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663365342A
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2号海伦堡海琴湾花园1号楼首层商铺105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663365342A | 登记机关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06月27日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亚添 | 营业期限 | 2007年06月27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98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20日 |
| 企业地址 | 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2号海伦堡海琴湾花园1号楼首层商铺105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6)
| 林灿辉 |
| 董事 |
| 郭建兴 |
| 董事 |
| 陆爱燕 |
| 监事 |
| 陈亚添 |
| 财务负责人,董事长,经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陈永裕 |
| 董事 |
| 陈育义 |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清远市海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699.6万人民币 | 10699.6万人民币 |
| 李峻 | - | - | |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金诚利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陈永裕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002025120200480108 |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 许可机关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2-19 |
| 结束日期 | 2028-12-19 |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二级延续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1 | A级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441801663365342 |
| 2 | 2020 | A级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91441802663365342A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25)粤1802执1346号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2025-02-05 | 2025-06-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5)粤1802执1346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5-02-05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票据款900000元及利息,支付票据款2848167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1802民初10514号,2024民终1136号之一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23)粤18执1354号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3 | 2024-06-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3)粤18执1354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3-10-23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70230600516】。1、被执行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574695.3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利息为12860.76元、罚息为65.29元、复利为236.68元;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2日,利息以正常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收93个基点计算;自2023年3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罚息以逾期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收93个基点后加收50计算;复利以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收93个基点后加收50计算);2、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一名下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2号海伦堡海琴湾花园3号楼17层04号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被执行人一补偿申请人律师费25500元、财产保全费3587元;4、被执行人二对被执行人一的本案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合计19808元;6、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执行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穗仲案字第642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23)粤18执1514号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9 | 2024-06-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3)粤18执1514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3-12-1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70231600621】。1、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706064.15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3年5月22日,,利息8746.91元、罚息28.09元、复利83.51元;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8月5日,利息以正常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93个基点计算;2023年5月2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罚息以逾期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93个基点后加收50的标准计算;复利以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93个基点后加收50的标准计算);2、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29700元、财产保全费4243元;3、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一、二购买的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2号海伦堡海琴湾花园10号楼11层03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4、被执行人三对上述确定的被执行人一、二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合计21627元;6、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执行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穗仲案字第1040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1 | 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26-01-23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 6177393.35 | 536653.91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98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06月2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8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