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邦双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C518F2N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33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四川恒邦双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C518F2N | 登记机关 |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黄俊文 | 营业期限 | 2017年10月1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7月10日 |
企业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33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不含住房租赁);建筑设计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道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建材销售;花卉、苗木种植、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刘明山 |
监事 |
黄俊文 |
董事,总经理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外商投资企业 | 宁波恒邦双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万人民币 | 50000万人民币 |
外商投资企业 | 宁波恒邦双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300万人民币 | 33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32)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大理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
四川旭光拓辰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峨眉山恒邦双林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70% | 14000万元 |
峨眉山恒邦卓创置业有限公司 | 49% | 4750万元 |
峨眉山嘉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 | 25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210-360923-04-01-233347 |
许可文件名称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许可机关 |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10-29 |
结束日期 | 2024-10-28 |
内容 | 企业决定关停转产上高冠溢陶瓷厂原有生产线,申请产能变更,调整为申请建设一条焙烧锂云母生产线,新建卤水、碳酸锂生产线。 该项目总建设用地为120亩,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购置专业成套设备,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火法焙烧-浸出-净化除杂-沉锂-蒸发浓缩-洗涤-烘干-粉碎-包装。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00吨碳酸锂的生产能力。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四川恒邦双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1510100MA6C518F2N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四川恒邦双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2-18 |
处罚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决定文书号 | 天税发罚(2023)2号 |
处罚事由 | - |
处罚内容 | 四川恒邦双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该公司从轻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罚款3595元。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 |
处罚依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0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