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龙嘉裕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57ATRAX7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3号第四层C室(住所申报)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中山市大龙嘉裕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57ATRAX7 | 登记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徐立军 | 营业期限 | 2021年10月2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企业地址 | 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3号第四层C室(住所申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张涛 |
财务负责人 |
徐立军 |
经理,执行董事 |
苏悦 |
监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中山市大龙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0万 | 150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水审复〔2023〕1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港口镇裕龙瑧曦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05 |
结束日期 | 2026-06-04 |
内容 | 名称:中山市大龙嘉裕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立军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3号第四层C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7ATRAX7我局收到你单位裕龙瑧曦苑(项目代码:2111-442000-04-01-25663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3年6月5日受理你单位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06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该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382.80元,免征省、市级收入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16544.52元,征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38.28元。六、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批复,项目建设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需按规定另行申报办理。七、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附件:实施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中水审复〔2023〕1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港口镇裕龙瑧曦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05 |
结束日期 | 2026-06-04 |
内容 | 名称:中山市大龙嘉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立军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3号第四层C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7ATRAX7 我局收到你单位裕龙瑧曦苑(项目代码:2111-442000-04-01-25663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3年6月5日受理你单位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0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该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382.80元,免征省、市级收入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16544.52元,征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38.28元。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批复,项目建设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需按规定另行申报办理。 七、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实施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182212022120004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181212022090014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10月20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