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23MA698561XD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金科地产川东总部大楼(品泉路2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623MA698561XD | 登记机关 |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26日 |
法定代表人 | 彭莉翔 | 营业期限 | 2019年11月2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26日 |
企业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金科地产川东总部大楼(品泉路2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张洪 |
总经理 |
彭莉翔 |
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10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重庆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900万人民币 | 49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1623执1566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5-06-06 | 2025-09-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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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川1623执1566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5-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监理费406,164.44元及利息。利息以221,204.75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以72,822.01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以30,166.03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 二、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500元; 三、被告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原告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129,540.84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驳回原告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8,225元、财产保全费2,870元,两项共计11,095元,由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1623民初68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1623执770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5-04-07 | 2025-09-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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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川1623执770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5-04-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邻水分公司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9月30日期间的销售示范区物业服务费共计244,026.13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480元,由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1623民初54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1623执883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5-04-17 | 2025-09-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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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川1623执883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5-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1623民初66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1623执936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5-04-21 | 2025-09-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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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川1623执936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5-04-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一、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和源电力有限公司工程款1,934,600元; 二、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四川和源电力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92,000元; 三、被告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原告四川和源电力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广安邻水金科集美天悦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及户表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在1,934,6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原告四川和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0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507元,由被告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1623民初629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1623执786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5-04-09 | 2025-09-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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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川1623执786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5-04-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1623民初50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1623执64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5-01-08 | 2025-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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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川1623执64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5-01-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1623民初50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川1623执2771号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2024-12-19 | 2025-03-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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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1623执2771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12-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川1623民初66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邻水金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7-07 | 增值税 | 4251194.09 | 85812.01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1月2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