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69685857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669685857G | 登记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8年03月07日 |
法定代表人 | 林珍芳 | 营业期限 | 2008年03月07日 - 2058年03月0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85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3月01日 |
企业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张仕珍 |
监事 |
林珍芳 |
经理,董事长 |
樊红斌 |
董事 |
黄波 |
董事 |
股东信息 (7)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西安朗烨置业有限公司 | 10850万人民币 | 10850万人民币 |
AllgreenProperties(Chengdu)Pte.Ltd | - | - | |
冯莺 | - | - | |
寰安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成都城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7650万人民币 | 976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91510100669685857G |
2 | 2020 | A级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91510100669685857G |
3 | 2018 | A级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91510100669685857G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2024)川0191执7644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2024-11-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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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7644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6-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易境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212706.07元;二、驳回原告上海易境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279元,由原告上海易境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负担7788元,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负担449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川0191民初132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2024)川0191执3685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2024-09-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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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3685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3-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增值税发票款项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川0191民初1839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2024)川0191执3684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2024-09-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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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3684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3-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印象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印象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返还质保金404050.94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404050.94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5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四川印象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498元,由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川0191民初1839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2024)川0191执2906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2024-07-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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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2906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2-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438485.1元,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含本日)之前向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货款;二、如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则需另行向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38485.1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三、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完成上述付款义务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92元,案件保全费3070元,由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承担。被告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应于2023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直接向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费用(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已向法院预交上述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原告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不再就上述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向法院申请退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川0191民初1690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2024)川0191执1598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2024-07-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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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1598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确定的方式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0191民初34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8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8年03月0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