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324584323929P
地址:金秀解放路秀园小区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24584323929P | 登记机关 | 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1年10月21日 |
| 法定代表人 | 韦小清 | 营业期限 | 2011年10月21日 - 2031年10月2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15年06月10日 |
| 企业地址 | 金秀解放路秀园小区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2)
| 韦俏丽 |
| 监事 |
| 韦小清 |
| 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法人股东 | 广西联邦伟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韦家伟 | - | - | |
| 自然人股东 | 韦小清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4513242025GG0050543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开始日期 | 2025-08-15 |
| 结束日期 | 2026-08-14 |
| 内容 | 1#楼总建筑面积:壹万伍仟玖佰贰拾伍点陆柒平方米(15925.67㎡);4#楼总建筑面积:壹万零柒佰陆拾壹点壹玖平方米(10761.19㎡);地下室总建筑面积:陆仟玖佰捌拾捌点叁柒平方米(6988.37㎡)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14 | A级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1324584323929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桂1324执101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8-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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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桂1324执101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比例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测绘款80150元。本案受理费1804元,减半收取902元,由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桂1324民初46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桂1324执123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5-03-12 | 2025-08-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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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桂1324执123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5-03-1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24年1月30日前退还原告T某某、L某某房屋面积差价人民币3158.00元;原告T某某、L某某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本案受理费50.00元,调解减半收取25.00元,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交纳本院(受理费原告已预交)。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桂1324诉前调书17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桂1324执99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5-02-19 | 2025-08-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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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桂1324执99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5-02-1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红砖款2 129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286.75元(利息暂计至2024年8月 21日,此后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混凝土货款98114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75091.19元(利息暂计至2024年8月21日,此后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执行款18 73615.2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16351.51元(利息暂计至2024年8月21日,此后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7744元,减半收取18872元,由原告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872元(已交纳),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桂1324民初58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桂1324执恢59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7-12 | 2024-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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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桂1324执恢59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4-07-1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回原告Z某某所交购房款195078.00元及其利息(利息按年利率4.75%,从2020年8月8日起算)给原告Z某某。二、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Z某某所交物业费760.00元给原告Z某某。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328.00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2848.00元,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4480.00元交纳本院(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履行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324民初4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5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桂1324执273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29 | 2024-10-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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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桂1324执273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4-04-2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24年2月28日前退还原告W某某房屋面积差价人民币 14 789.00元;原告W某某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本案受理费910.00元,调解减半收取455.00元,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交纳本院(受理费原告已预交)。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桂1324诉前调书15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6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桂1324执恢31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07 | 2024-09-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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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桂1324执恢31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4-04-0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告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28431786.76元;定于2022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000.00元,尚欠借款本金7948003.00元及利息1483783.76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利息暂计至2021年7月1日,已包括复利及罚息,此后利息、复利及罚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原告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表示同意;二、被告广西联邦伟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上述协议任何一期债务,原告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要求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尚欠债务一并履行完毕;四、原告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作为借款抵押的担保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案件受理费183959.00元,减半收取91979.50元,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交纳本院。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324民初49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7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桂1324执604号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8-25 | 2024-04-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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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3)桂1324执604号 | ||||
| 省份 | 广西 | ||||
| 立案日期 | 2023-08-25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农投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7.86万元; 二、原告广西农投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其完成的“印象金秀江南水乡1#、2#、3#、4#、5#、6#、7#楼10/0.4kv变配电系统”安装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变价款在177.86万元额度内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原告广西农投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920元,减半收取11960元,由原告广西农投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784元,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17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桂1324民初22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1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10-2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1852.41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广西金秀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省份 | 广西 |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列入时间 | 2023-10-23 |
| 移出原因 | None |
| 移出时间 |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10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