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21668216266G
地址:佛冈县水头镇莲瑶碧桂园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21668216266G | 登记机关 |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09日 |
| 法定代表人 | 周志坚 | 营业期限 | 2007年11月09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13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企业地址 | 佛冈县水头镇莲瑶碧桂园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洗浴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外卖递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五金产品批发;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露营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3)
| 冯培成 |
| 监事 |
| 周志坚 |
| 经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江汝世 |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4)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鹤山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企业法人 |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广州市江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0万人民币 | 130万人民币 |
| 佛山市顺德区宙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1)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冈酒店分公司 | 江汝世 |
企业对外关系 (1)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佛冈碧桂园清泉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8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佛水审批﹝2025﹞107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佛冈县水利局 |
| 开始日期 | 2025-10-17 |
| 结束日期 | 2030-10-16 |
| 内容 | 一、你公司延续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41821G2021-0004,取水权人为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有限公司,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取用地下水,年取水许可总量为0.7万m3。 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2025年10月17日至2030年10月16日),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的事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2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1821668216266 |
| 2 | 2021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1821668216266 |
| 3 | 2020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441821668216266G |
| 4 | 2019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441821668216266G |
| 5 | 2018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441821668216266G |
| 6 | 2017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441821668216266G |
| 7 | 2014 | A级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1821668216266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5)粤1821执820号 | 佛冈县人民法院 | 2025-04-15 | 2025-09-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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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粤1821执820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5-04-15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质保金119155.54元及利息6305元(后息以119155.54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从2024年5月21日计至清偿之日)给原告珠海市人防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二、被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41元,保全费1165元,由原告珠海市人防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73元,由被告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33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期届满前向本院缴纳,逾期未履第-8-页共10页行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已预交本案诉讼费,可在本判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退回。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 | ||||
| 执行法院 | 佛冈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冈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粤1821民初141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1 | 清远市卓越弘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6-01-21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 1888200.38 | 509204.28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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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13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11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5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