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4MA60NPKL0D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塔25层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4MA60NPKL0D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 法定代表人 | 张鸿斌 | 营业期限 | 2019年12月12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0年07月16日 |
| 企业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塔25层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7)
| 吕威娜 |
| 董事 |
| 张鸿斌 |
| 经理 |
| 王庆 |
| 董事长 |
| 王桂芝 |
| 董事 |
| 罗满刚 |
| 董事 |
| 马薇薇 |
| 监事 |
| 黄智 |
| 董事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80万人民币 | 68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4-10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大渡口区住建委 |
| 开始日期 | 2024-06-06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能效测评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住建改(渡)2024第(10)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大渡口区住建委 |
| 开始日期 | 2024-06-03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准予领琇长江F10-4-1地块项目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 (2026)渝0104执477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26-01-19 | 2026-06-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6)渝0104执477号 | ||||
| 省份 | 重庆 | ||||
| 立案日期 | 2026-01-1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5)渝0104民初6621号民事调解书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渝0104民初662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 (2026)渝0104执1016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26-01-29 | 2026-06-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6)渝0104执1016号 | ||||
| 省份 | 重庆 | ||||
| 立案日期 | 2026-01-2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380526.74元,履约保证金693000元,共计4073526.74元,分两期支付;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前向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36763.37元,于2026年3月27日前向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36763.37元; 二、 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7日支付款项前,至少提前7日向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1873897.5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该1873897.5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原告只需提供2022年10月18日开具的两张加盖有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金额分别为1080000元、793897.51元);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2026年3月27日支付款项前,至少提前7日向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471567.3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向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足额开具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开票或提供的时间延迟支付相应发票金额的工程款; 三、 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前向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利息(以4073526.74元的未支付部分为基数,从2025年9月2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4073526.74元付清时止); 四、 若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向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款项及利息,则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被告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剩余的所有未支付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 五、 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六、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694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重庆永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自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渝0104民初9772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2月1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重庆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重庆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