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923MA68TYFQ4P
地址: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社区信义大道26号金锣湾商业城1幢1单元第13层4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923MA68TYFQ4P | 登记机关 |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8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黄小平 | 营业期限 | 2018年08月2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2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14日 |
企业地址 | 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社区信义大道26号金锣湾商业城1幢1单元第13层4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吴昭华 |
监事 |
杨德武 |
经理 |
黄小平 |
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巴中市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叙永县嘉阳置业有限公司 | 20万人民币 | 2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平昌县宏阳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平住建﹝2025﹞房预售证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5-04-15 |
结束日期 | 2065-04-15 |
内容 | 经审查,批准阳光中心城商品房屋公开预售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年第278号通告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4-11-08 |
结束日期 | 2027-11-08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二级批准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平昌市监﹞登字﹝2024﹞第237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9-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登记。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 91511923MA68TYFQ4P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5-08-20 |
处罚类型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决定文书号 | 平执法罚(2025)9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因阳光中心城小区地形为台地式,上下平台高差较大,为方便小区居民出行,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拟增设两部室外观光电梯。2024年11月5日,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平昌阳光中心城观光电(扶)梯设备供货合同》,采购两台型号M630-1050kg景观电梯,价格合计157900元。2025年5月6日,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与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平昌阳光中心城观光电梯土建及装修工程合同(涛金)》,合同承包范围为:7#楼及13#楼外侧观光电梯的土建、结构及装修工程,包括图纸 |
处罚内容 | 鉴于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系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后积极停工配合整改,违法行为不严重影响规划,未造成现实和社会危害后果,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经研究决定,对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按照违法建(构)筑物工程造价785842.8元的6%处罚款人民币47150.56元(大写:肆万柒仟壹佰伍拾元伍角陆分)。 |
处罚机关 |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19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决定文书号 | 川市监巴平处罚(2023)491号 |
处罚事由 | 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7484.75元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19 |
处罚类型 |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决定文书号 | 巴平市监处(2023)51192323000518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阳光中心城项目在前期的宣传效果图与现在交房时不一致,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21日对当事人开发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对项目建筑规划设计与购房业主提供的广告宣传效果图及修建的园林景观设计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建筑规划设计和修建的园林景观设计与购房业主提供的广告效果图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0.748475万元 |
处罚机关 |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2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8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