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ANUY6E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28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安居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ANUY6E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09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蔡东平 | 营业期限 | 2018年09月13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25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9月28日 |
企业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28层 | ||
经营范围 |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人才安居房项目的投资、建设收购、租售管理和综合服务;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蔡东平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饶少华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32500万人民币 | 32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2﹞第LHLG2022009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深圳市安居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居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经审查,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二十一条,《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同意安居禧龙苑项目开设消防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位置: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与福安大道交会处,永久占用城市绿地面积22.9平方米。 ????请你单位持此决定书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办理后续手续并做好如下工作:一、请你单位向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提交占用城市绿地实施方案和相关承诺文件,办理进场手续,按许可内容实施,并接受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二、请你单位确保绿地的供水供电等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占用绿地范围的地下管线和相关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以及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若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你单位负责。三、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占用城市绿地施工必须围挡作业,做好日常保洁及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内容:施工项目、单位、工期及此决定书等)。四、涉及施工、安全等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请你单位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五、请你单位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将绿化恢复方案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审核。绿化恢复应确保不低于原绿地的标准,绿化设施应统一、互通。六、在许可期限届满前,请你单位按规定清理及平整场地,按批准的绿化恢复方案做好绿化恢复工作,并按规定移交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管理。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占用绿地的,你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否则依法处理。七、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涉及林地相关事项,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另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做好占用绿地和绿化恢复的监管工作。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城许字﹝2022﹞第LHLG2022009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深圳市安居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居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迁移树木的申请,经审查,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十三条,《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同意安居禧龙苑项目开设消防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迁移城市树木1株,位置: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与福安大道交会处,迁移城市树木施工期限自批复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请你单位持此决定书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办理后续手续并做好如下工作:一、请你单位编制详细的迁移树木施工方案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并按照树木修剪、迁移技术标准规范做好树木迁移工作。二、请你单位确保绿地供水供电等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施工范围的地下管线和相关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你单位负责。三、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做好日常保洁及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内容:施工项目、单位,工期及此决定书等)。四、涉及施工、安全等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请你单位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五、请你单位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将绿化恢复方案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审核,绿化恢复应确保不低于原绿地的标准,绿化设施应统一、互通。六、在许可期限届满前,请你单位按规定清理及平整场地,按批准的绿化恢复方案做好绿化恢复工作,并按规定移交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管理。七、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涉及林地采伐相关事项,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林地采伐手续。 ????另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做好迁移树木和绿化恢复的监管工作。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龙建消验字﹝2022﹞第019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规划资源设备[LG2022001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建筑类)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8 |
结束日期 | 2023-07-17 |
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龙建消验字﹝2022﹞第018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深交许(龙岗)〔2022〕15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4 |
结束日期 | 2022-06-07 |
内容 | 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一、占道挖掘平安大道(富安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东北角)东侧人行道及绿化带实施开设消防路口。工程内容:破(拆)除人行道、立道牙、绿化带、护栏,硬化水泥路面以及地下管线保护等。全长约32米,占挖宽度约7米,路口宽度为4米,转弯半径为R1=9米、R2=12米,坐标X=34997.050,Y=122797.448。 二、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市龙岗区占用挖掘道路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等相关标准及经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要求采取围挡作业。该路口为隐形消防路口,正常情况下处于封闭状态,仅供紧急情况下消防车出入。 三、如确需延长使用的,原许可证书期限大于30天的,应在原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30天前申请延期;原许可证书期限不足30天的,应在原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5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2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9月1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