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5489L79P
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3室-16卡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5489L79P | 登记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惠祥昆 | 营业期限 | 2019年12月2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企业地址 | 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3室-16卡 | ||
经营范围 | 投资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商业用房出租;承接室内装饰工程;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孟怡菲 |
董事 |
惠祥昆 |
经理,董事,董事长 |
李佩霖 |
财务负责人 |
邓德宝 |
监事 |
陆临 |
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保利(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保利(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 | 500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2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7栋、8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3】第2500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3】第250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人防核更202305003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3】第2500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人防核更20230400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应建防空地下室核准单(变更、验收核实)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4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5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7栋、8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5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7栋、8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审【2022】第25004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含装修)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房(预)字第20212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建许中准〔2022〕32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5 |
结束日期 | 2024-02-23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二级换证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变更事项: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变更前内容:李小波(董事);李智明(董事);郑勇宾(董事);孙培刚(监事);李小波(董事长);李小波(经理);,变更后内容:孟怡菲(董事);陆临(董事);邓德宝(监事);惠祥昆(经理,董事长,董事);;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李小波,变更后内容:惠祥昆;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中)登字〔2022〕第4420001220012752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变更事项: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变更前内容:李小波(董事);李智明(董事);郑勇宾(董事);孙培刚(监事);李小波(董事长);李小波(经理);,变更后内容:孟怡菲(董事);陆临(董事);邓德宝(监事);惠祥昆(经理,董事长,董事);;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李小波,变更后内容:惠祥昆;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变更事项: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变更前内容:李小波(董事);李智明(董事);郑勇宾(董事);孙培刚(监事);李小波(董事长);李小波(经理);,变更后内容:孟怡菲(董事);陆临(董事);邓德宝(监事);惠祥昆(经理,董事长,董事);;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李小波,变更后内容:惠祥昆;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中)登字﹝2022﹞第4420001220012752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营业执照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变更事项: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变更前内容:李小波(董事);李智明(董事);郑勇宾(董事);孙培刚(监事);李小波(董事长);李小波(经理);,变更后内容:孟怡菲(董事);陆临(董事);邓德宝(监事);惠祥昆(经理,董事长,董事);;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李小波,变更后内容:惠祥昆;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2】第2500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83124764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2栋、3栋、12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83124796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2】第2500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栋、4栋、13栋、15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2】第250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2栋、3栋、12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2】第2500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消验【2022】第250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2栋、3栋、12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36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人防易更00202207007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单(变更、验收)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4栋,12栋、13栋、15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3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单(变更、验收)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3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单(变更、验收)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4栋,12栋、13栋、15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39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人防易更0020220700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单(变更、验收)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1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7720576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4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6719660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 |
序号 | 47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建房(预)字第20212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 |
序号 | 4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4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3706499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0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1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1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108727120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108727116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栋、4栋、13栋、15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5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栋、4栋、13栋、15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56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1栋、4栋、13栋、15栋及地下室工程 |
序号 | 5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8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6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5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108727119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5栋、14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60 |
许可文件编号 |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6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6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3706374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6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3706376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序号 | 6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3706370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和筑天汇花园9栋、10栋及地下室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1-03 |
处罚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3)107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6月,当事人通过珠海毅映广告有限公司为保利线上广告发布平台通过拟定、发布、制作,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利云和+”发布“四房”户型的宣传内容,通过“保利天汇户型鉴赏”宣传册尾页“前海天汇更上一层”下方右侧二维码链接“保利在中山一一在线看房一一保利天汇”宣传页面及“保利在中山一一在线看房一一保利天汇一一基本信息一一楼盘简介”发布“四房”户型等宣传信息,未真实、准确表明报建内部结构和通过合法装修手段可实际拓展的空间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3〕107号名称: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89L79P法定代表人:惠**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3室-16卡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单位”)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发布日期:2023-03-07)中的《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第1428项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中府函〔2021〕181号)之规定,依法对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对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的处罚案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于2019年12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投资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商业用房出租;承接室内装饰工程;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6月,你单位委托中山市嗖酷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利云和+”发布中山市翠亨新区保利和筑天汇花园建设项目关于房屋销售的宣传广告内容,具体为:在微信小程序“保利云和+”保利和筑天汇花园“楼盘详情”页面的栏目中关于104偶数层户型详解中,发布“104m2四房两厅三卫”“间隔4室2厅3卫”等广告内容,但经执法人员查阅该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建图纸载明为:“1处餐厅、1处客厅、1处厨房、1处主卧、1处卫生间、1处结构外阳台、1处外阳台”,据此,认定你单位委托第三方广告公司中山市嗖酷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四房两厅三卫”等户型广告宣传内容信息与房屋内部结构实际情况不符。另查明,我单位未能查获能证明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费用等佐证资料,你单位仅提供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的《中山市翠亨新区和筑天汇花园项目宣传情况说明》等资料,未提供广告设计、代理、发布的费用的佐证资料,且该物料制作合同及报价单仅记载物料名称、材料工艺、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据此,认定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广告费的佐证材料。综上,你单位存在对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不真实、不准确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27日,我单位对你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南朗综执责改〔2023〕386号),要求你单位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2023年10月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为:要求停止发布含有上述违法内容的广告,在相应范围内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2023年10月7日,你单位提交情况说明,你单位已将微信小程序“保利云和+”发布“四房两厅三卫”户型的宣传内容变更为规划报建时的1室1卫1厅,经我单位执法人员核实确将相关违法内容删除,认定你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23年12月5日,我单位对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南朗综执罚告〔2023〕107号),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7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申辩意见书》,主要认为:微信小程序“保利云和+”运营主体并非你单位,上述广告内容亦非你单位发布,不应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规定,你单位为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属于涉案违法主体。综上,我单位对你单位提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听证笔录》、《听证公告》、现场检查照片、《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南朗综执责改(2023)386号)、《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南朗综协字〔2023〕092-93号)、《授权委托书》、《关于中山保利和筑天汇花园项目房屋交付情况说明》(附件一)、《关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筑天汇花园项目线上广告外包事宜说明》、《保利粤中2022-2024年物料制作年度框架合同》复印件、保利天汇宣传册、电子数据光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证实。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1-03 |
处罚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3)090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6月10日,当事人在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运路6号保利和筑天汇花园营销中心的经营场所内摆放含有“约10分钟生活圈繁华便利一步到位约2KM车程一桥直达前海项目距深中通道出口仅2KM(预计2024年6月开通),全程无红绿灯直达,未来半小时内直通深圳前海”、“约107%实用率天字系空中墅”等内容的展板,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部分使用空间不具备实际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属性,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3〕090号名称:中山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89L79P法定代表人:惠**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3室-16卡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单位”)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发布日期:2023-03-07)中的《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第1357项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中府函〔2021〕181号)之规定,依法对中山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的行为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于2019年12月25日成立,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3室-16卡,经营范围:投资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商业用房出租;承接室内装饰工程;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6月10日,你单位在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运路6号保利和筑天汇花园营销中心的经营场所内摆放含有“约10分钟生活圈繁华便利一步到位约2KM车程一桥直达前海项目距深中通道出口仅2KM(预计2024年6月开通),全程无红绿灯直达,未来半小时内直通深圳前海”、“约107%实用率天字系空中墅”等房屋广告内容的展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上述房屋广告内容存在“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另,依据你单位对“约107%实用率天字系空中墅”房屋广告内容提供的计算说明(以31308户型为例),约107%实用率的计算方式为:将装修后可拓展空间面积约112.71m2与建筑面积103.87m2进行对比后得出108.5%的实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关于面积的计算应当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你单位在上述广告宣传内容中将外阳台、飘窗、客厅上空、入户连廊等非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宣传,其行为存在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违法行为。另查明,我单位未能查获能证明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费用等佐证资料,你单位仅提供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的《中山市翠亨新区和筑天汇花园项目宣传情况说明》《保利粤中2023年物料报价单》《保利粤中中山保利天汇物料验收确认单》《珠海华润银行企业账户电子回单》《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未提供广告设计、代理、发布的费用的佐证资料,且该物料制作合同及报价单仅记载物料名称、材料工艺、规格、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据此,认定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广告费的佐证材料。综上,你单位存在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27日,我单位对你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南朗综执责改(2023)385号),要求你单位: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2023年10月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停止发布含有上述违法内容的广告,在相应范围内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单位。2023年10月7日,你单位提交情况说明,上述“约10分钟生活圈繁华便利一步到位约2KM车程一桥直达前海项目距深中通道出口仅2KM(预计2024年6月开通),全程无红绿灯直达,未来半小时内直通深圳前海”、“约107%实用率天字系空中墅”等房屋广告内容的展板已更换,经我单位执法人员核实确将相关违法内容删除,认定你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23年12月5日,我单位对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南朗综执罚听告〔2023〕090号),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7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听证,2023年12月18日,我单位依法召开听证会,你单位主要就关于广告费佐证资料提出意见:一是你单位已提交《保利粤中2023年物料报价单(中山保利天汇项目)》证明涉案广告费为527.9元,本案广告费可以计算。二是我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三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查明的部分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即你单位已提交《中山市翠亨新区和筑天汇花园项目宣传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中能证明你单位已将涉嫌存在违法发布广告的内容予以更换。对此,我单位做出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11-05 |
处罚类型 |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申报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三围的和筑花园项目五期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16日到上述地址进行检查,现场情况如下:1.和筑花园项目五期建有2幢(7栋、8栋)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住楼;2、现场负责人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第字442000202101296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3750号)、《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意见书》(业务编号:261322020080007)等资料;3、现场负责人出示的《中山市建设 |
决定文书号 | 粤中南朗执罚字(2022)442号 |
处罚事由 | - |
处罚内容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南朗执罚字〔2022〕442号名称: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89L79P法定代表人:李小波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3室-16卡本单位于2022年10月21日对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未经规划部门验线擅自开工建设案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于2020年9月开始在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三围(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3750号)和筑天汇花园项目五期建设两幢建筑物,该两幢建筑物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编号:271212020040043),因项目调整,重新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编号:261212021040008),变更后7栋位置有所调整,须重新办理规划验线手续,本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发出《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南朗综执责字[2022]142号),要求在2022年8月2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未能在限期前改正违法行为。经判定,你单位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三围和筑天汇花园7栋处于在建状态,属未办理规划验线的在建建筑,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实施的影响的情况。综上,你单位存在未经规划部门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证据资料(现场照片)、《不动产权证》(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3750号)复印件、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中山市建设项目监督审查意见书》(业务编号:26402202209000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意见书》(业务编号:261322020080007)、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南朗综执责字[2022]142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验线。”的规定。本单位于2022年10月2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根据你单位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照《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二方面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第一项第(三)部分第4点“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的规定,确定违法行为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为一般。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
处罚依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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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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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2月2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