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01MA621U0G83
地址:东延线领地海月里1号楼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401MA621U0G83 | 登记机关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01月04日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如 | 营业期限 | 2017年01月04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 企业地址 | 东延线领地海月里1号楼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旅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广告设计服务;广告制作服务;打字、复印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日用品百货零售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茶馆服务;棋牌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1)
| 刘志如 |
| 执行董事,经理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眉山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7.028万人民币 | 1027.028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成都国创投资有限公司 | 918.918万人民币 | 918.918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眉山文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4.054万人民币 | 54.054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1)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隐居酒店 | 彭航 |
企业对外关系 (1)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西昌市海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55% | 11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川3401执768号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6-02-26 | 2026-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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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川3401执768号 | ||||
| 省份 | 四川 | ||||
| 立案日期 | 2026-02-2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C某某、B某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房屋贬值赔偿款120 11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2 702.20元,减半收取计1 351.10元,由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川3401民初709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川3401执766号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6-02-26 | 2026-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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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川3401执766号 | ||||
| 省份 | 四川 | ||||
| 立案日期 | 2026-02-2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Z某某、L某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贬值赔偿款120 110.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诉讼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 880.00元,由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协议内容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在本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逾期当日即为执行通知发出之日,当事人未按期履行本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应自逾期之日起五日内前往本院执行局报告财产情况。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项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根据本调解书载明的当事人地址或当事人确认的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川3401民初702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川3401执518号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6-02-03 | 2026-07-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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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川3401执518号 | ||||
| 省份 | 四川 | ||||
| 立案日期 | 2026-02-03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西昌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73 026.85元; 二、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西昌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73 026.85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30日按年利率3.4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 驳回西昌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 83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970.00元,合计 2 804.00元,由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川3401民初376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川3401执651号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6-02-09 | 2026-03-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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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川3401执651号 | ||||
| 省份 | 四川 | ||||
| 立案日期 | 2026-02-0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Z某某1 440 636.40元; 二、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 219.00元,由Z某某负担14 198.00元,由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 021.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 000.00元,由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川3401民初551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5 |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川3401执2596号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5-09-17 | 2025-11-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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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川3401执2596号 | ||||
| 省份 | 四川 | ||||
| 立案日期 | 2025-09-1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调解书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3401民初692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1月0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6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