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32095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3号三星视界星光苑1栋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188320959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1992年12月28日 | 
| 法定代表人 | 裴宝伦 | 营业期限 | 1992年12月28日 - 2042年12月2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9638 | 发照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 
| 企业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3号三星视界星光苑1栋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咨询;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 ||
主要人员 (4)
| 刘畅 | 
| 监事 | 
| 姜丽丽 | 
| 董事 | 
| 王和贵 | 
| 董事 | 
| 裴宝伦 | 
| 经理,董事长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广东上城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3)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汕尾市万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100% | 100万元 | 
| 深圳市万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70% | 700万元 | 
| 深圳市万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1112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学校主体工程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9-2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节能;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燃气工程;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737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学校地基与基础工程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7-0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 
| 序号 | 3 |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房开证字贰0200095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4-16 | 
| 结束日期 | 2027-06-26 | 
| 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 序号 | 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284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民治校区主体工程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 
| 序号 | 5 | 
| 许可文件编号 | 裴宝伦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民治校区主体工程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 
| 序号 | 6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民治校区主体工程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3-21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 
| 序号 | 7 | 
| 许可文件编号 | 22510983036 |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事变更登记(备案)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7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商事变更登记(备案):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成员;监事信息;总经理;章程;升级换照 | 
| 序号 | 8 | 
| 许可文件编号 | 2207-440307-04-01-896345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关于布吉街道半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的施工许可 | 
| 序号 | 9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2-24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关于布吉街道半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的施工许可 | 
| 序号 | 1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盐田)〔2024〕1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2 | 
| 结束日期 | 2025-03-10 | 
| 内容 | 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占用、挖掘环城路(碧海楼路段)、碧海路(碧海楼路段)开设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进行中英街深港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进行中英街深港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项目,开设3处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具体内容如下:占用、挖掘环城路(桥头街路段)东南侧人行道长8米、宽1米,开设一处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用于施工及土方车辆出入。该临时机动车出入口使用期限2个月,使用完毕后封闭。占用、挖掘环城路(党群服务中心路段)东北侧人行道长6米、宽1米,开设一处临时机动车入口,用于施工及土方车辆驶入。占用、挖掘碧海路(碧海楼路段)西侧人行道长6米、宽1米,开设一处临时机动车出口,用于施工及土方车辆驶出。你单位需严格按照路口工程施工图完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的路面养护,及时修补路面,保证路面平整。加强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的现场管理,车辆出入必须有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严禁车辆在路口及两侧违停,避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环城路(桥头街路段)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许可有限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环城路(党群服务中心路段)、碧海路(碧海楼路段)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许可有限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如需延长占用、挖掘道路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施工完毕后应立即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现场验收。按照《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挖掘的道路设施和相关交通疏解道路设施的管养责任。二、你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按照《占道施工公示牌设置技术指引》《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信息公示、警示标识、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三、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安全防护、交通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修复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修复后及时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进行现场验收。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序号 | 1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盐田)〔2024〕13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9-12 | 
| 结束日期 | 2025-03-10 | 
| 内容 | 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占用、挖掘环城路(碧海楼路段)、碧海路(碧海楼路段)开设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进行中英街深港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进行中英街深港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项目,开设3处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具体内容如下占用、挖掘环城路(桥头街路段)东南侧人行道长8米、宽1米,开设一处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用于施工及土方车辆出入。该临时机动车出入口使用期限2个月,使用完毕后封闭。占用、挖掘环城路(党群服务中心路段)东北侧人行道长6米、宽1米,开设一处临时机动车入口,用于施工及土方车辆驶入。占用、挖掘碧海路(碧海楼路段)西侧人行道长6米、宽1米,开设一处临时机动车出口,用于施工及土方车辆驶出。你单位需严格按照路口工程施工图完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的路面养护,及时修补路面,保证路面平整。加强临时机动车出入口的现场管理,车辆出入必须有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严禁车辆在路口及两侧违停,避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环城路(桥头街路段)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许可有限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环城路(党群服务中心路段)、碧海路(碧海楼路段)临时机动车出入口,许可有限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如需延长占用、挖掘道路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施工完毕后应立即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现场验收。按照《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挖掘的道路设施和相关交通疏解道路设施的管养责任。二、你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按照《占道施工公示牌设置技术指引》《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信息公示、警示标识、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三、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安全防护、交通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修复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修复后及时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进行现场验收。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序号 | 1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4〕第0066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 序号 | 13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南建消审字〔2024〕第0064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03-22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 序号 | 1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211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2-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幕墙79917平方米;泛光照明; | 
| 序号 | 15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2-2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幕墙79917平方米;泛光照明; | 
| 序号 | 16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440307-48-01-706171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2-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沙湾派出所原址重建工程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许可 | 
| 序号 | 17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2-25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沙湾派出所原址重建工程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许可 | 
| 序号 | 18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盐田)〔2023〕15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1-10 | 
| 结束日期 | 2024-03-08 | 
| 内容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搭设围挡,进行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一、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人行道搭设围挡,进行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段)南侧人行道长70米、宽0.8米,海山路东侧人行道长109米、宽0.8米,临时搭设配式钢结构围挡,进行原保税区深盐路海山路街角区域的楼房拆除及设施改造;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至保发大厦段)南侧人行道长321米、宽0.8米,临时设置活动胶马围挡,进行原保税区路面与深盐路衔接处进行改造施工。采用分段施工方式,每段施工长度130米,完成一段区域施工后,再进行下一段区域施工。许可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止。如需延长占用、挖掘道路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按照《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挖掘的道路设施和相关交通疏解道路设施的管养责任。二、你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按照《占道施工公示牌设置技术指引》《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信息公示、警示标识、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三、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安全防护、交通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修复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修复后及时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进行现场验收。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序号 | 19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盐田)〔2023〕15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3-11-10 | 
| 结束日期 | 2024-03-08 | 
| 内容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搭设围挡,进行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一、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人行道搭设围挡,进行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段)南侧人行道长70米、宽0.8米,海山路东侧人行道长109米、宽0.8米,临时搭设配式钢结构围挡,进行原保税区深盐路海山路街角区域的楼房拆除及设施改造;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至保发大厦段)南侧人行道长321米、宽0.8米,临时设置活动胶马围挡,进行原保税区路面与深盐路衔接处进行改造施工。采用分段施工方式,每段施工长度130米,完成一段区域施工后,再进行下一段区域施工。许可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止。如需延长占用、挖掘道路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按照《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挖掘的道路设施和相关交通疏解道路设施的管养责任。二、你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按照《占道施工公示牌设置技术指引》《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信息公示、警示标识、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三、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安全防护、交通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修复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修复后及时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进行现场验收。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序号 | 20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盐田)〔2023〕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7-26 | 
| 结束日期 | 2023-09-25 | 
| 内容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海景二路进行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零星拆除工程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一、因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零星拆除工程施工,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海景二路人行道搭设施工围挡,分段施工,将施工区域与人行道分隔,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临时占用深盐路南侧人行道长1230米、宽1.2米搭设临时施工围挡;临时占用海山路东侧人行道长235米、宽1.2米搭设临时施工围挡;临时占用海景二路北侧与西侧人行道共计长835米、宽1.2米搭设临时施工围挡。许可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如需延长占用、挖掘道路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按照《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挖掘的道路设施和相关交通疏解道路设施的管养责任。二、你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按照《占道施工公示牌设置技术指引》《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信息公示、警示标识、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三、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安全防护、交通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修复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修复后及时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进行现场验收。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序号 | 21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盐田)〔2023〕95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7-26 | 
| 结束日期 | 2023-09-25 | 
| 内容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海景二路进行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零星拆除工程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一、因盐田区原沙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零星拆除工程施工,临时占用深盐路、海山路、海景二路人行道搭设施工围挡,分段施工,将施工区域与人行道分隔,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临时占用深盐路南侧人行道长1230米、宽1.2米搭设临时施工围挡;临时占用海山路东侧人行道长235米、宽1.2米搭设临时施工围挡;临时占用海景二路北侧与西侧人行道共计长835米、宽1.2米搭设临时施工围挡。许可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如需延长占用、挖掘道路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按照《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挖掘的道路设施和相关交通疏解道路设施的管养责任。二、你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按照《占道施工公示牌设置技术指引》《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信息公示、警示标识、规范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三、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安全防护、交通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修复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修复后及时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盐田交警大队进行现场验收。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序号 | 22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盐排许字第〔2023〕1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4-20 | 
| 结束日期 | 2024-04-19 | 
| 内容 | 准予在许可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 | 
| 序号 | 23 |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4-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节能;消防工程;室外工程; | 
| 序号 | 24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0461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4-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节能;消防工程;室外工程; | 
| 序号 | 25 |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光建消审字〔2023〕第0001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1-18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0 | A级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14403006188320959 | 
| 2 | 2015 | A级 |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440300618832095 | 
| 3 | 2014 | A级 | 深圳万科恒大物业有限公司 | 440300618832095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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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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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638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2年12月28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