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0324126048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39号南方明珠休闲广场B栋一楼南侧B区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100324126048M | 登记机关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5年06月04日 |
| 法定代表人 | 郑同刚 | 营业期限 | 2015年06月04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 企业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39号南方明珠休闲广场B栋一楼南侧B区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3)
| 周生琼 |
| 财务负责人 |
| 张定坤 |
| 监事 |
| 郑同刚 |
| 董事,总经理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恒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1)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5)琼9003执3889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5-09-17 | 2025-10-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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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琼9003执3889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5-09-1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热浪游泳池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3594.31 元及利息(以 53594.31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4 月 15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琼97民终332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5)琼9003执3065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5-07-10 | 2025-10-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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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琼9003执3065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5-07-1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50293.1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50293.18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 年 7 月 25 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琼97民终97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5)琼9003执2662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5-05-09 | 2025-10-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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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琼9003执2662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5-05-0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付款项424951.09元及利息(第一部分以177354.0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7月1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第二部分以247597.03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0月22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琼97民终257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4)琼9003执4052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4-10-30 | 2024-12-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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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琼9003执4052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4-10-3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270576.34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442.38元(逾期利息计算方式: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 270576.34 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885.07元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琼9003民初1077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5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4)琼9003执4044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4-10-29 | 2024-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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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琼9003执4044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4-10-2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 日 内 支 付 原 告 浙 江 省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工 程 款53913306.60 元及利息(以 53913306.6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0%,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海花岛 3 号岛3-04-1 地块上的 387#-391#栋住宅楼整体折价、拍卖时,对折价、拍卖价款在上述工程款 53913306.60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琼9003民初644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6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4)琼9003执4207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4-11-15 | 2024-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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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琼9003执4207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4-11-15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4498415.45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4498415.45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 年 10 月 17 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4498415.45 元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其施工的中国海南海花岛 3 号岛二(一)期3-04-1 地块 373#、386#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 元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琼9003民初654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7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4)琼9003执4053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4-10-30 | 2024-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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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琼9003执4053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4-10-3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510667.6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5610.83元(逾期利息计算方式: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 510667.68 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琼97民终137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8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3)琼9003执4978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4-04-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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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3)琼9003执4978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1982999.23元及利息211010.4元,支付迟延履行金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琼9003民初34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9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4)沪0112执495号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2024-02-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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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沪0112执495号 | ||||
| 省份 | 上海 | ||||
| 立案日期 | 2024-01-05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人民币926319.63元及利息(四被执行人承担详见判决书)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闵行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2民初2703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0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3)琼9003执4474号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12-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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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3)琼9003执4474号 | ||||
| 省份 | 海南 | ||||
| 立案日期 | 2023-09-18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4862739.36元及利息155364.72元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琼9003民初7912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1 | 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 | (2023)沪0120执6634号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2023-09-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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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3)沪0120执6634号 | ||||
| 省份 | 上海 | ||||
| 立案日期 | 2023-09-0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918358.02元。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奉贤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20民初21047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5年06月0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海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海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