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ND5TT3Y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南宁华润中心南写字楼3001、3002、3003、3004、3005、3006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宁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3MA5ND5TT3Y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09月05日 |
法定代表人 | 范文明 | 营业期限 | 2018年09月0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企业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南宁华润中心南写字楼3001、3002、3003、3004、3005、3006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居间、代理、行纪;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苗木培育与销售,商务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严柏芬 |
财务负责人 |
司瑶 |
监事 |
李文强 |
董事 |
范文明 |
经理,董事长 |
许桐珲 |
董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南宁龙湖金畅置业有限公司 | 80% | 16000万元 |
南宁龙湖卓景置业有限公司 | 60% | 18000万元 |
南宁市渝银实业有限公司 | 49% | 24500万元 |
南宁金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 | 1700万元 |
南宁恒秀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2 | A级 | 南宁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 91450103MA5ND5TT3Y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南宁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2-20 |
处罚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桂南青市监处罚(2024)618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11日、2022年6月20日、2022年8月27日在微信公众号“龙湖在南宁”分别发布了《你焦虑吗?解决方法如下......》《投资“盈”在起跑线?选择好,自然开局致胜!》《跟好发展大势,才能有“金”无险》三篇推文,推介当事人的江与城铂金岛商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36号),文章主要内容分别如下:1.《你焦虑吗?解决方法如下......》含有“大牌租约即买即收租/......大牌商家比房东早先入住,平稳度过商铺前期旺场阶段,降低前期置业的风险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大牌商家的快回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上缴国库。 |
处罚机关 |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9月0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