日期 | 2026-02-09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88.17米、宽10.5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应在疏解人行通道盲道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383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施工期间你单位应继续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6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2 |
| 结束日期 | 2026-02-09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滨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增设掉头车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21米、宽3米;2、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1.5米、宽3米;3、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五路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8米、宽3.5米;4、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五路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8.5米、宽3.5米;5、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9.78米、宽3.3米;6、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9.79米、宽2米;7、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三路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7.5米、宽3米;8、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三路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3米;9、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三路东侧交叉口)西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米、宽3米;10、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东南侧交叉口)西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3米、梦海大道转桂湾一路东行(二次过街)人行道长4米、宽3米,人行道长7米、宽3米(两阶段);11、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西北侧交叉口)东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4米、宽3米;12、临时占用桂湾一路(梦海大道西南侧交叉口)东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4米、宽3米;13、临时占用桂湾一路(梦海大道东北侧交叉口)西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9米、宽3米;14、临时占用滨海大道(听海大道东南侧交叉口100米处)东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26米、宽3.5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21号)意见,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双向通行应在占用位置两端派驻交通劝导员指挥车辆交替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原车道数通行。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85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1 |
| 结束日期 | 2026-11-11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38515号)。 |
| 序号 | 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10 |
| 结束日期 | 2026-02-21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号天桥)吊装作业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全封闭桂湾三路南侧辅道机动车道长45米×宽7.5米、人行道长45米×宽4.5米,车辆及行人经月湾街、桂湾四路绕行月亮湾大道南行。2.第二阶段,全封闭月亮湾大道西侧机动车道长180米×宽19米,封闭时车辆借道北行内侧两车道通行,保持月亮湾大道东侧双向5车道通行(北行3车道,南行2车道)。3.第三阶段,逐车道占用月亮湾大道西侧机动车道长50米×宽7.75米,施工时保持南行2车道通行。4.第四阶段,全封闭月亮湾大道东侧机动车道长180米×宽19米,封闭时车辆借道南行内侧两车道通行,保持月亮湾大道西侧双向4车道通行(北行2车道,南行2车道)。5.第五阶段,逐车道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机动车道长50米×宽7.75米,施工时保持北行3车道通行。本次吊装作业施工内容包含墩柱吊装、临时支撑安拆、隔音声屏障拆除和恢复、主梁和梯道吊装、雨棚吊装、焊接及陶瓷衬垫粘贴、油漆补涂、玻璃幕墙吊装等,占道作业时间为夜间(23:00-次日06:00)。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386号)意见,施工严禁同时占道,按照阶段顺序依次进行,所有工程仅允许在23:00-06:00时间段内进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占用桂湾三路转月亮湾大道机动车道、月亮湾大道转前星路机动车道应在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引导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西侧半幅车道借用对侧车道通行,应保证月亮湾大道最窄处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非全封闭占用月亮湾大道南行机动车道,应保证占用位置南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不少于3.75米。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03天内有效。 |
| 序号 | 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7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9 |
| 结束日期 | 2026-01-07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1051号)同意占用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注浆阶段夜间(23:00-06:00)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049.1米*宽(2.4-4.8)米、人行道长219.5米*宽(0-3.8)米,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段)部分区域。工程分阶段占用挖掘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049.1米、宽2.4-4.8米,兴业路(金海路-悦和路)西侧人行道长219.5米、宽0-3.8的范围,钻孔注浆施工共计3390处,孔径130mm,孔深约9.23~10.21米。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335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7 |
| 结束日期 | 2028-11-06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33510号) |
| 序号 | 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62025YG009358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5 |
| 结束日期 | 2026-11-04 |
| 内容 | 同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5 |
| 结束日期 | 2026-05-03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临海大道、枢纽九街等七条道路部分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在桂湾三路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2、在桂湾四路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3、明挖临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西侧人行道长77米、宽2米,东侧人行道长28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58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5 |
| 结束日期 | 2026-05-03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滨海大道(怡海大道以东)北侧人行道长47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57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503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4 |
| 结束日期 | 2026-11-04 |
| 内容 | 原则同意本次前海听海大道(桂湾段)地下空间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核发《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50302]号)。 |
| 序号 | 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9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4 |
| 结束日期 | 2026-11-03 |
| 内容 | 关于沙井街道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新建工程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4 |
| 结束日期 | 2026-02-03 |
| 内容 | 关于沙井街道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新建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500190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4 |
| 结束日期 | 2027-11-03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使用期限自签批之日起2年,用地面积1497.3平方米,临建面积1900平方米,用途为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21号)。 |
| 序号 | 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3 |
| 结束日期 | 2026-05-01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段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南侧交叉口东西行最内侧机动车道长40米、宽4.25米(两处)。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387号):施工严禁人行道。占用月亮湾大道(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南侧段应始终保持占用位置南行方向至少4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保证至少3.75米宽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七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3 |
| 结束日期 | 2026-05-01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段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南侧交叉口东西行最内侧机动车道长40米、宽3.75米(两处)。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382号):机动车道工程改变道路交通组织应结合实际车流量按照交警部门要求进行交通疏解,占用月亮湾大道(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南侧段应始终保持至少双向9车道通行能力,距离交叉路口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施工禁止占用人行道,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七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5〕第02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1-03 |
| 结束日期 | 2026-11-02 |
| 内容 | 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工程(望海园境桥)位于前湾片区与妈湾片区交汇处,项目建设内容与前湾河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存在交叉。原公园红线内的涉河建设内容已于2025年5月22日取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03号),因望海园镜桥(1号桥)建设方案变更,针对该桥建设方案单独重新审批。具体变化如下: 原方案桥梁采用S型设计桥梁总长度为142.16m,分39.5+56+39.5m跨径布置,宽度在8~12.675m间变化(8m宽的箱梁不变,顶板悬臂部分曲线变化宽度),钢箱梁采用等高1.32m,80mm铺装,梁总高度1.4m。桥墩采用V型设计。现方案桥梁采用弧形设计,桥梁总长度为142.22m,分37+61+37m跨径布置,桥梁总宽9.49m,净宽9.00m,钢箱梁采用等高1.32m,80mm铺装,梁总高度1.4m。桥墩采用V型设计。 根据2025年10月15日专家对《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工程(望海园境桥)涉前湾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5年10月,编制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工程(望海园境桥)涉前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与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1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1 |
| 结束日期 | 2026-04-28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封闭占用赤湾四路(赤湾九路-赤湾二路)机动车道长142米×宽7米,人行道长98米×宽2米,全封闭期间车辆及行人可绕行赤湾二路及赤湾九路。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391号)意见,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赤湾四路前应保证赤湾九路已恢复原道路通行状态,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265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0 |
| 结束日期 | 2026-10-29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湾公园望海园境桥、森海园乐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26541号)。 |
| 序号 | 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0 |
| 结束日期 | 2027-05-2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84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7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4座:3000×2000×1500(3座)、4500×2600×1800(1座)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前湾四路DN800雨水管(X=2491330.77,Y=487633.44)。 |
| 序号 | 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85287(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19,产品编号:23K2S30-184-80,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8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0 |
| 结束日期 | 2026-01-1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85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4600×3500×1700 雨水接驳:DN150雨水管连接展景路DN400雨水管(X=2513173.604,Y=476706.015)。 |
| 序号 | 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5-00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0 |
| 结束日期 | 2027-05-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通港街(妈湾二路-妈湾大道)道路及管廊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西起现状妈湾大道,东至现状妈湾二路,本次建设用地红线面积为5116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道路与地下管廊建设,道路全长约1.5km,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3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管廊长约1622m,其中明挖段长约104m,盾构段(含两端工作井)长约1518m。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7744.01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51160.70公顷,临时占地为6583.31平方米,总挖方11.17万立方米,总填方5.57万立方米,借方3.24万立方米,余方8.84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12月至2027年5月。 主体已列措施:人行道透水砖铺装9533平方米,DN800~DN1650雨水管网5108m,景观绿化17323.00平方米,植草绿化4153.81平方米,施工围挡3145m,洗车池2座。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3984m,单级沉沙池45座,三级沉砂池5座,集水井8座,沙袋拦挡640立方米,土工布覆盖150000平方米,泥水分离器2套。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464.7元。 |
| 序号 | 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30 |
| 结束日期 | 2026-04-27 |
| 内容 | 因桂湾三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封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十一号路-梦海大道)部分路段,具体施工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十一号路-梦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长243米×宽15米、长62.6米×宽25.85米,人行道长243.6米×宽3.5米、长26.5米×宽12.7米;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十一号路-梦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长243.6米×宽15米、长62.6米×宽23.85米,人行道长306.2米×宽3.5米、长16.8米×宽1.75米;3、第三阶段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十一号路-梦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长243米×宽15米、长42.6米×宽21.25米、长15米×宽40.09米,人行道长285.9米×宽3.5米。封路期间,车辆将经过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十一号路(或梦海大道-桂湾二路-十一号路)进行绕行。本次申请占道范围围挡共设置一个机动车出入口,位于梦海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东侧处。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修改牌面)交通指示牌54个,分别为:交通疏解路段指示牌12个;施工提示牌7个;禁止提示牌5个;限速警示牌2个;其他:出入口黄闪灯4个;爆闪灯61个。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39号)意见,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限。 |
| 序号 | 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验字〔2025〕第00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验字〔2025〕第004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8 |
| 结束日期 | 2026-01-25 |
| 内容 | 因前湾河西街(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永久路口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长80米×宽3米,人行道长236米×宽3.5米,开设一个永久道路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的施工图为准。施工内容包括电力迁改、通信迁改、广东大鹏LNG保护盖板涵、深圳市中压燃气管道保护盖板涵、协孚能源输油管廊保护盖板涵等工程、新建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及道路标识等。你单位在路口开设期间,应完善路口衔接处的无障碍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告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进行验收。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404号)意见,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始终保持占用位置月亮湾大道南行方向至少4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宽度不少于3.7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新建道路未开放应封闭永久路口,严禁施工车辆从永久路口出入。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7 |
| 结束日期 | 2028-10-26 |
| 内容 | 核发前海企业公馆和鲤鱼门街一体化空间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21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5 |
| 结束日期 | 2025-12-13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二号天桥)吊装作业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全封闭月亮湾大道西侧机动车道长142.2米×宽15米,封闭时车辆借道北行内侧两车道通行,保持月亮湾大道东侧双向5车道通行(北行3车道,南行2车道)。2.第二阶段,逐车道占用月亮湾大道西侧机动车道长50米×宽7.5米,施工时保持南行2车道通行。3.第三阶段,全封闭月亮湾大道东侧机动车道长143.5米×宽15米,封闭时车辆借道南行内侧两车道通行,保持月亮湾大道西侧双向4车道通行(北行2车道,南行2车道)。4.第四阶段,逐车道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机动车道长50米×宽7米,施工时保持北行3车道通行。本次吊装作业施工内容包含临时支撑安拆、隔音声屏障拆除和恢复、指示标志牌和监控拆除及恢复、主梁吊装、雨棚吊装、焊接及陶瓷衬垫粘贴、油漆补涂、玻璃幕墙吊装等,占道作业时间为夜间(23:00-次日06:00)。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385号)意见,施工严禁同时占道,按照阶段顺序依次进行,所有工程仅允许在23:00-06:00时间段内进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西侧半幅车道借用对侧车道通行,应保证月亮湾大道最窄处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非全封闭占用月亮湾大道南行机动车道,应保证占用位置南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不少于3.7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你单位施工进场前应提前告知辖区交警中队,并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22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220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4 |
| 结束日期 | 2026-05-06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远东西路(永和路-集景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35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3526号)。 |
| 序号 | 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临)建字第4403062025GG02055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3 |
| 结束日期 | 2026-10-22 |
| 内容 | 同意核发未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建字第4403062025GG0205520号)。 |
| 序号 | 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52025YG004559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2 |
| 结束日期 | 2026-10-21 |
| 内容 | 核发09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三期)09-02-08地块地下人行通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5001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0 |
| 结束日期 | 2026-05-31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1029.10平方米,临建面积342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工棚,使用期限至2026年5月31日,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19号)。 |
| 序号 | 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62025GG020355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20 |
| 结束日期 | 2026-10-19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62025GG0203554号)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深前海市政管隧施字第QH20250298]号)。 |
| 序号 | 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8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17 |
| 结束日期 | 2026-01-14 |
| 内容 | 因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前星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以东)机动车道长96米、宽12米,北侧人行道长80.1米、宽2.73米,南侧人行道长80.4米、宽1.8米。本次为第二阶段施工,施工内容为:维护结构(钻孔桩)、主体结构、竖井、箱涵导流施工、盾构等。本阶段占用前星路北侧现状人行道,及部分道路红线外内部道路,利用机动车道作2米宽临时疏解人行道,保持前星路现状双向2车道通行。连续围挡路口开设,在前星路南侧路口为施工车辆出入口。占用挖掘人行道期间,若中断无障碍设施,你单位应在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你单位占用市政道路红线外的内部道路应提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344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在前星路新建疏解车道保证占用路段双向车道正常通行,每条车道预留至少3.75米标准车道宽度,施工路段达到通车条件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186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16 |
| 结束日期 | 2026-09-20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深圳博物馆(原国深博物馆)智能化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3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20株、迁移乔木65株 |
| 序号 | 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路政)〔2025〕2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11 |
| 结束日期 | 2028-02-11 |
| 内容 | 经审查,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占用挖掘粤高速S3沿江高速K82+678-K82+738高架桥下安全保护范围内空地开展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施工作业。请按照所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保障既有高速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检测措施,确保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请严格按照疏解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高峰时段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施工前应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备,占道项目不得挖掘和损坏公安交通科技设施,施工车辆配备自发光警示灯,施工点应设置防护防撞缓冲区,工作人员应在防护区安全范围内进行作业。路政许可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28个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粤交[2022]9号文要求,涉路施工活动完毕,申请单位应当向我局提出涉路施工活动验收申请。我局立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组织公路管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对涉路施工活动进行验收。 |
| 序号 | 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3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30 |
| 结束日期 | 2025-12-29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6平方米 |
| 序号 | 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30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78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2(升/秒)污水11(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1座:成品6立方米 隔油池1座:成品2立方米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梦海大道DN400雨水管(X=2491449.018,Y=488901.06)。 污水接驳:DN160污水管连接前湾二路DN300污水管(X=2491480.549,Y=488836.645)。 |
| 序号 | 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32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30 |
| 结束日期 | 2025-12-29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404平方米 |
| 序号 | 1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环批﹝2025﹞0000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关于裕安一路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深环批〔2025〕000023号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报送的《裕安一路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该报告书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项目的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深州市宝安区大铲湾片区,在扩容后的前海合作区区域范围内。道路西起经二路,东至滨江大道。项目全长989.3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项目包含跨海特大桥一座,长度768m,主桥桥型为拱形塔斜拉桥。 二、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确保沿线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加强与沿线单位和个人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心的相关环境问题,切实保护其合法环境权益。 三、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批复复印件)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环保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若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9月29日 |
| 序号 | 1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6 |
| 结束日期 | 2026-09-25 |
| 内容 | 锦围路(德围西路—荣安路)市政道路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项目建设内容与德丰围涌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存在交叉,涉及河道桩号为K1+352.73~K1+506.28段。项目具体涉德丰围涌建设方案如下:①桥梁工程,跨河建设,桥梁全长62m,总跨径57m,桥梁横断面宽度32m,与德丰围涌相交84度,上部结构采用2×27m预制小箱梁,梁板高140cm;②市政管线工程,随桥敷设的管线(给水、燃气、电力、通信)以及临河(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管线。 根据专家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5年8月,编制单位:深圳市前海公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锦围路(德围西路—荣安路)市政道路工程涉德丰围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审字〔2025〕第01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1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6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核发运昌路(内环路-建德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8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1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审字〔2025〕第01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1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18-202500380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5 |
| 结束日期 | 2027-08-14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面积为8153.29平方米,位于项目主体大桥东岸宝安中心区裕安一路旁(靠近广深沿江高速一侧),土地用途为运输便道、施工便道、生活办公用房。该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027年8月14日。 |
| 序号 | 1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114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4 |
| 结束日期 | 2027-09-02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合作区桂湾三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1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宝排水许字第202503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2 |
| 结束日期 | 2026-05-06 |
| 内容 | 排水总量:8(立方米/日)、雨水8升/秒排水口数量:2 |
| 序号 | 1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3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2 |
| 结束日期 | 2025-12-29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8平方米 |
| 序号 | 1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6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1 |
| 结束日期 | 2026-03-19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0846号)同意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002.5米*宽(8.5-9.8)米、非机动车道长847.6米*宽(2-2.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部分区域。工程起于福园一路与凤塘大道交叉口南侧,顺沿福园一路西侧最外侧机动车道顶管施工累计新建长3086.75米、深8-11米的DN2400污水干管至福园一路与福州大道交叉口位置结束(其中与重庆路综合管廊交汇处已进行入廊处理),沿线累计占用挖掘福园一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002.5米、宽8.5-9.8米,西侧非机动车道长847.6米、宽2-2.5米的范围配套建设22座顶管工作井(其中包含1座直径5米的圆形工作井、6座尺寸4×7.5米的矩形工作井、5座尺寸4×5米的矩形工作井、2座尺寸4.5×5米的矩形工作井、8座尺寸4.5×8米的矩形工作井)以及沿线管线迁改施工作业。目前已完成约300米污水干管施工,剩余约2700米暂未施工。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1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0 |
| 结束日期 | 2025-12-18 |
| 内容 | 为方便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在桂湾二路开设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8米,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666.039,Y=489547.71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创新六街约15米,路口为项目唯一出入口。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深公交NS251298号),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9:30-17:00、2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两侧应使用路口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3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1205.3平方米、临时占用城市绿地784.4平方米 |
| 序号 | 1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3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19株 |
| 序号 | 1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7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9 |
| 结束日期 | 2025-12-17 |
| 内容 | 为方便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实施,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创新六街进行围挡外扩,人行道长25米×宽3米。围挡外扩范围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的日常管养工作由你单位负责,路面出现破损、下沉等病害应及时进行修复。如涉及围挡面积调整,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报备。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285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保证2米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占道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9 |
| 结束日期 | 2025-12-17 |
| 内容 | 因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创新四路-创新六路)机动车道长40米、宽15米,人行道长20米、宽3米,创新十五街(创新四路-创新六路)机动车道长30米、宽7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295号):临时占用机动车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进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全封闭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按要求在封闭路段上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引导机动车提前绕行;非临时占用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桂湾二路(创新四街至创新六街)至少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创新十五街(创新四街至创新六街)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5米宽度的疏解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限。 |
| 序号 | 1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25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8 |
| 结束日期 | 2026-09-18 |
| 内容 | 详见八单元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海馨街(前湾四路-海文西二街))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
| 序号 | 1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50913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创新教育集团前湾学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1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175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6 |
| 结束日期 | 2026-09-16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17563号)。 |
| 序号 | 1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字(2025)第2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6 |
| 结束日期 | 2025-11-30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特发此证 |
| 序号 | 1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6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6 |
| 结束日期 | 2025-11-14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创新九街(梦海大道-怡海大道)部分非机动车道长845米、宽2.7米。施工内容为去除部分中央绿化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道面层局部破损翻新修复。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1、创新二街(双界河A支路-创新九街);2、四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二期)。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133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每次应预留至少2米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155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配套建筑一、二、四(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15542号)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Q8-202500211)。 |
| 序号 | 1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2 |
| 结束日期 | 2026-03-1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73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3720×3720×1500 雨水接驳:DN160雨水管连接内部路DN300雨水管(X=2501363.199,Y=481808.998)。 |
| 序号 | 1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05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颂贤街(原赤湾一路(郑和三路至华英路B段))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30510号) |
| 序号 | 1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3157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港航路(原郑和一路(赤湾三路至郑和路段))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31575号) |
| 序号 | 1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295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广灵街(原郑和三路(赤湾三路至华英路段))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29535号) |
| 序号 | 1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285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德天街(原设计路名:郑和二路)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28512号) |
| 序号 | 1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12569(改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等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12569(改1)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编号:深规划资源设施字QH202500624号)及《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165)。 |
| 序号 | 1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5 |
| 结束日期 | 2026-03-03 |
| 内容 | 为方便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项目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在月亮湾大道东侧开设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18米,喇叭口宽37米,转弯半径25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88871.875,Y=487255.378),路口距海油加油站路口310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202号)意见,为保证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使用期间应做好人车分离,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你单位应继续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5 |
| 结束日期 | 2025-12-03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与创新十一街)部分机动车道长25米×宽16米,人行道长23米×宽9米。本次施工内容为恢复现状的临时路口,新建创新十一街规划道路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232号)意见,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不得影响梦海大道现状机动车道正常通行能力。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5 |
| 结束日期 | 2025-11-03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滨海大道(怡海大道以东)北侧人行道长47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196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04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04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315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4 |
| 结束日期 | 2028-09-03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31538号) |
| 序号 | 1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4 |
| 结束日期 | 2026-01-01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滨海大道部分渠化岛人行道长2029.6米×宽1.3-6.9米。本次施工内容为梦海大道(妈湾二路-桂湾一路)沿线11个重要节点路口、23个小路口,滨海大道(前海石公园-临海大道)沿线2个重要节点路口进行分隔柱更换1086个。分隔柱基础应严格按照我局规范审查要求的大样图进行设置。分隔柱间、分隔柱与坡口边缘间的净距宜为1.5m-1.8m。在满足设置间距和隔离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多设,且不得设置于盲道位置。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233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6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4 |
| 结束日期 | 2025-09-30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0861号)同意占用盛航路(机场南路辅道-建德路)。占用机动车道:长42米X宽26米、人行道:长102.5米X宽3-12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航城街道机场南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机场南路(航站四路交汇路口南侧)位置,占用挖掘道路南侧人行道长102.5米、宽3-12米,机动车道长42米、宽26米的范围,进行新建市政道路(盛航路)与既有市政道路(机场南路)及配套管线(燃气、给水、雨水)接驳施工。现场工程量已完成10%,剩余90%正在施工中。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1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0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3 |
| 结束日期 | 2026-09-02 |
| 内容 | 创新九街东延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片区与南山区交界区域。创新九街东延工程与月湾河管理范围线存在交叉,项目具体涉月湾河建设方案如下:①涉及河道中心桩号H4+948,采用35.5m现浇预应力砼简支箱梁一跨立交上跨月湾河,梁底最低高程为6.40m,距离河道100年一遇设计水位(P1%=3.866m)2.534m,与人行道最小距离为3.90m,桥墩与河道右岸灌注桩最小净距2.65m,与河道左岸灌注桩最小净距2.60m;②DN600给水管进行改迁,迁改长度294m;③包含五段挡土墙(1#、2#、3#、4#、5#挡墙),挡土墙采用悬臂式挡墙,总长度为250m,挡墙平均高度2.0~7.0m,位于行车道侧的挡土墙顶部设置混凝土防撞墙,材料采用C30钢筋砼;④现状16孔电力保护管做钢筋砼包封保护,长27m;⑤现状16孔通信管道做钢筋砼包封保护,长25m,现状通信井做调平加固保护;⑥道路照明配线采用YJV-0.6/1kV-4×25+1×16mm2,五芯电缆,涉河长719m,穿PEΦ75mm敷设,穿越机动车道时穿Φ80mm涂塑钢管保护,两端采用0.7m×0.7m×1.5m照明接线井,路灯支线电线采用BVV-450/750V3×2.5mm2导线,涉河长69m,在灯杆内敷设。 根据专家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防洪评价报告(2025年8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大地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创新九街东延工程涉月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3 |
| 结束日期 | 2026-03-31 |
| 内容 | 核发沁海路北延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5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1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03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50901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创新教育集团妈湾学校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1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305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1 |
| 结束日期 | 2028-08-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30513号) |
| 序号 | 1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1 |
| 结束日期 | 2025-10-30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三路、临海大道、枢纽九街等七条道路部分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在桂湾三路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2、在桂湾四路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3、明挖临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西侧人行道长83米、宽2米,东侧人行道长35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153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9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1 |
| 结束日期 | 2025-11-29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听海大道与桂湾五路、桂湾四路、桂湾三路、桂湾二路、桂湾一路部分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在桂湾二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南侧人行道长65米、宽2米;2、占用挖掘桂湾大街(桂湾二路-桂湾三路)东西两侧人行道长47米、宽2米;3、占用挖掘枢纽八街(桂湾二路-桂湾三路)东侧人行道长25米、宽2米;4、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北侧人行道长62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012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01 |
| 结束日期 | 2025-11-29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大街中段、桂湾三路、听海大道等九条道路部分人行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在桂湾三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在桂湾四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设置4个顶管井,每处占用挖掘人行道长5米、宽3.6米;2、占用挖掘听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东侧人行道长92米、宽2米;3、占用挖掘桂湾三街(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南侧人行道长75米、宽2米;4、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桂湾四路-桂湾三路)西侧人行道长76米、宽2米;5、占用挖掘桂湾四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北侧人行道长181米、宽2米;6、占用挖掘交易北街西段北侧人行道长25米、宽2米;7、占用挖掘交易南街西段南侧人行道长25米、宽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155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2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31 |
| 结束日期 | 2025-10-29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封闭占用赤湾九路部分机动车道长122米×宽9米,人行道长122米×宽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201号)意见,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30 |
| 结束日期 | 2025-12-29 |
| 内容 | 为方便南山排水深隧系统项目土建I标关口预处理站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在月亮湾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西侧继续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8875.406,Y=99425.162)。距离桂湾四路交叉口停止线145米,距离桂湾三路交叉口108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178号):因路口衔接月亮湾大道,且紧挨前海山姆会员商店,通勤交通流量大,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路口应做好人车分离,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9 |
| 结束日期 | 2026-08-28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1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人防征[2025]0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配套建筑一、二、四(暂定名)《深圳市前海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深前人防征[2025]023号)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人防准予QH-2025-0022号)。 |
| 序号 | 1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8 |
| 结束日期 | 2025-10-26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创新九路-宝安大道)部分非机动车道长159米×宽2.3米。施工内容为去除部分中央绿化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道面层局部破损修复。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0998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应预留至少2.5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1、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2、创新九街东延工程;3、桂湾片区六单元学校周边市政道路工程;4、三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975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1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1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1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1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80573(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13,产品编号:******************13,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5 |
| 结束日期 | 2025-11-24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80平方米 |
| 序号 | 1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5 |
| 结束日期 | 2026-03-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71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5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11500×6000×20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月亮湾大道20000×4000雨水箱涵(X=2493046.7516,Y=490085.1566)。 |
| 序号 | 1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5 |
| 结束日期 | 2025-09-23 |
| 内容 | 因前湾科创天桥、前湾厚德天桥新建工程勘探作业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前湾四路(科创六街-科创三街)机动车道长8米×宽2.5米×3孔,开挖孔径0.1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117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前湾四路(科创六街-听海大道)西行方向至少3车道通行能力,保证前湾四路(科创六街-科创三街)东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钻孔应分批次进行,待恢复路面环境后再进行下一阶段施工,钻探点位应避开路口及公交车站处,相邻点位不允许同时施工,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抢修维护制度,确保施工期间该路段路面交通设施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须在当天予以修复,不得拖延,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你单位人行道施工应提前7天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6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2 |
| 结束日期 | 2026-01-12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88平方米 |
| 序号 | 1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6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2 |
| 结束日期 | 2025-12-21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810.34平方米 |
| 序号 | 1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6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2 |
| 结束日期 | 2025-09-21 |
| 内容 | 迁移乔木6株 |
| 序号 | 1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6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2 |
| 结束日期 | 2026-08-21 |
| 内容 | 关于西乡街道固戍二路跨宝源路人行天桥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延期申请 |
| 序号 | 1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6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1 |
| 结束日期 | 2026-11-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67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20(升/秒)污水2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9000×2000×2000(1座)、8000×2500×2000(1座) 化粪池1座:成品20立方米 隔油池1座:1500×1000×1000 雨水接驳:DN400雨水管连接自贸大街DN600雨水管(X=2489604.9,Y=488306.64)。 污水接驳:DN200污水管连接自贸大街DN400污水管(X=2489514.2,Y=488353.26)。 |
| 序号 | 1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1 |
| 结束日期 | 2026-08-20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1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1015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1 |
| 结束日期 | 2026-08-20 |
| 内容 | 准予核发裕安一路西延工程(陆域段)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01595号)。 |
| 序号 | 1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5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0 |
| 结束日期 | 2025-10-18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十一号路(创新九街-怡海大道)部分非机动车道长959米×宽2.7米。施工内容为去除部分中央绿化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道面层局部破损修复。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116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应提前引导至对侧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80221(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09,产品编号:******************09,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80223(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14,产品编号:******************14,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80222(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10,产品编号:******************10,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5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20 |
| 结束日期 | 2025-09-18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0782号)同意占用内环路。夜间(23:00-06:00)逐车道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45米*宽(3.8-5.1)米(3处),白天恢复交通,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77米*宽0.5米、非机动车道长77米*宽2米、人行道长77米*宽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城街道内环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内环路(运昌路交汇路口以西约180米)位置,占用挖掘道路北侧人行道长77米、宽2米,非机动车道长77米、宽2米,机动车道45-77米、宽0.5-5.1米的范围,进行新建市政道路(德航路)与既有市政道路(内环路)接驳施工。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1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929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93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ZPNS00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26-08-17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1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500133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26-02-17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428.47平方米,用途为施工便道和运输通道,使用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止,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11号)。 |
| 序号 | 1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26-08-17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1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27-03-16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6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2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3000×1500×1000(2座)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兴业路DN200雨水管(X=2497420.443,Y=484281.827);DN200雨水管连接兴业路DN300雨水管(X=2497287.997,Y=484430.848)。 |
| 序号 | 1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6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8 |
| 结束日期 | 2025-11-05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桂湾四路辅路(梦海大道-十一号路)南北两侧人行道长100米×宽4米。施工内容为人行道局部破损修复。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110号)意见,占用人行道每次应预留至少2米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涉及非市政道路应征求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79910(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20,产品编号:******************20,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6-08-14 |
| 内容 | 关于西乡街道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项目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1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6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5-12-14 |
| 内容 | 关于西乡街道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项目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1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5-10-13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四路交叉口部分人行道长5米×宽3.6米×4处(实际挖掘长1.5米×宽1.5米)进行顶管作业。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0973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隐蔽工程应提前7天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5-09-13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五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部分人行道长5米×宽3.6米×4处(实际挖掘长1.5米×宽1.5米)进行顶管作业。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018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每次预留至少2米疏解宽度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隐蔽工程应提前7天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6-02-10 |
| 内容 | 为方便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城街与妈湾一路交叉口开设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12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0282.11、Y=488127.92),距离北侧梦海大道355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144号)意见,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应同步调整项目施工出入口位置至新建海城街内,施工出入口使用时间应与学校上放学时间错开,路口两侧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施工出入口提示牌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17A-202500217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7-08-14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面积为8153.29平方米,位于项目主体大桥东岸宝安中心区裕安一路旁(靠近广深沿江高速一侧),土地用途为运输便道、施工便道、生活办公用房。该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027年8月14日。 |
| 序号 | 1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5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4 |
| 结束日期 | 2025-11-11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继续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75.61米、宽1-7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应在疏解人行通道盲道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应继续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5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4 |
| 结束日期 | 2025-11-11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88.17米、宽10.5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应在疏解人行通道盲道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施工期间你单位应继续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79740(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7,产品编号:******************47,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6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4 |
| 结束日期 | 2025-10-12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桂湾四路与桂湾大街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长32米×宽3米围挡施工。施工内容为拆除中央分隔带护栏,新建分隔柱及岛头,机动车道施划行人过街斑马线。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128号)意见,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施工应完善菱形标线、人行横道提示牌、人行横道警示牌、纵向减速标线、道钉等配套设施,同步申报永久建设方案,建设电子警察、FID、卡口、信号灯等科技装备。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占道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4 |
| 结束日期 | 2025-09-12 |
| 内容 | 因妈湾片区15、19单元市政路网完善一期工程规划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交汇处部分人行道长37.3米×宽3米,非机动车道长37.3米×宽2米开设一个永久道路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你单位在路口开设期间,应将路口上下游约25米范围内人行道破损路段进行修复。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1132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5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3 |
| 结束日期 | 2025-11-12 |
| 内容 | 关于裕安一路西延工程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1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95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3 |
| 结束日期 | 2028-08-12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9512号) |
| 序号 | 1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3 |
| 结束日期 | 2026-08-12 |
| 内容 | 前海桂湾公园工程-河口及周边岸线打造工程位于前海合作区桂湾河河口段,涉及桂湾河河道管理范围,涉河桩号为河道主槽K0+041.89~K0+260.2、河道北支线CK0-040.125~CK0+251.10,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1)河口打造工程。在桂湾河口右岸(北岸)新建架空板结构垂直驳岸挡土墙,S桥西侧新建悬臂式挡土墙,对边坡进行改造;河岸内侧新增9m宽滨海漫步道和滨海栏杆,对左岸现状平台栏杆进行翻新。(2)河心岛打造工程。在河心岛北侧新建木栈道和观景平台一,河心岛南侧新建观景平台二;新建昆虫旅馆1个、口袋空间3处、落鸟桩2处(109根)以及科普牌等设施;对河心岛周区域底部清淤(抛石挤淤),新增河岸抛石,迎水侧新增排松木桩。(3)管线工程。新建DN20~DN150园林给水管;新建砾石排水沟和DN150~DN400雨水管(DN400雨水管接入河道);对右岸现状部分通信管线进行迁改;新建景观照明系统和广播线路等。 根据2025年6月3日专家对《前海桂湾公园工程-河口及周边岸线打造工程设计变更涉桂湾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5年6月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前海桂湾公园工程-河口及周边岸线打造工程设计变更涉桂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79516(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21,产品编号:******************21,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79529(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17,产品编号:******************17,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31粤B79530(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品种:自动扶梯,产品名称:自动扶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18,产品编号:******************18,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自动扶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1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9658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1 |
| 结束日期 | 2026-08-11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96588号)。 |
| 序号 | 1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90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1 |
| 结束日期 | 2025-10-29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桂湾二路(梦海大道-十一号路)部分非机动车道长550米×宽1.6米。施工内容为去除部分中央绿化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道局部面层破损修复。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1109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道正常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9359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7 |
| 结束日期 | 2026-08-06 |
| 内容 | 原则同意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服务建筑(暂定名)的建设工程开路口审批申请,路口控制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93593号)和《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路口工程施工图)(深前海市政路口施字第[QH20250212]号)为准。 |
| 序号 | 1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945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7 |
| 结束日期 | 2026-08-07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94576号)。 |
| 序号 | 1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2511676807 |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事变更登记(备案)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商事变更登记(备案):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许可信息;其他董事信息;监事信息 |
| 序号 | 1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215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6 |
| 结束日期 | 2026-08-05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21574号)。 |
| 序号 | 1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2株 |
| 序号 | 2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占用城市绿地449.8平方米、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20平方米 |
| 序号 | 2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90555(改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90555(改1)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深规划资源设施字QH202500521号)和《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135)。 |
| 序号 | 2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869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4 |
| 结束日期 | 2027-10-07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栈桥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2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4 |
| 结束日期 | 2025-11-03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90平方米 |
| 序号 | 2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许(路政)〔2025〕0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路政管理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4 |
| 结束日期 | 2026-08-01 |
| 内容 | 核发前海深港合作区滨海休闲带一期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Ⅱ区)路政管理许可证(案号:深前许(路政)〔2025〕003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号:深前许(路政)〔2025〕003号)。 |
| 序号 | 2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85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4 |
| 结束日期 | 2028-08-03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8518号) |
| 序号 | 2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1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2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26-07-31 |
| 内容 | 关于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管道铺设及顶管工作、接受井(西乡街道段)延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2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26-07-31 |
| 内容 | 关于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管道铺设及顶管工作、接受井延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2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人防不予QH-2025-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配套建筑一、二、四(暂定名)《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人防不予QH-2025-0001号)。 |
| 序号 | 2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10486(延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26-07-31 |
| 内容 | 原则同意沙井街道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延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序号 | 2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757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28-07-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7572号) |
| 序号 | 2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5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25-08-30 |
| 内容 | 一、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深公交BA250546号)同意占用机场南路辅道。占用机动车道:长42米X宽26米人行道:长102.5米X宽3-12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城街道机场南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机场南路(航站四路交汇路口南侧)位置,占用挖掘道路南侧人行道长102.5米、宽3-12米,机动车道长42米、宽26米的范围,进行新建市政道路(盛航路)与既有市政道路(机场南路)及配套管线(燃气、给水、雨水)接驳施工。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6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01 |
| 结束日期 | 2026-01-27 |
| 内容 | 为方便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湾四路(临海大道高架桥下)开设一个临时路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1362.094,Y=487603.052),路口距离最近东侧听海大道约392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1026号):考虑到上述路口临近学校,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应限定使用时间,行车高峰期间(07:30-09:30、16:00-20:00)应禁止出入车辆。路口开设应做好人车分离,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500066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31 |
| 结束日期 | 2026-01-31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2947.97平方米,建筑面积2843平方米,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使用期限自签批日起6个月,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09号)。 |
| 序号 | 2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31 |
| 结束日期 | 2026-07-30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883平方米 |
| 序号 | 2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22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4株、迁移乔木103株 |
| 序号 | 2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人防征[2025]0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9 |
| 结束日期 | 2095-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双界河河口段服务建筑《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深前人防征[2025]020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人防准予QH-2025-0020号)。 |
| 序号 | 2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86596(改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86596(改1)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意见书》(QH202500498)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123)。 |
| 序号 | 2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7 |
| 结束日期 | 2026-07-26 |
| 内容 | 关于机场南片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延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2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4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6 |
| 结束日期 | 2026-01-2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582号)同意占用戍堡路。占用机动车道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戍堡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戍堡路与铜鼓堡路交汇路口人行道位置(公园路段),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为1100米、深7.2~7.9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固戍水厂二期以南约40米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1座规格为内径为8.2米的圆形工作井、3座规格为6.5米×5米的工作井,3座规格为8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现场工程量已完成76%,剩余24%。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84571(改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84571(改1)号)。 |
| 序号 | 2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5-00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4 |
| 结束日期 | 2027-12-23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赤湾片区文忠路(左炮台路-福佑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赤湾片区,北靠赤湾山,东南临兴海大道,东南面为招港集运中心及蛇口港仓储区,西南面为工业区,用地红线面积为23133.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等。文忠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道路长度约950.6m,红线宽度24m。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621.79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23133.02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1488.77平方米,总挖方9.81万立方米,总填方10.33万立方米,借方2.17万立方米,余方1.6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主体已列措施:表土剥离860立方米,人行道透水铺装7553平方米,雨水管1961m,道路绿化1888平方米(包含180株乔木),施工围挡1157m,洗车池3座、配套三级沉沙池3座。方案新增措施:0.4×0.4临时排水沟3603米,0.3×0.3临时排水沟261m,单级沉沙池48座,三级沉沙池6座,土工布覆盖30000平方米,土袋拦挡1600立方米,施工围挡1501m,涵管47m,临时拦挡200立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77.32元。 |
| 序号 | 2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35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4 |
| 结束日期 | 2028-07-23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3530号) |
| 序号 | 2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55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4 |
| 结束日期 | 2028-07-23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5577号) |
| 序号 | 2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456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4 |
| 结束日期 | 2028-07-23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4569号) |
| 序号 | 2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803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2 |
| 结束日期 | 2027-08-08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服务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2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2 |
| 结束日期 | 2026-10-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58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7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000×2000×2000 化粪池1座:成品10立方米 隔油池1座:成品6立方米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月亮湾大道2500×1500雨水箱涵(X=2492689.562,Y=490138.146)。 |
| 序号 | 2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2 |
| 结束日期 | 2025-11-18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创新九街)部分人行道人行道长865米×宽3米。施工内容为去除部分中央绿化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局部面层破损翻新修复。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0999号)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5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1、桂湾片区国际化提升-街区功能完善一期工程;2、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3、创新十三街(梦海大道路口段)市政道路工程;4、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4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21 |
| 结束日期 | 2026-01-1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569号)同意占用宝源路、金湾大道。夜间(23:00-06:00)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70米*宽(0.6-3.8)米,白天恢复交通,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82米*宽4.9米、人行道长65米*宽(4.7-6.6)米,人行道施工期间占用2.5米宽机动车道作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西乡街道宝源路、金湾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宝源路、金湾大道(航城大道交汇路口以南约290米)上,新建1座长86.75米、宽6米、净高不小于5米的过街人行天桥。占用挖掘宝源路东侧机动车道70m、宽0.6-3.8m及人行道长65m、宽4.7-6.6m的范围,进行迁改DN400给水管线施工以及桥梁桩基施工(承台规格为4.5米×2×1.5米,内含两根直径1米桩,桥墩基础座落于既有路侧树池带内);占用金湾大道东侧机动车道82米、宽4.9米的范围,进行桥梁桩基施工(承台规格为4.5米×2×1.5米,内含两根直径1米桩,桥墩基础座落于既有中央绿化内)。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7 |
| 结束日期 | 2026-01-12 |
| 内容 | 为方便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施工总承包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前湾四路、妈湾一路开设两个临时路口,具体如下:1、路口一在前湾四路(听海大道至梦海大道)南侧开设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均为9米,喇叭口宽度25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0805.775、Y=488141.754),路口距离最近南侧梦海大道约104米。2、路口二在妈湾一路(听海大道)北侧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现状道路接驳口)途径内部道路进出施工车辆,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西侧为21米,东侧为25米,喇叭口宽度19米,路口距离最近西侧妈湾一路约8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0936号)意见,考虑到上述路口一、路口二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应限定使用时间,行车高峰期间(07:30-09:30、17:00-20:00)应禁止出入车辆。路口开设应做好人车分离,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175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17574号)及《规划设计要点》(QH202500697)。 |
| 序号 | 2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5-00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5 |
| 结束日期 | 2026-07-14 |
| 内容 | 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中前湾片区与妈湾片区之间。因工程建设需要对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项目局部雨水管、污水管进行迁改。原则同意该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道接驳情况如下: (一)雨水工程 拆除规划前湾河西街现状DN500雨水管长约9米;拆除规划前湾河西街附近现状DN600雨水管长约57米;拆除规划前湾河西街附近现状DN1350雨水管长约48米;废除规划前湾河西街附近现状DN1500雨水管长约1177米;新建DN600雨水管长约32米(起点坐标:X=2491156.350,Y=487488.050)接入规划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1167.600Y=487518.000)。 (二)污水工程 拆除规划前湾河西街附近现状DN500污水管长约17米;废除规划前湾河西街附近现状DN1000污水管长约319米;新建DN600污水管长约70米(起点坐标:X=2490963.907Y=487619.262)接入听海大道新建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0976.354,Y=487688.330)。 |
| 序号 | 2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5 |
| 结束日期 | 2025-11-25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听海大道与桂湾五路、桂湾四路、桂湾三路、桂湾二路、桂湾一路部分机动车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2、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二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3、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三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4、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四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5、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五路南北两侧交叉口)南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2.5米(两处)。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957号):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23: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原车道数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33天内有效。 |
| 序号 | 2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字(2025)第16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4 |
| 结束日期 | 2025-10-15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特发此证 |
| 序号 | 2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3 |
| 结束日期 | 2025-09-30 |
| 内容 | 因梦工场北区等周边街区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桂湾四路部分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桥梁清洗涂装施工,具体占道情况如下:1、分段临时占用桂湾四路(梦海大道-十一号路)内侧双向机动车道长600米、宽3.5米;2、分段临时占用桂湾四路(梦海大道-十一号路)南侧非机动车道长300米、宽3.5米;3、分段临时占用桂湾四路(梦海大道-十一号路)北侧非机动车道长255米、宽3.5米;4、分段临时占用桂湾四路(梦海大道-十一号路)东行机动车道内侧辅道长300米、宽3.5米。你单位施工前应委托第三方对桥梁现状进行检测,施工过程中应实时对桥梁进行监测(包括应力、位移、振动、温度、荷裁和裂缝等六项监测指标)并及时将监测数据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我局并采取应急措施。因施工导致桥梁结构受损等现象,由你单位承担全责。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937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23:00-06:00时间段内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只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占用机动车道新建疏解人行道应使用物理隔离,端头处做好渐变及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2 |
| 结束日期 | 2025-09-12 |
| 内容 | 因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创新十五街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占用挖掘情况如下:第一阶段桂湾二路桥墩基础施工,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南侧机动车道长20米、宽7.5米,人行道长20米、宽3米,将东行机动车道压缩至单车道通行,预留行人通行空间3.5米;第二阶段桂湾二路桥墩基础施工,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北侧机动车道长20米、宽7.5米,人行道长20米、宽1.5米,将西行机动车道压缩至单车道通行,预留行人通行空间3.5米;第三阶段连廊吊装施工,夜间全封闭桂湾二路机动车道长40米、宽15米;第四阶段连廊吊装施工,夜间全封闭创新十五街机动车道长30米、宽7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932号):临时占用机动车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进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状,全封闭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按要求在封闭路段上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引导机动车提前绕行;非临时占用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桂湾二路(创新四街至创新六街)至少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5米宽度的疏解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限。 |
| 序号 | 2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759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ZPNS00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11 |
| 结束日期 | 2026-07-10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2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9 |
| 结束日期 | 2025-10-08 |
| 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40平方米 |
| 序号 | 2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795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服务建筑(暂定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79527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深规划资源设施字QH20250499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119)。 |
| 序号 | 2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5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7 |
| 结束日期 | 2026-07-29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5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6(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4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000×1500×1000(4座) 雨水接驳:DN160雨水管连接空港一道DN400雨水管(X=2501691.143,Y=481482.483); DN160雨水管连接空港一道DN400雨水管(X=2501786.469,Y=481663.712); DN160雨水管连接空港一道DN200雨水管(X=2501843.318,Y=481778.927); DN160雨水管连接空港一道DN400雨水管(X=2501930.889,Y=481951.539)。 |
| 序号 | 2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755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26-07-02 |
| 内容 | 详见花香街(原设计路名:郑和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75599号) |
| 序号 | 2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25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28-07-0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2580号) |
| 序号 | 2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7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03463(延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26-07-01 |
| 内容 | 原则同意德丰围涌河口段衔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延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103463(延1)号)《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深前海市政设施施字第[QH20250020]号)。 |
| 序号 | 2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4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26-07-0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415号)同意占用机场一道。占用机动车道:长644.8米X宽0.25-11.5米、人行道:398.5米X宽2.5-9.4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城街道机场一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机场一道(ups亚太转运中心东门-航站四路)路段,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范围的范围,进行道路改造,施工内容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绿化提升、管线施工(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燃气)、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要求申请单位按照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复函的意见修改施工图纸并实施,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43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538号)同意占用内环路。夜间(23:00-06:00)逐车道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45米*宽(3.8-5.1)米(3处),白天恢复交通,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77米*宽0.5米、非机动车道长77米*宽2米、人行道长77米*宽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城街道内环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内环路(运昌路交汇路口以西约180米)位置,占用挖掘道路北侧人行道长77米、宽2米,非机动车道长77米、宽2米,机动车道45-77米、宽0.5-5.1米的范围,进行新建市政道路(德航路)与既有市政道路(内环路)接驳施工。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4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2 |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447号)同意占用内环路(盛航路-运昌路)。分阶段倒边占用人行道长33米*宽(2-3)米、机动车道长33米*宽0.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城街道内环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内环路(盛航路交汇路口以西约180米)位置,占用挖掘道路北侧人行道长33米、宽(2-3)米,机动车道33米、宽0.5米的范围,进行新建市政道路(建德二路)与既有市政道路(内环路)接驳施工及配套管线(给水、污水、电力、通信)。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5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1 |
| 结束日期 | 2026-06-30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2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165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30 |
| 结束日期 | 2026-06-30 |
| 内容 | 原则同意大铲湾凸堤东侧及南侧海堤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要点审批表》(QH202500633)。 |
| 序号 | 2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字(2025)第1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30 |
| 结束日期 | 2025-08-31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特发此证 |
| 序号 | 2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30 |
| 结束日期 | 2025-09-29 |
| 内容 | 砍伐乔木9株、迁移乔木128株 |
| 序号 | 2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5-00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7 |
| 结束日期 | 2026-06-26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主要用于承接宝安中心区1号污水泵站出水、引流大铲湾片区污水、与宝源路老旧污水系统互联互通。因工程建设需要对兴业路的雨水管、污水管进行迁改。原则同意该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接驳情况如下: (一)雨水工程 废除兴业路DN600雨水管(起点坐标:X=2497292.399,Y=484423.538)长约64米(终点坐标:X=2497335.464,Y=484375.800)。 临时废除兴业路DN1000雨水管长约19米,待顶管施工完成后恢复现状DN1000雨水管长约19米(起点坐标:X=2497512.030,Y=484174.505)接入兴业路现状雨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7525.147,Y=484161.933)。 (二)污水工程 废除兴业路DN400污水管长约35米,新建DN400污水管长红12米(起点坐标:X=2497741.308,Y=483928.534)接入兴业路现状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7730.248,Y=483927.381)。 废除兴业路DN600污水管长约30米,新建DN1000污水管长约66米(起点坐标:X=2497361.323,Y=484307.118)接入兴业路新建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7422.112,Y=484282.018)。 |
| 序号 | 2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6 |
| 结束日期 | 2026-06-25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025.3平方米 |
| 序号 | 2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5-00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5 |
| 结束日期 | 2026-06-24 |
| 内容 | 前海听海大道(妈湾二路一妈湾大道)综合管廊及妈湾跨海通道S3、S4匝道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听海大道,现状雨污水管涵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需要对前海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的雨水管涵、污水管进行迁改。原则同意该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涵接驳情况如下: (一)雨水工程 1.临时迁改 第一次: 废除妈湾四路3.2米×2.5米雨水箱涵长约60米,新建临时3.2米×2.5米雨水箱涵长约74米(起点坐标X=2490553.974,Y=486724.628)接入妈湾四路现状雨水箱涵(终点坐标:X=2490613.917,Y=486705.397)。 废除听海大道d600~d1000雨水管长约146米,新建d600~d1000雨水管长约326米(起点坐标:X=2490549.72,Y=486690.328)接入妈湾五路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449.990,Y=486379.963)。 第二次: 废除听海大道d1200雨水管长约84米,新建d1200雨水管长约85米(起点坐标:X=2490593.756,Y=486793.222)接入妈湾四路现状雨水箱涵(终点坐标:X=2490553.974,Y=486724.628)。 第三次: 废除听海大道d1200雨水管长约97米,新建d1200雨水管长约93米(起点坐标:X=2490616.486,Y=486789.114)接入妈湾四路现状雨水箱涵(终点坐标:X=2490619.361,Y=486703.669)。 第四次: 废除听海大道d600~d1200雨水管长约647米,新建d600~d800雨水管长约375米(起点坐标:X=2490589.941,Y=486675.432)接入妈湾五路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465.399,Y=486328.251)。 废除听海大道d600~d1000雨水管长约229.3米,新建d600~d1000雨水管长约227.6米(起点坐标:X=2490659.839,Y=487001.581)接入妈湾五路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582.995,Y=486790.941)。 废除听海大道d800~d1000雨水管长约135.92米,新建d800雨水管长约121米(起点坐标:X=2490661.336,Y=486898.760)接入妈湾五路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622.380,Y=486777.527)。 2.永久迁改 第一次: 废除妈湾四路临时3.2米×2.5米雨水箱涵长约74米,新建永久3.2米×2.5米雨水箱涵长约108.5米(起点坐标:X=2490553.974,Y=486724.628)接入妈湾四路现状雨水箱涵(终点坐标:X=2490619.361,Y=486703.669)。 永久雨水管道在前海听海大道(妈湾二路一妈湾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时,按规划设计进行新建。 (二)污水工程 1.临时迁改 第一次: 废除听海大道d500污水管长约647米,新建d200污水管长约500米(起点坐标:X=2490445.534,Y=486372.860)接入妈湾四路现状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0548.732,Y=486698.326)。 第二次: 废除听海大道临时d200污水管长约109米,新建d200污水管长约49米(起点坐标:X=2490595.536,Y=486682.662)接入妈湾四路现状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0548.732,Y=486698.326)。 第四次: 废除听海大道临时d200污水管长约85米,新建d200污水管长约112米(起点坐标:X=2490445.534,Y=486372.860)接入妈湾五路现状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0489.911,Y=486354.053)。 2.永久迁改 永久污水管道在前海听海大道(妈湾二路一妈湾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时,按规划设计进行新建。 |
| 序号 | 2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46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5 |
| 结束日期 | 2025-12-21 |
| 内容 | 因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综合管廊及妈湾跨海通道S3、S4匝道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阶段占用挖掘航海路(与妈湾四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38米、宽40.95米进行主体施工倒边,继续占用挖掘航海路(妈湾二路-妈湾大道)两侧人行道长890米、宽3米新建疏解道路。本次申请占道围挡范围围蔽两处,其设置2个施工出入口,分别位于妈湾四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处(①、②号施工出入口)。本次申请占道范围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交通指示牌87个,分别为:交通疏解路段指示牌18个;非、机车道分离牌6个;人行道绕行牌16个;人行道牌8个;让行牌14个;提示标牌11个;限速警示牌14个;其他:出入口警示牌14组;爆闪灯5个/组/14组;沿线围挡照明3m/个设置。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0722号)意见,机动车道工程改变道路交通组织应结合实际车流量进行交通疏解。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始终保持航海路(招商创荣至鸿港堆场段)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航海路-妈湾四路路口东、西两侧设置中央三角渠化岛引导车辆右进右出,渠化岛处右转专用道应始终保证1车道通行能力,保障路段通行秩序;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同步申请调整交通信号方案后方可实施;占用人行道应新建或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沿线施工出入口应完善凸镜、人行横道及道口标等配套交通设施。道路疏解范围日常管养由你单位负责,你单位应将本阶段疏解相关图纸与本道路许可决定书一并公示;同时你单位应公开本项目的总工期、当前进度等相关信息。你单位应负责对已明确的管养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和管养,确保施工疏解范围内所有的交通标识标线施划清晰、抢修维护制度,确保施工期间施工路段路面交通设施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须在当天予以修复,不得拖延。并按相关部门要求,监测工程影响范围内路面及地下沉降等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抢修并上报。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修复路面和按标准恢复损坏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系统等)。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快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50619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四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项目04-04-01地块南侧区域、04-04-02地块南侧区域两个地块地面绿化景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2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4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4 |
| 结束日期 | 2025-09-21 |
| 内容 | 因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前星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以东)机动车道长96米、宽12米,北侧人行道长80.1米、宽2.73米,南侧人行道长80.4米、宽1.8米。本次为第二阶段施工,施工内容为:维护结构(钻孔桩)、主体结构、竖井、箱涵导流施工、盾构等。本阶段占用前星路北侧现状人行道,及部分道路红线外内部道路,利用机动车道作2米宽临时疏解人行道,保持前星路现状双向2车道通行。连续围挡路口开设,在前星路南侧路口为施工车辆出入口。占用挖掘人行道期间,若中断无障碍设施,你单位应在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你单位占用市政道路红线外的内部道路应提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774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在前星路新建疏解车道保证占用路段双向车道正常通行,每条车道预留至少3.75米标准车道宽度,施工路段达到通车条件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68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5-0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3 |
| 结束日期 | 2027-10-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妈湾电厂—松湖变电站220千伏电力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电力隧道东起于妈湾电厂,西接入松湖变电站,110kv电缆通道2回路,东起于松湖变电站,西至赤湾变电站。用地红线面积为0.8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力隧道东起于妈湾电厂,西接入松湖变电站,拟采用直径5.5m盾构断面,全长约2.62km;新建110kv电缆通道2回路,东起于松湖变电站,西至赤湾变电站,长约0.35km;改造左炮台路全长约640米,双向两车道规模,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为0.81公顷,临时占地为0.9公顷,总挖方15.32万立方米,总填方1.48万立方米,借方1.4万立方米,余方15.24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7月至2027年10月。主体已列措施:非机动车道透水铺装1944平方米,人行道透水铺装8113.3平方米,乔木迁移81株,DN300雨水管500m,雨水沟265m,DN1200雨水管110m,雨水箱涵65m,4#井周边绿化恢复3100平方米,道路绿化2267平方米,新建树池(1.50m宽)64.5m,工围挡3746m。方案新增措施:表土剥离0.03万立方米,I型临时排水沟318m,II型临时排水沟2148m,单级沉沙池4座,三级沉沙池13座,洗车池11座,土袋拦挡3489立方米,土工布2.69万平方米,移动沉沙池8座,集水井22座。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29.3元。 |
| 序号 | 2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3 |
| 结束日期 | 2026-02-03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9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1(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10000×3000×15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机场支一道DN500雨水管(X=2503108.372,Y=482259.388)。 |
| 序号 | 2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验字〔2025〕第00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2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0 |
| 结束日期 | 2026-05-31 |
| 内容 | 空港四道(领航四路-领航三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2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2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50617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四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项目04-05-06地块景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2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20 |
| 结束日期 | 2026-05-31 |
| 内容 | 核发空港三道(领航四路-领航支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11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2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9 |
| 结束日期 | 2026-05-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7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3000×1000×2000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前湾四路DN400雨水管(X=2490227.2992,Y=488733.9988)。 |
| 序号 | 2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215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8 |
| 结束日期 | 2028-06-17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21530号。 |
| 序号 | 2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4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8 |
| 结束日期 | 2025-08-16 |
| 内容 | 因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电力井盖更换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移动式作业方式临时占用前海大道人行道长201米×宽1.5-2米,东滨路人行道长21米×宽2米,鲤鱼门街人行道长201米×宽1.5-2米,桂湾河南街人行道长3米×宽2米进行电力井盖更换。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深公交NS250815号)意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疏解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施工期间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宝排水许字第202502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7 |
| 结束日期 | 2026-06-18 |
| 内容 | 排水总量:雨水225升/秒排水口数量:1 |
| 序号 | 2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65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8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5 |
| 结束日期 | 2025-11-11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滨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增设掉头车道,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21米、宽3米;2、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1.5米、宽3米;3、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五路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8米、宽3.5米;4、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五路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8.5米、宽3.5米;5、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9.78米、宽3.3米;6、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9.79米、宽2米;7、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三路南侧交叉口)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7.5米、宽3米;8、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三路北侧交叉口)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3米;9、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三路东侧交叉口)西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米、宽3米;10、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东南侧交叉口)西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3米、梦海大道转桂湾一路东行(二次过街)人行道长4米、宽3米,人行道长7米、宽3米(两阶段);11、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西北侧交叉口)东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4米、宽3米;12、临时占用桂湾一路(梦海大道西南侧交叉口)东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14米、宽3米;13、临时占用桂湾一路(梦海大道东北侧交叉口)西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9米、宽3米;14、临时占用滨海大道(听海大道东南侧交叉口100米处)东南行内侧机动车道长26米、宽3.5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720号):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双向通行应在占用位置两端派驻交通劝导员指挥车辆交替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原车道数通行。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2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501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准予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50150]号)及《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100)。 |
| 序号 | 2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10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3 |
| 结束日期 | 2026-06-04 |
| 内容 | 关于福永水质净化场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延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2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10 |
| 结束日期 | 2025-07-09 |
| 内容 | 因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创新十五街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占用挖掘情况如下:第一阶段桂湾二路桥墩基础施工,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南侧机动车道长20米、宽3.75米,人行道长20米、宽3米,将东行机动车道压缩至单车道通行,预留行人通行空间3.5米;第二阶段桂湾二路桥墩基础施工,占用挖掘桂湾二路北侧机动车道长20米、宽3.75米,人行道长20米、宽3米,将东行机动车道压缩至单车道通行,预留行人通行空间3.5米;第三阶段连廊吊装施工,夜间全封闭桂湾二路机动车道长40米、宽15米;第四阶段连廊吊装施工,夜间全封闭创新十五街机动车道长30米、宽7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597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始终保证桂湾二路(敏华控股)段至少双向3车道通行能力,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一条2米宽度的疏解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限。 |
| 序号 | 2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许准予告(2025)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0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投资和个人投资类) |
| 序号 | 2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645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05 |
| 结束日期 | 2026-06-04 |
| 内容 | 准予核发裕安一路西延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64539号)。 |
| 序号 | 2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路政)〔2025〕1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04 |
| 结束日期 | 2025-12-01 |
| 内容 | 经审查,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占用S3广州-深圳沿江高速公路K83+700-K85+700开展前海湾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沿江高速段)施工作业。请按照所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保障既有高速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检测措施,确保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请严格按照疏解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高峰时段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施工前应向交警部门报备,占道项目不得挖掘和损坏公安交通科技设施,施工车辆配备自发光警示灯,施工点应设置防护防撞缓冲区,工作人员应在防护区安全范围内进行作业。路政许可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80天。占道范围:机动车道:长4000米×宽7米 |
| 序号 | 2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04 |
| 结束日期 | 2025-08-03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919.4平方米 |
| 序号 | 2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9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6-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30 |
| 结束日期 | 2026-05-29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2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8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95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9 |
| 结束日期 | 2028-05-28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9510号) |
| 序号 | 2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8 |
| 结束日期 | 2026-05-27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2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8 |
| 结束日期 | 2025-08-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2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5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11500×6000×20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月亮湾大道20000×4000雨水箱涵(X=2493046.7516,Y=490085.1566)。 |
| 序号 | 2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8 |
| 结束日期 | 2025-11-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1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5(升/秒)污水15(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1座:成品10立方米 隔油池1座:成品6立方米 沉砂池1座:6000×2000×1500 雨水接驳:DN110雨水管连接通港街DN600雨水管(X=2490032.993,Y=488571.193)。 污水接驳:DN100污水管连接前湾四路DN500污水管(X=2490319.596,Y=488632.865)。 |
| 序号 | 2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85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7 |
| 结束日期 | 2028-05-26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8590号) |
| 序号 | 2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7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2025GGNS00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7 |
| 结束日期 | 2026-05-26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2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林红决字〔2025〕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 |
| 开始日期 | 2025-05-27 |
| 结束日期 | 2026-05-27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向我局提交的移植、采挖、采伐红树林或者采摘红树林种子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已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单位对海上田园北扩区内约1.4454公顷海桑(Sonneratiacaseolaris)及无瓣海桑(Sonneratiaapetala)进行采伐,同时补充种植本土红树植物,面积1.5961公顷。项目实施期间,请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做好红树林采伐和生态修复工作,确保修复后红树林面积不减少,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一)确保施工方式科学合理,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二)做好施工期间及施工后全周期监测评价,保障生态修复方案有效落实。 (三)施工期间应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公众宣传和正面信息传导工作。 本决定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 特此决定。 |
| 序号 | 2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3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5 |
| 结束日期 | 2025-11-2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424号)同意占用新安六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58.9米*宽(2.7-8.8)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新安六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新安六路与新湖路交汇路口以东,由污水处理站顶管下穿人行道新建一条长25米,深7.5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北侧机动车道(西乡污水处理站门口)再由东向西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均为836米、深7.5~8.6米的DN2200污水管,到新安六路与新业路交汇路口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内径为6米的圆形工作井、1座规格为7.5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58.9米、宽2.7~8.8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2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3 |
| 结束日期 | 2026-01-22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314平方米 |
| 序号 | 2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31株 |
| 序号 | 2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5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2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3 |
| 结束日期 | 2026-05-0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40号;排水许可内容;排水总量:雨水378(升/秒)污水20(立方米/日);排水口数量:雨水3个污水1个;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水预处理设施:化粪池1座:6000×2300×1800、隔油池1座:2000×1500×1000、沉砂池1座:6000×3000×3000、泥水分离机1台:10立方米。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梦海大道DN1000雨水管(X=2490824.70,Y=488296.25)。DN300雨水管连接前湾四路DN1000雨水管(X=2490854.557,Y=488135.654)。DN300雨水管连接前湾四路DN1000雨水管(X=2490788.797,Y=488200.179)。污水接驳:DN300污水管连接梦海大道DN600污水管(X=2490767.10,Y=488257.85)。 |
| 序号 | 2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2 |
| 结束日期 | 2026-05-21 |
| 内容 | 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位于前湾片区与妈湾片区交界处,东至梦海大道,西至前海湾,南至前湾一路,北至前湾四路,场地自西向东呈带状分布。项目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 (1)桥梁工程:本项目新建2座跨河景观桥跨越前湾河。景观1号桥采用S型设计,桥梁总长度为142.16m,宽度为8~12.675m,分39.5+56+39.5m跨径布置,桥墩采用V型设计,桩接承台基础,钻孔灌注桩直径1.2m,最高处桥面标高9.0m,梁底标高7.6m;景观2号桥采用圆弧C型设计,桥梁全长113.2m,宽6m,主拱跨度76m,采用双拱结构,中墩采用抗推桩基础+拱脚结构,钻孔灌注桩直径1.5m,桥台采用柱式桥台+桩基础,钻孔灌注桩直径1.2m,最高处桥面标高7.44m,梁底标高6.02m。 (2)亲水小码头:本项目在C0+950处新建一座亲水小码头,码头引桥长25.23m、宽3m,码头面为浮动式平台,长40m、宽5.05m,引桥桥头高程为4.1m、桥尾高程为1.25m,码头平面高程为1.25m。 (3)滨河步道工程:拟在2号市政桥北岸建设宽6m、长125m的桥北岸桥下步道;拟在2号市政桥南岸建设宽4m、长130m的桥南岸桥下步道;拟在C0+250~C0+400区间建设生态步道,长约215m,宽2.5m~3.8m,栈桥底部采用D450的C30混凝土柱;拟在C1+150.00~C1+350.00区间建设生态步道,长约275m、宽3.5m,栈桥底部采用D450的C30混凝土柱。 (4)管线工程:新建DN200给水管涉河长度约2674.46;新建DN400~800雨水管涉河长度约1126.03m;新建DN400污水管涉河长度约156.69m;新建DN200中水管涉河长度约1810.25m;电力管线涉长度约4245.15m。 (5)在前湾公园新建内容完工后,需拆除现状河口处19孔桥,桥梁总长79.26m,桥宽10.10m。 根据2025年4月11日专家对《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涉前湾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5年5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涉前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程师地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2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2 |
| 结束日期 | 2027-01-31 |
| 内容 | 核发慈航路(运昌路-盛航路)和荣航路(航空路-航城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7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2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5655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0 |
| 结束日期 | 2026-05-19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56557号)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深前海市政管隧施字第[QH20250091]号)。 |
| 序号 | 2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125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华英路C段(华英路B段至赤湾六路段)道路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12518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前海地划拨字(2025)Q016号) |
| 序号 | 2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3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9 |
| 结束日期 | 2025-11-14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251号)同意占用帝堂路。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530.9米*宽(6.8-8)米、人行道长208.2*宽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部分区域。工程由西向东占用挖掘帝堂路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施道路新改扩建施工。施工内容包括铺设机动车道重新铺装、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管线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要求申请单位按照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复函的意见修改施工图纸并实施,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1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9 |
| 结束日期 | 2026-05-1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770.8平方米 |
| 序号 | 3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6 |
| 结束日期 | 2025-08-13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75.61米、宽1-7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应在疏解人行通道盲道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你单位施工应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6 |
| 结束日期 | 2025-08-13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88.17米、宽10.5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应在疏解人行通道盲道中断处顺接新建一条盲道。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施工期间你单位应保持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155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5 |
| 结束日期 | 2026-05-14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15578号)。 |
| 序号 | 3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0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50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3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3 |
| 结束日期 | 2025-11-0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394号)同意占用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注浆阶段夜间(23:00-06:00)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049.1米*宽(2.4-4.8)米、人行道长219.5米*宽(0-3.8)米,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段)部分区域。工程分阶段占用挖掘兴业路(铜鼓路-悦和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049.1米、宽2.4-4.8米,兴业路(金海路-悦和路)西侧人行道长219.5米、宽0-3.8的范围,钻孔注浆施工共计3390处,孔径130mm,孔深约9.23~10.21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3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3 |
| 结束日期 | 2025-11-0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395号)同意占用兴业路(宝沁路-悦和路)、兴业路与金海路交汇处。: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95米*宽(3.2-10)米、人行道长105米*宽(1.5-4)米,至少预留3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兴业路(宝沁路-悦和路)、金海路与兴业路交汇处部分区域。工程分阶段占用挖掘兴业路(宝沁路-悦和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5-35米、宽3.2-10米(7处),兴业路(金海路-悦和路)西侧人行道长15-30米、宽1.5-4米(4处)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9.6米的圆形工作井、新建2座内径7.6米的圆形接收井、3座内径9.6米*6.6米的矩形工作井、1座内径4.5米的圆形接收井,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099米、深8.2-9.2米的DN2400雨水管、1条长66米、深8.2-9.2米的DN1000雨水支管,到悦和路交叉口位置结束。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申请工期180天。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656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2 |
| 结束日期 | 2028-05-1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6567号) |
| 序号 | 3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2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11 |
| 结束日期 | 2025-11-06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妈湾一路(与听海大道交叉口50米范围内-与怡海大道叉口50米范围内)约1100米路段及沿线施工影响与规划四街、规划五街、梦海大道、海城北街、海城街交叉范围(具体以图纸和现场实际为准)。本阶段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利用既有人行道进行道路拓宽,新建疏解道路。妈湾一路(听海大道-规划四街)利用西侧非机动车道作为人行疏解通道,妈湾一路(规划四街-梦海大道)利用两侧商铺门前通道作为人行疏解通道。本次申请占道范围围挡共设置4个施工出入口,分别位于妈湾一路(听海大道-规划四街)两侧各一个施工出入口(①、②号施工出入口);妈湾一路(规划四街-规划五街)北侧一个施工出入口(③号施工出入口)、妈湾一路(规划五街-梦海大道)北侧一个施工出入口(④号施工出入口)。本次申请占道范围根据交通疏解图新增交通指示牌220个,分别为:施工出入口指示牌4个;人行道绕行牌53个;施工提示标牌53个;限速警示牌6个;其他:出入口黄闪灯4个;爆闪灯100个。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499号),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双向通行宽度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交替通行。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六号路最窄处断面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不少于5米,占用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施工期间,你单位应负责项目疏解路段全幅的道路及设施日常巡查与养护管理工作,新建疏解道路应经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开放。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9 |
| 结束日期 | 2025-10-0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7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2(升/秒)污水11(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1座:成品6立方米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梦海大道DN400雨水管(X=2491449.018,Y=488901.06)。 污水接驳:DN160污水管连接前湾二路DN300污水管(X=2491480.549,Y=488836.645)。 |
| 序号 | 3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3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9 |
| 结束日期 | 2025-07-2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354号)同意占用永和路(福洲大道-虾山涌路)。分阶段占用两侧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占用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路口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永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永和路与福州大道交汇以南100米处,由北向南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占用挖掘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的范围,实施道路综合改造施工,到虾山涌路结束。剩余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重新铺装、人行道重新铺装、绿化提升、道路标线施工等。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558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8 |
| 结束日期 | 2028-05-07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5589号) |
| 序号 | 3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8 |
| 结束日期 | 2026-03-1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5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6.39(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3000×1500×1500(1座)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机场南路DN600雨水管(X=2502141.6126,Y=482645.0501)。 |
| 序号 | 3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8 |
| 结束日期 | 2026-03-29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09.16(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3000×2000×1500(1座)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机场外排渠DN800雨水管(X=2501685.408,Y=482363.988)。 |
| 序号 | 3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4755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7 |
| 结束日期 | 2026-05-07 |
| 内容 | 核发创新十三街(敏华控股大厦-创新六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47554号)。 |
| 序号 | 3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45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7 |
| 结束日期 | 2028-05-06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序号 | 3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7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6 |
| 结束日期 | 2025-11-02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段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东西行最内侧机动车道长40米、宽3.75米(两处)。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50122号):机动车道工程改变道路交通组织应结合实际车流量按照交警部门要求进行交通疏解,占用月亮湾大道(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南侧段应始终保持至少双向9车道通行能力,距离交叉路口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施工禁止占用人行道。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6 |
| 结束日期 | 2025-07-05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三路与月湾街交叉口南侧机动车道长12.5米、宽3.25米及人行道长12.5米、宽1米。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50149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月湾街(桂湾三路至桂湾四路)北行方向正常通行,预留至少3.25米标准车道宽度。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引导至对侧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5-06 |
| 结束日期 | 2025-11-02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段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东西行最内侧机动车道长40米、宽3.75米(两处)。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50121号):机动车道工程改变道路交通组织应结合实际车流量按照交警部门要求进行交通疏解,占用月亮湾大道(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南侧段应始终保持至少双向8车道通行能力,每车道保证至少3.5米宽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施工禁止占用人行道。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30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2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20(升/秒)污水6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1座:6550×3550×3300(1座) 隔油池1座:3440×2440×1400(1座)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六号路DN600雨水管(X=2490525.901,Y=487513.268)。 污水接驳:DN100污水管连接六号路DN300污水管(X=2490539.583,Y=487546.201)。 |
| 序号 | 3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4658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30 |
| 结束日期 | 2026-04-30 |
| 内容 | 核发创新十三街(梦海大道路口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46586号)。 |
| 序号 | 3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30 |
| 结束日期 | 2025-09-29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31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2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3座:3240×2000×1500(3座) 雨水接驳:DN160雨水管连接西海堤500×1000雨水沟(X=2512801.7,Y=475666.64)。 |
| 序号 | 3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5-00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30 |
| 结束日期 | 2027-02-28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河两侧(梦海大道-前海湾)。场地自西向东呈带状分布,长约1.6km,红线宽度185-245m,公园红线内面积为3164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及护岸、软基处理、园建、绿化、建筑、桥梁、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外电接入、管线改迁、拆除、交通疏解、海绵城市、水土保持、围挡等工程。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85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21.54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31h平方米,总挖方26.69万立方米,总填方18.29万立方米,借方0万立方米,余方8.4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5月至2027年2月。主体已列措施:砖砌排水沟4681m,土质排水沟6784m,集水井9座,DN400雨水管1460m,DN600雨水管915m,DN800雨水管305m,透水铺装60919平方米,景观绿化142090平方米,下凹式绿地3804平方米,雨水花园6026平方米,施工围挡7548m,施工出入口布设洗车池4座。方案新增措施:表土剥离21270立方米,临时排水沟4290m,小型沉沙池130座,土质沉沙池72座,三级沉沙池16座,土袋拦挡3811m,临时覆盖措施212600平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709.94元。 |
| 序号 | 3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085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08517号)。 |
| 序号 | 3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9 |
| 结束日期 | 2025-10-25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封闭占用挖掘妈湾一路(海城街-怡海大道)机动车道长137米、宽15米,人行道长261.9米、宽4-6.9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深公交NS250549号)意见,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引导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道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开工前三天须提前告知交警部门,现场检查相关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并获得封路公告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工。施工期间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9 |
| 结束日期 | 2025-10-25 |
| 内容 | 因桂湾三路地下步行通道(招联大厦-粤港澳青年创业园)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封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梦海大道-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83米、宽15-30米,人行道长148米、宽4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深公交NS250482号):全封闭道路应按公告要求在封闭路段上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提前绕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限。 |
| 序号 | 3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436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7 |
| 结束日期 | 2027-08-08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服务建筑土石方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3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258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5 |
| 结束日期 | 2028-04-24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2588号) |
| 序号 | 3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432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5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核发三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6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3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35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5 |
| 结束日期 | 2028-04-24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3584号 |
| 序号 | 3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43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83415(延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4 |
| 结束日期 | 2026-04-24 |
| 内容 | 原则同意前湾片区支路及地下人行联络通道工程(四期)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延期,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83415(延1)号)。 |
| 序号 | 3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4 |
| 结束日期 | 2025-07-23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0平方米 |
| 序号 | 3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50414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四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一期)04-06-04地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3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51株、迁移乔木121株 |
| 序号 | 3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3958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2 |
| 结束日期 | 2026-04-21 |
| 内容 | 颂贤街(原设计路名:赤湾一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39581号) |
| 序号 | 3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9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2 |
| 结束日期 | 2026-04-2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095平方米 |
| 序号 | 3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15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21 |
| 结束日期 | 2028-04-20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1574号) |
| 序号 | 3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8 |
| 结束日期 | 2025-09-04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27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6.39(升/秒)污水1(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3000×2000×1500(1座)、4000×2000×1500(1座) 化粪池1座:3000×2000×1500 雨水接驳:DN100雨水管连接创新六街DN600雨水管(X=2493616.064,Y=489567.997)。 污水接驳:DN100污水管连接创新六街DN400污水管(X=2493657.768,Y=489575.544)。 |
| 序号 | 3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41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2511236583 |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事变更登记(备案)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商事变更登记(备案):其他董事信息;总经理 |
| 序号 | 3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399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7 |
| 结束日期 | 2026-04-16 |
| 内容 | 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为深中通道门户片区规划东西向城市次干路。项目西起丰泰路,东至宝源路,东西走向。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道路、桥梁、护岸以及管线等。 新建建德路总长675.043m,其中约668.03m位于机场外排渠道河道管理范围内,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1)桩号K0+000~K0+080段采用半路半桥方式建设,桥梁侧宽18m,路基侧宽6.5m;桩号K0+080~K0+234段采用全桥方式建设,桥宽25m;桩号K0+234~K0+400.06段采用半路半桥方式建设,桥梁侧宽20m,路基侧宽5m;桩号K0+400.06~K0+675.043段采用全路基形式,道路宽25m。(2)对K0+000~K0+620段堤防新建护岸,堤岸顶高程6.15~7.29米。(3)新建DN300给水管道涉河长度约328米;新建DN600~DN1000雨水管涉河长度约35.7米,新建1个排水口;新建DN400污水管涉河长度约133.6米;新建DN200再生水管涉河长度约233.3米;改迁DN150、DN100给水管涉河长度分别约为169米、167米,改迁DN300~DN1500雨水管涉河长度约140米,改迁排口1座;改迁DN300污水管涉河长度约166米;新建1.2×1.2米电缆沟、16孔电力排管涉河长度约370米;新建通信管道涉河长度约656米;新建智慧管道涉河长度约675米,新建照明管道涉河长度约377米及照明灯具;双排桩施工期间,迁移2回/15回现状电缆至双排桩施工范围外涉河长度约126.4米,双排桩施工完毕后,拆除该电力管线,新建7孔、16孔砼包封管沟及2回/15回电缆至原位置,管线涉河长度为160.2米;迁改φ110PVC通信管涉河长度约89.3米;新建中压De200中压燃气管涉河长度约141米。 根据2025年1月8日专家对《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涉机场外排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5年3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涉机场外排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中弘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3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5-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7 |
| 结束日期 | 2026-04-16 |
| 内容 | 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位于前海桂湾片区,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桂湾二路上雨水管、污水管局部管段进行迁改。原则同意申请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道接驳情况如下: (一)雨水工程 废除桂湾二路南侧DN800雨水管长约32.8米,新建DN800雨水管长约38.4米(起点坐标:X=2493663.686,Y=489507.011)接入桂湾二路现状市政雨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3664.288,Y=489539.791)。 (二)污水工程 废除桂湾二路北侧DN400污水管长约9米,新建DN400污水管长约17.1米(起点坐标:X=2493682.913,Y=489538.442)接入桂湾二路现状市政污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3682.701,Y=489529.535)。 |
| 序号 | 3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8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7 |
| 结束日期 | 2026-04-1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4.4平方米 |
| 序号 | 3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6 |
| 结束日期 | 2026-03-31 |
| 内容 | 核发四单元公共空间工程(二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5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3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1株 |
| 序号 | 3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4 |
| 结束日期 | 2026-01-13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5平方米 |
| 序号 | 3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3356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0 |
| 结束日期 | 2026-04-10 |
| 内容 | 核发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33569号)。 |
| 序号 | 3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0 |
| 结束日期 | 2027-12-03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21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12000×2000×1500(1座)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听海大道DN800雨水管(X=2490563.350,Y=486622.964)。 |
| 序号 | 3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105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0 |
| 结束日期 | 2028-04-09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10576号 |
| 序号 | 3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22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0 |
| 结束日期 | 2025-06-08 |
| 内容 | 因前海九横一街、九纵五街等市政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前湾二路机动车道长10.1米×7-25米、非机动车道长10米×2.6米、人行道长9.4-21.5米×宽3.9-10.1米,前湾三路机动车道长8.5米×7-22.3米、非机动车道长12.6米×2.5米、人行道长7.4-20.5米×3-8.5米,开设九纵五街道路接驳口。本次施工内容包括:两个规划路口开设,路口再生水、给水管线接驳敷设等工程。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深公交NS250393号),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不得影响前湾二路、前湾三路机动车道正常通行。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施工区域全封闭围挡,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m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m,其上部宜采取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围挡起点处及渐变段需设置强自发光警示灯及诱导标,围挡外围需设置自发光警示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359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0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2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07 |
| 结束日期 | 2025-06-25 |
| 内容 | 因前海桂湾片区支路二期(创新二街)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创新九街(梦海大道-创新六街)机动车道长54.4米×宽0.5-4.4米、非机动车道长25.3米×宽2.5米、人行道长38米×宽2.5-7.8米,开设创新二街道路接驳口。本次施工内容包括:原有路口封闭,规划路口开设,现状标识牌及路灯迁移,路口污水管、给水管接驳、通信管、照明管线敷设接驳等工程。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深公交NS250366号),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施工区域全封闭围挡,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m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m,其上部宜采取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围挡起点处及渐变段需设置强自发光警示灯及诱导标,围挡外围需设置自发光警示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有效。 |
| 序号 | 3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2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07 |
| 结束日期 | 2025-05-22 |
| 内容 | 因梦海大道、滨海大道及重要节点交通优化试点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滨海北一街、滨海北二街等6条道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占道挖掘情况如下:1、金融街设置电警监控杆1处;金融东街设置电警监控杆2处,每处占用人行道长5米、宽2.5米(实际开挖长1.7米、宽1.5米),杆件基础长1.6米、宽1.4米、埋深1.4米;2、调整路面标线28处,分别为滨海北一街18处、滨海北二街18处、金融东街16处、金融街16处、桂湾大街18处、金融二街12处,每处仅临时占用机动车道长3.5米、宽3米。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50288号):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双向通行应在占用位置两端派驻交通劝导员指挥车辆交替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原车道数通行。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45天内有效。 |
| 序号 | 3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085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31 |
| 结束日期 | 2028-02-29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08577号) |
| 序号 | 3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32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095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31 |
| 结束日期 | 2028-03-30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09583号)。 |
| 序号 | 3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500019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31 |
| 结束日期 | 2026-01-30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159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临时居住用房,使用期限自批准日期起10个月,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05号)。 |
| 序号 | 3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1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8 |
| 结束日期 | 2025-09-2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237号)同意占用凤塘大道。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503米*宽3.5米、长503米*宽4.5米、长172米*宽9.5米、人行道长340米*宽1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凤塘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临时占用凤塘大道地下通道机动车道长503米、宽3.5-4.5米,凤塘大道(地下通道段地面道路)机动车道长172米、宽9.5米,人行道长340米、宽1米,实施凤塘大道地下通道提升及装饰施工。实施内容包括:抬高现状检修通道、通道内侧墙增加搪瓷钢板、墙体范围涂刷防火漆、新建道路交通设施等。要求申请单位按照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复函的意见修改施工图纸并实施,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建管)﹝2025﹞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裕安一路西延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来《裕安一路西延工程初步设计》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意见如下:一、总体意见(一)初步设计基本符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裕安一路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24〕859号,以下简称《工可批复》)的要求。(二)初步设计基本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深度和内容要求,经补充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工作依据。(三)工程概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二、工程规模及技术标准(一)工程规模裕安一路西延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铲湾片区,道路西起经二路,东至滨江大道,全长989.3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双向6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岩土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经审查,本项目工程规模与《工可批复》的工程规模基本一致。(二)主要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设计速度:50km/h。3.车道宽度:车道宽度为3.5m,路缘带宽度为0.25m。4.路面标准轴载:BZZ-100。5.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6.桥梁环境类别:Ⅲ类(近海)。7.设计洪水位:100年一遇高潮位3.156m(黄海56高程)。8.地震作用:建设场地基本烈度为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年版)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三、道路工程(一)原则同意本项目道路平面和纵断面设计方案。裕安一路西延工程起点接裕安一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终点至裕安一路与滨江大道辅道交叉口,全长989.3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最小纵坡0.5%,最大纵坡3%。下阶段应结合近远期衔接、线形指标要求、交通量预测等因素,复核沿线交通组织设计。(二)原则同意本项目横断面设计方案。本项目标准段红线宽度40m,双向6车道,车道宽度为3.5m,道路两侧各设设施带0.5m、自行车道2.5m、人非分隔带0.5m、人行道3.0m。下阶段应复核道路净空标准和横断面设计情况,优化慢行系统设计。(三)原则同意本项目路面结构设计方案。本项目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采用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中面层采用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采用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上基层采用36cm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下基层采用20cm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非机动车道采用透水混凝土铺装,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装。下阶段应结合道路起终点现状路面情况,做好路面衔接设计。四、交通工程(一)原则同意本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方案。本项目主线设置小型交通标志12套、大型交通标志1套、路侧隔离护栏290m、不锈钢防撞柱90根。下阶段应按简约实用原则进一步优化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设置,并就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图征求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等相关单位意见。(二)原则同意本项目交通监控工程方案。本项目在起点裕安一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补充电子警察一套,在裕安一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交通监控设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智慧交通设计方案,合理设置雷达、视频等协同感知设备,细化智慧交通组网及传输设计,并就交通监控工程施工图征求市公安交警局等相关单位意见。五、桥涵工程本项目桥涵工程方案基本合理。本项目新建跨海特大桥1座(拱塔斜拉桥),引桥2座,桥梁总面积约39635m2。主桥总长466m,标准段桥宽44.0m,桥梁总面积约25471m2。上部结构采用分离式钢箱梁和混凝土箱梁组合的混合梁,慢行系统悬挑于车行道主梁两侧;上塔柱采用钢桥塔,下塔柱采用钢壳混凝土桥塔;下部结构采用花瓶墩;桥梁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总长302m,标准段桥宽51.0m,桥梁总面积约14164m2。上部结构采用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花瓶墩,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桥梁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本项目主桥方案采用异形拱塔,空... |
| 序号 | 3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304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5 |
| 结束日期 | 2026-12-20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3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1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5 |
| 结束日期 | 2025-09-2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065号)同意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002.5米*宽(8.5-9.8)米、非机动车道长847.6米*宽(2-2.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福园一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福园一路与凤塘大道交叉口南侧,顺沿福园一路西侧最外侧机动车道顶管施工累计新建长3086.75米、深8-11米的DN2400污水干管至福园一路与福州大道交叉口位置结束(其中与重庆路综合管廊交汇处已进行入廊处理),沿线累计占用挖掘福园一路西侧机动车道长1002.5米、宽8.5-9.8米,西侧非机动车道长847.6米、宽2-2.5米的范围配套建设22座顶管工作井(其中包含1座直径5米的圆形工作井、6座尺寸4×7.5米的矩形工作井、5座尺寸4×5米的矩形工作井、2座尺寸4.5×5米的矩形工作井、8座尺寸4.5×8米的矩形工作井)以及沿线管线迁改施工作业。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1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4 |
| 结束日期 | 2025-08-1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149号)同意占用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占用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铜鼓堡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路口,占用挖掘北侧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为6米圆形工作井,作为顶管施工DN2400污水管的接收井。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075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4 |
| 结束日期 | 2028-03-24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07537号 |
| 序号 | 3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17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4 |
| 结束日期 | 2026-02-2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178号)同意占用机场南路、空港一道。占用机动车道:长808.3米X宽4.4—11.4米人行道:长155米X宽1.5-2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机场南路、空港一道部分区域。工程占用挖掘机场南路(与领航三路交叉口东北角位置)机动车道长103米、宽7.5-11.4米的范围明挖施工新建1座圆形顶管工作井,顶管施工新建一段长43.81米、深6.9-7.1米的DN1000污水管道至空港一道机动车道上;再由西向东顺沿空港一道路中机动车道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一条长689.61米、深6.9-7.1米的DN1000污水管道以及对污水管路径沿线的土体进行注浆加固施工,至空港一道(机场南泵站位置)结束,沿线配套新建2座椭圆形顶管工作井、3座矩形工作井、6座骑马井。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1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3 |
| 结束日期 | 2025-04-2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221号)同意占用运昌路。夜间(23:00-06:00)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8米*宽3米(2处)、人行道长8米*宽3米(7处),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城街道运昌路部分区域。该工程由南向北沿运昌路(内环路-建德路)进行9处钻孔抽芯取样施工(机动车道2处,人行道7处);钻孔抽芯取样施工孔径130mm,孔深10~15米,为运昌路(内环路-建德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提供设计依据,保证施工安全。工程每处施工临时围挡长8米、宽3米的范围。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3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29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2356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双界河河口段服务建筑(暂定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23560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深规划资源设施字QH20250152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500021)。 |
| 序号 | 3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许准予(2025)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8 |
| 结束日期 | 2026-03-17 |
| 内容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序号 | 3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225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8 |
| 结束日期 | 2026-03-18 |
| 内容 | 原则同意T102-0382宗地项目(暂用名)路口开设方案,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22596号)。 |
| 序号 | 3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205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4 |
| 结束日期 | 2026-03-14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20596号)。 |
| 序号 | 3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4 |
| 结束日期 | 2027-10-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5012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20(升/秒)污水2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000×2500×2000(1座) 化粪池1座:成品20立方米(1座) 隔油池1座:1500×1000×1000(1座)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妈湾五路DN300雨水管(X=2490433.503,Y=486378.332)。 污水接驳:DN200污水管连接妈湾五路DN300污水管(X=2490432.697,Y=486365.013)。 |
| 序号 | 3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施许准予QH-2025-002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3 |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空港新城会展片区交通组织改善二期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3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6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3 |
| 结束日期 | 2025-09-08 |
| 内容 | 为方便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在桂湾二路开设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8米,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666.039,Y=489547.71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创新六街约15米,路口为项目唯一出入口。路口使用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根据交警部门(深公交NS250270号)审核意见,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9:30-17:00、2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0752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3 |
| 结束日期 | 2026-03-13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5YG0007524号)。 |
| 序号 | 3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25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1957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07 |
| 结束日期 | 2026-03-07 |
| 内容 | 本次申请的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与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深规划资源市政管隧方字第[BA-2023-0009]号)路径相符,原则同意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深前海市政管隧施字第[QH20250038]号)。 |
| 序号 | 3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410294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16204.94平方米,建筑面积0平方米,用途为能源水利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使用期限为自批准日起20个月,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03号)。 |
| 序号 | 3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04 |
| 结束日期 | 2025-08-30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赤湾九路(赤湾二路-赤湾四路)机动车道:长122米、宽9米,东侧人行道:长122米、宽3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41027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7 |
| 结束日期 | 2026-02-26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2554.33平方米,建筑面积36平方米,用途为材料堆场,使用期限12个月,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5)Q001号)。 |
| 序号 | 3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0556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7 |
| 结束日期 | 2028-02-26 |
| 内容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05561号) |
| 序号 | 3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2025)字第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6 |
| 结束日期 | 2025-07-15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特发此证 |
| 序号 | 3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175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5 |
| 结束日期 | 2026-02-24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017549号)。 |
| 序号 | 3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171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5 |
| 结束日期 | 2026-03-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综合保税区跨怡海大道人行天桥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3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500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5 |
| 结束日期 | 2026-02-24 |
| 内容 | 原则同意本次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经二路(纬一路-纬六路)新建工程(二期)施工图修改备案,核发《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50032]号)。 |
| 序号 | 3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3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BA202502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4 |
| 结束日期 | 2026-02-02 |
| 内容 | 关于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临时供水工程延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3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2 |
| 结束日期 | 2025-04-12 |
| 内容 | 因前海交易广场(中区及北区)市政道路工程管线接驳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桂湾三路(与桂湾大街交汇处)南侧机动车道长6.2米、宽4.56米,人行道长7.2-5.66米、宽3.1米,非机动车道长6.2米、宽1.64米接驳供冷管道、通信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管道。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桂湾三路(桂湾大街交叉口)东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新建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0 |
| 结束日期 | 2025-03-21 |
| 内容 | 因前海综合保税区十八单元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通海路(临近前海综合保税区北门)机动车道长17.3米、宽9.3米,人行道长29.1米、宽2.7-17.3米新建卡口。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通海路至少保证两车道通行能力;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3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7 |
| 结束日期 | 2025-05-29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919.4平方米 |
| 序号 | 3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8株、迁移乔木27株 |
| 序号 | 3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5-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7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滨海休闲带一期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Ⅰ区)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八单元西侧海域,前海湾南侧与沿江高速交界处,工程在现有海域进行围海造地,形成外海堤及陆域场地,并进行软基处理,使场地达到一定的地基承载力,以满足后续开发建设需求。工程分I区、Ⅱ区两期实施,本工程为I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海堤工程、陆域填筑工程、沿江高速保护工程、绿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组织、围挡工程等。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61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3.09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0.52h平方米,总挖方6.94万立方米,总填方25.79万立方米,借方18.85万立方米,余方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绿化17656.89平方米,干砌块石护坡5322.25平方米,洗车池2座,施工围挡703m,DN1500雨水管网190m,三级沉沙池2座。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2049m,单级沉沙池16座,临时覆盖措施61151平方米,土袋拦挡1579m,土质排水沟1775m,土质沉沙池16座,三级沉沙池1座。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66.12元。 |
| 序号 | 3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7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滨海休闲带一期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Ⅰ区)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八单元西侧海域,前海湾南侧与沿江高速交界处,工程在现有海域进行围海造地,形成外海堤及陆域场地,并进行软基处理,使场地达到一定的地基承载力,以满足后续开发建设需求。工程分I区、Ⅱ区两期实施,本工程为I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海堤工程、陆域填筑工程、沿江高速保护工程、绿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组织、围挡工程等。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61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3.09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0.52h平方米,总挖方6.94万立方米,总填方25.79万立方米,借方18.85万立方米,余方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绿化17656.89平方米,干砌块石护坡5322.25平方米,洗车池2座,施工围挡703m,DN1500雨水管网190m,三级沉沙池2座。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2049m,单级沉沙池16座,临时覆盖措施61151平方米,土袋拦挡1579m,土质排水沟1775m,土质沉沙池16座,三级沉沙池1座。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66.12元。 |
| 序号 | 3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7 |
| 结束日期 | 2025-05-29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919.4平方米 |
| 序号 | 4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8株、迁移乔木27株 |
| 序号 | 4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5 |
| 结束日期 | 2025-05-15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88.17米、宽10.5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5 |
| 结束日期 | 2025-05-15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二号天桥)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南侧)东侧人行道长75.61米、宽1-7米设置人行天桥墩柱及管线改迁,利用现状绿地新建2.5米临时人行道接驳现状人行道。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提前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宽度不少于2.5米疏解人行道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5 |
| 结束日期 | 2025-04-15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吊装及绿化迁移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桂湾三路交叉口以南)东侧最外侧机动车道长64.37米、宽3.5米。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41867号):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施工时严禁占用人行道。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14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06 |
| 结束日期 | 2025-08-04 |
| 内容 | 因妈湾片区15、19单元市政路网完善一期工程施工车辆出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振海路(前海四路-港城路)东侧继续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10米,转弯半径12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0553.836,Y=488103.493),距前湾四路路口130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且临近居民区、学校,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9:30-16:00、2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转角处应做好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梦海大道北行段(梦海前湾河桥至路口)最外侧车道施画调整为实线。路口南侧(来车方向北行段最外侧车道)增设导流带,有序分隔社会车辆及施工车辆,规范路段行车秩序。路口处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5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05 |
| 结束日期 | 2025-05-05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管线迁改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部分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东侧人行道长84.71米、宽2.5米;2、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西侧人行道长76.0米、宽4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疏解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应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7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04 |
| 结束日期 | 2025-05-04 |
| 内容 | 因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施工车辆进出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前湾四路(现状兆邦基地块路口处)南侧人行道改建施工便道连接兆邦基地块现状路口出入车辆,施工便道临时占用人行道长47米,宽2.5米,施工便道路口宽度3.6米,路口右侧转弯半径6米,共用路口喇叭口宽度11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5895.260,Y=97945.23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月亮湾大道约109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因上述路口临近学校,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仅允许在9:00-15:00、20:00-7: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占用人行道新建施工通道应使用物理隔离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保证前湾四路人行系统连贯,施工便道受宽度限制使用时应在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进出车辆依次安全会车并严格管理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施工路口处应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1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27 |
| 结束日期 | 2025-07-25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629号)同意占用戍堡路,占用机动车道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戍堡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戍堡路与铜鼓堡路交汇路口人行道位置(公园路段),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为1100米、深7.2~7.9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固戍水厂二期以南约40米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1座规格为内径为8.2米的圆形工作井、3座规格为6.5米×5米的工作井,3座规格为8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23 |
| 结束日期 | 2026-05-15 |
| 内容 | 核发沙井街道和汇路(锦霞路-展景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2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21 |
| 结束日期 | 2025-04-0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017号)同意占用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44米*宽(10-11)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顺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华丰第一科技园B区门口段),沿道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约为502.6米、深5.6~6.9米的DN1500污水管,到顺昌路与航城大道交汇路口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16.1米×9.2米、1座规格为13.6米×8.2米、2座规格为3.5米×7米、1座直径为12.2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44米、宽10~11米。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21 |
| 结束日期 | 2025-04-0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50017号)同意占用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44米*宽(10-11)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顺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华丰第一科技园B区门口段),沿道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约为502.6米、深5.6~6.9米的DN1500污水管,到顺昌路与航城大道交汇路口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16.1米×9.2米、1座规格为13.6米×8.2米、2座规格为3.5米×7米、1座直径为12.2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44米、宽10~11米。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7 |
| 结束日期 | 2025-07-1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80平方米 |
| 序号 | 4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7 |
| 结束日期 | 2026-01-1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90平方米 |
| 序号 | 4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5〕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7 |
| 结束日期 | 2025-04-15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489号)同意占用航站四路、机场南路,机动车道:长35.2米X宽9.6米。人行车道:长19.1米X宽4.6米,长14.4米X宽4.2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航站四路(与机场南路交汇处)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航站四路与机场南路交叉口以北机动车道长35.2米、宽9.6米,占用挖掘东侧人行道(渠化岛范围)长14.4米、宽4.2米,西侧人行道(渠化岛范围)长19.1米、宽4.6米的范围明挖施工新建1座内径为7米的圆形顶管工作井以及管线迁改(包含一段长42.8米的DN600给水管和一段58米的D110通讯电缆)施工。2.工程由西向东分阶段逐车道每次占用挖掘航站四路与机场南路交叉口以北机动车道长13.3米、宽3.2-3.5米的范围进行管线迁改(包含一段长42.8米的DN600给水管和一段58米的D110通讯电缆)施工。3.工程起于航站四路与机场南路交汇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机场南路新建1条长为110.25米、深4.95-5.99米的DN1000污水管,到盛航路(规划路)与机场南路交汇以南结束。要求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7 |
| 结束日期 | 2026-01-1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90平方米 |
| 序号 | 4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7 |
| 结束日期 | 2025-07-1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80平方米 |
| 序号 | 4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403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40339]号)。 |
| 序号 | 4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5-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6 |
| 结束日期 | 2026-01-15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主要用于转输宝安中心区1号污水泵站污水进入固戍水质净化厂,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新安六路上污水管局部管段进行迁改。原则同意申请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接驳情况如下: (一)污水工程 废除新安六路DN1500污水管长约33米,新建DN1500焊接钢管长约34米(起点坐标:X=2496502.2011,Y=486517.7652)与新安六路现状DN1500污水管线碰口(终点坐标:X=2496477.4589,Y=486495.8785)。 |
| 序号 | 4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6 |
| 结束日期 | 2026-01-15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主要用于转输宝安中心区1号污水泵站污水进入固戍水质净化厂,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新安六路上污水管局部管段进行迁改。原则同意申请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接驳情况如下(一)污水工程废除新安六路DN1500污水管长约33米,新建DN1500焊接钢管长约34米(起点坐标X=2496502.2011,Y=486517.7652)与新安六路现状DN1500污水管线碰口(终点坐标X=2496477.4589,Y=486495.8785)。 |
| 序号 | 4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5-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3 |
| 结束日期 | 2026-01-12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工程建设污水主干管3849m,污水互联互通管道602m,污水支干管及接驳管703m。本工程涉西乡河、西乡大道分流渠、共乐涌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建设方案主要为新建污水管、顶管井以及管线迁改等。 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1)西乡河:兴业路建设DN2200污水压力管下穿西乡河长约97m,新建1座圆形顶管工作井和1座圆形顶管接收井;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DN100给水管长约23m,迁改通信管线长约62m,拆除重建照明井2座,路灯2处,照明管线4PVC75长70m。(2)西乡大道分流渠:兴业路新建DN2400污水主管下穿西乡大道分流渠长约35.1m,新建1座顶管接收井、2座骑马井以及DN1000溢流管长11m;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通信管线长约35m。(3)共乐涌:沿兴业路新建DN2400污水管平行于共乐涌左岸布置并下穿共乐涌,涉河管道长度为225.4m,新建1座顶管工作井、1座矩形接收井;兴业路段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N300给水管迁改长约26m,迁改通信管线长约5m,拆除重建路灯2处,照明管线拆除重建长65m,交控排管拆除重建2m。悦和路新建DN2200污水干管涉河管道长618m,新建3座顶管工作井、2座顶管接收井、4座骑马井;悦和路段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DN600污水管道长约45m,迁改通信管线长约63m,照明管线拆除重建长2m,交控排管拆除重建4m。(4)共乐涌分洪涵:兴业路新建DN2400污水干管下穿共乐涌分洪涵长约23.2m,新建1座接收井;河道管理范围线内拆除重建人行信号灯和交控井各2座,迁改燃气管线De200*11.9长6m。 根据2024年12月13日专家对《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涉西乡河、西乡大道分流渠、共乐涌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2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涉西乡河、西乡大道分流渠、共乐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4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5-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3 |
| 结束日期 | 2025-09-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滨江大道(南环路-沙福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会展中心片区,北起现状南环路,南至现状沙福路,包括规划滨江大道(南环路-沙福路)和南环路(滨江大道-景从路),全长约799.27m(其中南环路长约200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实施,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5-8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边坡防护、绿化、给排水、海绵城市等工程。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0197.43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26045.18平方米,临时占地为4152.25平方米,总挖方6.73万立方米,总填方0.94万立方米,借方0.38万立方米,余方6.17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2790平方米,雨水管1381m,排水边沟550m,景观绿化5914平方米,植草护坡1238平方米,铺草皮绿化2914平方米,施工围挡1542m,洗车池2座。方案新增措施:土质排水沟2337m,土质沉沙池17座,三级沉沙池4座,土袋拦挡450立方米,土工布覆盖25000平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11.88元。 |
| 序号 | 4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3 |
| 结束日期 | 2025-09-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滨江大道(南环路-沙福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会展中心片区,北起现状南环路,南至现状沙福路,包括规划滨江大道(南环路-沙福路)和南环路(滨江大道-景从路),全长约799.27m(其中南环路长约200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实施,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5-8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边坡防护、绿化、给排水、海绵城市等工程。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0197.43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26045.18平方米,临时占地为4152.25平方米,总挖方6.73万立方米,总填方0.94万立方米,借方0.38万立方米,余方6.17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2790平方米,雨水管1381m,排水边沟550m,景观绿化5914平方米,植草护坡1238平方米,铺草皮绿化2914平方米,施工围挡1542m,洗车池2座。方案新增措施土质排水沟2337m,土质沉沙池17座,三级沉沙池4座,土袋拦挡450立方米,土工布覆盖25000平方米。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11.88元。 |
| 序号 | 4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3 |
| 结束日期 | 2026-01-12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工程建设污水主干管3849m,污水互联互通管道602m,污水支干管及接驳管703m。本工程涉西乡河、西乡大道分流渠、共乐涌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建设方案主要为新建污水管、顶管井以及管线迁改等。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1)西乡河兴业路建设DN2200污水压力管下穿西乡河长约97m,新建1座圆形顶管工作井和1座圆形顶管接收井;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DN100给水管长约23m,迁改通信管线长约62m,拆除重建照明井2座,路灯2处,照明管线4PVC75长70m。(2)西乡大道分流渠兴业路新建DN2400污水主管下穿西乡大道分流渠长约35.1m,新建1座顶管接收井、2座骑马井以及DN1000溢流管长11m;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通信管线长约35m。(3)共乐涌沿兴业路新建DN2400污水管平行于共乐涌左岸布置并下穿共乐涌,涉河管道长度为225.4m,新建1座顶管工作井、1座矩形接收井;兴业路段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N300给水管迁改长约26m,迁改通信管线长约5m,拆除重建路灯2处,照明管线拆除重建长65m,交控排管拆除重建2m。悦和路新建DN2200污水干管涉河管道长618m,新建3座顶管工作井、2座顶管接收井、4座骑马井;悦和路段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迁改DN600污水管道长约45m,迁改通信管线长约63m,照明管线拆除重建长2m,交控排管拆除重建4m。(4)共乐涌分洪涵兴业路新建DN2400污水干管下穿共乐涌分洪涵长约23.2m,新建1座接收井;河道管理范围线内拆除重建人行信号灯和交控井各2座,迁改燃气管线De200*11.9长6m。根据2024年12月13日专家对《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涉西乡河、西乡大道分流渠、共乐涌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2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涉西乡河、西乡大道分流渠、共乐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4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5GG000655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12 |
| 结束日期 | 2026-01-11 |
| 内容 | 华英路C段(华英路B段至赤湾六路段)道路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4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035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9 |
| 结束日期 | 2028-01-08 |
| 内容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03516号) |
| 序号 | 4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5XS00015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9 |
| 结束日期 | 2028-01-08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5XS0001571号)。 |
| 序号 | 4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5〕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8 |
| 结束日期 | 2025-05-29 |
| 内容 | 因前湾片区支路及地下联络道二期(支路工程)项目前湾三路供冷管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挖占用挖掘前湾三路(九纵五街-九纵六街)北侧机动车道长50米、宽8.5米,人行道长144米、宽3.8米,占用挖掘前湾三路(科创一街-科创三街)南侧机动车道长52米、宽8.5米,人行道长136米,宽3.8米。因前湾三路所开挖位置涉及沿江高速保护范围,你单位施工前应当将施工计划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报告,并按照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要求做好相关保护措施。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前湾三路双向机动车道工程应提前在道路两侧各新建一条疏解机动车道保证占用路段至少双向四车道通行能力,每条车道保证至少.25米车道宽度,道路改道起点处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并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协助交警部门疏导交通;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隐蔽工程机动车道应提前3天,人行道提前7天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 |
| 序号 | 4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8 |
| 结束日期 | 2026-05-31 |
| 内容 | 核发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水准予告〔2025〕001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01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250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 结束日期 | 2026-01-06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66465号)。 |
| 序号 | 4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0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010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5 |
| 结束日期 | 2026-05-24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固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上盖公园及停车场项目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4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69株、迁移乔木111株 |
| 序号 | 4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5﹞第LHNS202500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486.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6570.5平方米 |
| 序号 | 4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69株、迁移乔木111株 |
| 序号 | 4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12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3 |
| 结束日期 | 2025-01-22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附属设施吊装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与港城路南侧交叉口南北行机动车道长370米、宽3.5-9米。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41834号)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允许占用单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它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月亮湾大道南行方向至少4车道通行能力,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通行宽度不少于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临时分阶段封闭月亮湾大道南行、北行半幅车道应保证月亮湾大道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同步申请调整交通信号方案后方可实施。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486.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6570.5平方米 |
| 序号 | 4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00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002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规土监(南山)临许字临建NZ-2024-00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1-01 |
| 结束日期 | 2025-11-30 |
| 内容 | 同意在南山街道听海路以南,妈湾大道以东修建9栋面积共2448平方米,最高2层,高度6.25米的临时建筑 |
| 序号 | 4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6-06-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大铲湾凸堤东侧及南侧海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大铲湾凸堤东侧及南侧海堤,北起辅一路,南至规划经一路与纬六路交叉口处,该项目施工扰动面积65631.72m2,其中永久占地63202.72m2,临时占地面积465m2。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海堤工程、排水涵管工程、海堤智慧监测工程三个子项。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6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6.52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0.04h平方米,总挖方6.43万立方米,总填方2.57万立方米,借方0万立方米,余方3.86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主体已列措施:临时绿化26214平方米,排水沟2388m,施工围挡3200m,洗车池4座。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3374m,三级沉沙池9座,单级沉沙池27座,土质排水沟855m,土质沉沙池6座,临时覆盖45300平方米,临时土袋拦挡3380m,移动式沉沙桶8个,防水土工布覆盖500平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937.92元。 |
| 序号 | 4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15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5-03-29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542号)同意占用宝安大道(华侨新村西堤一巷至径贝东堤),分阶段占用人行道长61米*宽(2.5-3.1)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宝安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宝安大道(华侨新村路口),工程由北向南占用挖掘宝安大道(K4+000桥)人行道长61米、宽2.5-3.1米的范围进行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非机动车道。要求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1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111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800×2980×2000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梦海大道DN600雨水管(X=2490552.807,Y=488122.759)。 |
| 序号 | 4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号天桥、二号天桥)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8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1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5-03-29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541号)同意占用新湖路、东堤一路,东堤一路:分阶段占用人行道长382米*宽(1.9-5.5)米,夜间(23:00-06:00)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78米*宽(3.2-3.9)米,白天恢复交通;新湖路:分阶段占用人行道长44米*宽(3.3-5.7)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新湖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新湖路(华侨新村路口),工程由北向南占用挖掘新湖路(新湖路桥)西侧人行道长44米、宽2.5-3.1米,东侧人行道43米、宽6-11.4米的范围进行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非机动车道。要求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15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5-03-29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542号)同意占用宝安大道(华侨新村西堤一巷至径贝东堤),分阶段占用人行道长61米*宽(2.5-3.1)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宝安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宝安大道(华侨新村路口),工程由北向南占用挖掘宝安大道(K4+000桥)人行道长61米、宽2.5-3.1米的范围进行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非机动车道。要求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6-06-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大铲湾凸堤东侧及南侧海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大铲湾凸堤东侧及南侧海堤,北起辅一路,南至规划经一路与纬六路交叉口处,该项目施工扰动面积65631.72m2,其中永久占地63202.72m2,临时占地面积465m2。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海堤工程、排水涵管工程、海堤智慧监测工程三个子项。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6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6.52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0.04h平方米,总挖方6.43万立方米,总填方2.57万立方米,借方0万立方米,余方3.86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主体已列措施临时绿化26214平方米,排水沟2388m,施工围挡3200m,洗车池4座。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3374m,三级沉沙池9座,单级沉沙池27座,土质排水沟855m,土质沉沙池6座,临时覆盖45300平方米,临时土袋拦挡3380m,移动式沉沙桶8个,防水土工布覆盖500平方米。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937.92元。 |
| 序号 | 4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1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1 |
| 结束日期 | 2025-03-29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541号)同意占用新湖路、东堤一路,东堤一路分阶段占用人行道长382米*宽(1.9-5.5)米,夜间(2300-0600)分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78米*宽(3.2-3.9)米,白天恢复交通;新湖路分阶段占用人行道长44米*宽(3.3-5.7)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新湖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新湖路(华侨新村路口),工程由北向南占用挖掘新湖路(新湖路桥)西侧人行道长44米、宽2.5-3.1米,东侧人行道43米、宽6-11.4米的范围进行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非机动车道。要求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4〕第03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4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0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大铲湾片区,北起纬一路,南至纬六路,东侧滨海,西侧紧临经二路,该项目施工扰动面积210934.00m2,包括红线用地面积197881.00m2,临时用地面积13053.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跨街景观廊桥、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管线接驳、拆除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围挡工程等。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09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19.94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15h平方米,总挖方4.25万立方米,总填方25.31万立方米,借方21.06万立方米,余方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雨水管2817m,透水铺装12373m2,屋顶绿化6062.73平方米,景观绿化132919.61平方米(包括普通绿化125102.01平方米,下沉绿地6018平方米,雨水花园1583平方米,草沟216.6平方米),基坑排水沟715m,集水井16座,洗车池2座,施工围栏5640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4552m、I型沉沙池47座,II型沉沙池10座,临时拦挡250m3,临时覆盖113000平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656.04元。 |
| 序号 | 4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30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大铲湾片区,北起纬一路,南至纬六路,东侧滨海,西侧紧临经二路,该项目施工扰动面积210934.00m2,包括红线用地面积197881.00m2,临时用地面积13053.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跨街景观廊桥、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管线接驳、拆除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围挡工程等。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09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19.94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15h平方米,总挖方4.25万立方米,总填方25.31万立方米,借方21.06万立方米,余方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雨水管2817m,透水铺装12373m2,屋顶绿化6062.73平方米,景观绿化132919.61平方米(包括普通绿化125102.01平方米,下沉绿地6018平方米,雨水花园1583平方米,草沟216.6平方米),基坑排水沟715m,集水井16座,洗车池2座,施工围栏5640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4552m、I型沉沙池47座,II型沉沙池10座,临时拦挡250m3,临时覆盖113000平方米。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656.04元。 |
| 序号 | 4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7 |
| 结束日期 | 2025-01-25 |
| 内容 | 因双界河A支路及滨海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双界河A支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明挖横破双界河A支路(与十一号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2米、宽3-4米,人行道长16米、宽2.8-4米进行新建雨水管施工;2、明挖横破双界河A支路(与桂湾一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5米、宽3.5米进行雨水管改迁施工。你单位施工期间应对东滨隧道结构安全进行日常监测,完工后应向隧道养护单位提交对隧道结构无影响的报告。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一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255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6 |
| 结束日期 | 2025-06-25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832.61平方米,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使用期限6个月,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36号)。 |
| 序号 | 4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10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4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109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8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8000×2000×2000、6000×2000×18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管连接临海大道DN800雨水管(X=2493136.747,Y=488360.513)。 |
| 序号 | 4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05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3 |
| 结束日期 | 2025-06-1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525号)同意占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分段占用东侧人行道长400米*宽(2.2-10.6)米(含绿化,倒边施工)、西侧人行道长429.1米*宽(2.5-10.7)米(含绿化,倒边施工),分段占用东侧机动车道长496.8米*宽(0.5-19.1)米、西侧机动车道长449.4米*宽(0.5-18.5)米;路口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人行道施工期间至少预留2.5米宽人行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辅七路(辅三路至纬一路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累计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449.4~496.8米、宽0.5~19.1米,占用挖掘东、西两侧人行道(含绿化)长400~429.1米、宽2.2~10.7米的范围,将道路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铺装,人行道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地下配套管网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三、综合意见:同意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4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3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0 |
| 结束日期 | 2025-06-19 |
| 内容 | 关于航城街道建德路(宝源路-宝安大道)新建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4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3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0 |
| 结束日期 | 2025-06-19 |
| 内容 | 关于航城街道建德路(宝源路-宝安大道)新建工程永久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4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8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20 |
| 结束日期 | 2025-02-02 |
| 内容 | 一、鉴于听海大道人行道铺装较为完整,秉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同意你单位对人行道进行大面积的翻新改造。同意你单位对接驳口处上下游10米内范围局部破损位置进行修缮,并对修缮后的机动车道进行整体罩面,同时完善并顺接现状人行道盲道。二、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听海大道与交易北街交汇处,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人行道长6.7米×宽4米(开挖5.3×宽2.5米)进行雨水管接驳;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人行道长7.8米×宽4米(开挖7.8米×宽2.5米)、非机动车道长4.3米×宽4米(开挖长3.9米×宽2.5米)进行再生水接驳;3、第三阶段占用挖掘人行道长4米×宽4米(开挖长3米×宽3米)进行给水管接驳。根据交警部门要求,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至人行道。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45天内有效。 |
| 序号 | 4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4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44株 |
| 序号 | 4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4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8 |
| 结束日期 | 2025-12-1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125平方米 |
| 序号 | 4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8 |
| 结束日期 | 2028-06-30 |
| 内容 | 核发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7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734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73471号) |
| 序号 | 4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44株 |
| 序号 | 4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8 |
| 结束日期 | 2025-12-1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125平方米 |
| 序号 | 4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4 |
| 结束日期 | 2024-12-20 |
| 内容 | 因交易北街(枢纽十街-梦海大道)工程接驳给水管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与规划交易北街接驳口处)西侧人行道长4米、宽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分段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隐蔽工程人行道提前7天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7天内有效。 |
| 序号 | 4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66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6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3 |
| 结束日期 | 2025-06-10 |
| 内容 | 因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综合管廊及妈湾跨海通道S3、S4匝道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五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两侧人行道长890米、宽3米迁移绿化及新建疏解道路;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听海大道(与妈湾四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38米、宽40.95米进行主体施工倒边,继续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两侧人行道长890米、宽3米新建疏解道路。第二阶段主体倒边施工连续围挡设置2个施工临时出入口,具体为:①号大门为施工单向入口,位于主体连续围挡东侧,作为大型车辆入口,如:钢筋装运拖车进场、大型吊装设备、商品混凝土罐车进场等。此出入日常安排有门卫看守,作业车辆进入后立即关闭大门。②号大门为施工单向出口,位于主体连续围挡西侧,此出口日常安排有门卫看守,作业车辆出门后立即关闭大门。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第一阶段: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第二阶段:机动车道工程改变道路交通组织应结合实际车流量按照交警部门要求进行交通疏解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始终保持航海路(招商创荣至鸿港堆场段)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航海路-妈湾四路路口东、西两侧设置中央三角渠化岛引导车辆右进右出,渠化岛处右转专用道应始终保证1车道通行能力,保障路段通行秩序;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同步申请调整交通信号方案后方可实施;占用人行道应新建或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沿线施工出入口应完善凸镜、人行横道及道口标等配套交通设施。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714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71422号)。 |
| 序号 | 4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4-00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2 |
| 结束日期 | 2025-12-11 |
| 内容 | 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前海段(宝安大道-新安六路),北起宝安大道,自北向南,南至新安六路,全长1.92km。本项目涉西乡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建设方案主要为驳岸改造、河道清淤、路灯照明工程、管线改迁、挑台、景观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智慧灯杆工程和标识系统。 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本项目兴业路~宝源路段河道左岸1+082~1+488坡脚处采用格宾石笼护坡,密排混凝土管桩支护,护岸与挡墙相接。河道清淤范围为0+918~K1+560、2+500~2+614,沿河总长度约756m,设计清淤量约34222.17m3。改迁现状路灯,涉河桩号为0+761~2+548,电缆临河敷设,涉河长度为2.27km,路灯82盏。迁改给水管道临河敷设,涉河桩号为1+084~1+176左岸,新建DN150给水管长度约为95m。迁改雨水管道临河敷设,涉河桩号为1+378~1+395,新建DN300雨水管长度约19m。本次迁改的通信管线临河敷设,涉河桩号为右岸1+078~1+510、1+607~1+860、2+001~2+232、左岸1+990~2+488,新建通信管道长度约1.54km。新建挑台涉河桩号为左岸1+090~1+383,临河建设,挑台长度约为293m,挑台出挑部分结构底部高于与100年一遇设计水位0.70m。景观电气工程电的缆临河敷设,管线长度约8.516km。景观给水管DN90管道的长度约为83m,DN63管道的长度约为2.378km,DN50管道的长度约为1.228km,DN32管道的长度约为437m,滴灌管长度约为2.208km。智慧灯杆工程电缆临河敷设,管线长度约为7.088km,灯杆82盏。标识系统结合智慧灯杆或展示智慧碧道的设计理念进行实施。 根据2024年8月15日专家对《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前海段(宝安大道-新安六路)涉西乡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1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前海段(宝安大道-新安六路)涉西乡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西林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4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2 |
| 结束日期 | 2025-12-11 |
| 内容 | 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前海段(宝安大道-新安六路),北起宝安大道,自北向南,南至新安六路,全长1.92km。本项目涉西乡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建设方案主要为驳岸改造、河道清淤、路灯照明工程、管线改迁、挑台、景观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智慧灯杆工程和标识系统。具体涉河建设方案如下本项目兴业路~宝源路段河道左岸1+082~1+488坡脚处采用格宾石笼护坡,密排混凝土管桩支护,护岸与挡墙相接。河道清淤范围为0+918~K1+560、2+500~2+614,沿河总长度约756m,设计清淤量约34222.17m3。改迁现状路灯,涉河桩号为0+761~2+548,电缆临河敷设,涉河长度为2.27km,路灯82盏。迁改给水管道临河敷设,涉河桩号为1+084~1+176左岸,新建DN150给水管长度约为95m。迁改雨水管道临河敷设,涉河桩号为1+378~1+395,新建DN300雨水管长度约19m。本次迁改的通信管线临河敷设,涉河桩号为右岸1+078~1+510、1+607~1+860、2+001~2+232、左岸1+990~2+488,新建通信管道长度约1.54km。新建挑台涉河桩号为左岸1+090~1+383,临河建设,挑台长度约为293m,挑台出挑部分结构底部高于与100年一遇设计水位0.70m。景观电气工程电的缆临河敷设,管线长度约8.516km。景观给水管DN90管道的长度约为83m,DN63管道的长度约为2.378km,DN50管道的长度约为1.228km,DN32管道的长度约为437m,滴灌管长度约为2.208km。智慧灯杆工程电缆临河敷设,管线长度约为7.088km,灯杆82盏。标识系统结合智慧灯杆或展示智慧碧道的设计理念进行实施。根据2024年8月15日专家对《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前海段(宝安大道-新安六路)涉西乡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1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前海段(宝安大道-新安六路)涉西乡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西林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4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648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4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8株、迁移乔木13株 |
| 序号 | 4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4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1 |
| 结束日期 | 2025-12-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64平方米 |
| 序号 | 4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8株、迁移乔木13株 |
| 序号 | 4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1 |
| 结束日期 | 2025-12-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64平方米 |
| 序号 | 4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临)建字第4403002024GG01534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10 |
| 结束日期 | 2026-12-09 |
| 内容 | 准予核发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工人生活区临建项目《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建字第4403002024GG0153437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8-202410286)。 |
| 序号 | 4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9 |
| 结束日期 | 2024-12-15 |
| 内容 | 因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景观绿化1标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学府路(云栖西岸阁南门)北侧人行道(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外)长11.8米、宽1.5米(实际开挖宽度为0.6米)埋深路灯管线。鉴于开挖位置位于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外,你单位应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全少2米疏解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7天内有效。 |
| 序号 | 4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514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6 |
| 结束日期 | 2025-12-05 |
| 内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151444号)。 |
| 序号 | 4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4〕第03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4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59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3 |
| 结束日期 | 2026-12-15 |
| 内容 | 核发锦围路(德围西路-荣安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6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4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588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4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3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2 |
| 结束日期 | 2025-03-01 |
| 内容 | 关于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永久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4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3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2 |
| 结束日期 | 2025-03-01 |
| 内容 | 关于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市政道路工程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4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589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2 |
| 结束日期 | 2027-10-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大道)综合管廊及妈湾跨海通道S3、S4匝道工程施工许可证:2024-1589、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施许准予QH-2024-0208号,此件办结。 |
| 序号 | 4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许(路政)〔2024〕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路政管理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2-02 |
| 结束日期 | 2025-05-29 |
| 内容 | 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在S3广深沿江高速K86+700-K86+850高架桥下方保护区范围进行桩基加固施工。进场施工前应当将施工计划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报告。 |
| 序号 | 4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6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30 |
| 结束日期 | 2024-12-29 |
| 内容 | 根据前海19-08-01地块公共空间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自贸大街东北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开设两个永久路口,占用挖掘非机动车道:每处长18米、宽3米(两处),占用挖掘人行道:每处长18米×宽2.5米(两处),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引导行人至非机动车道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30 |
| 结束日期 | 2025-05-28 |
| 内容 | 因前海地下道路智慧化管控平台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移动式作业方式临时占用桂湾一路隧道、临海大道隧道、滨海大道隧道机动车道长700米、宽3.5-7米(每次)。日常养护作业占用机动车道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单向4车道道路应保证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单向3车道道路应保证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封闭路段应在隧道入口处提前封闭引导;其他施工情形应单独来函报备。涉及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不一致情况,应在实际对应辖区交警大队申报许可,严禁使用本区许可跨辖区无证施工。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并结合节假日时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限。《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6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30 |
| 结束日期 | 2024-12-29 |
| 内容 | 根据前海19-08-01地块公共空间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自贸大街东北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开设两个永久路口,占用挖掘非机动车道每处长18米、宽3米(两处),占用挖掘人行道每处长18米×宽2.5米(两处),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引导行人至非机动车道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9 |
| 结束日期 | 2024-12-28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绿化迁移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东西两侧人行道长75.61米、宽1-7米。本许可仅用于办理广东省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的整体方案,不得开挖,现状道路应保持原状交通组织不变。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41627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疏解路段保证人行系统连贯,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9 |
| 结束日期 | 2024-12-28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绿化迁移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东西两侧部分机动车道长64.37米、宽3.5米及人行道长88.17米、宽10.5米。本许可仅用于办理广东省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的整体方案,不得开挖,现状道路应保持原状交通组织不变;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41626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疏解路段保证人行系统连贯,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9 |
| 结束日期 | 2024-12-28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绿化迁移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与桂庙路交叉口东西两侧人行道长75.61米、宽1-7米。本许可仅用于办理广东省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的整体方案,不得开挖,现状道路应保持原状交通组织不变。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41627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疏解路段保证人行系统连贯,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4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0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9 |
| 结束日期 | 2024-12-28 |
| 内容 | 因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一、二号天桥)绿化迁移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与桂湾三路交叉口东西两侧部分机动车道长64.37米、宽3.5米及人行道长88.17米、宽10.5米。本许可仅用于办理广东省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的整体方案,不得开挖,现状道路应保持原状交通组织不变;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NS241626号)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疏解路段保证人行系统连贯,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96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8 |
| 结束日期 | 2025-05-24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343号)同意占用新安六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58.9米*宽(2.7-8.8)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新安六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新安六路与新湖路交汇路口以东,由污水处理站顶管下穿人行道新建一条长25米,深7.5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北侧机动车道(西乡污水处理站门口)再由东向西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均为836米、深7.5~8.6米的DN2200污水管,到新安六路与新业路交汇路口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内径为6米的圆形工作井、1座规格为7.5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58.9米、宽2.8~8.8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8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西部骑行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西起西湾,东至太子湾,项目建设面积为208334平方米,总长约17.6km,主要分为西湾段、前湾段、兴海大道段、太子湾段四个段落。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拟建提升或新建骑行车道及人行道、新增驿站及配套服务设施、新建统一标识系统、沿线绿化提升、配套设施翻新、人行桥改造工程等。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38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0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6.38h平方米,总挖方2.16万立方米,总填方2.16万立方米,借方0万立方米,余方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63296平方米,雨水管1449m,新增绿化101769平方米,植草沟10265m,施工围挡8955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土袋拦挡1535m,临时覆盖措施102200平方米,洗车池及配套三级沉沙池2座,土质沉沙池21个。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825.72元。 |
| 序号 | 5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694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8 |
| 结束日期 | 2025-11-27 |
| 内容 | 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前海路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5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8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西部骑行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西起西湾,东至太子湾,项目建设面积为208334平方米,总长约17.6km,主要分为西湾段、前湾段、兴海大道段、太子湾段四个段落。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拟建提升或新建骑行车道及人行道、新增驿站及配套服务设施、新建统一标识系统、沿线绿化提升、配套设施翻新、人行桥改造工程等。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38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0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6.38h平方米,总挖方2.16万立方米,总填方2.16万立方米,借方0万立方米,余方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63296平方米,雨水管1449m,新增绿化101769平方米,植草沟10265m,施工围挡8955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土袋拦挡1535m,临时覆盖措施102200平方米,洗车池及配套三级沉沙池2座,土质沉沙池21个。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825.72元。 |
| 序号 | 5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6842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6 |
| 结束日期 | 2025-11-25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5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62024XS010045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5 |
| 结束日期 | 2027-11-24 |
| 内容 | 核发用字第4403062024XS010045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序号 | 5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59857(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20,产品编号:M-OE-S1924,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5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2044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2 |
| 结束日期 | 2027-11-21 |
| 内容 | 同意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区级项目)。 |
| 序号 | 5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1 |
| 结束日期 | 2025-12-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92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00(升/秒)污水3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3座:9000×3000×2000 化粪池1座:2800×2350×1800 隔油池1座:1800×1200×1200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锦程路DN1000雨水管(X=2513182.436,Y=477278.483)。 污水接驳:DN300污水管连接锦程路DN1200污水管(X=2513203.277,Y=477272.065)。 |
| 序号 | 5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525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444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0 |
| 结束日期 | 2025-11-19 |
| 内容 | 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144416号) |
| 序号 | 5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454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0 |
| 结束日期 | 2025-11-19 |
| 内容 | 核发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五街坊空中步道及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工程-地下联络通道(含下沉广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145413号) |
| 序号 | 5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5YG000558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远东西路(永和路-集景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4403002025YG0005586号)。 |
| 序号 | 5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9 |
| 结束日期 | 2025-02-1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770平方米 |
| 序号 | 5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路政)〔2024〕2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9 |
| 结束日期 | 2025-05-19 |
| 内容 | 经审查,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占用挖掘G2518沿江高速二期K56+330~K56+370桥底开展修建机场南片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施工作业。请按照所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保障既有高速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检测措施,确保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路政许可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 |
| 序号 | 5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6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9 |
| 结束日期 | 2025-05-17 |
| 内容 | 因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前星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以东)机动车道长96米、宽12米,北侧人行道长80.1米、宽2.73米,南侧人行道长80.4米、宽1.8米。本次为第二阶段施工,施工内容为:维护结构(钻孔桩)、主体结构、竖井、箱涵导流施工、盾构等。本阶段占用前星路北侧现状人行道,及部分道路红线外内部道路,利用机动车道作2米宽临时疏解人行道,保持前星路现状双向2车道通行。你单位占用市政道路红线外的内部道路应提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占用机动车道应在前星路新建疏解车道保证占用路段双向车道正常通行,每条车道预留至少3.75米标志车道宽度,施工路段达到通车条件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9 |
| 结束日期 | 2025-02-1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770平方米 |
| 序号 | 5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4029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8 |
| 结束日期 | 2025-11-18 |
| 内容 | 原则同意本次前湾片区支路及地下联络道二期工程-供冷管建设工程涉及前湾三路段供冷管道施工图修改备案,核发《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40294]号)。 |
| 序号 | 5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248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5 |
| 结束日期 | 2025-11-15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66465号)。 |
| 序号 | 5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8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5 |
| 结束日期 | 2025-01-14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62平方米 |
| 序号 | 5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5 |
| 结束日期 | 2025-01-13 |
| 内容 | 根据前海九横一街、九纵五街等市政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部分道路开设两个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如下:1、路口一位于前湾二路-九纵五街交叉口西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4.1米,人行道长20.9米、宽4.1米,非机动车道长10米、宽2.6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5.9米,人行道分别长21.2米、宽5.9米,长7.3米、宽3米。2、路口二位于前湾三路-九纵五街交叉口东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3米,人行道长28米、宽3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5.5米,人行道长14.4米、宽5.5米,非机动车道长12.7米、宽2.5米。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5 |
| 结束日期 | 2025-01-13 |
| 内容 | 根据前海九横一街、九纵五街等市政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部分道路开设两个接驳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如下1、路口一位于前湾二路-九纵五街交叉口西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4.1米,人行道长20.9米、宽4.1米,非机动车道长10米、宽2.6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5.9米,人行道分别长21.2米、宽5.9米,长7.3米、宽3米。2、路口二位于前湾三路-九纵五街交叉口东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3米,人行道长28米、宽3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5.5米,人行道长14.4米、宽5.5米,非机动车道长12.7米、宽2.5米。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5 |
| 结束日期 | 2025-01-14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62平方米 |
| 序号 | 5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505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644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64471号) |
| 序号 | 5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3 |
| 结束日期 | 2028-05-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锦程路与沙涌路相交处北侧,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71795.00平方米,计划02-02-26地块拟建1栋3-13F厂房,1栋5F停车楼;02-02-30地块拟建1栋2-14F厂房,2栋23-25F宿舍楼,场地带1层地下室;02-02-31地块拟建1栋4-17F厂房,1栋26F宿舍楼,1栋20F研发办公楼,场地带1层地下室。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8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7.18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2h平方米,总挖方38.2万立方米,总填方2.1万立方米,借方0.15万立方米,余方36.2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9月至2028年5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15681.00平方米,雨水管2030m,绿化面积3589.75平方米,坑底排水沟1138m、集水井23座、多级沉沙池4座,施工围挡1298m、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190m。方案新增措施:铺草 皮1000平方米,坑顶排水沟1748m、单级沉沙池12座、土工布覆盖129300平方米,土袋拦挡1010m。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029.26元。 |
| 序号 | 5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3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计划拟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5.5km,其中建设污水主干管3849m,污水互联互通管道602m,污水支干管及接驳管730m,内衬塑料管340m。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3h平方米,总挖方75801立方米,总填方2427立方米,借方0立方米,余方73374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绿化1237平方米,施工围挡2612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土沟2145m,移动沉沙桶45个,土袋拦挡2850m,防水土工布覆盖18000平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5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3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计划拟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5.5km,其中建设污水主干管3849m,污水互联互通管道602m,污水支干管及接驳管730m,内衬塑料管340m。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3h平方米,总挖方75801立方米,总填方2427立方米,借方0立方米,余方73374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绿化1237平方米,施工围挡2612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土沟2145m,移动沉沙桶45个,土袋拦挡2850m,防水土工布覆盖18000平方米。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5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3 |
| 结束日期 | 2028-05-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锦程路与沙涌路相交处北侧,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71795.00平方米,计划02-02-26地块拟建1栋3-13F厂房,1栋5F停车楼;02-02-30地块拟建1栋2-14F厂房,2栋23-25F宿舍楼,场地带1层地下室;02-02-31地块拟建1栋4-17F厂房,1栋26F宿舍楼,1栋20F研发办公楼,场地带1层地下室。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8h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7.18h平方米,临时占地为1.2h平方米,总挖方38.2万立方米,总填方2.1万立方米,借方0.15万立方米,余方36.2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9月至2028年5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15681.00平方米,雨水管2030m,绿化面积3589.75平方米,坑底排水沟1138m、集水井23座、多级沉沙池4座,施工围挡1298m、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190m。方案新增措施铺草皮1000平方米,坑顶排水沟1748m、单级沉沙池12座、土工布覆盖129300平方米,土袋拦挡1010m。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029.26元。 |
| 序号 | 5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2 |
| 结束日期 | 2025-05-10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妈湾一路、规划四街、听海大道等六条道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疏解路拓宽,具体占用情况如下:一、占用挖掘妈湾一路(听海大道-六号路)西南侧人行道:长238.2m,宽2.9~6.9m;二、占用挖掘妈湾一路(六号路-八号路)西南侧人行道:长43m,宽3.3~5m。东北侧人行道:长130.6m,宽3~4.8m;三、占用挖掘妈湾一路(八号路-振海路)东北侧人行道:长105.3m,宽3.4~4.8m。路口渠化岛人行道:长53.6m,宽1.5~6.2;四、占用挖掘妈湾一路(振海路-十号路)东北侧人行道:长105.7m,宽3.1~6.2m;五、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妈湾一路路口)路口渠化岛人行道:长37.9m,宽4.7~12.9m;六、占用挖掘八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97.5m,宽3.9~5m;七、占用挖掘振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80.3m,宽3.7~4.5m;八、占用挖掘海城街(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37.2m,宽3-8.5m;九、分阶段占用挖掘规划四街(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1)东侧机动车道:长51.2m,宽1.5m;(2)东侧机动车道:长31.8m,宽1.5m;(3)西侧机动车道:长108m,宽1.5m,占用人行道:长108m,宽3.1-3.5m。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间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双向通行宽度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交替通行。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六号路最窄处断面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不少于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施工期间,你单位应负责项目疏解路段全幅的道路及设施日常巡查与养护管理工作,新建疏解道路应经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开放。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8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1 |
| 结束日期 | 2026-05-0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8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5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6000×2000×1500、4500×1500×1200 雨水接驳:DN300雨水管连接前湾四路DN1000雨水管检查井(X=2491561.947,Y=487688.045)。 |
| 序号 | 5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1 |
| 结束日期 | 2025-05-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089平方米 |
| 序号 | 5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11 |
| 结束日期 | 2025-05-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089平方米 |
| 序号 | 5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2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8 |
| 结束日期 | 2024-12-22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吊装作业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具体情况如下:一、临时支撑占道,分别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最内侧车道长20.38米、宽2米、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长13.59米、宽3.62米;二、西侧吊装占道,占用月亮湾大道西侧最外侧车道长110米、宽3.5米;三、东侧吊装占道,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主道最外侧车道长120米、3.75米,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长106.41米、宽8米;四、拆除路中路缘石,占用月亮湾大道西侧最内侧车道长153.19米、宽3.5米,实际拆除东西侧路缘石长80米、宽0.15米。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允许占用单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它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月亮湾大道南行方向至少4车道通行能力,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通行宽度不少于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临时分阶段封闭月亮湾大道南行、北行半幅车道应保证月亮湾大道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同步申请调整交通信号方案后方可实施。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45天内有效。 |
| 序号 | 5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2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8 |
| 结束日期 | 2024-12-22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吊装作业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具体情况如下一、临时支撑占道,分别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最内侧车道长20.38米、宽2米、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长13.59米、宽3.62米;二、西侧吊装占道,占用月亮湾大道西侧最外侧车道长110米、宽3.5米;三、东侧吊装占道,占用月亮湾大道东侧主道最外侧车道长120米、3.75米,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长106.41米、宽8米;四、拆除路中路缘石,占用月亮湾大道西侧最内侧车道长153.19米、宽3.5米,实际拆除东西侧路缘石长80米、宽0.15米。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允许占用单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它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非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月亮湾大道南行方向至少4车道通行能力,兴海大道转月亮湾大道匝道通行宽度不少于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临时分阶段封闭月亮湾大道南行、北行半幅车道应保证月亮湾大道至少双向4车道通行能力,同步申请调整交通信号方案后方可实施。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45天内有效。 |
| 序号 | 5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4-00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11-07 |
| 内容 | 前湾河西街(恰海大道-月亮湾大道)新建工程南起于现状月亮湾大道辅路交叉口,北终于怡海大道交叉口,道路长度为369.59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前湾河西街桥位于前湾河西街(恰海大道-月亮湾大道)新建工程西端,根据前湾河西街桥设计方案,新建24米长跨河桥梁跨越现状2#渠,一跨过河。桥梁采用小箱梁+钢混组合梁结构形式,桥梁下部结构桥台均采用重力式桥台,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群桩基础。桥梁梁底与设计水位的最小垂直净距为1.10米,利用桥台在原位代替原河道左岸挡墙,并做好与上下游河道衔接。 本项目涉2#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建设内容主要为跨河桥梁、随桥敷设的管线(给水、电力、通信、燃气)。本项目建设范围处于河道管理线内的沿河长度约24m,其中桥梁段涉河长度为24m,随桥敷设DN400给水管线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50m,随桥敷设电力排管进入河道管理范围线40m,随桥敷设通信排管进入河道管理范围线39m,随桥敷设燃气管线进入河道管理范围线38m。 根据2024年10月15日专家对《前湾河西街桥工程涉2#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0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前湾河西街桥工程涉2#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5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太子湾段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兴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南海大道)东侧人行道长1460米、宽3-5米,西侧长1020米、宽3.5-8米将人行道由原有透水砖铺砖路面改为透水混凝土沥青骑行道路面。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包含燃气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配套建筑、标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市政官网保护及迁改、拆除工程、施工便道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一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400平方米 |
| 序号 | 5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2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太子湾段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金岸中街、前湾三路、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南海大道、兴海大道部分人行道及渠化岛,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挖掘金岸中街(与前湾三路交叉口)2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10米、宽2米;2、占用挖掘前湾三路(金岸中街-听海大道)7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88米、宽2米;3、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前湾三路-妈湾二路)12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231.2米、宽2米;4、占用挖掘妈湾二路(听海大道-通港街)11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164.8米、宽2米;5、占用挖掘南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兴海大道)2个渠化岛长8.5米、宽2米;6、占用挖掘兴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南海大道)12个渠化岛长102.5米、宽2-8米。你单位渠化岛车止石需采用不锈钢材质,并需保证1.8米间距,且不得阻碍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一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2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6-09-06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2778.98平方米,建筑面积0平方米,用途为施工自用辅助工程(施工便道等),使用期限1年10个月,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31号)。 |
| 序号 | 5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2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太子湾段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金岸中街、前湾三路、听海大道、妈湾二路、南海大道、兴海大道部分人行道及渠化岛,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挖掘金岸中街(与前湾三路交叉口)2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10米、宽2米;2、占用挖掘前湾三路(金岸中街-听海大道)7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88米、宽2米;3、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前湾三路-妈湾二路)12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231.2米、宽2米;4、占用挖掘妈湾二路(听海大道-通港街)11个路口无障碍坡道人行道长164.8米、宽2米;5、占用挖掘南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兴海大道)2个渠化岛长8.5米、宽2米;6、占用挖掘兴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南海大道)12个渠化岛长102.5米、宽2-8米。你单位渠化岛车止石需采用不锈钢材质,并需保证1.8米间距,且不得阻碍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一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11-07 |
| 内容 | 前湾河西街(恰海大道-月亮湾大道)新建工程南起于现状月亮湾大道辅路交叉口,北终于怡海大道交叉口,道路长度为369.59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前湾河西街桥位于前湾河西街(恰海大道-月亮湾大道)新建工程西端,根据前湾河西街桥设计方案,新建24米长跨河桥梁跨越现状2#渠,一跨过河。桥梁采用小箱梁+钢混组合梁结构形式,桥梁下部结构桥台均采用重力式桥台,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群桩基础。桥梁梁底与设计水位的最小垂直净距为1.10米,利用桥台在原位代替原河道左岸挡墙,并做好与上下游河道衔接。本项目涉2#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建设内容主要为跨河桥梁、随桥敷设的管线(给水、电力、通信、燃气)。本项目建设范围处于河道管理线内的沿河长度约24m,其中桥梁段涉河长度为24m,随桥敷设DN400给水管线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50m,随桥敷设电力排管进入河道管理范围线40m,随桥敷设通信排管进入河道管理范围线39m,随桥敷设燃气管线进入河道管理范围线38m。根据2024年10月15日专家对《前湾河西街桥工程涉2#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0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前湾河西街桥工程涉2#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5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400平方米 |
| 序号 | 5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47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6 |
| 结束日期 | 2025-02-03 |
| 内容 | 因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施工车辆进出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前湾四路(现状兆邦基地块路口处)南侧人行道改建施工便道连接兆邦基地块现状路口出入车辆,施工便道临时占用人行道长47米,宽2.5米,施工便道路口宽度3.6米,路口右侧转弯半径6米,共用路口喇叭口宽度11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5895.260,Y=97945.23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月亮湾大道约109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人行道新建施工通道应使用物理隔离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保证前湾四路人行系统连贯,施工便道受宽度限制使用时应在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进出车辆依次安全会车井严格管理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施工路口处应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路面管养及避免车辆违停管理工作,定期完善路口配套交通警示标示及防护设施。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5 |
| 结束日期 | 2025-01-04 |
| 内容 | 为方便桂湾片区六单元学校周边市政道路工程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三路使用一个现状路口,路口宽7米,路口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路缘石交点坐标(X=19072.706,Y=99338.083)。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且临近学校,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施工车辆仅允许在09:30-14:30、20:00-次日6:00时段内通行,其余时段禁止通行;为了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处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并派驻专人全天候值守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鉴于路口为已开设完成的月湾街接驳口,不涉及破坏市政道路,且月湾街未开放市政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不提供相关意见。《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374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5 |
| 结束日期 | 2025-11-04 |
| 内容 | 详见德天街(原设计路名:郑和二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5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9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5 |
| 结束日期 | 2025-01-04 |
| 内容 | 为方便桂湾片区六单元学校周边市政道路工程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三路使用一个现状路口,路口宽7米,路口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路缘石交点坐标(X=19072.706,Y=99338.083)。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且临近学校,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施工车辆仅允许在0930-1430、2000-次日600时段内通行,其余时段禁止通行;为了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处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并派驻专人全天候值守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鉴于路口为已开设完成的月湾街接驳口,不涉及破坏市政道路,且月湾街未开放市政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不提供相关意见。《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9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2 |
| 结束日期 | 2025-04-2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324号)同意占用永和路(福洲大道-虾山涌路),分阶段占用两侧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占用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路口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永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永和路与福州大道交汇以南100米处,由北向南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占用挖掘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的范围,实施道路综合改造施工,到虾山涌路结束。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重新铺装、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管线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45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1-0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247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31 |
| 结束日期 | 2025-10-30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58466号) |
| 序号 | 5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31 |
| 结束日期 | 2026-07-29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83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09.16(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3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3座:3720×1980×1720 雨水接驳:DN100雨水出户管接入铜鼓堡路DN300雨水管检查井(X=2497615.238,Y=483584.943),DN100雨水出户管接入铜鼓堡路DN300雨水管检查井(X=2497711.8354,Y=483682.1905),DN100雨水出户管接入铜鼓堡路DN300雨水管检查井(X=2497862.2983,Y=483794.8198)。 |
| 序号 | 5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8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31 |
| 结束日期 | 2025-04-28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封闭占用挖掘妈湾一路(海城街-怡海大道)机动车道长137米、宽15米,人行道长261.9米、宽4-6.9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开工前三天须提前告知交警部门,现场检查相关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并获得封路公告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工。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9 |
| 结束日期 | 2025-03-2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229号)同意占用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占用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铜鼓堡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路口,占用挖掘北侧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为6米圆形工作井,作为顶管施工DN2400污水管的接收井。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路政)〔2024〕19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9 |
| 结束日期 | 2026-04-27 |
| 内容 | 经审查,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程序和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占用广深沿江高速(S3)K79+000-K86+000段开展西湾-前海湾慢行贯通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作业。请按照所提交的占道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保障既有高速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检测措施,确保既有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请严格按照疏解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高峰时段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施工前应向交警部门报备,占道项目不得挖掘和损坏公安交通科技设施,施工车辆配备自发光警示灯,施工点应设置防护防撞缓冲区,工作人员应在防护区安全范围内进行作业。路政许可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80天。占道范围:机动车道:长1800米×宽3.75米 |
| 序号 | 5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184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9 |
| 结束日期 | 2027-10-28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18439号) |
| 序号 | 5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410220002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桂湾公园项目服务建筑工程(服务建筑一、二、三)及其周边配套景观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5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桂湾公园项目服务建筑工程(服务建筑一、二、三)及其周边配套景观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5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9 |
| 结束日期 | 2025-03-2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229号)同意占用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占用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铜鼓堡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路口,占用挖掘北侧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为6米圆形工作井,作为顶管施工DN2400污水管的接收井。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8 |
| 结束日期 | 2024-12-26 |
| 内容 | 一、因交警部门未批复双界河A支路(与创新六街交叉口)占道范围,故本次不同意你单位该位置占道所请。二、因双界河A支路及滨海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双界河A支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明挖横破双界河A支路(与十一号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2米、宽3-4米,人行道长16米、宽2.8-4米进行新建雨水管施工;2、明挖横破双界河A支路(与桂湾一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5米、宽3.5米进行雨水管改迁施工。你单位施工期间应对东滨隧道结构安全进行日常监测,完工后应向隧道养护单位提交对隧道结构无影响的报告。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8 |
| 结束日期 | 2026-11-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怡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及前湾二路(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市政道路和综合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及前湾二路(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56478平方米,计划新建怡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及前湾二路(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市政道路和综合管线工程,主要涉及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含110kV架空线下地迁改)、通信工程、智慧灯杆及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7918平方米,总挖方9.07万立方米,总填方6.61万立方米,借方4.62万立方米,余方7.08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11886平方米、雨水管网2060m,道路绿化6144平方米,边坡绿化620平方米,施工围挡3035m、工作井临时排水沟800m、洗车池4座、配套三级沉沙池4座。方案新增措施:表土剥离4269立方米,临时排水沟2866m、涵管90m、单级沉沙池25座、三级沉沙池10座、五级沉沙池2座、土工布覆盖30000平方米、土袋拦挡300立方米、工作井顶部布设移动沉沙桶2座。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475.08元。 |
| 序号 | 5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8 |
| 结束日期 | 2026-11-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怡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及前湾二路(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市政道路和综合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及前湾二路(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56478平方米,计划新建怡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及前湾二路(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市政道路和综合管线工程,主要涉及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含110kV架空线下地迁改)、通信工程、智慧灯杆及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7918平方米,总挖方9.07万立方米,总填方6.61万立方米,借方4.62万立方米,余方7.08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11886平方米、雨水管网2060m,道路绿化6144平方米,边坡绿化620平方米,施工围挡3035m、工作井临时排水沟800m、洗车池4座、配套三级沉沙池4座。方案新增措施表土剥离4269立方米,临时排水沟2866m、涵管90m、单级沉沙池25座、三级沉沙池10座、五级沉沙池2座、土工布覆盖30000平方米、土袋拦挡300立方米、工作井顶部布设移动沉沙桶2座。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深水规〔202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475.08元。 |
| 序号 | 5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8 |
| 结束日期 | 2024-12-26 |
| 内容 | 一、因交警部门未批复双界河A支路(与创新六街交叉口)占道范围,故本次不同意你单位该位置占道所请。二、因双界河A支路及滨海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双界河A支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明挖横破双界河A支路(与十一号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2米、宽3-4米,人行道长16米、宽2.8-4米进行新建雨水管施工;2、明挖横破双界河A支路(与桂湾一路交叉口)机动车道长3.5米、宽3.5米进行雨水管改迁施工。你单位施工期间应对东滨隧道结构安全进行日常监测,完工后应向隧道养护单位提交对隧道结构无影响的报告。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9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6 |
| 结束日期 | 2025-01-23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临海双界河桥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挖占用挖掘桂湾一路与临海大道交汇处机动车道长82.45米、宽2米,人行道长146.2米、宽2米,埋设交通监控设备、管线及交通标志牌,埋深1.15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9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6 |
| 结束日期 | 2025-01-23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临海双界河桥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挖占用挖掘桂湾一路与临海大道交汇处机动车道长82.45米、宽2米,人行道长146.2米、宽2米,埋设交通监控设备、管线及交通标志牌,埋深1.15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0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修复准备。同时应及时对已完工路段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凭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与养护单位做好挖掘工作面交接,交接前禁止擅自临时恢复路面开放通行,待养护单位永久恢复路面开放交通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5 |
| 结束日期 | 2024-12-23 |
| 内容 | 因前海片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下地工程南延段电气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内环路机动车道上空长30米、宽16米进行220KV 4回路架空线路(妈贤甲乙线、妈怀甲乙线)拆除、迁改作业。你单位施工的电缆架空线路不得与现状已设置、已布设的管线或在建、拟建或规划的管线等其他设施相冲突。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搭设钢管跨越架的跨越方式时,应做好封顶编织网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相关指示牌。《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5 |
| 结束日期 | 2025-01-22 |
| 内容 | 因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前湾三路、金岸中街等七条道路部分人行道施化标线,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前湾三路(听海大道-金岸中街)两侧人行道长1290米、宽1米;2、金岸中街(前湾三路交叉口)两侧人行道长50米、宽1米;3、听海大道(前湾三路-妈湾二路)两侧人行道长955米、宽1米;4、妈湾二路(听海大道-通港街)两侧人行道长1890米、宽1米;5、兴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南海大道)两侧人行道长1140米、宽1米;6、南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兴海大道)两侧人行道长530米、宽1米;7、松湖路(南海大道-港湾大道)两侧人行道长240米、宽1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一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并结合工程进度定期更行交通疏解方案。《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5 |
| 结束日期 | 2025-01-22 |
| 内容 | 因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前湾三路、金岸中街等七条道路部分人行道施化标线,具体占用情况如下1、前湾三路(听海大道-金岸中街)两侧人行道长1290米、宽1米;2、金岸中街(前湾三路交叉口)两侧人行道长50米、宽1米;3、听海大道(前湾三路-妈湾二路)两侧人行道长955米、宽1米;4、妈湾二路(听海大道-通港街)两侧人行道长1890米、宽1米;5、兴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南海大道)两侧人行道长1140米、宽1米;6、南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兴海大道)两侧人行道长530米、宽1米;7、松湖路(南海大道-港湾大道)两侧人行道长240米、宽1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一律使用通透围挡或者矮水马围蔽保证安全视距。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并结合工程进度定期更行交通疏解方案。《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5 |
| 结束日期 | 2024-12-23 |
| 内容 | 因前海片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下地工程南延段电气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内环路机动车道上空长30米、宽16米进行220KV4回路架空线路(妈贤甲乙线、妈怀甲乙线)拆除、迁改作业。你单位施工的电缆架空线路不得与现状已设置、已布设的管线或在建、拟建或规划的管线等其他设施相冲突。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搭设钢管跨越架的跨越方式时,应做好封顶编织网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相关指示牌。《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9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4 |
| 结束日期 | 2025-04-0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265号)同意占用顺昌路、盛航路,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63.2米*宽(0-11.6)米;盛航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40.9米*宽(8.3-17.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顺昌路、盛航路。1.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内环路新建2条长均为128.6米、深8.6~9.3米的DN1400污水管,到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结束。2.工程起于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39.9米、深5.4米的DN1500污水管,到盛航路道路断头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8.5米×7米、1座规格为8.5米×6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37.9~63.2米、宽0.1~17.2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4 |
| 结束日期 | 2024-11-23 |
| 内容 | 郑和三路(赤湾三路至华英路段)道路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片区,因工程建设需要对郑和三路上的雨水管、污水管局部管段进行迁移、移动。原则同意申请项目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道接驳情况如下(一)雨水工程废除郑和三路东侧DN300雨水管长194米,新建DN400~800雨水管长215米(起点坐标X=2487320.611,Y=488798.409),接入赤湾一路市政雨水井(终点坐标X=2487240.962,Y=488971.518)。废除郑和三路东侧400X400雨水渠道长145米及DN300雨水管长49米,新建DN600雨水管长114米(起点坐标X=2487141.699,Y=489026.710),接入郑和三路拟建的市政雨水井(终点坐标X=2487223.069,Y=488947.001)。废除郑和三路北侧DN600雨水管长147米,新建DN600雨水管长95米(起点坐标X=2487133.766,Y=489061.375),接入华英路市政雨水井(终点坐标X=2487164.726,Y=489114.140)。(二)污水工程废除郑和三路现状DN300污水管长420米,新建DN400污水管长193米(起点坐标X=2487320.173,Y=488825.629),接入赤湾一路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87244.820,Y=488971.229);新建DN400污水管长74米(起点坐标X=2487180.754,Y=489002.124),接入郑和三路拟建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87220.441,Y=488954.332)。 |
| 序号 | 5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9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4 |
| 结束日期 | 2025-04-0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265号)同意占用顺昌路、盛航路,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63.2米*宽(0-11.6)米;盛航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40.9米*宽(8.3-17.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顺昌路、盛航路。1.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内环路新建2条长均为128.6米、深8.6~9.3米的DN1400污水管,到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结束。2.工程起于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39.9米、深5.4米的DN1500污水管,到盛航路道路断头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8.5米×7米、1座规格为8.5米×6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37.9~63.2米、宽0.1~17.2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40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408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7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2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79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75(升/秒)污水45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3个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3座:6000×2500×1800 化粪池1座:成品16立方米 隔油池1座:成品6立方米 雨水接驳:DN200雨水出户管连接月亮湾大道DN800雨水管检查井(X=2488884.520,Y=487267.220);DN200雨水出户管连接前海路DN600雨水管检查井(X=2488573.431,Y=487308.196);DN200雨水出户管连接前海路DN400雨水管检查井(X=2488621.043,Y=487353.317)。 污水接驳:DN200污水出户管连接月亮湾大道DN600污水管检查井(X=2488870.743,Y=487259.509)。 |
| 序号 | 5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5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1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80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00(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6480×2480×15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出户管排入赤湾四路1500×1500雨水箱涵(X=2487140.148,Y=487651.543)。 |
| 序号 | 5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0 |
| 结束日期 | 2024-12-18 |
| 内容 | 一、应交警部门要求,你单位调整后人行道勘探点位需另行申报,故本次不同意你单位赤湾二路、赤湾六路人行道勘探点位所请。二、因妈湾电厂-松湖变电站220kV电力隧道及市政道路工程勘探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赤湾二路(右炮台路-赤湾五路)机动车道设置勘探点15处,赤湾六路(赤湾一路-港航路)机动车道设置勘探点3处,每处占用机动车道长5米、宽3米,开挖孔径0.1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施工应按照顺序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占用机动车道工程每次允许占用单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保证个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标志车道宽度,端头处做好渐变及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5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6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8 |
| 结束日期 | 2024-11-01 |
| 内容 | 一、鉴于你单位在怡海大道勘探涉及输油管道保护范围,请你单位获得输油管道许可后再行申报,故本次不同意怡海大道勘察点位所请。二、因妈湾跨海通道污水管和再生水管接驳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兴海大道(怡海大道-振海路段)人行道设置勘探孔3个,每处人行道占用长9米、宽2.5米,开挖孔径0.1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核意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天内有效。 |
| 序号 | 5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1747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7 |
| 结束日期 | 2027-10-16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17472号)。 |
| 序号 | 5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654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4403002024YG0065414号) |
| 序号 | 5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6株、迁移乔木22株 |
| 序号 | 5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395.65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40平方米 |
| 序号 | 5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6株、迁移乔木22株 |
| 序号 | 5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395.65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40平方米 |
| 序号 | 5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5 |
| 结束日期 | 2025-04-14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192平方米 |
| 序号 | 5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5 |
| 结束日期 | 2025-04-14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192平方米 |
| 序号 | 5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2株 |
| 序号 | 5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4〕第02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5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5.77平方米 |
| 序号 | 5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5.77平方米 |
| 序号 | 5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2株 |
| 序号 | 5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9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3 |
| 结束日期 | 2025-03-2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259号)同意占用金湾大道(航城大道-兴裕路),夜间(23:00-06:00)占用机动车道长30米*宽3.75米,白天恢复交通,占用机动车道长70米*宽(2.6-7)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金湾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西乡街道金湾大道与航城大道交叉口以南270米位置,占用挖掘金湾大道新建1座长86.5米、宽6米、净高不小于5.5米的过街人行天桥。工程累计占用挖掘金湾大道西侧主线最内侧机动车道长30米,宽3.7的范围,作为天桥主跨桥墩(承台规格为4.5米×2×1.5米,内含两根直径1米桩,桥墩基础座落于既有中央绿化内)以及前期管线迁改(新建一段长15米的DN50给水管)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9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3 |
| 结束日期 | 2025-03-2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259号)同意占用金湾大道(航城大道-兴裕路),夜间(2300-0600)占用机动车道长30米*宽3.75米,白天恢复交通,占用机动车道长70米*宽(2.6-7)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金湾大道部分区域。工程位于西乡街道金湾大道与航城大道交叉口以南270米位置,占用挖掘金湾大道新建1座长86.5米、宽6米、净高不小于5.5米的过街人行天桥。工程累计占用挖掘金湾大道西侧主线最内侧机动车道长30米,宽3.7的范围,作为天桥主跨桥墩(承台规格为4.5米×2×1.5米,内含两根直径1米桩,桥墩基础座落于既有中央绿化内)以及前期管线迁改(新建一段长15米的DN50给水管)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5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3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1 |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9.11平方米 |
| 序号 | 5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1 |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9.11平方米 |
| 序号 | 6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4-00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0 |
| 结束日期 | 2025-10-09 |
| 内容 | 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项目位于现状福园一路与沙福路交叉位置。根据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包括新建桥梁和桥梁两端接驳道路的改造。新建桥梁全长39.08m,一跨过河,桥宽45.25m,桥跨结构为1x32.00m钢砼叠合梁。福园一路改造段全长约148m,道路红线宽5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沙福路改造段全长约280m,道路红线宽40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本项目涉沙福河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建设内容主要为跨河桥梁、梁体架设临时支架、随桥敷设的管线(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穿河燃气管、临河电力管线。本项目建设范围处于河道管理线内的沿河长度约262m,其中桥梁段长度为45.25m。两侧桥台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两岸桥台处于河岸线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勘定的)外侧。 根据2024年8月15日专家对《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项目涉沙福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9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前海公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项目涉涉沙福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6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554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经二路(纬一路-纬六路)新建工程(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55432号) |
| 序号 | 6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0 |
| 结束日期 | 2025-10-09 |
| 内容 | 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项目位于现状福园一路与沙福路交叉位置。根据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包括新建桥梁和桥梁两端接驳道路的改造。新建桥梁全长39.08m,一跨过河,桥宽45.25m,桥跨结构为1x32.00m钢砼叠合梁。福园一路改造段全长约148m,道路红线宽5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沙福路改造段全长约280m,道路红线宽40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涉沙福河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建设内容主要为跨河桥梁、梁体架设临时支架、随桥敷设的管线(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穿河燃气管、临河电力管线。本项目建设范围处于河道管理线内的沿河长度约262m,其中桥梁段长度为45.25m。两侧桥台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两岸桥台处于河岸线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勘定的)外侧。根据2024年8月15日专家对《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项目涉沙福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9月报批稿版,编制单位深圳市前海公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福海街道福园桥新建工程项目涉涉沙福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6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4-0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08 |
| 结束日期 | 2025-10-07 |
| 内容 | 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妈湾片区,因工程建设需要对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规划四街等道路上雨水管、污水管局部管段进行迁改。原则同意申请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雨水工程 废除规划四路d600雨水管长28米,新建d600雨水管长29米(起点坐标:X=2490756.100,Y=487870.470)接入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769.886,Y=487895.394)。 废除前湾河西街d600雨水管长24米,新建d600雨水管长28米(起点坐标:X=2490708.984,Y=487925.707)接入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722.081,Y=487945.694)。 废除规划五街d600雨水管长31米,新建d600雨水管长30米(起点坐标:X=2490656.357,Y=487972.406)接入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676.046,Y=487995.017)。 废除海城北街d600雨水管长33米,起点为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检查井(起点坐标:X=2490457.980,Y=488164.300),终点为海城北街现状雨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0478.752,Y=488190.198)。 (二)污水工程 废除锦龙路交妈湾一路路口d400污水管长30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34米(起点坐标:X=2490349.454,Y=488018.063)接入妈湾一路的市政污水干管(终点坐标:X=2490371.727,Y=488037.227)。 废除海城街交妈湾一路路口d300污水管长27米,新建d300污水管长33米(起点坐标:X=2490242.159,Y=488124.923)接入妈湾一路的市政污水干管(终点坐标:X=2490268.506,Y=488139.346)。 废除妈湾一路d1000污水管长31米,新建d1000污水管长43米,(起点坐标:X=2490268.506,Y=488139.346)接入妈湾一路现状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246.826,Y=488160.848)。 废除妈湾一路d1000污水管长52米,新建d1000污水管长52米(起点坐标:X=2490863.952,Y=486666.692)接入怡海大道现状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856.832,Y=486649.290)。 废除规划四街d400污水管长39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78米(起点坐标:X=2490727.410,Y=487837.990)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管(终点坐标:X=2490771.470,Y=487889.024)。 废除前湾河西街d400污水管长53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80米(起点坐标:X=2490703.206,Y=487933.753)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675.408,Y=487990.593)。 废除前湾河西街d400污水管长23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39米(起点坐标:X=2490610.644,Y=488025.878)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580.252,Y=488049.589)。 废除前湾河西街d400污水管长52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8米(起点坐标:X=2490615.160,Y=488052.019)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620.460,Y=488057.590)。 |
| 序号 | 6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08 |
| 结束日期 | 2025-04-0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6平方米 |
| 序号 | 6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08 |
| 结束日期 | 2025-10-07 |
| 内容 | 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妈湾片区,因工程建设需要对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规划四街等道路上雨水管、污水管局部管段进行迁改。原则同意申请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具体如下(一)雨水工程废除规划四路d600雨水管长28米,新建d600雨水管长29米(起点坐标X=2490756.100,Y=487870.470)接入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769.886,Y=487895.394)。废除前湾河西街d600雨水管长24米,新建d600雨水管长28米(起点坐标X=2490708.984,Y=487925.707)接入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722.081,Y=487945.694)。废除规划五街d600雨水管长31米,新建d600雨水管长30米(起点坐标X=2490656.357,Y=487972.406)接入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管(终点坐标X=2490676.046,Y=487995.017)。废除海城北街d600雨水管长33米,起点为前湾河西街现状雨水检查井(起点坐标X=2490457.980,Y=488164.300),终点为海城北街现状雨水检查井(终点坐标X=2490478.752,Y=488190.198)。(二)污水工程废除锦龙路交妈湾一路路口d400污水管长30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34米(起点坐标X=2490349.454,Y=488018.063)接入妈湾一路的市政污水干管(终点坐标X=2490371.727,Y=488037.227)。废除海城街交妈湾一路路口d300污水管长27米,新建d300污水管长33米(起点坐标X=2490242.159,Y=488124.923)接入妈湾一路的市政污水干管(终点坐标X=2490268.506,Y=488139.346)。废除妈湾一路d1000污水管长31米,新建d1000污水管长43米,(起点坐标X=2490268.506,Y=488139.346)接入妈湾一路现状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246.826,Y=488160.848)。废除妈湾一路d1000污水管长52米,新建d1000污水管长52米(起点坐标X=2490863.952,Y=486666.692)接入怡海大道现状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856.832,Y=486649.290)。废除规划四街d400污水管长39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78米(起点坐标X=2490727.410,Y=487837.990)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管(终点坐标X=2490771.470,Y=487889.024)。废除前湾河西街d400污水管长53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80米(起点坐标X=2490703.206,Y=487933.753)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675.408,Y=487990.593)。废除前湾河西街d400污水管长23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39米(起点坐标X=2490610.644,Y=488025.878)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580.252,Y=488049.589)。废除前湾河西街d400污水管长52米,新建d400污水管长8米(起点坐标X=2490615.160,Y=488052.019)接入前湾河西街的市政污水井(终点坐标X=2490620.460,Y=488057.590)。 |
| 序号 | 6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08 |
| 结束日期 | 2025-04-0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6平方米 |
| 序号 | 6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7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02 |
| 结束日期 | 2024-12-30 |
| 内容 | 因怡海大道保税港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右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5.25米,人行道长40米、宽1.5米埋设DN600雨水管道及路面提升抬高;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中间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3、第三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左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及中间绿化带路牙石提升。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及跨路口工程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7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02 |
| 结束日期 | 2024-12-30 |
| 内容 | 因怡海大道保税港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右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5.25米,人行道长40米、宽1.5米埋设DN600雨水管道及路面提升抬高;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中间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3、第三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左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及中间绿化带路牙石提升。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及跨路口工程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字第(2024)2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4年9月2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口渠浅层进水竖井工程迁移、改动排水管线方案审批事项申请。申请项目位于南山区,因关口渠浅层进水竖井工程施工建设原因,需要对施工范围内排水管线进行改迁。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决定如下:一、涉及拆除或改动的排水管道包括:前星路DN1200雨水管49.3米,DN400雨水管115.65米,3A5300×2600雨水箱涵24.97米,DN400污水管36米,DN600污水管53.7米。二、新建排水管道包括:1、新建DN1200雨水管,上游连接前星路DN1200市政雨水管,坐标X=2493424.426Y=490305.099,下游连接前星路DN1200市政雨水管,坐标X=2493423.498,Y=490256.052。2、新建2A4000×3000雨水导流箱涵,上游连接前星路3A5300×2600市政雨水箱涵,坐标X=2493419.609,Y=490307.061,下游连接前星路市政3A5300×2600雨水箱涵,坐标X=2493418.268,Y=490254.841。3、新建DN400污水管,上游连接前星路DN400市政污水管,坐标X=2493400.649.Y=490266.097,下游连接前星路DN400市政污水管,坐标X=2493399.948,Y=490249.124。4、新建DN600污水管,上游连接前星路DN600市政污水管,坐标X=2493416.937,Y=490254.127,下游连接前星路DN600市政污水管,坐标X=2493417.941,Y=490308.008。三、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不得将建筑垃圾、泥土、砂石等堆砌在管理范围内以及倒入河道内。并确保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不对河道产生污染。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设施、施工废弃物等。四、施工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对地块红线内现有排水设施保护,汛期期间须密切留意我市天气及洪水预报信息,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及市、区水务部门的决定,保证防洪安全优先,确保人员与机械设备的安全。要确保区域行洪安全及片区地面雨水排放顺畅,避免形成内涝隐患。如涉及区域防洪排涝管理要求,你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并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五、排水管道及附属工程设施设计应满足《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有关要求。六、因施工需要向市政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编制施工排水方案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现场生活污水,并在施工前向我局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水。七、你单位应按要求与市水务集团南山分公司签署管线保护协议,在进行上述路段排水管渠建设应及时告知市水务集团南山分公司并接受其技术指导,并应邀请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在竣工验收完成后按要求办理相关管道移交手续。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建设方案如需变更的,须重新办理行政许可。九、如无特殊说明,本批复中坐标均为大地2000坐标。 |
| 序号 | 6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32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6 |
| 结束日期 | 2025-06-29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73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75(升/秒)污水(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000×2000×1800 雨水接驳:DN150雨水出户管排入创新九街DN600雨水检查井(X=2494046.301,Y=489367.556);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6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5 |
| 结束日期 | 2024-10-09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125号)同意占用机场南路,机动车道:机场南路长40.9米X宽2.5-5米。人行道:机场南路长5米X宽3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机场南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空港一道与领航路(规划道路)交叉路口位置,工程采用明挖施工工艺横破空港一道机动车道开挖1条长40.9米、深2.36米的沟槽,新建DN600雨水管,同槽埋设1条长35米,深2.5米的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2.5米,到机场南路后,占用挖掘机场南路北侧机动车道开挖一条长35米、深2.8米的沟槽,新建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1.5米,与道路既有雨水、污水管线接驳施工。工程施工临时围挡机场南路机动车道辅道长40.9米、宽2.5~5米,人行道长5米、宽3米的范围。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3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5 |
| 结束日期 | 2025-09-24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404平方米 |
| 序号 | 6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排建审[2024]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 序号 | 6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5 |
| 结束日期 | 2024-10-09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125号)同意占用机场南路,机动车道机场南路长40.9米X宽2.5-5米。人行道机场南路长5米X宽3米。(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机场南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空港一道与领航路(规划道路)交叉路口位置,工程采用明挖施工工艺横破空港一道机动车道开挖1条长40.9米、深2.36米的沟槽,新建DN600雨水管,同槽埋设1条长35米,深2.5米的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2.5米,到机场南路后,占用挖掘机场南路北侧机动车道开挖一条长35米、深2.8米的沟槽,新建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1.5米,与道路既有雨水、污水管线接驳施工。工程施工临时围挡机场南路机动车道辅道长40.9米、宽2.5~5米,人行道长5米、宽3米的范围。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5 |
| 结束日期 | 2025-09-24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404平方米 |
| 序号 | 6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3 |
| 结束日期 | 2024-09-29 |
| 内容 | 因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景观绿化1标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学府路(云栖西岸阁南门)北侧人行道(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外)长11.8米、宽1.5米(实际开挖宽度为0.6米)埋深路灯管线。鉴于开挖位置位于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外,你单位应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全少2米疏解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距离交叉路口及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处20米范围内的设置高度宜降为0.8-1米,其上部宜采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7天内有效。 |
| 序号 | 6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307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2 |
| 结束日期 | 2026-04-15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深圳博物馆(原国深博物馆)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6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524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0 |
| 结束日期 | 2025-09-19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6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0 |
| 结束日期 | 2024-10-04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056号)同意占用民主民丰路(规划德民路至德丰围涌),夜间(23:00-06:00)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6米*宽3米,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5.8米*宽3.6米,预留2米宽通道供行人通行,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民主民丰路部分区域。该工程由南向北沿道路机动车道进行2处钻孔抽芯取样施工,沿人行道进行1处钻孔抽芯取样施工;钻孔抽芯取样施工孔径130mm,孔深20~50米,为锦围路(德围西路-荣安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提供设计依据,保证施工安全。工程每处机动车道钻孔施工临时围挡机动车道长16米、宽3米,每处人行道钻孔施工临时围挡人行道长5.8米、宽3.6米的范围。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20 |
| 结束日期 | 2024-10-04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056号)同意占用民主民丰路(规划德民路至德丰围涌),夜间(2300-0600)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6米*宽3米,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5.8米*宽3.6米,预留2米宽通道供行人通行,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民主民丰路部分区域。该工程由南向北沿道路机动车道进行2处钻孔抽芯取样施工,沿人行道进行1处钻孔抽芯取样施工;钻孔抽芯取样施工孔径130mm,孔深20~50米,为锦围路(德围西路-荣安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提供设计依据,保证施工安全。工程每处机动车道钻孔施工临时围挡机动车道长16米、宽3米,每处人行道钻孔施工临时围挡人行道长5.8米、宽3.6米的范围。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6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6 |
| 结束日期 | 2026-05-0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68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80(升/秒)污水(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12000×3000×2500 雨水接驳:DN500雨水出户管排入前湾四路DN1000雨水检查井(X=2491660.687,Y=487198.978);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6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4〕第02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序号 | 6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27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临)建字第4403002024GG01194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临时建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建字第4403002024GG0119495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8-202400200)。 |
| 序号 | 6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248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0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6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40(升/秒)污水(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8000×2000×1800 雨水接驳:DN150雨水出户管排入月亮湾大道DN600雨水检查井(X=2572379.45,Y=408804.11);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6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9 |
| 结束日期 | 2025-03-0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344平方米 |
| 序号 | 6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133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9 |
| 结束日期 | 2027-04-30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用地面积为1974.90平方米,临建面积2592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使用期限为自审批之日起到2027年4月30日。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22号)。 |
| 序号 | 6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9 |
| 结束日期 | 2025-03-0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3344平方米 |
| 序号 | 6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114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5 |
| 结束日期 | 2027-09-04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11450号) |
| 序号 | 6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238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6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3 |
| 结束日期 | 2026-12-16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63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8(升/秒)污水(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7500×2500×1500 雨水接驳:DN110雨水出户管排入桂湾三路DN1000雨水检查井(X=2493374.734,Y=489414.626);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6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75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02 |
| 结束日期 | 2025-09-01 |
| 内容 | 为方便前湾十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前湾四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以西147米)北侧继续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7.65米,转弯半径13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488132.6121,Y=2490855.4526)。开设路口应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路口两侧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6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408290002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南二外前海创新教育集团桂湾学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6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534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53440号)。 |
| 序号 | 6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7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400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90平方米 |
| 序号 | 6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14株 |
| 序号 | 6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7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25-08-2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08平方米 |
| 序号 | 6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7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25-08-27 |
| 内容 | 为方便南山排水深隧系统项目土建I标关口预处理站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在月亮湾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西侧继续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8875.406,Y=99425.162)。距离桂湾四路交叉口停止线145米,距离桂湾三路交叉口108米。因路口衔接月亮湾大道,且紧挨前海山姆会员商店,通勤交通流量大,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路口应做好人车分离,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6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400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90平方米 |
| 序号 | 6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25-08-2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08平方米 |
| 序号 | 6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14株 |
| 序号 | 6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7 |
| 结束日期 | 2025-02-22 |
| 内容 | 因郑和三路(赤湾三路至华英路段)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港航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港航路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16.1米、宽2.9-10.1米;2、第二阶段:港航路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06.7米、宽6.5-9米,北侧人行道:长106.7米、宽2米。占用机动车道应始终保持港航路(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段双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施工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第二阶段北侧人行道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宽度的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1.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的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2.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华英路、港航路管网完善工程。鉴于港航路非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产权道路,请你单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实施。改造路段部分位于2号线地铁保护范围,你单位应征得地铁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将迁移后的公交站台恢复原位置,并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验收移交。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9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7 |
| 结束日期 | 2025-02-22 |
| 内容 | 因郑和三路(赤湾三路至华英路段)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港航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港航路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16.1米、宽2.9-10.1米;2、第二阶段港航路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06.7米、宽6.5-9米,北侧人行道长106.7米、宽2米。占用机动车道应始终保持港航路(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段双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施工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第二阶段北侧人行道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宽度的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1.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的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2.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华英路、港航路管网完善工程。鉴于港航路非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产权道路,请你单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实施。改造路段部分位于2号线地铁保护范围,你单位应征得地铁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将迁移后的公交站台恢复原位置,并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验收移交。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474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47449号) |
| 序号 | 6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78平方米 |
| 序号 | 6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6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6株 |
| 序号 | 6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6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99.8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46平方米 |
| 序号 | 6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78平方米 |
| 序号 | 6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99.8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46平方米 |
| 序号 | 6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6株 |
| 序号 | 6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464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3 |
| 结束日期 | 2025-08-22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6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7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3 |
| 结束日期 | 2024-09-1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005号)同意占用展景路,分五阶段占道施工,每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第二、四、五阶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展景路(会展音乐广场路段)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西侧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的范围,作为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建设临时施工场地。2.工程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的范围,进行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吊装建设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544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情见德航路(建德路-内环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54450号) |
| 序号 | 6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7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3 |
| 结束日期 | 2024-09-1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005号)同意占用展景路,分五阶段占道施工,每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第二、四、五阶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展景路(会展音乐广场路段)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西侧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的范围,作为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建设临时施工场地。2.工程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的范围,进行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吊装建设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6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217.5平方米 |
| 序号 | 6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6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4株 |
| 序号 | 6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217.5平方米 |
| 序号 | 6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4株 |
| 序号 | 6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1545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1 |
| 结束日期 | 2025-08-20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115452) |
| 序号 | 6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104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0 |
| 结束日期 | 2027-08-19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10458号) |
| 序号 | 6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71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20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1006号)同意占用机场南路,机动车道机场南路长40.9米X宽2.5-5米。人行道机场南路长5米X宽3米。(高峰期禁止占道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机场南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空港一道与领航路(规划道路)交叉路口位置,工程采用明挖施工工艺横破空港一道机动车道开挖1条长40.9米、深2.36米的沟槽,新建DN600雨水管,同槽埋设1条长35米,深2.5米的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2.5米,到机场南路后,占用挖掘机场南路北侧机动车道开挖一条长35米、深2.8米的沟槽,新建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1.5米,与道路既有雨水、污水管线接驳施工。工程施工临时围挡机场南路机动车道辅道长40.9米、宽2.5~5米,人行道长5米、宽3米的范围。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禁止占道施工) |
| 序号 | 6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5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拟同意核发咸水涌右岸河道挡墙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2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6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094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4 |
| 结束日期 | 2027-08-13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09417号)。 |
| 序号 | 6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8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3 |
| 结束日期 | 2025-02-08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项目乔木迁移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港城路至港前路段)部分机动车道长34米、宽4.75米。你单位本次占道施工目的为绿化迁移,施工仅占用机动车道,不涉及开挖。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8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3 |
| 结束日期 | 2025-02-08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项目乔木迁移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月亮湾大道(港城路至港前路段)部分机动车道长34米、宽4.75米。你单位本次占道施工目的为绿化迁移,施工仅占用机动车道,不涉及开挖。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许可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职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25-08-1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10.34平方米 |
| 序号 | 6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79.1平方米 |
| 序号 | 6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排建审[2024]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 序号 | 6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24-11-1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770平方米 |
| 序号 | 6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25-08-1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10.34平方米 |
| 序号 | 6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24-11-1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770平方米 |
| 序号 | 6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79.1平方米 |
| 序号 | 6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0 |
| 结束日期 | 2025-02-05 |
| 内容 | 为方便妈湾片区15、19单元市政路网完善一期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梦海大道东侧开设一个临时路口(含施工车辆),路口宽度10米,转弯半径12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0553.836,Y=488103.493)。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且临近居民区、学校,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9:30-16:00、2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转角处应做好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梦海大道北行段(梦海前湾河桥至路口)最外侧车道施画调整为实线,路口南侧(来车方向北行段最外侧车道)增设导流带,有序分隔社会车辆及施工车辆,规范路段行车秩序。路口处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0 |
| 结束日期 | 2025-01-06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路中桩基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南行最左侧机动车道长67.5米、宽2米。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始终保证月亮湾大道南行方向4车道通行能力,每个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10 |
| 结束日期 | 2025-02-05 |
| 内容 | 为方便妈湾片区15、19单元市政路网完善一期工程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梦海大道东侧开设一个临时路口(含施工车辆),路口宽度10米,转弯半径12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0553.836,Y=488103.493)。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且临近居民区、学校,考虑到人流高峰期交通安全,路口应限定使用时间,仅允许在0930-1600、2000-600时段内使用,其余时段全封闭管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转角处应做好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梦海大道北行段(梦海前湾河桥至路口)最外侧车道施画调整为实线,路口南侧(来车方向北行段最外侧车道)增设导流带,有序分隔社会车辆及施工车辆,规范路段行车秩序。路口处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6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前湾十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围挡外扩,继续临时占用前湾四路与梦海大道交汇处南侧人行道长110米×宽2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道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保持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你单位应在非占用区域人行道顺接新建一条盲道并负责新建盲道日常养护,占道结束导致损坏的人行道应进行修缮,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办理移交手续。《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封闭占用挖掘赤湾九路(赤湾二路-赤湾四路)机动车道:长122米、宽9米,东侧人行道:长122米、宽3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 内容 | 核发妈湾跨海通道污水管及再生水管接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21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6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074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7-08-08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07446号) |
| 序号 | 6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管线迁改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部分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东侧人行道长84.71米、宽2.5米(实际开挖长5.4米、宽1.85米);2、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西侧人行道长76.0米、宽4米(实际开挖长20.5米、宽2.5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疏解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应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封闭占用挖掘赤湾九路(赤湾二路-赤湾四路)机动车道长122米、宽9米,东侧人行道长122米、宽3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9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因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三号天桥)管线迁改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部分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东侧人行道长84.71米、宽2.5米(实际开挖长5.4米、宽1.85米);2、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港城路-港前路)西侧人行道长76.0米、宽4米(实际开挖长20.5米、宽2.5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疏解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应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11449(改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同意子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6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384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情见《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38440号) |
| 序号 | 6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1048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7 |
| 结束日期 | 2025-08-06 |
| 内容 | 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6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5 |
| 结束日期 | 2025-01-31 |
| 内容 | 因前海综合保税区十八单元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通海路(临近前海综合保税区北门)机动车道长17.3米、宽9.3米,人行道长29.1米、宽2.7-17.3米新建卡口。占用通海路至少保证两车道通行能力;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6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5 |
| 结束日期 | 2024-12-2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958号)同意: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分段占用东侧人行道长400米*宽(2.2-10.6)米(含绿化,倒边施工)、西侧人行道长429.1米*宽(2.5-10.7)米(含绿化,倒边施工),分段占用东侧机动车道长496.8米*宽(0.5-19.1)米、西侧机动车道长449.4米*宽(0.5-18.5)米;路口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人行道施工期间至少预留2.5米宽人行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辅七路(辅三路至辅一路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累计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449.4~496.8米、宽0.5~19.1米,占用挖掘东、西两侧人行道(含绿化)长429.1~400米、宽2.2~10.7米的范围,将道路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铺装,人行道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地下配套管网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5 |
| 结束日期 | 2024-12-2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958号)同意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分段占用东侧人行道长400米*宽(2.2-10.6)米(含绿化,倒边施工)、西侧人行道长429.1米*宽(2.5-10.7)米(含绿化,倒边施工),分段占用东侧机动车道长496.8米*宽(0.5-19.1)米、西侧机动车道长449.4米*宽(0.5-18.5)米;路口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人行道施工期间至少预留2.5米宽人行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辅七路(辅三路至辅一路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累计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449.4~496.8米、宽0.5~19.1米,占用挖掘东、西两侧人行道(含绿化)长429.1~400米、宽2.2~10.7米的范围,将道路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铺装,人行道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地下配套管网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6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交航政函﹝2024﹞40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 开始日期 | 2024-08-02 |
| 结束日期 | 2027-08-02 |
| 内容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
| 序号 | 6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2 |
| 结束日期 | 2024-12-0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60平方米 |
| 序号 | 6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2 |
| 结束日期 | 2024-12-01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860平方米 |
| 序号 | 6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5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1 |
| 结束日期 | 2024-09-29 |
| 内容 | 根据前湾片区支路及地下人行联络道二期工程项目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占用挖掘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部分道路分别开设两个永久路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如下:1、路口一位于前湾二路-九纵五街交叉口西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4.1米,人行道长20.9米、宽4.1米,非机动车道长10米、宽2.6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5.9米,人行道分别长21.2米、宽5.9米,长7.3米、宽3米。2、路口二位于前湾三路-九纵五街交叉口东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3米,人行道长28米、宽3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5.5米,人行道长14.4米、宽5.5米,非机动车道长12.7米、宽2.5米。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40015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1 |
| 结束日期 | 2027-07-3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XS0022428号) |
| 序号 | 7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2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1 |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管道铺设及顶管工作井、接收井(新安街道段)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7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2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1 |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 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管道铺设及顶管工作井、接收井(西乡街道段)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7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5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8-01 |
| 结束日期 | 2024-09-29 |
| 内容 | 根据前湾片区支路及地下人行联络道二期工程项目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占用挖掘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部分道路分别开设两个永久路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如下1、路口一位于前湾二路-九纵五街交叉口西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4.1米,人行道长20.9米、宽4.1米,非机动车道长10米、宽2.6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5米、宽5.9米,人行道分别长21.2米、宽5.9米,长7.3米、宽3米。2、路口二位于前湾三路-九纵五街交叉口东北侧,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3米,人行道长28米、宽3米;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22.3米、宽5.5米,人行道长14.4米、宽5.5米,非机动车道长12.7米、宽2.5米。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092.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1149.7平方米 |
| 序号 | 7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20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5株、迁移乔木39株 |
| 序号 | 7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4-11-2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11号)同意占用新安六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58.9米*宽(2.7-8.8)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新安六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新安六路与新湖路交汇路口以东,由污水处理站顶管下穿人行道新建一条长25米,深7.5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北侧机动车道(西乡污水处理站门口)再由东向西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均为836米、深7.5~8.6米的DN2200污水管,到新安六路与新业路交汇路口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内径为6米的圆形工作井、1座规格为7.5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58.9米、宽2.8~8.8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4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5-01-2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13号)同意占用戍堡路,占用机动车道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戍堡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戍堡路与铜鼓堡路交汇路口人行道位置(公园路段),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为1100米、深7.2~7.9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到固戍水厂二期以南约40米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1座规格为内径为8.2米的圆形工作井、3座规格为6.5米×5米的工作井,3座规格为8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4-10-2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12号)同意占用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占用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铜鼓堡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路口,占用挖掘北侧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为为6米圆形工作井,作为顶管施工DN2400污水管的接收井。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5-01-26 |
| 内容 | 因桂湾三路地下步行通道(招联大厦-粤港澳青年创业园)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封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创新4街-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05米、宽15米,人行道:长105米、宽3.5米;2、第二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梦海大道-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87米、宽7.5-15米,人行道长156米、宽4-7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限。 |
| 序号 | 7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2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5-07-30 |
| 内容 | 关于西乡街道固戍二路跨宝源路人行天桥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7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2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4-10-30 |
| 内容 | 关于西乡街道固戍二路跨宝源路人行天桥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7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092.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1149.7平方米 |
| 序号 | 7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4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5-01-26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13号)同意占用戍堡路,占用机动车道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戍堡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戍堡路与铜鼓堡路交汇路口人行道位置(公园路段),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为1100米、深7.2~7.9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到固戍水厂二期以南约40米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1座规格为内径为8.2米的圆形工作井、3座规格为6.5米×5米的工作井,3座规格为8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980米、宽7米,人行道长120米,宽4.5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5株、迁移乔木39株 |
| 序号 | 7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4-11-27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11号)同意占用新安六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58.9米*宽(2.7-8.8)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新安六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新安六路与新湖路交汇路口以东,由污水处理站顶管下穿人行道新建一条长25米,深7.5米的DN2200污水管,到北侧机动车道(西乡污水处理站门口)再由东向西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均为836米、深7.5~8.6米的DN2200污水管,到新安六路与新业路交汇路口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内径为6米的圆形工作井、1座规格为7.5米×5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258.9米、宽2.8~8.8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5-01-26 |
| 内容 | 因桂湾三路地下步行通道(招联大厦-粤港澳青年创业园)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封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创新4街-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05米、宽15米,人行道长105米、宽3.5米;2、第二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梦海大道-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87米、宽7.5-15米,人行道长156米、宽4-7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限。 |
| 序号 | 7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 结束日期 | 2024-10-2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12号)同意占用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占用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铜鼓堡路部分区域。工程位于铜鼓堡路与兴业路交汇路口,占用挖掘北侧机动车道长72.1米,宽2.4-13.5米的范围,新建1座内径为为6米圆形工作井,作为顶管施工DN2400污水管的接收井。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163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初次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856.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施工自用辅助工程,使用期限7个月,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17号)。 |
| 序号 | 7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9 |
| 结束日期 | 2024-10-2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78号)同意占用顺昌路、盛航路,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63.2米*宽(0-11.6)米;盛航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40.9米*宽(8.3-17.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顺昌路、盛航路。1.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内环路新建2条长均为128.6米、深8.6~9.3米的DN1400污水管,到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结束。2.工程起于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39.9米、深5.4米的DN1500污水管,到盛航路道路断头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8.5米×7米、1座规格为8.5米×6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37.9~63.2米、宽0.1~17.2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9 |
| 结束日期 | 2024-10-2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78号)同意占用顺昌路、盛航路,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63.2米*宽(0-11.6)米;盛航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40.9米*宽(8.3-17.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顺昌路、盛航路。1.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内环路新建2条长均为128.6米、深8.6~9.3米的DN1400污水管,到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结束。2.工程起于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39.9米、深5.4米的DN1500污水管,到盛航路道路断头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8.5米×7米、1座规格为8.5米×6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37.9~63.2米、宽0.1~17.2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3648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创新十三街(梦海大道路口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36489号)。 |
| 序号 | 7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2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7 |
| 结束日期 | 2024-10-26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机场南片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7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1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7 |
| 结束日期 | 2025-07-26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机场南片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7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0644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6 |
| 结束日期 | 2027-07-25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06449号) |
| 序号 | 7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5 |
| 结束日期 | 2024-10-22 |
| 内容 | 为方便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土建Ⅰ标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前湾四路(现状兆邦基地块路口处)南侧人行道改建施工便道连接兆邦基地块现状路口出入车辆,施工便道临时占用人行道长47米,宽2.5米,施工便道路口宽度3.6米,路口右侧转弯半径6米,共用路口喇叭口宽度11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5895.260,Y=97945.23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月亮湾大道约109米。占用人行道新建施工便道应使用物理隔离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保证前湾四路人行系统连贯,施工便道受宽度限制使用时应在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进出车辆依次安全会车并严格管理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施工便道路口应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使用期间应负责现状前湾四路兆邦基地块路口路面及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日常养护,同时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3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5 |
| 结束日期 | 2025-01-2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03号)同意占用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44米*宽(10-11)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顺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华丰第一科技园B区门口段),沿道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约为502.6米、深5.6~6.9米的DN1500污水管,到顺昌路与航城大道交汇路口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16.1米×9.2米、1座规格为13.6米×8.2米、2座规格为3.5米×7米、1座直径为12.2的工作井,临时围挡道路长244米、宽10~11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5 |
| 结束日期 | 2024-10-22 |
| 内容 | 因诚信三街(听海大道~科创三街段)市政道路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占用挖掘听海大道东侧人行道长40米×宽4.5米,东侧非机动车道长40米×宽2.5米。该位置按永久接驳口恢复,接驳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施工禁止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已施工部分,不得反复开挖。《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63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5 |
| 结束日期 | 2025-01-2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03号)同意占用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244米*宽(10-11)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顺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华丰第一科技园B区门口段),沿道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约为502.6米、深5.6~6.9米的DN1500污水管,到顺昌路与航城大道交汇路口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16.1米×9.2米、1座规格为13.6米×8.2米、2座规格为3.5米×7米、1座直径为12.2的工作井,临时围挡道路长244米、宽10~11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4 |
| 结束日期 | 2025-07-23 |
| 内容 | 因前湾十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距离前湾四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以西27米的前湾四路北侧继续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11米,转弯半径12米,中心线与道路中线(X=488211.5184,Y=2490789.2584)。开设路口应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路口两侧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3 |
| 结束日期 | 2024-08-21 |
| 内容 | 因妈湾跨海通道污水管和再生水管接驳工程,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怡海大道、兴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本次共设置勘察孔40个,孔径0.09米,孔深15-25米,其中机动车道34个,人行道6个,具体情况如下:1、在怡海大道(妈湾大道-妈湾二路段)机动车道设置勘察孔30个,每个勘查点位长9米、宽3米;2、在兴海大道(怡海大道-振海路段)机动车道设置勘察孔4个,每个勘查点位长9米、宽3米,人行道设置勘察孔6个,每个勘查点位长9米、宽2.5米。占用机动车道工程每次仅允许占用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占用妈湾二路辅道应保证辅道通行能力,预留至少4米宽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钻孔应分批次进行,待恢复路面环境后再进行下一阶段施工,钻探点位应避开路口及公交车站处,相邻点位不允许同时施工,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抢修维护制度,确保施工期间该路段路面交通设施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须在当天予以修复,不得拖延,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3 |
| 结束日期 | 2024-08-21 |
| 内容 | 因妈湾跨海通道污水管和再生水管接驳工程,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怡海大道、兴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本次共设置勘察孔40个,孔径0.09米,孔深15-25米,其中机动车道34个,人行道6个,具体情况如下1、在怡海大道(妈湾大道-妈湾二路段)机动车道设置勘察孔30个,每个勘查点位长9米、宽3米;2、在兴海大道(怡海大道-振海路段)机动车道设置勘察孔4个,每个勘查点位长9米、宽3米,人行道设置勘察孔6个,每个勘查点位长9米、宽2.5米。占用机动车道工程每次仅允许占用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占用妈湾二路辅道应保证辅道通行能力,预留至少4米宽度;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钻孔应分批次进行,待恢复路面环境后再进行下一阶段施工,钻探点位应避开路口及公交车站处,相邻点位不允许同时施工,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抢修维护制度,确保施工期间该路段路面交通设施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须在当天予以修复,不得拖延,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2 |
| 结束日期 | 2025-01-17 |
| 内容 | 因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占用挖掘前星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以东)北侧人行道长63米、宽4米。本阶段占用前星路北侧现状人行道,及部分道路红线外内部道路,利用机动车道作2米宽临时疏解人行道,保持前星路现状双向2车道通行。你单位占用市政道路红线外的内部道路应提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占用机动车道应在前星路新建疏解车道保证占用路段双向两车道正常通行,每条车道预留至少3.5米标准车道宽度,施工路段达到通车条件应及时开通,新旧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034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21 |
| 结束日期 | 2025-07-21 |
| 内容 | 原则同意核发德丰围涌河口段衔接工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深前海市政设施施字第[QH-2024-0004]号)。 |
| 序号 | 7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10449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9 |
| 结束日期 | 2025-07-18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03002024GG0104497号) |
| 序号 | 7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9 |
| 结束日期 | 2024-09-01 |
| 内容 | 因交易南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听海大道(前海交易广场西门)东侧人行道长38.9米、宽5.5米进行给水管、供冷管及接驳口改造施工。你单位需做好新建道路与现状听海大道人行道接顺处理,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45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6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8 |
| 结束日期 | 2025-01-13 |
| 内容 | 因郑和一路(赤湾三路至郑和路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阶段占用挖掘港航路(赤湾三路至花香街)机动车道长618.5米、宽2-10米,人行道长130.7米、宽2.3-2.8米,非机动车道长120米、宽2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及岩土工程、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慧照明工程和通信迁改工程等。改造后郑和一路调整为双向两车道(车道宽度3.5米),两侧新增非机动车道2.5米宽,人行道2.5米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应引导行人、非机动车至新建疏解人行道通行。占用机动车道新建疏解人行道应使用物理隔离,端头处做好渐变及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占用机动车道工程应保证郑和一路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9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8 |
| 结束日期 | 2024-09-15 |
| 内容 | 因桂湾片区六单元学校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月亮湾大道(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执勤点)西侧人行道长25米、宽5米进行现状高压燃气管道保护施工。你单位每段隐蔽工程完毕前三天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的养护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同时你单位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开具的隐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后,及时与养护单位做好工作面交接及占挖验收移交手续。开放交通前应完成路面永久恢复,方可开展下一段的施工,已恢复的路段,不得反复开挖,如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你单位全权负责。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6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9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8 |
| 结束日期 | 2025-07-17 |
| 内容 | 为方便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项目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月亮湾大道(山樾湾花园)东侧开设一个临时路口,路口宽度18米,喇叭口宽37米,转弯半径25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88871.875,Y=487255.378),路口距海油加油站路口310米。为保证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使用期间应做好人车分离,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7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0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8 |
| 结束日期 | 2025-07-17 |
| 内容 | 因桂湾四变电站20KV电缆路由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桂湾四变电站20KV电缆路由工程申请在桂湾三路辅道北侧(山姆商店停车场对侧)开设一个临时路口,宽度为10米,转弯半径为10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424.683,Y=489982.157),喇叭口宽度15米,距离北侧桂湾四路辅道转弯处约53米,距离月亮湾大道约138米。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开设应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7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8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宝安大铲湾片区,道路西起经二路,东至滨江大道,连通纬二路与现状裕安一路,道路全长989.307m,红线宽度40m,为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项目包含跨海特大桥一座,桥型为拱形塔斜拉桥。项目红线面积约59100.83平方米,其中陆地红线面积25629.18平方米,海洋红线面积33471.65平方米。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282平方米(用地红线面积23761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10521平方米),总挖方16.64万立方米,总填方7.58万立方米,借方5.73万立方米,余方14.79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7年6月。主体已列措施:施工围挡820m、洗车池4座、施工围堰387m、边沟246m、临时边沟588m、透水铺装1170平方米,边坡绿化2352平方米、景观绿化1386平方米、临时绿化恢复5703平方米。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512m、预制排水沟450m、三级沉砂池9座、单级沉砂池14座、临时排水管40m、改迁雨水管62m、拦挡沙袋2000m、土工布覆盖3.43h平方米。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经核实,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56.92元。 |
| 序号 | 7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8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宝安大铲湾片区,道路西起经二路,东至滨江大道,连通纬二路与现状裕安一路,道路全长989.307m,红线宽度40m,为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项目包含跨海特大桥一座,桥型为拱形塔斜拉桥。项目红线面积约59100.83平方米,其中陆地红线面积25629.18平方米,海洋红线面积33471.65平方米。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282平方米(用地红线面积23761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10521平方米),总挖方16.64万立方米,总填方7.58万立方米,借方5.73万立方米,余方14.79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7年6月。主体已列措施施工围挡820m、洗车池4座、施工围堰387m、边沟246m、临时边沟588m、透水铺装1170平方米,边坡绿化2352平方米、景观绿化1386平方米、临时绿化恢复5703平方米。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512m、预制排水沟450m、三级沉砂池9座、单级沉砂池14座、临时排水管40m、改迁雨水管62m、拦挡沙袋2000m、土工布覆盖3.43h平方米。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经核实,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56.92元。 |
| 序号 | 7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4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7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43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65(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6000×2500×18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出户管接入月亮湾大道DN8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88884.520,Y=487267.220)。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7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177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7 |
| 结束日期 | 2027-07-17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XS0021421号) |
| 序号 | 7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7 |
| 结束日期 | 2024-07-26 |
| 内容 | 因前海听海大道(桂湾段)地下空间工程-桂湾站段地下空间安装装修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停靠占用听海大道东侧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非机动车道长25米、宽2.5米进行停放机械及物资车辆。鉴于该项目为临时停放作业不涉及破坏市政道路,仅为临时移动式作业,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不提供相关意见。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车流量较少的情况下进行,每次只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快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7 |
| 结束日期 | 2024-07-26 |
| 内容 | 因前海听海大道(桂湾段)地下空间工程-桂湾站段地下空间安装装修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停靠占用听海大道东侧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非机动车道长25米、宽2.5米进行停放机械及物资车辆。鉴于该项目为临时停放作业不涉及破坏市政道路,仅为临时移动式作业,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不提供相关意见。临时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车流量较少的情况下进行,每次只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快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4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5 |
| 结束日期 | 2024-10-12 |
| 内容 | 因九纵一街(前湾一路-公正北一街)工程规划道路路口和污水管接驳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前湾一路(听海大道-临海大道)南侧机动车道长32.5米、宽3.5-6.8米,非机动车道长32.5米、宽1.5米,人行道长32.5米、宽2.5米。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前海大道东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58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5 |
| 结束日期 | 2024-08-1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81号)同意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夜间(23:00-06:00)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白天恢复通行(道路总长283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临时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至福洲大道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临时占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的范围,作为道路既有绿化、树木迁移临时施工场地。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5 |
| 结束日期 | 2024-08-13 |
| 内容 | 因公正北一街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梦工场街对侧)西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7-29.72米,人行道长15.03米、宽16.5米,长15.77米、宽3米,长7.34米、宽4米,非机动车道长8.21米、宽2.4米,长0.87米、宽2.5米开设规划道路接驳口。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及跨路口工程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5 |
| 结束日期 | 2024-08-13 |
| 内容 | 因公正北一街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梦海大道(梦工场街对侧)西侧机动车道长16.5米、宽7-29.72米,人行道长15.03米、宽16.5米,长15.77米、宽3米,长7.34米、宽4米,非机动车道长8.21米、宽2.4米,长0.87米、宽2.5米开设规划道路接驳口。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及跨路口工程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58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5 |
| 结束日期 | 2024-08-13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81号)同意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夜间(2300-0600)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白天恢复通行(道路总长283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临时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至福洲大道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临时占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的范围,作为道路既有绿化、树木迁移临时施工场地。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49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5 |
| 结束日期 | 2024-10-12 |
| 内容 | 因九纵一街(前湾一路-公正北一街)工程规划道路路口和污水管接驳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前湾一路(听海大道-临海大道)南侧机动车道长32.5米、宽3.5-6.8米,非机动车道长32.5米、宽1.5米,人行道长32.5米、宽2.5米。占用机动车道应保证前海大道东行方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4 |
| 结束日期 | 2024-12-13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临海双界河桥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一路(与临海大道交汇处)继续使用一个临时路口,路口位于深湾一路与临海大道交汇处北侧,路口性质为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入口道宽度12.38米,出口道宽度14.4米,喇叭口最外侧宽度44.29米,路口东侧转弯半径9米,中心线与道路中线(X=2493722.057,Y=488653.481)。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使用路口应做好人车分离,并同步定期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 |
| 序号 | 7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雷验[2024]第S2400001240710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气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
| 序号 | 7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1 |
| 结束日期 | 2026-07-29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42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6(升/秒) 排水口数量:雨水3个 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3座:2000×1500×1000 雨水接驳:DN160雨水出户管接入盛航路DN10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501580.334,Y=482934.669);DN160雨水出户管接入盛航路DN10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501677.720,Y=482934.669);DN160雨水出户管接入顺昌路DN10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501391.990,Y=483043.892)。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7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4403002024XS000548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11 |
| 结束日期 | 2027-07-1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02024XS0005480号) |
| 序号 | 7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93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8 |
| 结束日期 | 2025-07-0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645平方米 |
| 序号 | 7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8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海上田园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及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海上田园景区北侧,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88805m?,建设内容包括湿地生态修复、科普教育设施修缮及生态监测系统构建。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8805m?,总挖方1.96万m?,总填方2.16万m?,借方0.56万m?,余方0.36万m?;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主体已列措施:施工围挡600m,洗车池1座,透水铺装890m?,生态绿化54718m?,绿化恢复780m?。方案新增措施:表土剥离234m?,土沉沙池1座、三级沉沙池1座,铁皮箱2个,土工布覆盖28500m?、土袋拦挡5079m。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7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8 |
| 结束日期 | 2025-07-07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645平方米 |
| 序号 | 7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8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海上田园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及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海上田园景区北侧,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88805m?,建设内容包括湿地生态修复、科普教育设施修缮及生态监测系统构建。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8805m?,总挖方1.96万m?,总填方2.16万m?,借方0.56万m?,余方0.36万m?;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主体已列措施施工围挡600m,洗车池1座,透水铺装890m?,生态绿化54718m?,绿化恢复780m?。方案新增措施表土剥离234m?,土沉沙池1座、三级沉沙池1座,铁皮箱2个,土工布覆盖28500m?、土袋拦挡5079m。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7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环审﹝2024﹞1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前海深港合作区滨海休闲带一期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 开始日期 | 2024-07-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
| 序号 | 7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施许准予QH-2024-01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5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桂湾段(含双界河河口)项目双界河河口段人行景观桥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7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93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5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石公园桂湾段(含双界河河口)项目双界河河口段人行景观桥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7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4 |
| 结束日期 | 2024-10-01 |
| 内容 | 因怡海大道保税港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右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5.25米,人行道长40米、宽1.5米埋设DN600雨水管道及路面提升抬高;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中间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3、第三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左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及中间绿化带路牙石提升。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及跨路口工程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5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4 |
| 结束日期 | 2024-08-0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51号)同意占用展景路,分五阶段占道施工,每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第二、四、五阶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展景路(会展音乐广场路段)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西侧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的范围,作为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建设临时施工场地。2.工程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的范围,进行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吊装建设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5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4 |
| 结束日期 | 2024-10-01 |
| 内容 | 因怡海大道保税港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右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5.25米,人行道长40米、宽1.5米埋设DN600雨水管道及路面提升抬高;2、第二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中间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3、第三阶段占用挖掘怡海大道(与通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最左侧机动车道长130米、宽3.5米进行路面提升抬高及中间绿化带路牙石提升。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及跨路口工程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5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4 |
| 结束日期 | 2024-08-0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751号)同意占用展景路,分五阶段占道施工,每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第二、四、五阶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展景路(会展音乐广场路段)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西侧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的范围,作为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建设临时施工场地。2.工程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的范围,进行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吊装建设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7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2024ZPNS0005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1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7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7-01 |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 内容 | 许可设置 |
| 序号 | 7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887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26-05-05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合作区八单元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7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株、迁移乔木92株 |
| 序号 | 7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6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24-07-25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62.5平方米 |
| 序号 | 7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20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2727平方米 |
| 序号 | 7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299.6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1025.3平方米 |
| 序号 | 7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5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257株 |
| 序号 | 7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299.6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1025.3平方米 |
| 序号 | 7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20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2727平方米 |
| 序号 | 7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24-07-25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62.5平方米 |
| 序号 | 7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257株 |
| 序号 | 7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株、迁移乔木92株 |
| 序号 | 7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4 |
| 结束日期 | 2026-05-0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40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08.46(升/秒) 污水 15(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2座:18立方米 隔油池1座:2立方米 沉砂池1座:1000×1000×1000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前湾四路DN300雨水检查井(X=2569707.63,Y=406558.56) 污水接驳:DN160污水出户管排入前湾四路DN600污水检查井(X=2569796.53,Y=406492.60);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7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846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84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40618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大厦东广场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7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834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0 |
| 结束日期 | 2025-06-19 |
| 内容 | 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7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20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38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00(升/秒) 污水3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2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000×2000×1500 隔油池1座:2400×1500×1500 化粪池1座:4000×2000×2000 雨水接驳:DN200雨水出户管接入赤湾四路DN3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87144.438,Y=487950.287);DN200雨水出户管接入赤湾二路DN4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87000.530,Y=487849.894)。 污水接驳:DN300污水出户管接入赤湾四路DN400市政污水管检查井(X=2487140.148,Y=487953.373)。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7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4-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9 |
| 结束日期 | 2025-06-18 |
| 内容 | 深中通道消防救援基地配套临时道路工程起点位于三围消防救援基地,终点衔接宝源路,全长约626米,宽7.5米,道路设计使用年限2年。项目涉机场外排水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项目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的长度为206.93米。涉河内容如下: 1、新建的配套临时道路为临河道路,含路基路面、道路支护挡墙结构及路面排水沟。涉河段道路长度为206.93米。 2、道路下方新建综合管线,其中照明供电线路涉河段长度为 164.22米;预埋 DN150 电缆穿线管涉河段长度为229.80米;DN300墨球铸铁给水管涉河段长度为51.51米;DN400 双壁波纹管污水管涉河段长度为229.80米。 根据2024年5月28日专家对《深中通道消防救援基地配套临时道路工程涉机场外排水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6月版,编制单位:深圳市前海公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深中通道消防救援基地配套临时道路工程涉机场外排水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 “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7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83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9 |
| 结束日期 | 2025-06-18 |
| 内容 | 深中通道消防救援基地配套临时道路工程起点位于三围消防救援基地,终点衔接宝源路,全长约626米,宽7.5米,道路设计使用年限2年。项目涉机场外排水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项目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的长度为206.93米。涉河内容如下1、新建的配套临时道路为临河道路,含路基路面、道路支护挡墙结构及路面排水沟。涉河段道路长度为206.93米。2、道路下方新建综合管线,其中照明供电线路涉河段长度为164.22米;预埋DN150电缆穿线管涉河段长度为229.80米;DN300墨球铸铁给水管涉河段长度为51.51米;DN400双壁波纹管污水管涉河段长度为229.80米。根据2024年5月28日专家对《深中通道消防救援基地配套临时道路工程涉机场外排水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6月版,编制单位深圳市前海公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深中通道消防救援基地配套临时道路工程涉机场外排水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7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7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46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7 |
| 结束日期 | 2024-09-14 |
| 内容 | 因前海创新15街、九纵三街等市政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占用挖掘十一号路西侧机动车道长23米、宽7米,人行道长7.5米、宽3米。该位置按永久接驳口恢复,接驳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工程内容含管线接驳、路面改造。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新建至少3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46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7 |
| 结束日期 | 2024-09-14 |
| 内容 | 因前海创新15街、九纵三街等市政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占用挖掘十一号路西侧机动车道长23米、宽7米,人行道长7.5米、宽3米。该位置按永久接驳口恢复,接驳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工程内容含管线接驳、路面改造。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无法预留双向安全通行宽度应在占用位置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双向车辆安全会车,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新建至少3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7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4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5 |
| 结束日期 | 2024-06-2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655号)同意占用机动车道机场南路长40.9米X宽4-6米。空港一道长35米X宽2.5-5米。人行道机场南路长5米X宽3米。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空港一道、机场南路部分区域。1、工程位于空港一道与领航路(规划道路)交叉路口位置,工程采用明挖施工工艺横破空港一道机动车道开挖1条长40.9米、深2.36米的沟槽,新建DN600雨水管,同槽埋设1条长35米,深2.5米的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2.5米,到机场南路后,占用挖掘机场南路北侧机动车道开挖一条长35米、深2.8米的沟槽,新建DN400污水管,沟槽开挖宽1.5米,与道路既有雨水、污水管线接驳施工。工程施工临时围挡空港一道长35米、宽2.5~5米,机场南路长40.9米、宽4~6米。2、工程起于领航路(规划道路)与空港一道交汇西北角空地位置,由北向南下穿空港一道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49.7米、深3.67米的DN200燃气管,到机场南路人行道位置结束,为周边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用气保障。工程占用机场南路人行道新建1座规格为6米×0.8米的工作井,工作井临时围挡人行道长5米、宽3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7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814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 结束日期 | 2025-06-12 |
| 内容 | 详见德航路(建德路-内环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81432号)。 |
| 序号 | 8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80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4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351.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120.9平方米 |
| 序号 | 8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804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2 |
| 结束日期 | 2025-06-11 |
| 内容 | 详见前海石公园桂湾段(含双界河河口)项目双界河河口段人行景观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80474号)。 |
| 序号 | 8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14株 |
| 序号 | 8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351.1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120.9平方米 |
| 序号 | 8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14株 |
| 序号 | 8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妈湾一路(怡海大道-听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11 |
| 结束日期 | 2026-12-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37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132(升/秒) 污水3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2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800×2980×2000 沉砂池1座:5500×2500×1800 化粪池1座:10立方米成品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接入妈湾一路DN6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90259.164,Y=488131.395);DN300雨水出户管接入六号路DN6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90756.100,Y=487870.470)。 污水接驳:采用吸粪车抽排。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8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116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7 |
| 结束日期 | 2026-06-06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初次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4774.29平方米,用途为施工便道,使用期限2年,起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起至2026年6月6日止,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12号)。 |
| 序号 | 8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782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334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25-06-05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8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4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24-07-05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641号)同意: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夜间(23:00-06:00)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白天恢复通行(道路总长283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临时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至福洲大道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临时占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的范围,作为道路既有绿化、树木迁移临时施工场地。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8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324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403002024YG0032412) |
| 序号 | 8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4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25-03-05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95平方米 |
| 序号 | 8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25-03-05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95平方米 |
| 序号 | 8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4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24-07-05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641号)同意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夜间(2300-0600)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白天恢复通行(道路总长283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临时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至福洲大道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临时占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的范围,作为道路既有绿化、树木迁移临时施工场地。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8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13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5 |
| 结束日期 | 2024-09-04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福永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8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13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5 |
| 结束日期 | 2025-06-04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福永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8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714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4 |
| 结束日期 | 2025-06-03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03002024GG0071414) |
| 序号 | 8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4001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400113]号)。 |
| 序号 | 8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1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3 |
| 结束日期 | 2024-09-02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领航路市政道路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8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284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前海石公园桂湾段(含双界河河口)项目双界河河口段人行景观桥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28420号)。 |
| 序号 | 8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4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1 |
| 结束日期 | 2024-08-29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智能公交站台工程(二期)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临海大道、桂湾一路、听海大道、前海四路、梦海大道、滨海大道、怡海大道、桂湾二路、十一号路新建5个智能公交站台,同时敷设相应强弱电管线、排水管道及现场设施拆除与恢复等配套设施,该工程此前已完工部分不得反复开挖,此次剩余占用挖掘机动车道总长149米、宽3.5米,人行道长314.5米、宽1.5-7米,非机动车道长114.5米、宽1.5-2.7米,具体情况如下:1、分阶段占用怡海大道(怡海大道交桂湾三路口东)人行道长33米、宽1.5米(开挖长20米、宽1.1米),非机动车道长33米、宽2.5米(开挖长20米、宽1.1米);2、分阶段占用怡海大道(交创新九街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4-5米、宽4米(开挖长2-3米、宽1.2米);3、分阶段占用怡海大道(交创新九街西南侧)非机动车道长4米、宽4米(开挖长2米、宽1.2米);4、分阶段占用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桂湾大街南北两侧)人行道长32米、宽3.5米(开挖长32米、宽1.1米)。5、分阶段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区间东西侧)人行道长25米、宽1.5米(开挖长25米、宽1.1米),非机动车道25米、2.5米(开挖25米、1.1米);6、分阶段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西侧)人行道长75米、宽1.5-2.5米(开挖长70米、1.2米),非机动车道25米、2.5米(开挖长25米、宽1.1米);7、分阶段占用临海大道(交桂湾三路口东西两侧)人行道长8米、宽3.5-4米,(开挖长6米、宽1.5米);8、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交桂湾一路口东西侧)非机动车道长3-4米、宽2.5米(开挖长2米、宽1米),人行道长3-4米、宽2-2.5米(开挖长2米、宽1米);9、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交前湾二路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5-6米、宽4-7米(开挖长2-4米、宽1.2-4米);10、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三路区间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3-4.5米、宽2-2.5米(开挖长2-3米、1.2米);占用东侧人行道长3米、宽3米(开挖长1米、宽1.2米);11、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交妈湾一路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10-11米、宽3米,占用挖掘非机动车道长6米、宽1.2米;12、分阶段占用桂湾一路桂湾一路(交梦海大道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6-7米、宽2.5-4米,(开挖长3米、宽1.2米);13、分阶段占用前湾四路(交听海大道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4-5米、宽2.5-4米(开挖长2米、宽1.2米);14、分阶段占用梦海大道(交前湾三路口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5米、宽4米(开挖长3米、宽1.2米);15、分阶段占用滨海大道(交听海大道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4-7米、宽2.5-2.7米,(开挖长3米、宽1.2米);16、在5处公交站台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卸货区域,分别临时占用怡海大道交桂湾三路口东侧机动车道长33米、宽3.5米,临时占用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桂湾大街北侧)机动车道长32米、宽3.5米,临时占用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桂湾大街南侧)机动车道长34米、宽3.5米,临时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东侧)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临时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西侧)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每次围蔽长度不得超过50米。为方便后续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在人行道宽度条件充足的情况下,你单位应将公交候车亭向内迁移预留足够的改造空间。所有工程应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非高峰期(9:30-17:00,2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4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6-01 |
| 结束日期 | 2024-08-29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智能公交站台工程(二期)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临海大道、桂湾一路、听海大道、前海四路、梦海大道、滨海大道、怡海大道、桂湾二路、十一号路新建5个智能公交站台,同时敷设相应强弱电管线、排水管道及现场设施拆除与恢复等配套设施,该工程此前已完工部分不得反复开挖,此次剩余占用挖掘机动车道总长149米、宽3.5米,人行道长314.5米、宽1.5-7米,非机动车道长114.5米、宽1.5-2.7米,具体情况如下1、分阶段占用怡海大道(怡海大道交桂湾三路口东)人行道长33米、宽1.5米(开挖长20米、宽1.1米),非机动车道长33米、宽2.5米(开挖长20米、宽1.1米);2、分阶段占用怡海大道(交创新九街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4-5米、宽4米(开挖长2-3米、宽1.2米);3、分阶段占用怡海大道(交创新九街西南侧)非机动车道长4米、宽4米(开挖长2米、宽1.2米);4、分阶段占用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桂湾大街南北两侧)人行道长32米、宽3.5米(开挖长32米、宽1.1米)。5、分阶段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区间东西侧)人行道长25米、宽1.5米(开挖长25米、宽1.1米),非机动车道25米、2.5米(开挖25米、1.1米);6、分阶段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西侧)人行道长75米、宽1.5-2.5米(开挖长70米、1.2米),非机动车道25米、2.5米(开挖长25米、宽1.1米);7、分阶段占用临海大道(交桂湾三路口东西两侧)人行道长8米、宽3.5-4米,(开挖长6米、宽1.5米);8、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交桂湾一路口东西侧)非机动车道长3-4米、宽2.5米(开挖长2米、宽1米),人行道长3-4米、宽2-2.5米(开挖长2米、宽1米);9、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交前湾二路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5-6米、宽4-7米(开挖长2-4米、宽1.2-4米);10、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三路区间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3-4.5米、宽2-2.5米(开挖长2-3米、1.2米);占用东侧人行道长3米、宽3米(开挖长1米、宽1.2米);11、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交妈湾一路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10-11米、宽3米,占用挖掘非机动车道长6米、宽1.2米;12、分阶段占用桂湾一路桂湾一路(交梦海大道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6-7米、宽2.5-4米,(开挖长3米、宽1.2米);13、分阶段占用前湾四路(交听海大道口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长4-5米、宽2.5-4米(开挖长2米、宽1.2米);14、分阶段占用梦海大道(交前湾三路口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5米、宽4米(开挖长3米、宽1.2米);15、分阶段占用滨海大道(交听海大道东西两侧)非机动车道长4-7米、宽2.5-2.7米,(开挖长3米、宽1.2米);16、在5处公交站台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卸货区域,分别临时占用怡海大道交桂湾三路口东侧机动车道长33米、宽3.5米,临时占用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桂湾大街北侧)机动车道长32米、宽3.5米,临时占用桂湾二路(听海大道-桂湾大街南侧)机动车道长34米、宽3.5米,临时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东侧)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临时占用十一号路(创新九街-创新十一街西侧)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每次围蔽长度不得超过50米。为方便后续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在人行道宽度条件充足的情况下,你单位应将公交候车亭向内迁移预留足够的改造空间。所有工程应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非高峰期(930-1700,2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 |
| 序号 | 8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746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31 |
| 结束日期 | 2026-07-29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8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3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694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30 |
| 结束日期 | 2025-05-29 |
| 内容 | 详见妈湾十九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路口工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03002024GG0069422)。 |
| 序号 | 8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71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684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9 |
| 结束日期 | 2025-05-28 |
| 内容 | 详见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1号天桥、2号天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68484号)。 |
| 序号 | 8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9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湾河西街(怡海大道-月亮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17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8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400104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7 |
| 结束日期 | 2027-05-26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10004号) |
| 序号 | 8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7 |
| 结束日期 | 2024-06-2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18平方米 |
| 序号 | 8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7 |
| 结束日期 | 2024-06-2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118平方米 |
| 序号 | 8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69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696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8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24-06-20 |
| 内容 | 因前海桂湾大街、金融东街等市政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东街与桂湾五路交汇处南侧机动车道长10米,宽3米(实际开挖长3米,宽2.5米)进行新建给水管道与现有管道接驳碰口施工。占用桂湾五路东行辅道(金融东街段)非临时工程应始终保持东行方向辅道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施工严禁占用人行道。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应与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及时做好工作面交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8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24-08-19 |
| 内容 | 因前海桂湾大街、金融东街等市政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桂湾大街与桂湾五路交汇处南侧机动车道长10米、宽3米(实际开挖长3米、宽2.5米),人行道长25米、宽6米(实际开挖长25米、宽6米)进行新建给水管道与现有管道接驳碰口施工。占用桂湾五路东行辅道(桂湾大街段)非临时工程应始终保持东行方向辅道至少1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应与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及时做好工作面交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24-10-09 |
| 内容 | 因桂湾四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封闭道路继续占用创新六街(创新九街-桂湾二路)机动车道长324米、宽18米,东侧人行道长324米、宽4米,西侧人行道长324米、宽4米。全封闭道路应按公告要求在封闭路段上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提前绕行。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至2024年10月9日止。 |
| 序号 | 8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676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664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25-05-21 |
| 内容 | 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8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234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87.6平方米 |
| 序号 | 8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5株 |
| 序号 | 8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5株 |
| 序号 | 8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234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87.6平方米 |
| 序号 | 8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9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1 |
| 结束日期 | 2025-05-20 |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土建Ⅰ标施工车辆进出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2个临时路口,路口参数如下:路口一:继续使用月亮湾大道西南侧(与学府路交汇处)的1个临时机动车出口(含施工车辆),路口车行宽度为5米,南侧转弯半径12米。路口边缘线与路缘石线两交点坐标(X1=18160.339,Y1=99422.790),(X2=18214.096,Y2=99422.770)。该路口北距月亮湾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约105米,南距月亮湾大道与西站前路交汇口约50米。路口二:继续使用月亮湾大道西北侧(与西站前路交汇处)的1个临时机动车入口(含施工车辆),路口车行宽度为5米,北侧转弯半径28米。路口边缘线与路缘石线两交点坐标(X1=18098.072,Y1=99417.660),(X2=18128.362,Y2=99422.661)。该路口北距所请路口一约50米,南侧紧邻西站前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口。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处应设置行人专用通道做好人车分离,并保持现状人行系统连贯,按照路口标准及相关要求硬化路口路面,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
| 序号 | 8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6547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21 |
| 结束日期 | 2025-05-21 |
| 内容 | 原则同意核发怡海大道保税港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管隧工程施工图)》(深前海市政管隧施字第[QH-2024-0003]号)。 |
| 序号 | 8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3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7 |
| 结束日期 | 2024-06-3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96号)同意: 展景路,分五阶段占道施工,每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第二、四、五阶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展景路(会展音乐广场路段)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西侧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的范围,作为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建设临时施工场地。2.工程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的范围,进行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吊装建设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8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3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7 |
| 结束日期 | 2024-06-30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96号)同意展景路,分五阶段占道施工,每阶段占用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第二、四、五阶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占用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展景路(会展音乐广场路段)部分区域。1.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西侧人行道长11米、宽4.5米的范围,作为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建设临时施工场地。2.工程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8~60米、宽8~16米的范围,进行空中步道(净高约7.8米)吊装建设临时施工场地。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8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30455(改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序号 | 8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6 |
| 结束日期 | 2024-11-24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20(升/秒) 污水5(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隔油池1座:3400×2000×1500 化粪池2座:7000×1400×2000,3400×1800×1800 沉砂池1座:4000×2000×1500 污水接驳:DN110污水出户管接入滨海大道DN800市政污水管检查井(X=2492645.134,Y=488700.641)。 雨水接驳:DN110雨水出户管接入滨海大道DN15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92701.111,Y=488561.899)。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8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6 |
| 结束日期 | 2025-12-30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7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00(升/秒) 污水41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7500×2000×2000 沉砂池2座:6000×2000×1500 化粪池1座:16立方米成品 雨水接驳:DN150雨水出户管接入临海大道DN8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93136.747,Y=488360.513)。 污水接驳:采用吸粪车抽排。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8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6 |
| 结束日期 | 2024-11-24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6号排水许可内容排水总量雨水20(升/秒)污水5(立方米/日)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水预处理设施隔油池1座3400×2000×1500化粪池2座7000×1400×2000,3400×1800×1800沉砂池1座4000×2000×1500污水接驳DN110污水出户管接入滨海大道DN800市政污水管检查井(X=2492645.134,Y=488700.641)。雨水接驳DN110雨水出户管接入滨海大道DN1500市政雨水管检查井(X=2492701.111,Y=488561.899)。(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8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5(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3#,设备(注册)代码:******************63,产品编号:M-OD-K9903,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91(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55#,设备(注册)代码:******************41,产品编号:E-OE-R9455,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2644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领航路市政道路工程(暂定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26445号)。 |
| 序号 | 8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900(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1,产品编号:E-OE-R9769,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7(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8,产品编号:E-OE-R0464,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98(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9,产品编号:E-OE-R9567,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70(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3,产品编号:E-OE-R9653,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4(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4,产品编号:E-OD-90758,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94(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4,产品编号:E-OE-N7665,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97(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5,产品编号:E-OE-R0566,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92(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56#,设备(注册)代码:******************42,产品编号:E-OE-R9456,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3(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5,产品编号:E-OD-D7059,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2(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2,产品编号:E-OE-S0752,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904(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39,产品编号:E-OE-Q9043,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21粤B46868(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液压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液压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1,产品编号:E-OE-S0651,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液压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9(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0,产品编号:E-OE-S0650,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66(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54#,设备(注册)代码:******************40,产品编号:E-OE-R9454,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99(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50,产品编号:E-OE-S0568,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9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24-09-11 |
| 内容 | 案由: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湾一路、听海大道试验段220KV电缆支架及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申请占用挖掘听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因听海大道试验段220KV电缆支架及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听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过路管施工,具体如下:1、横破挖掘听海大道(与公正北二街交互处)机动车道长152米、宽21米,非机动车道长152米、宽2米,人行道长57米、宽7.7米;根据统筹方案听海大道(与公正北二街交互处)应与前海集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正北二街规划路口接驳工程、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20KV兴怀至航海双回线路工程、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建设项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听海大道燃气管网完善工程重叠位置做好施工统筹,非重叠部分由其建设单位另行申请,此处路面恢复应按照公正北二街道路工程的恢复标准,在听海大道南侧形成1个规划公正北二街接驳口,路口宽度7米,路口转弯半径9米,占用挖掘最大宽度(喇叭口宽度)28.1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7683.263,Y=98065.138),路口与听海大道正交,道路开放后禁止重复围挡占道施工。2、横破挖掘听海大道(与诚信三街交互处)机动车道长145米、宽14米,非机动车道长145米、宽3.5米,人行道长51米、宽4.5米。根据统筹方案听海大道(与诚信三街交互处)应与你单位诚信三街规划路口接驳工程、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前海深港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蒸汽供气管道工程重叠位置做好施工统筹,非重叠部分由其建设单位另行申请,此处路面恢复应按照公正北二街道路工程的恢复标准,在听海大道东侧形成1个规划诚信三街接驳口,路口宽度9.4米,路口左侧转弯半径10米,右侧转弯半径8米,占用挖掘最大宽度(喇叭口宽度)38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6889.811,Y=97285.969),路口与听海大道正交,道路开放后禁止重复围挡占道施工。根据交警部门审批意见,你单位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施工应获得地铁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应符合住建部门相关建设安全管理标准,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9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结束日期 | 2024-09-11 |
| 内容 | 案由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湾一路、听海大道试验段220KV电缆支架及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申请占用挖掘听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因听海大道试验段220KV电缆支架及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听海大道部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过路管施工,具体如下1、横破挖掘听海大道(与公正北二街交互处)机动车道长152米、宽21米,非机动车道长152米、宽2米,人行道长57米、宽7.7米;根据统筹方案听海大道(与公正北二街交互处)应与前海集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正北二街规划路口接驳工程、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20KV兴怀至航海双回线路工程、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建设项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听海大道燃气管网完善工程重叠位置做好施工统筹,非重叠部分由其建设单位另行申请,此处路面恢复应按照公正北二街道路工程的恢复标准,在听海大道南侧形成1个规划公正北二街接驳口,路口宽度7米,路口转弯半径9米,占用挖掘最大宽度(喇叭口宽度)28.1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7683.263,Y=98065.138),路口与听海大道正交,道路开放后禁止重复围挡占道施工。2、横破挖掘听海大道(与诚信三街交互处)机动车道长145米、宽14米,非机动车道长145米、宽3.5米,人行道长51米、宽4.5米。根据统筹方案听海大道(与诚信三街交互处)应与你单位诚信三街规划路口接驳工程、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前海深港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蒸汽供气管道工程重叠位置做好施工统筹,非重叠部分由其建设单位另行申请,此处路面恢复应按照公正北二街道路工程的恢复标准,在听海大道东侧形成1个规划诚信三街接驳口,路口宽度9.4米,路口左侧转弯半径10米,右侧转弯半径8米,占用挖掘最大宽度(喇叭口宽度)38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6889.811,Y=97285.969),路口与听海大道正交,道路开放后禁止重复围挡占道施工。根据交警部门审批意见,你单位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施工应获得地铁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应符合住建部门相关建设安全管理标准,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4 |
| 结束日期 | 2024-06-13 |
| 内容 | 因桂湾四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路口工程建设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十一号路西侧(创新九街-桂湾二路)开设5个永久路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如下:路口一: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4米、宽3.5米;路口二: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4米、宽3.5米;路口三:位于十一号路桥上,类型为紧急消防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7.6米、宽4.5米;路口四: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7.5米、宽4.4米;路口五: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8.4米、宽3.1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通行。根据交通部门审查意见,迁移交通标志牌前你单位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桥梁周边的永久路口,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桥梁结构变位的监测,避免机械破坏、扰动桥梁构筑物,路口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十一号路桥墩的保护。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QG1-20240285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 开始日期 | 2024-05-14 |
| 结束日期 | 2099-05-17 |
| 内容 | 出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批复》 |
| 序号 | 8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805(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3,产品编号:E-OD-90757,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4 |
| 结束日期 | 2024-06-13 |
| 内容 | 因桂湾四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路口工程建设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十一号路西侧(创新九街-桂湾二路)开设5个永久路口,路口相关参数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如下路口一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4米、宽3.5米;路口二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4米、宽3.5米;路口三位于十一号路桥上,类型为紧急消防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7.6米、宽4.5米;路口四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7.5米、宽4.4米;路口五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占用挖掘人行道长8.4米、宽3.1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通行。根据交通部门审查意见,迁移交通标志牌前你单位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桥梁周边的永久路口,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桥梁结构变位的监测,避免机械破坏、扰动桥梁构筑物,路口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十一号路桥墩的保护。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 开始日期 | 2024-05-14 |
| 结束日期 | 2099-05-17 |
| 内容 | 出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批复》 |
| 序号 | 8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614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3 |
| 结束日期 | 2025-05-12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61450号) |
| 序号 | 8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粤B46672(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1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使用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使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与梦海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前海交易广场,设备种类: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位内编号:/,设备(注册)代码:******************46,产品编号:E-OD-D7060,产权单位名称: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7503A,产权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设备品种证照显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
| 序号 | 8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604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8 |
| 结束日期 | 2026-05-05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前海合作区八单元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土石方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8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许准予(2024)6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 序号 | 8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3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8 |
| 结束日期 | 2024-11-0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17号)同意:永和路(福洲大道-虾山涌路)、虾山涌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分阶段占用两侧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长50米*宽(3.8-6)米,占用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路口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永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永和路与福州大道交汇以南100米处,由北向南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占用挖掘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的范围,实施道路综合改造施工,到虾山涌路结束。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重新铺装、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管线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8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32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8 |
| 结束日期 | 2024-11-01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17号)同意永和路(福洲大道-虾山涌路)、虾山涌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分阶段占用两侧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长50米*宽(3.8-6)米,占用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路口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永和路部分区域。工程起于永和路与福州大道交汇以南100米处,由北向南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150米、宽7.5米,占用挖掘人行道长150米、宽3米的范围,实施道路综合改造施工,到虾山涌路结束。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重新铺装、人行道重新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管线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8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设备[QH20240008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海桂湾公园项目服务建筑一、二、三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深前海设备[QH202400085]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400122)。 |
| 序号 | 8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6 |
| 结束日期 | 2024-05-25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162号):同意占用 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夜间(23:00-06:00)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白天恢复通行(道路总长283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临时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至福洲大道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临时占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的范围,作为道路既有绿化、树木迁移临时施工场地。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8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3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6 |
| 结束日期 | 2024-05-25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162号)同意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福洲大道),夜间(2300-0600)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白天恢复通行(道路总长283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临时占用福园一路(凤塘大道至福洲大道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临时占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长7.8~50米、宽2~4米的范围,作为道路既有绿化、树木迁移临时施工场地。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8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3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1 |
| 结束日期 | 2024-07-2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56号)同意: 顺昌路、 盛航路,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63.2米*宽(0-11.6)米;盛航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40.9米*宽(8.3-17.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顺昌路、盛航路。1.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内环路新建2条长均为128.6米、深8.6~9.3米的DN1400污水管,到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结束。2.工程起于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39.9米、深5.4米的DN1500污水管,到盛航路道路断头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8.5米×7米、1座规格为8.5米×6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37.9~63.2米、宽0.1~17.2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8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35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5-01 |
| 结束日期 | 2024-07-2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56号)同意顺昌路、盛航路,顺昌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63.2米*宽(0-11.6)米;盛航路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40.9米*宽(8.3-17.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顺昌路、盛航路。1.工程起于顺昌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横穿内环路新建2条长均为128.6米、深8.6~9.3米的DN1400污水管,到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结束。2.工程起于盛航路与内环路交汇以北,沿道路中央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新建1条长139.9米、深5.4米的DN1500污水管,到盛航路道路断头位置结束。工程施工共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开挖2座规格为8.5米×7米、1座规格为8.5米×6米的工作井,需临时围挡道路长37.9~63.2米、宽0.1~17.2米。要求现场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
| 序号 | 8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57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575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11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30 |
| 结束日期 | 2027-04-29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6202410009号) |
| 序号 | 8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7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30 |
| 结束日期 | 2024-05-30 |
| 内容 | 因桂湾四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创新六街开设三个永久路口,具体参数如下1、路口一位于创新六街东侧(机动车入口),路口车行宽7.7米,左侧转弯半径9米,右侧转弯半径6米,路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744.804,Y=489583.430);2、路口二位于创新六街东侧(机动车出口),路口车行宽7米,左侧转弯半径6.4米,右侧转弯半径9米,路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837.420,Y=489581.849);3、路口三位于创新六街东侧(紧急消防口),路口车行宽4米,转弯半径12米,路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3909.446,Y=489580.620)。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前占道。《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8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3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8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0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6株、迁移乔木176株 |
| 序号 | 8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3630.4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2770.8平方米 |
| 序号 | 9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066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8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初次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2177.9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556平方米,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生活用房,使用期限3年2月,起止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10号)。 |
| 序号 | 9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3630.4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2770.8平方米 |
| 序号 | 9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6株、迁移乔木176株 |
| 序号 | 9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7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福永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上盖公园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福洲大道以南,松福大道以西,福永排北路以北,建于福永水质净化厂二期建筑上盖结构之上,总面积约3.66h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园路及广场铺装、运动及活动场地、科普展厅、安保监控室、公厕、景观塔,完善公园配套安装设施,增设景观小品、雕塑及体育运动设施,种植绿化等。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6565平方米,总挖方30180立方米,总填方32337立方米,借方2157立方米,无余方;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6491平方米、线性排水沟1404m、施工围挡182m、洗车池1座。方案新增措施:草沟1756平方米、雨水花园1853平方米、景观绿化18520平方米、临时排水沟1146m、土质排水沟714m、单级沉沙池7座、三级沉沙池2座、土工布覆盖30000平方米、土袋拦挡400m。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9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7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福永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上盖公园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福洲大道以南,松福大道以西,福永排北路以北,建于福永水质净化厂二期建筑上盖结构之上,总面积约3.66h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园路及广场铺装、运动及活动场地、科普展厅、安保监控室、公厕、景观塔,完善公园配套安装设施,增设景观小品、雕塑及体育运动设施,种植绿化等。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6565平方米,总挖方30180立方米,总填方32337立方米,借方2157立方米,无余方;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6491平方米、线性排水沟1404m、施工围挡182m、洗车池1座。方案新增措施草沟1756平方米、雨水花园1853平方米、景观绿化18520平方米、临时排水沟1146m、土质排水沟714m、单级沉沙池7座、三级沉沙池2座、土工布覆盖30000平方米、土袋拦挡400m。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9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31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6 |
| 结束日期 | 2024-07-24 |
| 内容 | 为方便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土建Ⅰ标施工车辆出入,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前湾四路(现状兆邦基地块路口处)南侧人行道改建施工便道连接兆邦基地块现状路口出入车辆,施工便道临时占用人行道长47米,宽2.5米,施工便道路口宽度3.6米,路口右侧转弯半径6米,共用路口喇叭口宽度11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15895.260,Y=97945.239),路口距离最近东侧月亮湾大道约109米。占用人行道新建施工便道应使用物理隔离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保证前湾四路人行系统连贯,施工便道受宽度限制使用时应在两端分别派驻路政交通劝导员指挥进出车辆依次安全会车并严格管理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施工便道路口应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使用期间应负责现状前湾四路兆邦基地块路口路面及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日常养护,同时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路口使用期间对现有路面及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路政)〔2024〕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24-10-20 |
| 内容 | 经审查,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程序和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占用S3广深沿江高速K79+000-K86+000,大铲湾南北行出入口匝道、西乡南和西乡北的出入口匝道开展西湾-前海湾慢行贯通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桥上施工作业。请按照所提交的占道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保障既有高速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检测措施,确保既有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请严格按照疏解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高峰时段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施工前应向交警部门报备,占道项目不得挖掘和损坏公安交通科技设施,施工车辆配备自发光警示灯,施工点应设置防护防撞缓冲区,工作人员应在防护区安全范围内进行作业。路政许可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80天。占道范围:机动车道:长1800米×宽3.75米 |
| 序号 | 9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52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519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0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79.98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76.25平方米 |
| 序号 | 9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1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8株 |
| 序号 | 9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224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25-04-23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22416号)。 |
| 序号 | 9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79.98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76.25平方米 |
| 序号 | 9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路政)〔2024〕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24-10-20 |
| 内容 | 经审查,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程序和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占用S3广深沿江高速K79+000-K86+000,大铲湾南北行出入口匝道、西乡南和西乡北的出入口匝道开展西湾-前海湾慢行贯通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桥上施工作业。请按照所提交的占道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保障既有高速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检测措施,确保既有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请严格按照疏解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高峰时段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施工前应向交警部门报备,占道项目不得挖掘和损坏公安交通科技设施,施工车辆配备自发光警示灯,施工点应设置防护防撞缓冲区,工作人员应在防护区安全范围内进行作业。路政许可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80天。占道范围机动车道长1800米×宽3.75米 |
| 序号 | 9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迁移乔木8株 |
| 序号 | 9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2 |
| 结束日期 | 2024-09-1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0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61(升/秒) 污水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0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4600×2500×1500mm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通港街DN600雨水管检查井(X=2489513.157,Y=488091.549)(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5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22 |
| 结束日期 | 2024-09-15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20号排水许可内容排水总量雨水61(升/秒)污水0(立方米/日)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0个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水预处理设施沉砂池2座4600×2500×1500mm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通港街DN600雨水管检查井(X=2489513.157,Y=488091.549)(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5349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9 |
| 结束日期 | 2025-04-18 |
| 内容 | 详见领航路市政道路工程(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53494号)。 |
| 序号 | 9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8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8 |
| 结束日期 | 2024-05-17 |
| 内容 | 案由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海桂湾大街(桂湾五路-滨海大道)市政工程申请占用挖掘滨海大道(前海大厦段)占用挖掘部分机动车道因前海桂湾大街(桂湾五路-滨海大道)市政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挖掘与滨海大道预留接驳口机动车道长16米、宽8米进行给水管接驳施工。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施工时严禁占用人行道。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2024)字第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5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特发此证 |
| 序号 | 9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利准予QH-2024-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2 |
| 结束日期 | 2025-04-11 |
| 内容 | 一、根据2024年4月2日召开的《德丰围涌河口段衔接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你单位编制的《初设报告》主要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初设报告》提供的工程范围及内容。新建德丰围涌河口衔接段河道,与现状德丰围涌中上游段、下游截污闸贯通,长度约57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河道长57米、底宽17.5米。河道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洪水洪峰流量39.20立方米每秒,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实施高压电塔保护工程。对现状高压电塔进行保护,采用旋喷桩进行加固处理;该段河道临时加盖处理,后续结合规划道路与高压电塔迁改后进行复明。 3.实施景观绿化工程。该段景观参照综合整治工程景观方案,对其进行完善。 |
| 序号 | 9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2 |
| 结束日期 | 2025-04-11 |
| 内容 | 一、根据2024年4月2日召开的《德丰围涌河口段衔接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你单位编制的《初设报告》主要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二、原则同意《初设报告》提供的工程范围及内容。新建德丰围涌河口衔接段河道,与现状德丰围涌中上游段、下游截污闸贯通,长度约57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河道长57米、底宽17.5米。河道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洪水洪峰流量39.20立方米每秒,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2.实施高压电塔保护工程。对现状高压电塔进行保护,采用旋喷桩进行加固处理;该段河道临时加盖处理,后续结合规划道路与高压电塔迁改后进行复明。3.实施景观绿化工程。该段景观参照综合整治工程景观方案,对其进行完善。 |
| 序号 | 9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4746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0 |
| 内容 | 详见航城街道建德路(宝源路-宝安大道)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47463号)。 |
| 序号 | 9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2045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1 |
| 结束日期 | 2025-04-11 |
| 内容 | 原则同意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
| 序号 | 9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454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10 |
| 结束日期 | 2025-04-09 |
| 内容 | 详见盛航路(机场南路辅道-建德路)市政道路工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45499号)。 |
| 序号 | 9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404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9 |
| 结束日期 | 2025-04-09 |
| 内容 | 本次所报的固戍水质净化厂进厂干管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基本符合程序要求,原则同意本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 |
| 序号 | 9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S2300024240325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8 |
| 结束日期 | 2024-10-10 |
| 内容 |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 序号 | 9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7 |
| 结束日期 | 2024-06-30 |
| 内容 | 拟同意核发领航路市政道路工程(暂定名)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10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9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7 |
| 结束日期 | 2024-05-31 |
| 内容 | 拟同意核发前海综合保税区十八单元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9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详见上传附件)。 |
| 序号 | 9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3 |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 内容 | 拟同意核发德航路(建德路-内环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7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9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3 |
| 结束日期 | 2024-06-28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6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44(升/秒) 污水44.3(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1座:10立方米 污水接驳:DN150污水出户管排入梦海大道DN400污水管检查井(X=489374.03,Y=2493908.64);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梦海大道DN800雨水管检查井(X=489377.22,Y=2493864.02)(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7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3 |
| 结束日期 | 2024-07-02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会展高线公园南段接福海河景观带空中步道施工需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9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7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3 |
| 结束日期 | 2025-04-02 |
| 内容 | 关于宝安区会展高线公园南段接福海河景观带空中步道施工需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9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3 |
| 结束日期 | 2024-06-28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6号排水许可内容排水总量雨水44(升/秒)污水44.3(立方米/日)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污水1个排水户性质√一般重点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水预处理设施化粪池1座10立方米污水接驳DN150污水出户管排入梦海大道DN400污水管检查井(X=489374.03,Y=2493908.64);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梦海大道DN800雨水管检查井(X=489377.22,Y=2493864.02)(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许准予(2024)4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2 |
| 结束日期 | 2025-04-01 |
| 内容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序号 | 9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QH-2024-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2 |
| 结束日期 | 2025-05-05 |
| 内容 | 核发沙井街道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6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9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4-02 |
| 结束日期 | 2025-05-05 |
| 内容 | 核发沙井街道帝堂路(锦程路-滨江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6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9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30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智能公交站台工程(二期)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临海大道、金岸中街、听海大道、梦海大道、桂湾一路新建8个智能公交站台,同时敷设相应强弱电管线、排水管道及现场设施拆除与恢复等配套设施占用挖掘上述道路机动车道总长361米、宽3.75米,人行道长515.5米、宽7米,非机动车道长235.5米、宽2.5米,具体如下:1、分阶段占用金岸中街(前海嘉里中心三期)人行道长25米、宽1.5米(开挖长25米、宽1米);2、分阶段占用临海大道(前湾二路-桂湾一路)人行道长355.5米、宽7米(开挖长354.5米、宽1米);分段占用非机动车道长213米、宽2.5米(开挖长213米、宽1米);3、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桂湾二路)人行道长36米、宽4米(开挖长36米、宽1米)。4、分阶段占用桂湾一路(临海大道-宝安大道)人行道长47米、宽5米(开挖长47米、宽1米);分段占用非机动车道长20米、宽2.5米(开挖长20米、宽1米);5、分阶段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创新九街)人行道长52米、宽4米(开挖长53米、宽1米);每阶段围蔽长度不超过50米;占用非机动车道长2.5米、宽2.5米(开挖长2.5米、宽1米);6、在临海大道过路开挖2处,其中占用挖掘临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右侧路口机动车道长10米、宽2米(开挖长10米、宽1米);7、在10处公交站台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卸货区域,分别临时占用金岸中街(前湾二路-勒杜鹃北一街)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临时占用临海大道(前湾二路-桂湾一路)机动车道长210米、宽3.5米,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桂湾二路)机动车道长36米、宽3.5米,临时占用桂湾一路(临海大道-宝安大道)机动车道长34米、宽3.5米,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创新九街)机动车道长46米、宽3.5米,每次围蔽长度不得超过50米。鉴于你单位所请金岸中街、前湾二路(金岸中街-临海大道)路段非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市政管养道路,你单位应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实施。为方便后续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在人行道宽度条件充足的情况下,你单位应将公交候车亭向内迁移预留足够的改造空间。你单位在地下通道上方设置的公交站台应做好防坠物保护,避免造成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所有工程应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非高峰期(9:30-17:00,2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金岸中街(前湾二路至前海大道段)应始终保持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30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一、不同意你单位在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桂湾五路)占道所请,鉴于该路径位于你单位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你单位应与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统筹实施。二、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海合作区智能公交站台工在听海大道、滨海大道、前湾四路、梦海大道新建8个智能公交站台,同时敷设相应强弱电管线、排水管道及现场设施拆除与恢复等配套设施占用挖掘上述道路机动车道总长239米、宽3-3.75米,人行道长412.5米、宽2-10米,非机动车道长220米、宽1-2.5米,具体如下:1、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妈湾一路-桂湾五路)人行道长83米、宽2米(开挖长83米、宽1米);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桂湾五路)西侧人行道长40米、宽3.1米,非机动车道长40米、宽2.5米(实际开挖人行道长40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桂湾五路)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智慧前海视频云平台二期项目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2、分阶段占用滨海大道(梦海大道-怡海大道)南侧人行道长88米、宽2米(开挖长88米、宽1米),占用非机动车道44米、宽2.3米(开挖长44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滨海大道(临海大道-梦海大道)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建设项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智慧前海视频云平台二期项目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3、分阶段占用梦海大道(前湾四路-前海大道)东西两侧人行道长169米、宽2米(开挖长169米、宽1米),占用非机动车道101米、宽2.5米(开挖长101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梦海大道(前湾四路-前海大道)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建设项目、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海智慧道路项目(智慧路灯二期)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4、分阶段占用前湾四路(临海大道-梦海大道)北侧人行道长50米、宽2米(开挖长58米、宽1米),南侧人行道长8米、宽2米(开挖8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前湾四路(梦海大道-临海大道)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智慧前海视频云平台二期项目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三、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8处公交站台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卸货区域,共临时占用机动车道长239米、宽3.5米,其中分别临时占用滨海大道(梦海大道-怡海大道)机动车道长40米、宽3.5米;临时占用听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机动车道长67米、宽3.5米;临时占用梦海大道(前湾四路-桂湾五路)机动车道长101米、宽3.5米;临时占用前湾四路(梦海大道-临海大道)机动车道长31米、宽3.5米。以上工程每阶段围蔽长度不超过50米。鉴于你单位部分施工路径位于地铁保护范围,你单位应征得地铁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程应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非高峰期(9:30-17:00,2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30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因前海合作区智能公交站台工程(二期)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临海大道、金岸中街、听海大道、梦海大道、桂湾一路新建8个智能公交站台,同时敷设相应强弱电管线、排水管道及现场设施拆除与恢复等配套设施占用挖掘上述道路机动车道总长361米、宽3.75米,人行道长515.5米、宽7米,非机动车道长235.5米、宽2.5米,具体如下1、分阶段占用金岸中街(前海嘉里中心三期)人行道长25米、宽1.5米(开挖长25米、宽1米);2、分阶段占用临海大道(前湾二路-桂湾一路)人行道长355.5米、宽7米(开挖长354.5米、宽1米);分段占用非机动车道长213米、宽2.5米(开挖长213米、宽1米);3、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桂湾二路)人行道长36米、宽4米(开挖长36米、宽1米)。4、分阶段占用桂湾一路(临海大道-宝安大道)人行道长47米、宽5米(开挖长47米、宽1米);分段占用非机动车道长20米、宽2.5米(开挖长20米、宽1米);5、分阶段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创新九街)人行道长52米、宽4米(开挖长53米、宽1米);每阶段围蔽长度不超过50米;占用非机动车道长2.5米、宽2.5米(开挖长2.5米、宽1米);6、在临海大道过路开挖2处,其中占用挖掘临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右侧路口机动车道长10米、宽2米(开挖长10米、宽1米);7、在10处公交站台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卸货区域,分别临时占用金岸中街(前湾二路-勒杜鹃北一街)机动车道长25米、宽3.5米,临时占用临海大道(前湾二路-桂湾一路)机动车道长210米、宽3.5米,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桂湾二路)机动车道长36米、宽3.5米,临时占用桂湾一路(临海大道-宝安大道)机动车道长34米、宽3.5米,临时占用梦海大道(桂湾一路-创新九街)机动车道长46米、宽3.5米,每次围蔽长度不得超过50米。鉴于你单位所请金岸中街、前湾二路(金岸中街-临海大道)路段非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市政管养道路,你单位应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实施。为方便后续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在人行道宽度条件充足的情况下,你单位应将公交候车亭向内迁移预留足够的改造空间。你单位在地下通道上方设置的公交站台应做好防坠物保护,避免造成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所有工程应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非高峰期(930-1700,2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金岸中街(前湾二路至前海大道段)应始终保持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30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一、不同意你单位在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桂湾五路)占道所请,鉴于该路径位于你单位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你单位应与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统筹实施。二、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海合作区智能公交站台工在听海大道、滨海大道、前湾四路、梦海大道新建8个智能公交站台,同时敷设相应强弱电管线、排水管道及现场设施拆除与恢复等配套设施占用挖掘上述道路机动车道总长239米、宽3-3.75米,人行道长412.5米、宽2-10米,非机动车道长220米、宽1-2.5米,具体如下1、分阶段占用听海大道(妈湾一路-桂湾五路)人行道长83米、宽2米(开挖长83米、宽1米);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桂湾五路)西侧人行道长40米、宽3.1米,非机动车道长40米、宽2.5米(实际开挖人行道长40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桂湾五路)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听海大道综合管廊综合仓20KV电缆支架改造工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智慧前海视频云平台二期项目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2、分阶段占用滨海大道(梦海大道-怡海大道)南侧人行道长88米、宽2米(开挖长88米、宽1米),占用非机动车道44米、宽2.3米(开挖长44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滨海大道(临海大道-梦海大道)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建设项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智慧前海视频云平台二期项目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3、分阶段占用梦海大道(前湾四路-前海大道)东西两侧人行道长169米、宽2米(开挖长169米、宽1米),占用非机动车道101米、宽2.5米(开挖长101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梦海大道(前湾四路-前海大道)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建设项目、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海智慧道路项目(智慧路灯二期)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4、分阶段占用前湾四路(临海大道-梦海大道)北侧人行道长50米、宽2米(开挖长58米、宽1米),南侧人行道长8米、宽2米(开挖8米、宽1米);根据统筹方案在前湾四路(梦海大道-临海大道)占道围挡应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智慧前海视频云平台二期项目重叠部分做好工程衔接,不得反复开挖。三、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8处公交站台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卸货区域,共临时占用机动车道长239米、宽3.5米,其中分别临时占用滨海大道(梦海大道-怡海大道)机动车道长40米、宽3.5米;临时占用听海大道(前湾二路-前湾四路)机动车道长67米、宽3.5米;临时占用梦海大道(前湾四路-桂湾五路)机动车道长101米、宽3.5米;临时占用前湾四路(梦海大道-临海大道)机动车道长31米、宽3.5米。以上工程每阶段围蔽长度不超过50米。鉴于你单位部分施工路径位于地铁保护范围,你单位应征得地铁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程应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同时长距离占用道路;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非高峰期(930-1700,2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道路转弯处及接驳处一律使用通透围挡保证安全视距,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加快施工,尽早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5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9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1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50(升/秒) 污水9(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500×5500×2000mm 化粪池1座:9立方米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月亮湾大道DN800雨水管检查井(X=490185.6628,Y=2492581.9486); 污水接驳:DN300污水出户管排入月亮湾大道DN400污水管检查井(X=490174.1075,Y=2492591.8724)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9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4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200(升/秒) 污水3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2座:3000×1000×2000mm、6立方米 隔油池1座:3000×2000×1500mm 化粪池1座:9600×7300×2000mm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前湾四路DN400雨水管检查井(X=488733.9988,Y=2490227.2992); 污水接驳:DN150污水出户管排入前湾四路DN400污水管检查井(X=488661.2520,Y=2490293.6789)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9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2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400(升/秒) 污水10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6000×4500×2000mm 化粪池1座:9立方米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月亮湾大道DN800雨水管检查井(X=490186.7230,Y=2491867.4002); 污水接驳:DN110污水出户管排入月亮湾大道DN400污水管检查井(X=490055.7588,Y=2491567.8552)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9 |
| 结束日期 | 2025-05-3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13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50(升/秒) 污水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1个 污水0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沉砂池1座:11500×6000×2000mm 雨水接驳:DN300雨水出户管排入月亮湾大道20×4m雨水箱涵检查井(X=490085.1566,Y=2493046.7516)(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39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38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073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8 |
| 结束日期 | 2027-03-27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6202410007号) |
| 序号 | 9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3647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 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36474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7A-202400072)。 |
| 序号 | 9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354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8 |
| 结束日期 | 2025-03-27 |
| 内容 | 详见航城街道机场一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建字第4403002024GG0035416号号)。 |
| 序号 | 9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5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38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5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5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344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6 |
| 结束日期 | 2025-03-25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34447) |
| 序号 | 957 |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雷审字[2024]第S2400002240322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气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
| 序号 | 95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4-0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25-03-22 |
| 内容 | 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蛇口自贸区。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月亮湾大道,往南穿越小南山,终点至赤湾二路/赤湾五路路口,全长2.3km,道路红线宽35~56m。因工程建设需要对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五路段)现状排水管进行迁改。项目主要涉及拆除、改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五路段)现状DN250污水管35.61米、DN300污水管56.62米、DN400污水管78.14米、DN600污水管324.07米、DN200雨水管122.42米、DN300雨水管250.96米、DN400雨水管99.46米、DN600雨水管112.92米、DN1000雨水管47.32米、1200×2100雨水箱涵187.52米。原则同意申请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接驳情况如下: (一)污水管 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五路段)北侧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上游连接赤湾九路北段现状DN400污水管检查井(X=2487122.74,Y=487749.52),下游连接赤湾二路(赤湾五路路口处)现状DN800污水管检查井(X=2486891.97,Y=488080.74)。 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七路段)南侧新建DN600污水管,上游连接赤湾九路南段现状DN600污水管检查井(X=2487065.38,Y=487724.93),下游连接赤湾二路(赤湾七路路口处)北侧新建的DN800污水管检查井(X=2486977.96,Y=487917.75)。 (二)雨水管 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七路段)北侧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上游连接赤湾九路北段现状DN600雨水管检查井(X=2487121.70,Y=487753.82),下游连接南侧新建的1200×2100mm雨水箱涵(X=2486953.26,Y=487893.67)。 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七路段)南侧新建1200×2100mm雨水箱涵,上游连接北侧新建的DN1200雨水管检查井(X=2486953.26,Y=487893.67),下游近期连接赤湾九路现状1200×2100mm雨水箱涵(X=2487046.93,Y=487709.04),远期连接赤湾九路规划的1200×2100mm雨水箱涵(X=2487073.26,487740.13)。 在赤湾二路(赤湾七路-赤湾五路段)北侧新建DN600~DN800雨水管,上游为起始井(X=2486966.79,Y=487941.83),下游连接赤湾二路(赤湾五路路口处)现状DN800雨水管检查井(X=2486898.38,Y=488077.15)。 |
| 序号 | 95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24-09-17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听海大道、六号路、八号路、振海路、十号路、海城街部分人行道进行绿化迁移,具体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听海大道-六号路)西南侧人行道:长238.2m,宽2.9~6.9m;2、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六号路-八号路)西南侧人行道:长43m,宽3.3~5m。东北侧人行道:长130.6m,宽3~4.8m;3、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八号路-振海路)东北侧人行道:长105.3m,宽3.4~4.8m。路口渠化岛人行道:长53.6m,宽1.5~6.2;4、临时占用妈湾一路(振海路-十号路)东北侧人行道:长105.7m,宽3.1~6.2m;5、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十号路-怡海大道)东北侧人行道:长212.9m,宽3~5.9m;6、临时占用听海大道(妈湾一路路口)路口渠化岛人行道:长37.9m,宽4.7~12.9m;7、临时占用八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97.5m,宽3.9~5m;8、临时占用振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80.3m,宽3.7~4.5m;9、临时占用十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49.5m,宽5.1m;10、临时占用锦龙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39m,宽3.5m;11、海城街(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27.8m,宽7.6m。你单位本次占道施工内容为绿化迁移,施工仅占用人行道,不涉及开挖,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6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2024)字第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特发此证 |
| 序号 | 96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水务排许(2024)字第4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准予在许可范围内(详见副本)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特发此证 |
| 序号 | 96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25-03-22 |
| 内容 | 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蛇口自贸区。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月亮湾大道,往南穿越小南山,终点至赤湾二路/赤湾五路路口,全长2.3km,道路红线宽35~56m。因工程建设需要对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五路段)现状排水管进行迁改。项目主要涉及拆除、改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五路段)现状DN250污水管35.61米、DN300污水管56.62米、DN400污水管78.14米、DN600污水管324.07米、DN200雨水管122.42米、DN300雨水管250.96米、DN400雨水管99.46米、DN600雨水管112.92米、DN1000雨水管47.32米、1200×2100雨水箱涵187.52米。原则同意申请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排水管接驳情况如下(一)污水管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五路段)北侧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上游连接赤湾九路北段现状DN400污水管检查井(X=2487122.74,Y=487749.52),下游连接赤湾二路(赤湾五路路口处)现状DN800污水管检查井(X=2486891.97,Y=488080.74)。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七路段)南侧新建DN600污水管,上游连接赤湾九路南段现状DN600污水管检查井(X=2487065.38,Y=487724.93),下游连接赤湾二路(赤湾七路路口处)北侧新建的DN800污水管检查井(X=2486977.96,Y=487917.75)。(二)雨水管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七路段)北侧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上游连接赤湾九路北段现状DN600雨水管检查井(X=2487121.70,Y=487753.82),下游连接南侧新建的1200×2100mm雨水箱涵(X=2486953.26,Y=487893.67)。在赤湾二路(赤湾九路-赤湾七路段)南侧新建1200×2100mm雨水箱涵,上游连接北侧新建的DN1200雨水管检查井(X=2486953.26,Y=487893.67),下游近期连接赤湾九路现状1200×2100mm雨水箱涵(X=2487046.93,Y=487709.04),远期连接赤湾九路规划的1200×2100mm雨水箱涵(X=2487073.26,487740.13)。在赤湾二路(赤湾七路-赤湾五路段)北侧新建DN600~DN800雨水管,上游为起始井(X=2486966.79,Y=487941.83),下游连接赤湾二路(赤湾五路路口处)现状DN800雨水管检查井(X=2486898.38,Y=488077.15)。 |
| 序号 | 96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2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24-09-17 |
| 内容 | 因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听海大道、六号路、八号路、振海路、十号路、海城街部分人行道进行绿化迁移,具体情况如下1、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听海大道-六号路)西南侧人行道长238.2m,宽2.9~6.9m;2、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六号路-八号路)西南侧人行道长43m,宽3.3~5m。东北侧人行道长130.6m,宽3~4.8m;3、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八号路-振海路)东北侧人行道长105.3m,宽3.4~4.8m。路口渠化岛人行道长53.6m,宽1.5~6.2;4、临时占用妈湾一路(振海路-十号路)东北侧人行道长105.7m,宽3.1~6.2m;5、临时占用妈湾一路(十号路-怡海大道)东北侧人行道长212.9m,宽3~5.9m;6、临时占用听海大道(妈湾一路路口)路口渠化岛人行道长37.9m,宽4.7~12.9m;7、临时占用八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97.5m,宽3.9~5m;8、临时占用振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80.3m,宽3.7~4.5m;9、临时占用十号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49.5m,宽5.1m;10、临时占用锦龙路(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39m,宽3.5m;11、海城街(妈湾一路路口)北侧人行道长27.8m,宽7.6m。你单位本次占道施工内容为绿化迁移,施工仅占用人行道,不涉及开挖,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6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1 |
| 结束日期 | 2025-04-30 |
| 内容 | 核发固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上盖公园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4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96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96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350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9 |
| 结束日期 | 2026-07-29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机场南片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96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迁改准予QH-2024-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8 |
| 结束日期 | 2025-03-17 |
| 内容 | 前海桂湾公园河口续建段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河,因工程建设需要对5号景观桥(临海桂湾河桥)南岸西侧DN1500雨水管进行迁改。项目主要涉及拆除DN1500雨水管28.3米。原则同意申请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雨水管道接驳情况如下: 在原位置东侧(约3米处)新建DN1500雨水管38.7米,上游连接前湾一路现状DN1500雨水管检查井(X=2492452.748,Y=488579.246),下游连接桂湾河(X=2492489.005,Y=488592.852)。 |
| 序号 | 96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30455(改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同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30455(改1)号)。 |
| 序号 | 96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8 |
| 结束日期 | 2025-03-17 |
| 内容 | 前海桂湾公园河口续建段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河,因工程建设需要对5号景观桥(临海桂湾河桥)南岸西侧DN1500雨水管进行迁改。项目主要涉及拆除DN1500雨水管28.3米。原则同意申请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新建雨水管道接驳情况如下在原位置东侧(约3米处)新建DN1500雨水管38.7米,上游连接前湾一路现状DN1500雨水管检查井(X=2492452.748,Y=488579.246),下游连接桂湾河(X=2492489.005,Y=488592.852)。 |
| 序号 | 97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0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4 |
| 结束日期 | 2025-05-01 |
| 内容 | 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深前海排水许字第2024005号 排水许可内容 排水总量:雨水378(升/秒) 污水 20(立方米/日) 排水口数量:雨水3个 污水1个 排水户性质: √ 一般 重点 主要污染物[项目、浓度(mg/l)]: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措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排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1座:6000×1800×2300mm 隔油池1座:2000×1000×1500mm 沉砂池2座:13000×3000×2500mm、6000×3000×2000mm 雨水接驳:两条由DN300雨水出户管分别连接前湾四路DN1000市政雨水检查井(X=2490788.797,Y=488200.179);(X=2490854.557,Y=488135.654);一条由DN300雨水出户管连接梦海大道DN1000市政雨水检查井(X=2490824.70,Y=488296.25); 污水接驳:DN300污水出户管连接梦海大道DN600市政污水管检查井(X=2490767.10,Y=488257.85) (以上坐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序号 | 97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06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1 |
| 结束日期 | 2025-03-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9017平方米 |
| 序号 | 97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1 |
| 结束日期 | 2024-08-04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164号):同意占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分段占用东侧人行道长400米*宽(2.2-10.6)米(含绿化,倒边施工)、西侧人行道长429.1米*宽(2.5-10.7)米(含绿化,倒边施工),分段占用东侧机动车道长496.8米*宽(0.5-19.1)米、西侧机动车道长449.4米*宽(0.5-18.5)米;路口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人行道施工期间至少预留2.5米宽人行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辅七路(辅三路至辅一路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累计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449.4~496.8米、宽0.5~19.1米,占用挖掘东、西两侧人行道(含绿化)长400~429.1米、宽2.2~10.7米的范围,将道路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铺装,人行道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地下配套管网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97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1 |
| 结束日期 | 2025-03-10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9017平方米 |
| 序号 | 97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3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11 |
| 结束日期 | 2024-08-04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164号)同意占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分段占用东侧人行道长400米*宽(2.2-10.6)米(含绿化,倒边施工)、西侧人行道长429.1米*宽(2.5-10.7)米(含绿化,倒边施工),分段占用东侧机动车道长496.8米*宽(0.5-19.1)米、西侧机动车道长449.4米*宽(0.5-18.5)米;路口段夜间(2300-0600)施工,白天恢复交通,人行道施工期间至少预留2.5米宽人行道,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辅七路(辅三路至辅一路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北向南累计分段倒边占用挖掘道路机动车道长449.4~496.8米、宽0.5~19.1米,占用挖掘东、西两侧人行道(含绿化)长400~429.1米、宽2.2~10.7米的范围,将道路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铺装,人行道铺装,新建自行车道,绿化提升,地下配套管网施工、更换道路交通设施等。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975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104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6 |
| 结束日期 | 2025-03-06 |
| 内容 | 核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10437号)。 |
| 序号 | 97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4 |
| 结束日期 | 2024-03-24 |
| 内容 | 因龙海家园人行通道及桂湾三路交通优化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桂湾三路(龙海家园停车场出入口)内侧两条机动车道长25米、宽7米,新建防撞隔离墩,与现状防撞墩紧密衔接,封闭该处过街人行横道并擦除人行横道线。占用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原车道数通行。你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告知我局进行监督指导及恢复检查并按规定办理验收移交手续。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2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7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1 |
| 结束日期 | 2024-05-29 |
| 内容 | 因枢纽大街道路工程路口接驳及再生水管接驳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四路(规划桂湾大街处)接驳管线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5米、宽3.5米,人行道长4.5米、宽3.5米。最终规划枢纽大街接驳桂湾大街,接驳口宽10米,路口转弯半径9米,喇叭口宽度28米,枢纽大街中线与桂湾四路道路中线交点坐标(X=18710.922,Y=98071.730)。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7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1 |
| 结束日期 | 2024-03-30 |
| 内容 | 根据前海桂湾大街(桂湾五路-滨海大道)市政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五路南侧开设一个规划道路接驳口,接驳口参数具体如下路口位于桂湾五路南侧(桂湾大街起点),路口宽10米,转弯半径9米,设计起点坐标(X=2492624.254,Y=489164.975)。路口需与两侧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道平稳顺接,开设路口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7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6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1 |
| 结束日期 | 2024-03-30 |
| 内容 | 根据金融东街(桂湾五路-滨海大道)市政工程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五路南侧开设一个规划道路接驳口,接驳口参数具体如下路口位于桂湾五路南侧(金融东街终点),路口宽7米,转弯半径9米,设计终点坐标(X=2492624.254,Y=489164.975)。路口需与两侧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道平稳顺接,开设路口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8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1 |
| 结束日期 | 2024-03-30 |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海创新15街、九纵三街等市政工程申请在前海大道(与听海大道交叉口)、听海大道(与前海大道交叉口)开设两个规划道路接驳口,接驳口参数具体如下路口一位于前海大道(九纵二街终点)西南侧,路口宽7米,转弯半径9米,喇叭口宽度38.58米,九纵二街设计终点坐标(X=17899.435,Y=97992.994);路口二位于听海大道(公正北二街终点)西北侧,路口宽7米,转弯半径9米,喇叭口宽度30.34米,公正北二街设计终点坐标(X=17706.509,Y=98041.471)。路口需与两侧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道平稳顺接,开设路口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机动车道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倒边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8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4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01 |
| 结束日期 | 2024-05-29 |
| 内容 | 因枢纽大街道路工程路口接驳及再生水管接驳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桂湾四路(规划桂湾大街处)接驳管线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长5米、宽3.5米,人行道长4.5米、宽3.5米。最终规划枢纽大街接驳桂湾大街,接驳口宽10米,路口转弯半径9米,喇叭口宽度28米,枢纽大街中线与桂湾四路道路中线交点坐标(X=18710.922,Y=98071.730)。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工程仅允许在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占道围挡。《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82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05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9 |
| 结束日期 | 2027-02-28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10003号) |
| 序号 | 98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8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因郑和三路(赤湾三路至华英路段)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港航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港航路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16.1m、宽2.9~10.1m;2、第二阶段:港航路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06.7m、宽6.5~9m,北侧人行道:长106.7m、宽2m。占用机动车道应始终保证港航路(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段双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施工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第二阶段北侧人行道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宽度的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港航路(华英路~兴海大道)新建污水管工程鉴于港航路非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产权道路,请你单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实施。改造路段部分位于2号线地铁保护范围,你单位应征得地铁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8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7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8 |
| 结束日期 | 2024-08-26 |
| 内容 | 因郑和三路(赤湾三路至华英路段)道路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占用挖掘港航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港航路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16.1m、宽2.9~10.1m;2、第二阶段港航路北侧(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机动车道长106.7m、宽6.5~9m,北侧人行道长106.7m、宽2m。占用机动车道应始终保证港航路(赤湾地铁站B口至华英路)段双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占用点位应做好上下游道路线形过渡,道路达到通车条件的应及时开通,施工路段接驳处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占用人行道应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第二阶段北侧人行道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宽度的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根据统筹方案为避免反复开挖,你单位应牵头负责管理上述许可范围内的以下工程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港航路(华英路~兴海大道)新建污水管工程鉴于港航路非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产权道路,请你单位征得产权单位(或实际管养单位)同意后实施。改造路段部分位于2号线地铁保护范围,你单位应征得地铁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8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8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8 |
| 结束日期 | 2024-03-28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067号)同意占用兴业路(西乡大道-铜鼓堡路),夜间(2300-0600)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10米*宽3米(20处)、人行道长10米*宽2米(2处),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兴业路(西乡大道至铜鼓堡路段)部分区域。工程由南向北沿道路东、西两机动车道及东侧人行道共计22处(西侧机动车道10处、东侧机动车道10处、东侧人行道2处)钻孔施工,孔径130mm,孔深20米,为后期固戍水质净化厂主网管线建设设计做依据。工程每处钻孔施工临时围挡道路长10米、宽2~3米。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98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3 |
| 结束日期 | 2024-04-2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149号):同意占用 新志兴一路,)夜间(23:00-06:00)逐车道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5米*宽(3.5-4)米(13处)、长15米*宽4米、长10米*宽(3.5-3.8)米(2处),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新志兴一路(新志兴二路路段)。工程沿道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开挖5条长13~20米、宽1.1米、深1~1.27米的沟槽,新建5条DN300雨水管,以解决周边社区内涝问题。工程施工临时围挡机动车道宽3.5-4米。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98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宝安)〔2024〕12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3 |
| 结束日期 | 2024-04-22 |
| 内容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149号)同意占用新志兴一路,)夜间(2300-0600)逐车道分段占用机动车道长5米*宽(3.5-4)米(13处)、长15米*宽4米、长10米*宽(3.5-3.8)米(2处),白天恢复交通,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占用挖掘新志兴一路(新志兴二路路段)。工程沿道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开挖5条长13~20米、宽1.1米、深1~1.27米的沟槽,新建5条DN300雨水管,以解决周边社区内涝问题。工程施工临时围挡机动车道宽3.5-4米。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
| 序号 | 98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2 |
| 结束日期 | 2025-04-30 |
| 内容 | 核发航城街道建德二路(建德路-内环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3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98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2 |
| 结束日期 | 2024-08-08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封闭占用挖掘赤湾九路(赤湾二路-赤湾四路)机动车道:长122米、宽9米,东侧人行道:长122米、宽3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止。 |
| 序号 | 99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5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2 |
| 结束日期 | 2024-08-08 |
| 内容 | 因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封闭占用挖掘赤湾九路(赤湾二路-赤湾四路)机动车道长122米、宽9米,东侧人行道长122米、宽3米。全封闭道路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为提高市民知情权,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你单位应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止。 |
| 序号 | 99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8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20 |
| 结束日期 | 2024-03-21 |
| 内容 | 根据公正北一街道路规划,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梦海大道(梦海地铁站旁)西侧开设一个规划道路接驳路口,路口宽度14米,转弯半径12米,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17272.555,Y=98304.904)。机动车道占用仅允许在0000-0600时段车流量较小情况下进行,每次仅允许占用单向一车道宽度,保证占用方向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其余时段恢复道路原通行状态;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引导非机动车至人行道通行;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禁止“围而不挖”,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加快施工,尽快还路于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9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水许准予(2024)2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19 |
| 结束日期 | 2025-02-18 |
| 内容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序号 | 99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18 |
| 结束日期 | 2024-07-30 |
| 内容 | 因桂湾三路地下步行通道(招联大厦-粤港澳青年创业园)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封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建设地下步行通道,具体如下:1、第一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创新4街-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05米、宽15米,人行道长105米、宽3.5米;2、第二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梦海大道-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87米、宽7.5-15米,人行道长156米、宽4-7米。你单位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交通部门视频监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 |
| 序号 | 994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3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18 |
| 结束日期 | 2024-07-30 |
| 内容 | 因桂湾三路地下步行通道(招联大厦-粤港澳青年创业园)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封闭占用挖掘桂湾三路部分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建设地下步行通道,具体如下1、第一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创新4街-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05米、宽15米,人行道长105米、宽3.5米;2、第二期占用挖掘桂湾三路(梦海大道-创新6街)机动车道长187米、宽7.5-15米,人行道长156米、宽4-7米。你单位应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并配合交警部门发布社会通告,封闭路段上下游提前设置三级提示及并更新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配套交通设施,指引机动车辆提前绕行;封闭道路应保证至少单侧人行系统连贯,预留或新建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围挡、并在施工围挡处增加施工告示牌,描述清楚工程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交通部门视频监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 |
| 序号 | 99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9 |
| 结束日期 | 2024-08-08 |
| 内容 | 因前湾十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围挡外扩,继续临时占用前湾四路与梦海大道交汇处南侧人行道长110米×宽2米。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道正常通行。你单位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还路于民,你单位应继续与社区、街道保持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装视频监控、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你单位应修缮因围挡外扩而损坏的人行道,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办理移交手续。《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99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094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8 |
| 结束日期 | 2025-02-07 |
| 内容 | 详见前湾片区支路及地下人行联络道二期工程(科创一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09412号)。 |
| 序号 | 99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254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6 |
| 内容 | 详见航城街道建德二路(建德路-内环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25419号)。 |
| 序号 | 998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2649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7 |
| 内容 | 本次所报的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本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 |
| 序号 | 99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2347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7 |
| 结束日期 | 2025-02-06 |
| 内容 | 详见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23470号)。 |
| 序号 | 100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04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株、迁移乔木35株 |
| 序号 | 100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04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343.76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291.05平方米 |
| 序号 | 100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砍伐乔木1株、迁移乔木35株 |
| 序号 | 100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永久占用绿地1343.76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291.05平方米 |
| 序号 | 1004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04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5 |
| 结束日期 | 2027-02-05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6202410002号) |
| 序号 | 1005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19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0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2149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5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详见展贤路(展城路-展景路)市政道路新建工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21494号)。 |
| 序号 | 100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179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5 |
| 结束日期 | 2026-12-16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桂湾三路地下步行通道(招联大厦-粤港澳青年创业园)、梦海大道地下步行通道(华润金融中心-前海时代)二期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1008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0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临规许QH-2024-000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4 |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 内容 | 准予核发前湾十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临时建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前海临规许QH-2024-0003号)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前海临建工规准予QH-2024-0003号)。 |
| 序号 | 10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1941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4 |
| 结束日期 | 2025-02-03 |
| 内容 | 详见创新十三街(梦海大道路口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19416号)。 |
| 序号 | 10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临)建字第4403002024GG001845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4 |
| 结束日期 | 2025-02-04 |
| 内容 | 核发前海临海双界河桥工程临时建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临)建字第4403002024GG0018453号)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Q8-202400033)。 |
| 序号 | 10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5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3 |
| 结束日期 | 2025-02-02 |
| 内容 | 关于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临时供水工程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10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18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Q8-20240002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2 |
| 结束日期 | 2027-02-0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10002号) |
| 序号 | 10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2-0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30 |
| 结束日期 | 2024-05-31 |
| 内容 | 核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02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 序号 | 10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水保准予QH-2024-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桂湾片区,新建月湾街(桂湾四路-桂湾五路)、沿河中四街(月湾西街-月湾街)、沿河中三街(月湾西街-月湾街)、月湾西街(桂湾四路-沿河中四街)4条城市支路,总长约765m,道路红线宽11-16m,均为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km/h;新建电缆沟(2×1.4m×1.4m),起点为桂湾四路,终点至滨海大道,总长1429m。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12h㎡,总挖方31900㎡,总填方27500㎡,借方14700㎡,余方19100㎡;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0.67h㎡、表土剥离及回填2,670m3、道路绿化0.01h㎡、施工围挡980m、洗车池1座、边坡绿化0.06h㎡、绿化恢复0.82h㎡、水马1200m(重复使用)、基坑排水沟(0.3m×0.3m)230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774m、单级沉沙池6座、三级沉沙池3座、土袋拦挡400m3、土工布21200㎡、移动沉沙池12座,共用电缆沟区移动沉沙池。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10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03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 结束日期 | 2024-07-2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936平方米 |
| 序号 | 10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L01902292401260002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核发前海信息枢纽大厦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
| 序号 | 10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1649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 结束日期 | 2025-01-28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16498号) |
| 序号 | 10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桂湾片区,新建月湾街(桂湾四路-桂湾五路)、沿河中四街(月湾西街-月湾街)、沿河中三街(月湾西街-月湾街)、月湾西街(桂湾四路-沿河中四街)4条城市支路,总长约765m,道路红线宽11-16m,均为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km/h;新建电缆沟(2×1.4m×1.4m),起点为桂湾四路,终点至滨海大道,总长1429m。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12h㎡,总挖方31900㎡,总填方27500㎡,借方14700㎡,余方19100㎡;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对项目土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无法利用的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予以处置。计划工期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主体已列措施主体已列措施透水铺装0.67h㎡、表土剥离及回填2,670m3、道路绿化0.01h㎡、施工围挡980m、洗车池1座、边坡绿化0.06h㎡、绿化恢复0.82h㎡、水马1200m(重复使用)、基坑排水沟(0.3m×0.3m)230m。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774m、单级沉沙池6座、三级沉沙池3座、土袋拦挡400m3、土工布21200㎡、移动沉沙池12座,共用电缆沟区移动沉沙池。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深水规〔202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条件,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序号 | 10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9 |
| 结束日期 | 2024-07-28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936平方米 |
| 序号 | 10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验字〔2024〕第002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序号 | 10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126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007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5 |
| 结束日期 | 2025-06-28 |
| 内容 | 同意你单位临时用地初次申请,核准临时用地面积102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025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使用期限2年,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6月28日止,签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合同书》(深前海地临合字(2024)001号)。 |
| 序号 | 102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2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审字〔2024〕第001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 序号 | 102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4-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9 |
| 结束日期 | 2025-01-18 |
| 内容 | 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六单元04、05街坊,项目新建4条道路及1条电缆沟。新建4条道路总长度约765m,道路红线11-16m;新建1条电缆沟起点为桂湾四路,终点为滨海大道,总长度约1429m,断面尺寸为2x1.4x1.4m。 项目涉及月湾河、桂湾河的河道管理范围,涉及月湾河河道设计桩号H2+811.387至桩号H3+916.850,涉河段总长度1099m,涉河内容如下: 1.新建月湾街涉及月湾河河道,为临河道路,涉河段长约361m,涉河面积约3380.79m。 2.道路下方新建综合管线涉及月湾河河道,为临河铺设,具体为:新建DN300给水管涉河长度362m;新建DN200再生水管涉河长度221m;新建DN800污水管涉河长度227m;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涉河长度362m。 3.新建电缆沟下穿月湾河、桂湾河,涉河段长度约1099m。桂湾河为现状明渠,无河道管理范围线。 根据2023年12月19日专家对《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涉月湾河、桂湾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月版,编制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涉月湾河、桂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 “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02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9 |
| 结束日期 | 2025-01-18 |
| 内容 | 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六单元04、05街坊,项目新建4条道路及1条电缆沟。新建4条道路总长度约765m,道路红线11-16m;新建1条电缆沟起点为桂湾四路,终点为滨海大道,总长度约1429m,断面尺寸为2x1.4x1.4m。项目涉及月湾河、桂湾河的河道管理范围,涉及月湾河河道设计桩号H2+811.387至桩号H3+916.850,涉河段总长度1099m,涉河内容如下1.新建月湾街涉及月湾河河道,为临河道路,涉河段长约361m,涉河面积约3380.79m。2.道路下方新建综合管线涉及月湾河河道,为临河铺设,具体为新建DN300给水管涉河长度362m;新建DN200再生水管涉河长度221m;新建DN800污水管涉河长度227m;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涉河长度362m。3.新建电缆沟下穿月湾河、桂湾河,涉河段长度约1099m。桂湾河为现状明渠,无河道管理范围线。根据2023年12月19日专家对《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涉月湾河、桂湾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4年1月版,编制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星海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涉月湾河、桂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03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02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0 |
| 内容 | 迁移乔木9株 |
| 序号 | 103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NS2024001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结束日期 | 2024-06-2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53平方米 |
| 序号 | 103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0 |
| 内容 | 迁移乔木9株 |
| 序号 | 103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结束日期 | 2024-06-26 |
| 内容 | 临时占用绿地253平方米 |
| 序号 | 1034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300090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7 |
| 结束日期 | 2027-01-16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10001号) |
| 序号 | 103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2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7 |
| 结束日期 | 2024-04-16 |
| 内容 | 关于机场一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市政道路工程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 |
| 序号 | 1036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3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7 |
| 结束日期 | 2024-04-16 |
| 内容 | 关于机场一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市政道路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 序号 | 1037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审字〔2024〕第00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 序号 | 103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建消审字〔2024〕第00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 序号 | 1039 |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4403002024YG000343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详见前海桂湾片区支路二期(创新二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03436号)。 |
| 序号 | 1040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4000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2 |
| 结束日期 | 2027-01-11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6202410001号) |
| 序号 | 104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024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4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041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1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核发赤湾二路西延段(月亮湾大道-赤湾五路段)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序号 | 1043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037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44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前海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序号 | 1045 |
| 许可文件编号 | Q7A-202300083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10 |
| 结束日期 | 2027-01-10 |
| 内容 |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410000号) |
| 序号 | 1046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064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9 |
| 结束日期 | 2025-01-08 |
| 内容 | 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006495号) |
| 序号 | 1047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403002024GG00054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8 |
| 结束日期 | 2025-01-08 |
| 内容 | 本次所报的机场南片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本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管隧工程施工图)》。 |
| 序号 | 104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5 |
| 结束日期 | 2024-07-03 |
| 内容 | 因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滨海大道)、听海大道(H2+180-H3+240)、听海大道(前湾四路-妈湾二路)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桂湾二路)东侧非机动车道长32米×宽2米、人行道长35米×宽2.5米。本许可到期前,若你单位无需继续占道施工,应在许可有效期内对施工导致损坏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修缮后撤离围挡,后续向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办理占用道路移交手续。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3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 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04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12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5 |
| 结束日期 | 2024-07-03 |
| 内容 | 因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滨海大道)、听海大道(H2+180-H3+240)、听海大道(前湾四路-妈湾二路)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临时占用听海大道(桂湾一路-桂湾二路)东侧非机动车道长32米×宽2米、人行道长35米×宽2.5米。本许可到期前,若你单位无需继续占道施工,应在许可有效期内对施工导致损坏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修缮后撤离围挡,后续向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办理占用道路移交手续。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预留至少3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05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前海河管准予QH-2023-001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4 |
| 结束日期 | 2025-01-03 |
| 内容 | 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项目拟建三座人行天桥上跨月亮湾大道,其中一号天桥涉及月湾河河道管理范围。项目涉河位置为河道桩号K4+220处,涉河面积为970㎡。一号天桥采取钢箱梁结构,跨径173.2m,主桥全宽6m,净宽4.6m,梯道全宽3.6m,采用1:2和1:4 双向布置。 根据2023年12月4日专家对《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涉月湾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3年12月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大地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涉月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 “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05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4 |
| 结束日期 | 2024-04-03 |
| 内容 | 因桂湾四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路口工程建设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十一号路西侧(创新九街-桂湾二路)开设5个永久路口,具体如下:路口一: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路口宽度4米,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4001.28,Y=489706.71),北距创新九街约15.3米,北距桥墩1.63米,南距桥墩2.21米;路口二: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路口宽度4米,北侧转弯半径4.5米,南侧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926.222,Y=489707.992),北距路口一约70.4米,北距桥墩0.49米,南距桥墩3.9米;路口三:位于十一号路桥上,类型为紧急消防口,路口宽度4米,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914.847,Y=489704.686);路口四: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7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838.796,Y=489709.484),北距路口二约79.8米,北距桥墩0.51米,南距桥墩3.02米;路口五: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8.4米,转弯半径6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723.576,Y=489711.451),北距路口四约107.6米,北距桥墩0.66米,南距桥墩4.0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根据交通部门审查意见,迁移交通标志牌前你单位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进行监督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桥梁结构变位的监测,避免机械破坏、扰动桥梁构筑物,路口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十一号路桥墩的保护。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序号 | 1052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4 |
| 结束日期 | 2025-01-03 |
| 内容 | 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项目拟建三座人行天桥上跨月亮湾大道,其中一号天桥涉及月湾河河道管理范围。项目涉河位置为河道桩号K4+220处,涉河面积为970㎡。一号天桥采取钢箱梁结构,跨径173.2m,主桥全宽6m,净宽4.6m,梯道全宽3.6m,采用12和14双向布置。根据2023年12月4日专家对《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涉月湾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2023年12月版,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大地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跨月亮湾大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涉月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的“结论及建议”,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
| 序号 | 105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南山)〔2024〕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1-04 |
| 结束日期 | 2024-04-03 |
| 内容 | 因桂湾四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路口工程建设需要,准予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十一号路西侧(创新九街-桂湾二路)开设5个永久路口,具体如下路口一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路口宽度4米,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4001.28,Y=489706.71),北距创新九街约15.3米,北距桥墩1.63米,南距桥墩2.21米;路口二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紧急消防口,路口宽度4米,北侧转弯半径4.5米,南侧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926.222,Y=489707.992),北距路口一约70.4米,北距桥墩0.49米,南距桥墩3.9米;路口三位于十一号路桥上,类型为紧急消防口,路口宽度4米,转弯半径12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914.847,Y=489704.686);路口四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7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838.796,Y=489709.484),北距路口二约79.8米,北距桥墩0.51米,南距桥墩3.02米;路口五位于十一号路桥下,类型为机动车出入口,路口宽度8.4米,转弯半径6米,路口中心线与路缘石交点坐标(X=2493723.576,Y=489711.451),北距路口四约107.6米,北距桥墩0.66米,南距桥墩4.03米。根据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施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倒边进行,每次预留至少2米宽度疏解人行道供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受道路条件限制无法预留安全通行宽度的应提前在上游路口引导至对侧人行道通行。根据交通部门审查意见,迁移交通标志牌前你单位应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进行监督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桥梁结构变位的监测,避免机械破坏、扰动桥梁构筑物,路口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十一号路桥墩的保护。入场施工前你单位应与社区、街道充分沟通,如涉及其他相关利益人权益或其他部门管辖职责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做好信息公示、规范施工围挡围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完善路口处交通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4 | A级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0300587917503 |
| 2 | 2023 | A级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0300587917503 |
| 3 | 2022 | A级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0300587917503 |
| 4 | 2021 | A级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0300587917503 |
| 5 | 2018 | A级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300587917503A |
| 6 | 2017 | A级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440300587917503A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6-02-28 |
| 处罚类型 | 未经批准进行地下管道顶进管线工程 |
| 决定文书号 | 深交罚决第(2026)ZD01319号 |
| 处罚事由 | 2025年12月16日10时44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东南交汇处人行道巡查,发现该处梦海大道部分路面被红色围挡占用,但未见人员或设备施工,现场未张贴公示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经现场勘验,发现该围挡为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怡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设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围挡占用梦海大道东北行方向一条车道,长47.8米、宽3.8米;占用梦海大道西南行方向两条车道,长54.6米、宽7.5米。经调查,发现该工程以梦海大道与前湾河西街东南交汇处人行道地下6米为起点, |
| 处罚内容 | 处5000元罚款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处罚依据 | 《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166193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12月2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